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中有关企业理论的论述。
这是第四篇的重点和难点。
(一)什么是企业
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的部门。
抛开企业所具有的不同制度属性,企业的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企业是一种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的经济组织,与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区别。
第二,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营利,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有偿的。这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经济组织有区别。比如一些单位办的食堂、澡堂、汽车队、印刷厂等等,尽管这些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经济组织,也要进行经济核算,但它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也不能叫做企业。
第三,企业是统一的经济实体。企业是由很多人组成的经济组织,这些成员组织之间存在分工与协作关系,这些内部组织之间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它们之间的分工协作是通过科层组织而不是通过价格机制与市场机制来进行的。这是企业与市场的区别。
第四,企业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我国企业中有一些工厂或车间虽然也进行经济核算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它们并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它们也不是企业。80年代初一个日本经济学家说:中国没有企业。
(二)企业的起源
1.马克思的企业起源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科斯以前,人类经济思想史上没有企业理论。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就有一位西方学者说:马克思是例外。其实在《资本论》及其它经济论著中对企业的起源、企业的规模、企业的形式、企业内的资本结构以及企业的产权理论都有科学的、深刻的说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很少提及“企业”这个名词,但是《资本论》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对资本主义工厂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与研究,其实质就是在揭示资本主义企业的一般含义。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企业就是在一个资本家雇佣指挥和管理下,雇佣劳动者运用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通过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实现资本增殖的经济组织。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工厂进行分析时,总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进行。他认为从分工、协作的层面来看,工厂与企业首先是生产力的组织,但是从产权、利益的角度来看,工厂与企业又体现着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反映出其所处社会及时代的特有本质。
《资本论》中第一卷第四篇对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论述,会提炼出马克思关于企业起源理论的完整而清晰地论述。
马克思认为考察企业的起源首先应该从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开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协作的特征在于它一开始就是以雇佣劳动为前提的,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它“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协作又是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济的解体中发展起来的,又体现了使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化劳动过程的历史必然性。
在资本主义协作以前的个体劳动,由于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排斥分工与协作,排斥社会对自然的支配,因而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必然要被资本主义的协作生产所代替。“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起点。”从劳动过程看,资本主义协作有很多的优越性: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通过联合创造了一种个人劳动力根本达不到的新的生产力——集体力;协作可以通过社会接触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协作可以使许多人同时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协作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协作可以节省生产资料等等。
资本主义简单协作虽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简单协作只是联合劳动但不改变劳动,简单协作缺乏内部分工,而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有巨大的作用,而它必然
要被改变了劳动过程本身、使劳动有了分工的工场手工业所代替。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是企业的雏形。这种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比简单协作有更多的优越性,更能推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终身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把工人变成局部工人,但是由于他们经常完成同一种操作,因此使工作的灵巧性与速度大大提高;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把复杂的手艺分成个别的操作,提供了利用各个工人全部个人特点的可能性;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由于消除了从一种操作到另一种操作的时间的浪费,所以劳动时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增加了劳动强度;此外,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工具的分化和专门化不仅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而且为创造机器准备了物质条件。
