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高校讲坛○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09年第1期
中国古代死刑沿革史考
姚英张文静
(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洛阳
471023)
【摘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里,每个时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体系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方法与刑罚制度。各种死刑执行方法之所以成为与人类文明进程共生的现象,并历经几千年而不衰,这是非常值得人们去探讨的。本文通过中国古代死刑的沿革史考,来发现中国死刑制度随着中华法系的演进而反映出的客观发展规律,对于解决现在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死刑困扰问题,以及构思改革我国的死刑制度,会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中国古代;死刑;沿革死刑以其极端性、毁灭性、残酷性,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刑种,是中国古代历代王朝维护统治地位、安定社会的有力法宝。古代由于法律宣传教育不发达,死刑实际上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中国人对刑法和法律的认识在于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严惩,故而中国古代的重刑有“弃市”。因此,单纯地认为死刑“残酷”是没有意义的,应该考虑到当时的社会需要和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缘于此,研究死刑方法对于客观透析历史的本来面貌,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现代中国的死刑立法和司法实践问题,改革现行的死刑制度,都将起到一定的帮助。本文拟对中国古代死刑的沿革作初步的探讨。
增减。魏朝适用的死刑正刑有三,只将腰斩改为斩刑,余者同汉制;蜀国死刑的主要执行方法为弃市;吴国的孙权、孙皓都是重刑主义的信奉者和实践者,故东吴的刑罚比之魏、蜀更加残酷与野蛮,采用一些前所未用的杀人方法,族诛、夷三族广泛被使用,增加了车裂、烧锯断头、刀环撞杀、拉杀等方法,晋代基本沿用了汉代的三种死刑方法;刘宋和南齐时期死刑基本同晋律;南梁死刑分两种,枭首和弃市;北齐确立“重罪十条”实行罪死不赦,同时死刑分车裂、枭首、斩、绞四等;北周时期死刑也分五等,为磐、绞、斩、枭、车裂。
三、方法渐趋和缓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颁布新律,以“约法省刑”为原则,改革前代死刑,废除鞭扑、枭首、车裂等酷刑,将法定死刑定为绞、斩二等,“夫绞以致毙,斩则殊刑,除万恶之体,于是已及。”为后世律典所遵循。
唐承隋律,也把法定死刑定为绞斩二等,到了盛唐,封建五刑正式确立,我国从此正式确立了以身体刑、徒刑为主的刑罚体系,死刑执行方式明显缓和。
一、死刑的出现
在古代中国的刑法中,虽然死刑一直居于刑罚体系的中心地位,但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我国古代的刑罚是战争的产物,《管锥篇》中说:“刑起于兵”,“兵之于刑,二而一也”。《汉书·刑法志》说:“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因此,战争中的杀敌、伤敌行为,是我国死刑的渊源。
传说中的三皇时代,并不存在死刑和肉刑。根据《尚书·皋陶谟》的记叙,直至五帝时代,才有了死刑。五帝时代共有“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等五种死刑,而且作为这些死刑适用的对象都是来自异族的邦民。
四、残酷死刑的回潮
宋代以后,我国死刑执行制度又出现反复,手段比隋唐残酷,这主要表现在凌迟刑方面。宋仁宗时期,曾颁布诏书用凌迟处死“杀人祭鬼”的首犯,凌迟刑开始合法化,到南宋时期,死刑分为凌迟、处斩、处死三等,凌迟成为法定的第一等死刑。
元代的死刑无绞刑,只有凌迟和斩两种。极其残酷的凌迟刑是法定刑。
明代死刑虽以绞、斩为律,但对大逆罪仍用凌迟处死,不过这时的凌迟刑并不是法定的主刑,与宋元时期在范围和程度上仍有差别。《大明律》在“十恶”条中规定,谋反、谋大逆、谋杀祖父母和父母、杀一家三人以上者都要凌迟处死。《明大诰》中不仅有族诛、凌迟、枭首、腰斩、剥皮、弃市等前代使用过的酷刑,而且还自创了许多新酷刑,如墨面纹身、挑筋去肠等。
二、发展及其泛滥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发展到夏朝,逐渐确立“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其中,“大辟”即是死刑。因而,真正意义上的适用范围比较全面的死刑是由“大辟”而来。如《尚书·吕刑》中就有“大辟之罚其属二百”,即是说夏代死刑二百条,执行方式有诛、杀、戮等。至此,死刑不再只是适用于异族邦民的制度,还包括了严重违反社会秩序的一些重罪的本族人。
商朝时,刑罚制度进一步发展,逐渐系统化并初具规模,《荀子·正名》上说:“刑名从商”。就死刑的具体执行方式而言,有炮烙、醢、脯、劓殄等。
西周时,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正式确立,死刑的执行方法很多,有斩、杀、膊、辜、焚以及刑等。在死刑具体适用时,处死方式因被处死者身份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礼记·文王世子》载“公族有其死罪,则磬于甸人。”即有爵位的贵族犯死罪被秘密处死,没有爵位的奴隶主和平民犯死罪,则斩、杀或戮。
秦朝时为了发挥刑罚威吓的作用,把死刑广泛适用于危害封建国家政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及攻击侮辱皇帝的犯罪。秦朝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的死刑执行方法很多,主要有具五刑、夷三族、车裂、弃市、枭首、腰斩、定杀,此外还有活埋、族刑、戮尸等。
