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对于打算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申请低息贷款提高改善住房条件的

能力;对于不需要再购房的人,公积金则成为日常的一种储蓄,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

补充;同时,当职工一旦遭遇失业、大病等情况的,还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缓解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但是,由于人们对于公积金相关政策的不熟悉,在需要贷款和提

取公积金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操作,对于一些公积金使用中的常见问题也比较模糊。

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人都知道使用公积金购房具

有低首付、低利率、提前还贷更便捷、并且可以申请到更高额的组合贷款等优势。但在具体

的提取使用中,又大都对相关政策缺乏清晰的了解。此外,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其作用也不仅仅局限在购房这件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用过提取公积金用

于租房、建造、翻建、大修、治疗重大疾病和生活救助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广大百姓

缺乏了解又急需了解的。

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

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

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

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

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

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

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

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

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

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

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提取资料

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

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

a。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b。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

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

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

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

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

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

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

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

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

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

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

公积金。

2. 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

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双方父母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双方父母不能办理该提取业

务。

2.《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所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再办理提取手

续。

5.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

单位开具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集中封存的公积

金管理中心出具。

6.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7.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非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退休的;

(二)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六)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

【非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以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注注意事项:

1. 职工同时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债务,职工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及

2.《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所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大连市住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

5.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6.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什么是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缴存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发生以下行为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是购买、建造、翻建自三是离休、退休的,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是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年未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低保的、重大疾病等情况的。

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对于打算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申请低息贷款提高改善住房条件的

能力;对于不需要再购房的人,公积金则成为日常的一种储蓄,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

补充;同时,当职工一旦遭遇失业、大病等情况的,还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缓解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但是,由于人们对于公积金相关政策的不熟悉,在需要贷款和提

取公积金时往往不知该如何操作,对于一些公积金使用中的常见问题也比较模糊。

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直以来都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很多人都知道使用公积金购房具

有低首付、低利率、提前还贷更便捷、并且可以申请到更高额的组合贷款等优势。但在具体

的提取使用中,又大都对相关政策缺乏清晰的了解。此外,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惠民政策,其作用也不仅仅局限在购房这件事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以用过提取公积金用

于租房、建造、翻建、大修、治疗重大疾病和生活救助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恰恰是广大百姓

缺乏了解又急需了解的。

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

购买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

过购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共同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

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

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的,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职工与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外的其

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按以上方式提

取住房公积金,其他购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当

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职工与配偶、未成年

子女之外的其他人共同购房,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以

按以上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应与办理该贷款首付款一次性提取的职工一致),其他购

房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贷款结清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用法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

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提取资料

1.建造、翻建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建房翻建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

(3)建房、翻建住房的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2.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及一份复印件:

(1)土地证明: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许可证;

(2)大修住房鉴定证明;

(3)大修工程预算;

(4)农业户籍户口簿。

用法三:租房

1.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

额合计不超过减除政府补贴后已支付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支付市场租房房租提取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

a。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

b。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住

房租房补贴资格。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

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

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未使用住

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已全额支付的房款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

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合计不超

过购房的价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

额)。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商业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就支付的首付款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

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

的金额)。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职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合同签定日为准)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首套

住房(即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购买商品住房或私产房),且使用公积

金贷款的,借款人的父母、借款人配偶的父母可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

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

的,不超过首付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

公积金。

2. 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

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注意事项:

1.借款人双方父母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双方父母不能办理该提取业

务。

2.《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所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再办理提取手

续。

5.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

单位开具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集中封存的公积

金管理中心出具。

6.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7.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非住房消费用途篇

用法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离、退休的;

(二)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三)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六)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

(八)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用法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

【非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3. 经审批准予以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注注意事项:

1. 职工同时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债务,职工公积金贷款结清前,职工及

2.《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有效,提取职工、代办人应签字确认。

3.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职工必须当日到所在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提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记错误的,应首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大连市住表》一式三联和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集中封存户职工的《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由

5.各类提取证明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

6.提取人同时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什么是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缴存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发生以下行为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是购买、建造、翻建自三是离休、退休的,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是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年未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低保的、重大疾病等情况的。


相关文章

  • 浅谈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0)12-091-01 摘 要 11月8日,海南省新修订的<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正式出台.新规中,公积金提取方式更灵活便利,使用范围大幅放宽,可用来 ...查看


  • 公积金你不可不知的用途和好处
  • 公积金你不可不知的用途和好处 公积金可分为法定公积和任意公积,公积金信用贷款是信用贷款一个类型,缴纳公积金6个月以上既可以用公积金贷信用贷款购房,在房贷利息上可节省不少利息. 据咱们国家住房与城乡部官网,2015年8月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 ...查看


  • 切实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
  • 8 中国金融・2008年第1期 特稿 切实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 ■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刘士余 住 房是民生之本.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重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健康发展.2007年8月23日,国务院 ...查看


  • 公积金具体有哪些用途
  • 公积金具体有哪些用途 很多上班族不知道公积金具体有哪些用途,只知道能买房子,不过很多人并不知道,除了买房,公积金还有很多秘密用处. 一.租房 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由于资金不够只能租房,自从公积金新规定出台,公积金也可以用来租房了.不过申请 ...查看


  •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二)
  • 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一)盈余公积概述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2005 ...查看


  • 一级建造师:资本公积的形成及用途
  • 熟悉资本公积的形成及用途 资本公积是指由企业投资人.捐赠人投入或从其他取得的出所有者享有但不属于企业注册资金范围内的资本.从本质上讲应属于投入资本范畴. 具体包括资本 ( 或股本 ) 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一. ...查看


  •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 上市公司利润如何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亏损: 4.依法提取法定公 ...查看


  • 个人贷款章节分类重点2
  • 贷款流程 1受理与调查 受理:1贷前咨询(1个人贷款品种介绍2申请个人贷款条件3提供资料4办理程序5合同主要条款,利率等6获取申请书7申请表格及有关信息渠道8经办机构地址与联系电话) 2受理程序1完全民事能力2用途合法3申请数额等合理4有还 ...查看


  • 信用卡直客式爱家分期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版)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信用卡直客式爱家分期业务管理办法(2016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信用卡直客式分期业务管理,优化我行产品设计和业务流程,结合市场竞争环境和业务产品差异化管理背景,规范业务操作,控制业务风险,根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