尽管工场手工业改变了劳动过程本身,把劳动过程分为个别的操作,但因其仍以手工劳动为基础,这种狭隘的技术基础使生产过程得不到真正科学的分解,因此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快地发展资本主义所起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因此,它必然要被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工厂制”所代替。由于机器的使用和发展,使生产规模大大扩张,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价值下降。而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工厂,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形式,就是一个在资本家雇佣和指挥下,由资本家出生产资料,雇佣和指挥雇佣劳动者使用这些生产资料,通过生产和出售商品和服务,从而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企业组织。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企业的产生,是由于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取剩余价值的必然结果。而抛开资本主义企业的制度属性,企业产生的一般原因来自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起源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又接着论述了公司企业的产生及公司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达到剧烈爆发的地步。“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抗,需要承认它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必要性,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来看待。”于是,个人资本和个人企业被众多单个资本家联合投资组成的股份公司取代,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原来的资本家就成了单纯的资本所有者和食利者,而实际执行职能的变成了单纯的经理。股份公司的出现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向前发展。然而,在股份公司内部,并没有消除生产关系的资本属性。
2.西方新制度学派的企业起源理论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专门将市场机制如何运作作为其研究的对象,但却把企业的存在作为经济研究的既定前提而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企业是一个黑箱。补充新古典经济学这一缺陷的是新制度学派。曾获得1991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把前人研究的对象从市场转向企业,提出了西方经济学的企业起源的经典论述。
科斯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两种可以互相代替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可以作为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科斯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一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科斯假定:一个人组装产品出卖,他的产品需要零件供应,那么使用组织(企业)或市场获取零件的费用不同,所以他选择低费用方式——市场交换费用与组织交换费用。而企业是一个小的计划社会,企业以其内部有稳定的科层组织和契约关系、企业家的权威以及行政性的决策结构等优势,可以毋需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讨价还价就可以对生产进行重新安排,降低交易成本和市场的交易费用。因此,当企业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的产易成本时,企业便会产生了。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点。刚开始,购买者要签订一系列短期契约。以后交易双方倾向于签订长期契约来代替一系列短期契约以节省交易费用。但是由于预测未来的困难,买方很难在长期契约中预先详细规定卖方必须要做什么,所以买者就倾向开办企业。在企业中,某一生产要素不必与企业内部同他合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当存在企业时,契约不会被取消,但却大大减少了。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通过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
既然企业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的交易成本,那么企业的规模就应该无限扩张,直到取代市场。但科斯
认为不会这样。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交易成本会上升,直到与市场进行的交易所费的交易成本持平,企业规模便不会再扩张。因此,交易成本是企业边界的唯一决定因素。
(三)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科斯企业理论的比较
马克思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来论述企业起源的。从生产力角度看,企业的产生是以分工、协作的技术条件作为其物质前提的。企业是一种在分工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群体性的生产经营组织,它是社会分工以及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行企业制度,可以获得分工、协作优势及规模效益,可以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低于个体劳动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也可被认为是个体劳动的替代物。这是企业产生的生产力方面的动因;
另一方面,企业不仅是一个劳动技术组织,又是劳动的社会组织。它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企业这种协作式的集体劳动又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范围之内,为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及对生产力的无偿占有服务,这是企业产生的利益动力基础。可以说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是资本家追求和实现利润的最佳形式。企业不仅利用分工、协作的优势以节省生产费用,而且它还有企业家这个管理的权威存在以及稳定的契约关系的优势以节省交易费用,保证资本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增殖,这是企业产生的生产关系方面的原因。
无论从马克思的推理过程、结论以及他所使用的方法来说,马克思的企业起源理论是科学的。与之相比较,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有很多不足之处,总的来说,它是不科学的:
第一,交易费用并不是一个新的理论范畴,《资本论》第二卷就论述过纯粹流通费用。马克思说:“形态变化W——G和G——W,是买者和卖者之间进行的交易;达成交易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因为在这里进行着斗争,每一方都想占对方的便宜。„„状态的变化花费时间和劳动力。”(P147)这实际上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狭义交易费用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这种单纯买卖时间的费用只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
可见,交易费用并不是科斯最早发现的。当然,马克思与科斯的交易费用是有区别的。马克思局限于流通领域,主要指交易中的计算、簿记、买卖、通信等费用;科斯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中的谈判、签约、履约等时间、精力和货币价值的耗费。此外科斯又将交易费用扩展到生产领域,又包括了生产过程的组织费用。因此,科斯的交易费用外延较宽。
第二,从“交易费用”这个概念来说,其内涵及外延模糊,有极大地不确定性,难以准确度量。固然,这样可以轻松地用这个概念解释自己的理论,但同时也难免导致“交易费用”被滥用,削弱建立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理论的可信度。
第三,在现实经济中,企业的成本支出或生产费用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费用,二是生产费用。而在这二者之中,生产费用更为重要。科斯企业理论只强调企业节省交易成本的作用,而根本不谈节省生产成本的重要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否定分工、协作在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生产费用的作用。
第四,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最根本的错误是从历史唯心主义的立场出发,颠倒生产及流通的主次关系,从流通和交换出发研究企业的形成,而不是从生产的角度出发去研究。
当然,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也不是完全错误的,其贡献是:
第一,他的理论把企业与市场当作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分析了它们之间的融合及替代关系,将原本在经济分析的逻辑中不发生直接关系的市场与企业联系起来,这就是一个贡献;
第二,对于企业这样的组织形式,其形成的原因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从交换的角度,用交易成本的理论解释企业的起源是追求对企业起源完美的答案所贡献的真理的又一颗粒,是迈向绝对真理的又一小步。
参考书目:
金宝瑜《从资本主义的工厂管理来认识鞍钢宪法的划时代意义》
《全球顶尖管理大师--泰勒》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篇中有关企业理论的论述。
这是第四篇的重点和难点。
(一)什么是企业
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济活动的部门。
抛开企业所具有的不同制度属性,企业的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企业是一种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的经济组织,与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区别。
第二,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营利,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是有偿的。这与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其它经济组织有区别。比如一些单位办的食堂、澡堂、汽车队、印刷厂等等,尽管这些是从事商品生产的经济组织,也要进行经济核算,但它都不以营利为目的,因而也不能叫做企业。
第三,企业是统一的经济实体。企业是由很多人组成的经济组织,这些成员组织之间存在分工与协作关系,这些内部组织之间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它们之间的分工协作是通过科层组织而不是通过价格机制与市场机制来进行的。这是企业与市场的区别。
第四,企业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我国企业中有一些工厂或车间虽然也进行经济核算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但它们并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以它们也不是企业。80年代初一个日本经济学家说:中国没有企业。
(二)企业的起源
1.马克思的企业起源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科斯以前,人类经济思想史上没有企业理论。这句话是不正确的。就有一位西方学者说:马克思是例外。其实在《资本论》及其它经济论著中对企业的起源、企业的规模、企业的形式、企业内的资本结构以及企业的产权理论都有科学的、深刻的说明。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很少提及“企业”这个名词,但是《资本论》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对资本主义工厂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与研究,其实质就是在揭示资本主义企业的一般含义。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企业就是在一个资本家雇佣指挥和管理下,雇佣劳动者运用资本家所有的生产资料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通过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实现资本增殖的经济组织。
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工厂进行分析时,总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进行。他认为从分工、协作的层面来看,工厂与企业首先是生产力的组织,但是从产权、利益的角度来看,工厂与企业又体现着一定社会制度下的生产关系,反映出其所处社会及时代的特有本质。
《资本论》中第一卷第四篇对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论述,会提炼出马克思关于企业起源理论的完整而清晰地论述。
马克思认为考察企业的起源首先应该从资本主义的简单协作开始。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协作的特征在于它一开始就是以雇佣劳动为前提的,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它“表现为资本通过提高劳动过程的生产力来更有利地剥削劳动过程的一种方法”,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协作又是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济的解体中发展起来的,又体现了使劳动过程转化为社会化劳动过程的历史必然性。
在资本主义协作以前的个体劳动,由于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排斥分工与协作,排斥社会对自然的支配,因而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必然要被资本主义的协作生产所代替。“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起点。”从劳动过程看,资本主义协作有很多的优越性:协作不仅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通过联合创造了一种个人劳动力根本达不到的新的生产力——集体力;协作可以通过社会接触引起竞争心和特有的精神振奋,从而提高每个人的个人工作效率;协作可以使许多人同时在空间上从多方面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协作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协作可以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协作可以节省生产资料等等。
资本主义简单协作虽然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简单协作只是联合劳动但不改变劳动,简单协作缺乏内部分工,而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有巨大的作用,而它必然
要被改变了劳动过程本身、使劳动有了分工的工场手工业所代替。
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在工场手工业上取得了自己的典型形态。这是企业的雏形。这种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比简单协作有更多的优越性,更能推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使工人终身从事同一种简单操作,把工人变成局部工人,但是由于他们经常完成同一种操作,因此使工作的灵巧性与速度大大提高;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把复杂的手艺分成个别的操作,提供了利用各个工人全部个人特点的可能性;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由于消除了从一种操作到另一种操作的时间的浪费,所以劳动时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增加了劳动强度;此外,工场手工业的劳动工具的分化和专门化不仅在提高劳动生产率方面起了重大作用,而且为创造机器准备了物质条件。