汉沿秦制,汉朝初期适用的死刑“枭首”、“腰斩”、“磔”、“定杀”、“车裂”、“弃市”、“夷三族”、“具五刑”等基本都是秦朝旧制,还出现了汉代之前未见记载的“殊死”刑名,“殊死”一词,首现于《汉书·高帝纪》:“今天下事必,其赦天下殊死以下”。同时,汉朝吸取了秦王朝暴政短命而亡国的教训,逐渐放弃和废除了秦朝的一些残忍野蛮的极刑。吕后元年曾“除三族罪、妖言令”。另外刘邦入关时,也曾“约法三章”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夷三族”刑,在高后年间下昭予以废除。“缘坐之法”也在汉文帝时期得以废除。因此,秦代死刑在汉代文帝之后大都禁用。仅剩枭首、腰斩、弃市三种。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死刑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基本上延续使用腰斩、枭首和弃市三种死刑,同时出现了一些局部的
五、最终的衰落
清代仍以绞、斩作为法定死刑,可分为斩立决、绞立决和绞监侯、斩监侯,对重罪者仍有戮尸、凌迟、枭首等酷刑。但清末采纳沈家本改革刑制的意见,将凌迟、枭首改为斩立决和绞立决,犯人已死不论其罪。这一改革对我国古代死刑由野蛮到相对文明的转变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中国古代更是有着发达的死刑制度和悠久的死刑文化。死刑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制度,自产生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其野蛮和残酷的痕迹日益消失,相对而言逐渐变得文明和人道,但在近代之前,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与反复,这种由野蛮到文明的曲折演变,呈现出兴—滥—衰的发展趋势,而生产力的渐进发展是死刑由兴到衰演变的根本动因。故而,当代中国生产力高速发展,死刑何去何从,亦应考虑社会需要和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科
●
【参考文献】
[1]蔡枢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2]张晋藩.《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4]徐汉明.论死刑兴衰演进的动因,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5]班固.《汉书》,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6]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
[7]王耀虎.浅谈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演变及特点,山西政法(下转第
556页)
科技信息○高校讲坛○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09年第1期
对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的探讨
郝蕊洁
(运城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山西
运城
044000)
【摘要】计算机公共课程是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双语教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和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教学改革的热点。文章对双语教学的内涵、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双语教学的过程和应该注意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探讨。指出双语教学必须有全面长期的规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和展开,才能稳步实施,办出适合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双语特色。
【关键词】双语教学;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
0.前言
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对中国高等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能紧密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教育部要求“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随着大学基础教育的全面实施,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开展双语教学是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的需要,是高校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
1.双语教学的内涵
在计算机公共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要求学生不仅应具备在学科专业知识和运用方面较强的能力,而且还应具备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双语教学中,传授给学生的不仅仅是英语,更是计算机课程的核心知识和核心理论,使学生在有意无意之间学会用两种语言思考和应用。能在两种语言之间根据交际对象和工作环境的需要进行切换,具有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和意识。
