冬季积雪清扫承包协议
发包方: 新疆名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承包积雪清扫责任区域
古道街与奎屯路丁字路口中心线往北至名轩嘉苑8号楼天北建安公司办公楼北段止,即奎屯路中心黄线以东含人行道、非机动车辆道、人行道。
二、积雪清运要求
1、根据有关“下雪就是通知,停血就是命令”要求,雪停后8小时内必须清扫完承包区域内所有积雪;每次雪停后必须主动过来清扫,若不按时清扫,半小时电话通知,每通知一次罚款100元。通知三次后,将另行转包他人,并扣发前期所有劳务费。
2、清扫完的道路路面要达到无积雪、无冰块,地面应见到行车黄线;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必须露出路沿石和路肩;清扫的积雪要整齐堆放到路旁林带内或其他指定地点,要求离开路沿石20厘米。
3、道路积雪清扫应使用手工工具清扫。严禁在道路上抛洒盐、融雪剂等化学物品以防损坏路面。
4、对于清扫不及时、不达标的部分媒体曝光后,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按照清雪不合格部分以每平方米5—1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相关部
门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清雪费用及付款方式
1、清雪费用: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为: 3000 元(大写: 叁仟元整 )。
2、付款方式:春节前甲方给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不下雪止后付清剩余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则支付对方总费用的30%的罚金。
2、乙方在清雪中应注意清雪人的人身安全。因乙方清雪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发包方:新疆名轩房地产开发 承包方:
有限责任公司
冬季积雪清扫承包协议
发包方: 新疆名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承包积雪清扫责任区域
古道街与奎屯路丁字路口中心线往北至名轩嘉苑8号楼天北建安公司办公楼北段止,即奎屯路中心黄线以东含人行道、非机动车辆道、人行道。
二、积雪清运要求
1、根据有关“下雪就是通知,停血就是命令”要求,雪停后8小时内必须清扫完承包区域内所有积雪;每次雪停后必须主动过来清扫,若不按时清扫,半小时电话通知,每通知一次罚款100元。通知三次后,将另行转包他人,并扣发前期所有劳务费。
2、清扫完的道路路面要达到无积雪、无冰块,地面应见到行车黄线;机动车道、自行车道、人行道必须露出路沿石和路肩;清扫的积雪要整齐堆放到路旁林带内或其他指定地点,要求离开路沿石20厘米。
3、道路积雪清扫应使用手工工具清扫。严禁在道路上抛洒盐、融雪剂等化学物品以防损坏路面。
4、对于清扫不及时、不达标的部分媒体曝光后,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按照清雪不合格部分以每平方米5—1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相关部
门罚款由乙方承担。
三、清雪费用及付款方式
1、清雪费用: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为: 3000 元(大写: 叁仟元整 )。
2、付款方式:春节前甲方给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不下雪止后付清剩余费用。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则支付对方总费用的30%的罚金。
2、乙方在清雪中应注意清雪人的人身安全。因乙方清雪而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发包方:新疆名轩房地产开发 承包方: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