尽管工场手工业改变了劳动过程本身,把劳动过程分为个别的操作,但因其仍以手工劳动为基础,这种狭隘的技术基础使生产过程得不到真正科学的分解,因此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更快地发展资本主义所起的作用毕竟是有限的。“工场手工业本身的狭隘的技术基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和它自身创造来的生产需要发生矛盾,”因此,它必然要被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工厂制”所代替。由于机器的使用和发展,使生产规模大大扩张,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减轻了劳动强度,减少了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商品价值下降。而以机器大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工厂,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形式,就是一个在资本家雇佣和指挥下,由资本家出生产资料,雇佣和指挥雇佣劳动者使用这些生产资料,通过生产和出售商品和服务,从而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企业组织。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企业的产生,是由于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获取剩余价值的必然结果。而抛开资本主义企业的制度属性,企业产生的一般原因来自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这是马克思主义的起源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又接着论述了公司企业的产生及公司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变化。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达到剧烈爆发的地步。“猛烈增长着的生产力对它的资本属性的这种反抗,需要承认它的社会本性的这种日益增长的必要性,迫使资本家阶级本身在资本关系内部一切可能的限度内,愈来愈把生产力当做社会生产力来看待。”于是,个人资本和个人企业被众多单个资本家联合投资组成的股份公司取代,资本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原来的资本家就成了单纯的资本所有者和食利者,而实际执行职能的变成了单纯的经理。股份公司的出现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向前发展。然而,在股份公司内部,并没有消除生产关系的资本属性。
2.西方新制度学派的企业起源理论
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专门将市场机制如何运作作为其研究的对象,但却把企业的存在作为经济研究的既定前提而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所以在西方经济学中企业是一个黑箱。补充新古典经济学这一缺陷的是新制度学派。曾获得1991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把前人研究的对象从市场转向企业,提出了西方经济学的企业起源的经典论述。
科斯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两种可以互相代替的资源配置方式,企业可以作为市场机制、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科斯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一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科斯假定:一个人组装产品出卖,他的产品需要零件供应,那么使用组织(企业)或市场获取零件的费用不同,所以他选择低费用方式——市场交换费用与组织交换费用。而企业是一个小的计划社会,企业以其内部有稳定的科层组织和契约关系、企业家的权威以及行政性的决策结构等优势,可以毋需通过生产要素所有者的讨价还价就可以对生产进行重新安排,降低交易成本和市场的交易费用。因此,当企业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的产易成本时,企业便会产生了。
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结合点。刚开始,购买者要签订一系列短期契约。以后交易双方倾向于签订长期契约来代替一系列短期契约以节省交易费用。但是由于预测未来的困难,买方很难在长期契约中预先详细规定卖方必须要做什么,所以买者就倾向开办企业。在企业中,某一生产要素不必与企业内部同他合作的一些生产要素签订一系列的契约。当存在企业时,契约不会被取消,但却大大减少了。一系列的契约被一个契约替代了。通过契约,生产要素为获得一定的报酬同意在一定限度内服从企业家的指挥。
既然企业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的交易成本,那么企业的规模就应该无限扩张,直到取代市场。但科斯
认为不会这样。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的交易成本会上升,直到与市场进行的交易所费的交易成本持平,企业规模便不会再扩张。因此,交易成本是企业边界的唯一决定因素。
(三)马克思主义企业理论与科斯企业理论的比较
马克思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来论述企业起源的。从生产力角度看,企业的产生是以分工、协作的技术条件作为其物质前提的。企业是一种在分工基础上构建起来的群体性的生产经营组织,它是社会分工以及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实行企业制度,可以获得分工、协作优势及规模效益,可以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使企业的生产成本低于个体劳动的生产成本。因此,企业也可被认为是个体劳动的替代物。这是企业产生的生产力方面的动因;
另一方面,企业不仅是一个劳动技术组织,又是劳动的社会组织。它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企业这种协作式的集体劳动又被纳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范围之内,为资本对剩余价值的追求及对生产力的无偿占有服务,这是企业产生的利益动力基础。可以说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是资本家追求和实现利润的最佳形式。企业不仅利用分工、协作的优势以节省生产费用,而且它还有企业家这个管理的权威存在以及稳定的契约关系的优势以节省交易费用,保证资本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本增殖,这是企业产生的生产关系方面的原因。
无论从马克思的推理过程、结论以及他所使用的方法来说,马克思的企业起源理论是科学的。与之相比较,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有很多不足之处,总的来说,它是不科学的:
第一,交易费用并不是一个新的理论范畴,《资本论》第二卷就论述过纯粹流通费用。马克思说:“形态变化W——G和G——W,是买者和卖者之间进行的交易;达成交易是需要时间的,尤其是因为在这里进行着斗争,每一方都想占对方的便宜。„„状态的变化花费时间和劳动力。”(P147)这实际上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狭义交易费用的基本内容。马克思说:“这种单纯买卖时间的费用只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
可见,交易费用并不是科斯最早发现的。当然,马克思与科斯的交易费用是有区别的。马克思局限于流通领域,主要指交易中的计算、簿记、买卖、通信等费用;科斯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中的谈判、签约、履约等时间、精力和货币价值的耗费。此外科斯又将交易费用扩展到生产领域,又包括了生产过程的组织费用。因此,科斯的交易费用外延较宽。
第二,从“交易费用”这个概念来说,其内涵及外延模糊,有极大地不确定性,难以准确度量。固然,这样可以轻松地用这个概念解释自己的理论,但同时也难免导致“交易费用”被滥用,削弱建立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理论的可信度。
第三,在现实经济中,企业的成本支出或生产费用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交易费用,二是生产费用。而在这二者之中,生产费用更为重要。科斯企业理论只强调企业节省交易成本的作用,而根本不谈节省生产成本的重要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否定分工、协作在扩大企业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生产费用的作用。
第四,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最根本的错误是从历史唯心主义的立场出发,颠倒生产及流通的主次关系,从流通和交换出发研究企业的形成,而不是从生产的角度出发去研究。
当然,科斯的企业起源理论也不是完全错误的,其贡献是:
第一,他的理论把企业与市场当作两种不同的资源配置方式,分析了它们之间的融合及替代关系,将原本在经济分析的逻辑中不发生直接关系的市场与企业联系起来,这就是一个贡献;
第二,对于企业这样的组织形式,其形成的原因应该是多种多样的。从交换的角度,用交易成本的理论解释企业的起源是追求对企业起源完美的答案所贡献的真理的又一颗粒,是迈向绝对真理的又一小步。
参考书目:
金宝瑜《从资本主义的工厂管理来认识鞍钢宪法的划时代意义》
《全球顶尖管理大师--泰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