2.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实施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一般不具备专业知识,而懂专业知识的教师其外语水平,特别是口语表达能力相对低下,难以胜任双语教学任务。可见,加快双语教师的培养是实施双语教学的当务之急。
2.2缺少合适的教材双语教材匮乏,使双语教学缺乏进入课堂的基础。高等院校往往各专业中文参考资源较丰富,但外文专业参考资料却相对匮乏,从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的双语教学。
2.3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计算机公共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计算机专业的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生,学生基数大,并且他们对英语和计算机知识掌握的程度参差不齐,又缺少语言环境,在有限的学时内学生往往缺少对系统知识的整体把握。
2.4教学方式不当目前,有些高校的一些双语教学课程仍沿用以“应试教育”或“英译汉”式的专业英语教学模式,教师采取“满堂灌”的方式进行词汇辨别、解释、段落讲解和语句翻译,学生被动接受,双语教学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在课前可以向学生发放专业词语手册,以帮助学生降低专业难度,理解教材。
3.2实施阶段双语教学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即逐步扩展双语教学的广度和深度。
3.2.1由点到面,逐步推广鉴于学生外语水平偏低的现状,应先选择部分英语基础好且对计算机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学生参加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双语教学实践,比如可以先在外语系实施。待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推广到全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同样,可以先选择《计算机基础》这一门课程作为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到其它的程序设计课程中。
3.2.2双语教学内容循序渐进非英语专业的教师在“听、读、写”的方面尚可,但在“说”的方面却很难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所以,双语教学不可能一步到位,在教学过程中,可从专业术语开始,逐步过渡到教学专用语和英文解释,最后是英文讲解;从简单的词汇和句子进行渗透,最终实现双语思维,即用英语、汉语学习计算机知识。
2.1师资力量不足
4.注意的问题
4.1双语教学的根本目标是掌握计算机学科的知识,双语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方法,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不能将双语教学等同于讲授外语,否则会得不偿失。
4.2合理利用各种教学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和学习积极性。比如可以利用双语多媒体课件将课堂内容提炼出纯英文或英汉对照的形式,再配以图、声、像和动画等多种形式突破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降低学生的难度,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或采取互动式教学,教师用英文提问,学生用英文或中文回答的方式等。
5.结束语
总之,对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与国际接轨的一个积极而重要的步骤,也是更好地培养既懂计算机又懂英语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满足各专业学生未来发展的迫切需要。但双语教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科
3.双语教学的实施
尽管各高校都已经或正在实施双语教学,但是真正能较好的开展双语教学的学校屈指可数。实施双语教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对教师素质、教材质量和学生素质等有着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一个缺乏外语语言环境下开展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实施,逐步到位。
3.1准备阶段
3.1.1搞好双语教学,师资是关键。可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资力量,比如开展双语师资培训、组织教师进行观摩、进行双语教学主讲教师的资格认定、举行双语教师主讲教师公开答辩等。
3.1.2教材的选取直接引进国外优秀的信息技术原版教材,将在高校计算机课程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版教材中有大量的专业词汇,学生只有记住一定量的专业词汇才能形成外语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泽君,包志清.对计算机课程开展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的探讨[J].经济师.
2004;(6).
[2]孙朝云,姚秋玲.计算机课程双语教学实践中若干问题研究[J].现代电子技术.2003;(6).
[3]黄勤珍,陈世全.关于《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9(5).
