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
“5+11”项目化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辛光吉
本报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在京举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班”,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了解,在去年督促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中央纪委派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借势推进,打出一套“组合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有的单位一直没有纪委书记,今年年初就有单位领导主动要求配齐纪委书记。”驻总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完善纪委书记配备的基础上,还督促各部门将主体责任具体化、项目化。
据了解,3月3日下午,总局召开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调会,会上,布置各司局负责人填写《总局各司局分工任务、管理项目、监管项目一览表》。同时,为适应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要求,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还梳理了以往参与的所有监督事项,在对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5+11”项目化监督格局。即:驻总局纪检组只牵头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行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等5大项目,而将多年来监督不专业、效果不理想的11类监管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大型节展(活动)演出、设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格考试、科研培训活动、行业执法、专项资金、评奖评优、社团管理、企业管理等,交由总局相应业务司局实行专业监管。
在此基础上,驻总局纪检组将监督的主要手段明确为“四为主、两协调、两参与”,即以日常观察、信访核查、专项检查、巡视调查为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和电子监察,参与考核评议、民主生活会等进行监督。对于总局业务部门负责的监管项目,驻总局纪检组主要通过督责、查责、问责进行监督。(辛光吉)
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
“5+11”项目化落实监督责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辛光吉
本报讯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在京举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暨专题培训班”,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
据了解,在去年督促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的基础上,中央纪委派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借势推进,打出一套“组合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有的单位一直没有纪委书记,今年年初就有单位领导主动要求配齐纪委书记。”驻总局纪检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完善纪委书记配备的基础上,还督促各部门将主体责任具体化、项目化。
据了解,3月3日下午,总局召开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协调会,会上,布置各司局负责人填写《总局各司局分工任务、管理项目、监管项目一览表》。同时,为适应纪检监察组织“三转”要求,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还梳理了以往参与的所有监督事项,在对实际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提出“5+11”项目化监督格局。即:驻总局纪检组只牵头监督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执行政治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等5大项目,而将多年来监督不专业、效果不理想的11类监管项目,包括行政许可审批、大型节展(活动)演出、设备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资格考试、科研培训活动、行业执法、专项资金、评奖评优、社团管理、企业管理等,交由总局相应业务司局实行专业监管。
在此基础上,驻总局纪检组将监督的主要手段明确为“四为主、两协调、两参与”,即以日常观察、信访核查、专项检查、巡视调查为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和电子监察,参与考核评议、民主生活会等进行监督。对于总局业务部门负责的监管项目,驻总局纪检组主要通过督责、查责、问责进行监督。(辛光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