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药品专项点评
(辅助类药品)
辅助用药在国内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一些共识中,定义为既非对因又非对症的药物,该类药物通常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相关疾病、功能紊乱,或提高免疫力。临床常用于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
根据省卫计委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医院必须按规定把每月用药信息上报至广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管理系统(下称“阳光用药系统”)。2017年初省卫计委对阳光用药系统进行升级,其中增加了监控药品目录。该监控药品目录均为临床用量较大的辅助类用药。这一重要项目,医院必须每月将目录上指定的药品的使用情况、使用金额前三位医生和前三个科室进行上报,下表为第一季度我院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
马赛克
为配合上报系统要求,加强对辅助类药品的监控。本季度,临床药学室专项调查了上述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本次调查,把系统要求的监控药品分为如上表8大类,点评依据主要基于药品说明书的药品适应症、相关指南、共识,以了解我院辅助类用药的不合理之处,进一步促进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神经修复/脑保护类药物:
1. 适应症不适宜:
目前,我院临床上使用神经保护药物主要用于脑梗塞、脑出血等中枢性疾病。临床药学室查阅了相关指南文献,学术上在神经保护药物使用上仍存在一定争议。
2014年《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对神经保护剂的推荐意见:近20多年来国际上进行了多种神经保护剂研究,基础研究和动物实验结果十分令人鼓舞,但临床试验尚未取得满意结果。
神经保护剂的疗效和安全性尚需开展更
多高质量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I 级推荐,B 级证据)。文中罗列了依达拉奉、胞二磷胆碱、吡拉西坦的一些研究情况。
2012年《严重颅脑创伤处理指南》药物治疗部分:未推荐使用神经保护剂的治疗意见。
2014《中国脑出血诊治指南》对神经保护剂的推荐意见:自发性脑出血6h 内应用自由基清除剂NXY-059治疗是安全、可耐受的,但未能改善临床预后。
2016年《脑损伤神经功能损害与修复专家共识》:对神经修复药物使用强调“早期”与“保护”,故应在3-6h 的神经保护窗内使用,防止神经细胞发展为不可逆性损害,其中提及的神经修复药物和自由基清除剂的使用,未提及对神经营养剂的使用意见。
调查发现,临床上使用上述神经营养、修复、保护类药物主要用于中枢类疾病,但对具体药物适应症和药理作用掌握,对药品使用上指征掌握过于广泛,存在一定的滥用现象。
神经保护剂也有部份用于其它学科疾病治疗,如腰椎间盘突出、青光眼、糖尿病足等。
2016《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康复治疗中国专家共识》未推荐使用神经保护剂的治疗意见。
2016《ICO 青光眼防治指南》、2014《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未提及神经保护剂的使用意见。在一些指南中提及神经保护上,建议局部使用,未推荐全身性用药。
2013《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在糖尿病性自主神经病变的药物治疗中神经修复:DPN 的神经损伤通常伴有节段性脱髓鞘和轴突变性,主要通过增强神经细胞内核酸、蛋白质以及磷脂的合成,刺激轴变再生,促进神经修复。常用药如甲钴胺、生长因子等,其它:如神经营养,包括神经营养因子、肌醇、神经节苷酯等。
另外,临床上使用脑蛋白水解物等神经营养类药物用于外周神经损伤的治疗,属超适应症范围用药。
2. 重复用药:
调查发现,有部分重复用药情况,主要分为主要成分重复和药理作用重复,
监控药品专项点评
(辅助类药品)
辅助用药在国内没有统一的定义,在一些共识中,定义为既非对因又非对症的药物,该类药物通常用于预防和辅助治疗相关疾病、功能紊乱,或提高免疫力。临床常用于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
根据省卫计委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医院必须按规定把每月用药信息上报至广东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阳光用药信息管理系统(下称“阳光用药系统”)。2017年初省卫计委对阳光用药系统进行升级,其中增加了监控药品目录。该监控药品目录均为临床用量较大的辅助类用药。这一重要项目,医院必须每月将目录上指定的药品的使用情况、使用金额前三位医生和前三个科室进行上报,下表为第一季度我院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统计表:
马赛克
为配合上报系统要求,加强对辅助类药品的监控。本季度,临床药学室专项调查了上述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本次调查,把系统要求的监控药品分为如上表8大类,点评依据主要基于药品说明书的药品适应症、相关指南、共识,以了解我院辅助类用药的不合理之处,进一步促进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神经修复/脑保护类药物:
1. 适应症不适宜:
目前,我院临床上使用神经保护药物主要用于脑梗塞、脑出血等中枢性疾病。临床药学室查阅了相关指南文献,学术上在神经保护药物使用上仍存在一定争议。
2014年《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对神经保护剂的推荐意见:近20多年来国际上进行了多种神经保护剂研究,基础研究和动物实验结果十分令人鼓舞,但临床试验尚未取得满意结果。
神经保护剂的疗效和安全性尚需开展更
多高质量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I 级推荐,B 级证据)。文中罗列了依达拉奉、胞二磷胆碱、吡拉西坦的一些研究情况。
2012年《严重颅脑创伤处理指南》药物治疗部分:未推荐使用神经保护剂的治疗意见。
2014《中国脑出血诊治指南》对神经保护剂的推荐意见:自发性脑出血6h 内应用自由基清除剂NXY-059治疗是安全、可耐受的,但未能改善临床预后。
2016年《脑损伤神经功能损害与修复专家共识》:对神经修复药物使用强调“早期”与“保护”,故应在3-6h 的神经保护窗内使用,防止神经细胞发展为不可逆性损害,其中提及的神经修复药物和自由基清除剂的使用,未提及对神经营养剂的使用意见。
调查发现,临床上使用上述神经营养、修复、保护类药物主要用于中枢类疾病,但对具体药物适应症和药理作用掌握,对药品使用上指征掌握过于广泛,存在一定的滥用现象。
神经保护剂也有部份用于其它学科疾病治疗,如腰椎间盘突出、青光眼、糖尿病足等。
2016《腰椎间盘突出症的康复治疗中国专家共识》未推荐使用神经保护剂的治疗意见。
2016《ICO 青光眼防治指南》、2014《我国原发性青光眼诊断和治疗专家共识》未提及神经保护剂的使用意见。在一些指南中提及神经保护上,建议局部使用,未推荐全身性用药。
2013《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在糖尿病性自主神经病变的药物治疗中神经修复:DPN 的神经损伤通常伴有节段性脱髓鞘和轴突变性,主要通过增强神经细胞内核酸、蛋白质以及磷脂的合成,刺激轴变再生,促进神经修复。常用药如甲钴胺、生长因子等,其它:如神经营养,包括神经营养因子、肌醇、神经节苷酯等。
另外,临床上使用脑蛋白水解物等神经营养类药物用于外周神经损伤的治疗,属超适应症范围用药。
2. 重复用药:
调查发现,有部分重复用药情况,主要分为主要成分重复和药理作用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