作者简介:郝蕊洁(1982—),女,山西临猗人,本科,助教,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
[责任编辑:张新雷]
●
(上接第546页)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
[8]钱大群.《中国法律史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姚英(1979—),女,助教,三门峡人,在读硕士,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张文静(1978—),女,助教,洛阳人,在读硕士,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主要从事刑法研究。
[责任编辑:韩铭]
科技信息○高校讲坛○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09年第1期
中国古代死刑沿革史考
姚英张文静
(洛阳理工学院河南洛阳
471023)
【摘要】在漫长的中国古代社会里,每个时期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制度体系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方法与刑罚制度。各种死刑执行方法之所以成为与人类文明进程共生的现象,并历经几千年而不衰,这是非常值得人们去探讨的。本文通过中国古代死刑的沿革史考,来发现中国死刑制度随着中华法系的演进而反映出的客观发展规律,对于解决现在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死刑困扰问题,以及构思改革我国的死刑制度,会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中国古代;死刑;沿革死刑以其极端性、毁灭性、残酷性,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刑种,是中国古代历代王朝维护统治地位、安定社会的有力法宝。古代由于法律宣传教育不发达,死刑实际上起到普法教育的作用。中国人对刑法和法律的认识在于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严惩,故而中国古代的重刑有“弃市”。因此,单纯地认为死刑“残酷”是没有意义的,应该考虑到当时的社会需要和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缘于此,研究死刑方法对于客观透析历史的本来面貌,从根本上解决困扰现代中国的死刑立法和司法实践问题,改革现行的死刑制度,都将起到一定的帮助。本文拟对中国古代死刑的沿革作初步的探讨。
增减。魏朝适用的死刑正刑有三,只将腰斩改为斩刑,余者同汉制;蜀国死刑的主要执行方法为弃市;吴国的孙权、孙皓都是重刑主义的信奉者和实践者,故东吴的刑罚比之魏、蜀更加残酷与野蛮,采用一些前所未用的杀人方法,族诛、夷三族广泛被使用,增加了车裂、烧锯断头、刀环撞杀、拉杀等方法,晋代基本沿用了汉代的三种死刑方法;刘宋和南齐时期死刑基本同晋律;南梁死刑分两种,枭首和弃市;北齐确立“重罪十条”实行罪死不赦,同时死刑分车裂、枭首、斩、绞四等;北周时期死刑也分五等,为磐、绞、斩、枭、车裂。
三、方法渐趋和缓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于开皇元年颁布新律,以“约法省刑”为原则,改革前代死刑,废除鞭扑、枭首、车裂等酷刑,将法定死刑定为绞、斩二等,“夫绞以致毙,斩则殊刑,除万恶之体,于是已及。”为后世律典所遵循。
唐承隋律,也把法定死刑定为绞斩二等,到了盛唐,封建五刑正式确立,我国从此正式确立了以身体刑、徒刑为主的刑罚体系,死刑执行方式明显缓和。
一、死刑的出现
在古代中国的刑法中,虽然死刑一直居于刑罚体系的中心地位,但并不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我国古代的刑罚是战争的产物,《管锥篇》中说:“刑起于兵”,“兵之于刑,二而一也”。《汉书·刑法志》说:“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之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因此,战争中的杀敌、伤敌行为,是我国死刑的渊源。
传说中的三皇时代,并不存在死刑和肉刑。根据《尚书·皋陶谟》的记叙,直至五帝时代,才有了死刑。五帝时代共有“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等五种死刑,而且作为这些死刑适用的对象都是来自异族的邦民。
四、残酷死刑的回潮
宋代以后,我国死刑执行制度又出现反复,手段比隋唐残酷,这主要表现在凌迟刑方面。宋仁宗时期,曾颁布诏书用凌迟处死“杀人祭鬼”的首犯,凌迟刑开始合法化,到南宋时期,死刑分为凌迟、处斩、处死三等,凌迟成为法定的第一等死刑。
元代的死刑无绞刑,只有凌迟和斩两种。极其残酷的凌迟刑是法定刑。
明代死刑虽以绞、斩为律,但对大逆罪仍用凌迟处死,不过这时的凌迟刑并不是法定的主刑,与宋元时期在范围和程度上仍有差别。《大明律》在“十恶”条中规定,谋反、谋大逆、谋杀祖父母和父母、杀一家三人以上者都要凌迟处死。《明大诰》中不仅有族诛、凌迟、枭首、腰斩、剥皮、弃市等前代使用过的酷刑,而且还自创了许多新酷刑,如墨面纹身、挑筋去肠等。
二、发展及其泛滥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发展到夏朝,逐渐确立“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其中,“大辟”即是死刑。因而,真正意义上的适用范围比较全面的死刑是由“大辟”而来。如《尚书·吕刑》中就有“大辟之罚其属二百”,即是说夏代死刑二百条,执行方式有诛、杀、戮等。至此,死刑不再只是适用于异族邦民的制度,还包括了严重违反社会秩序的一些重罪的本族人。
商朝时,刑罚制度进一步发展,逐渐系统化并初具规模,《荀子·正名》上说:“刑名从商”。就死刑的具体执行方式而言,有炮烙、醢、脯、劓殄等。
西周时,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正式确立,死刑的执行方法很多,有斩、杀、膊、辜、焚以及刑等。在死刑具体适用时,处死方式因被处死者身份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礼记·文王世子》载“公族有其死罪,则磬于甸人。”即有爵位的贵族犯死罪被秘密处死,没有爵位的奴隶主和平民犯死罪,则斩、杀或戮。
秦朝时为了发挥刑罚威吓的作用,把死刑广泛适用于危害封建国家政权、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及攻击侮辱皇帝的犯罪。秦朝法律规定和实际应用的死刑执行方法很多,主要有具五刑、夷三族、车裂、弃市、枭首、腰斩、定杀,此外还有活埋、族刑、戮尸等。
汉沿秦制,汉朝初期适用的死刑“枭首”、“腰斩”、“磔”、“定杀”、“车裂”、“弃市”、“夷三族”、“具五刑”等基本都是秦朝旧制,还出现了汉代之前未见记载的“殊死”刑名,“殊死”一词,首现于《汉书·高帝纪》:“今天下事必,其赦天下殊死以下”。同时,汉朝吸取了秦王朝暴政短命而亡国的教训,逐渐放弃和废除了秦朝的一些残忍野蛮的极刑。吕后元年曾“除三族罪、妖言令”。另外刘邦入关时,也曾“约法三章”规定“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夷三族”刑,在高后年间下昭予以废除。“缘坐之法”也在汉文帝时期得以废除。因此,秦代死刑在汉代文帝之后大都禁用。仅剩枭首、腰斩、弃市三种。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死刑制度进一步发展的时期。基本上延续使用腰斩、枭首和弃市三种死刑,同时出现了一些局部的
五、最终的衰落
清代仍以绞、斩作为法定死刑,可分为斩立决、绞立决和绞监侯、斩监侯,对重罪者仍有戮尸、凌迟、枭首等酷刑。但清末采纳沈家本改革刑制的意见,将凌迟、枭首改为斩立决和绞立决,犯人已死不论其罪。这一改革对我国古代死刑由野蛮到相对文明的转变起了积极作用。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中国古代更是有着发达的死刑制度和悠久的死刑文化。死刑作为最严厉的惩罚制度,自产生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其野蛮和残酷的痕迹日益消失,相对而言逐渐变得文明和人道,但在近代之前,这个过程充满了曲折与反复,这种由野蛮到文明的曲折演变,呈现出兴—滥—衰的发展趋势,而生产力的渐进发展是死刑由兴到衰演变的根本动因。故而,当代中国生产力高速发展,死刑何去何从,亦应考虑社会需要和实际产生的社会效果。科
●
【参考文献】
[1]蔡枢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2]张晋藩.《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4]徐汉明.论死刑兴衰演进的动因,中国刑事法杂志.2004.[5]班固.《汉书》,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6]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
[7]王耀虎.浅谈中国古代死刑制度的演变及特点,山西政法(下转第
556页)
科技信息○高校讲坛○SCIENCE&TECHNOLOGYINFORMATION2009年第1期
对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的探讨
郝蕊洁
(运城学院公共计算机教学部山西
运城
044000)
【摘要】计算机公共课程是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双语教学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和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也是当前教学改革的热点。文章对双语教学的内涵、存在的问题以及实施双语教学的过程和应该注意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探讨。指出双语教学必须有全面长期的规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和展开,才能稳步实施,办出适合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双语特色。
【关键词】双语教学;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
0.前言
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对中国高等教育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能紧密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教育部要求“本科教育要创造条件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随着大学基础教育的全面实施,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开展双语教学是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的需要,是高校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
1.双语教学的内涵
在计算机公共课程中实施双语教学,要求学生不仅应具备在学科专业知识和运用方面较强的能力,而且还应具备较强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双语教学中,传授给学生的不仅仅是英语,更是计算机课程的核心知识和核心理论,使学生在有意无意之间学会用两种语言思考和应用。能在两种语言之间根据交际对象和工作环境的需要进行切换,具有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和意识。
2.双语教学存在的问题
目前实施双语教学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一般不具备专业知识,而懂专业知识的教师其外语水平,特别是口语表达能力相对低下,难以胜任双语教学任务。可见,加快双语教师的培养是实施双语教学的当务之急。
2.2缺少合适的教材双语教材匮乏,使双语教学缺乏进入课堂的基础。高等院校往往各专业中文参考资源较丰富,但外文专业参考资料却相对匮乏,从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的双语教学。
2.3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计算机公共课程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计算机专业的一年级和二年级本科生,学生基数大,并且他们对英语和计算机知识掌握的程度参差不齐,又缺少语言环境,在有限的学时内学生往往缺少对系统知识的整体把握。
2.4教学方式不当目前,有些高校的一些双语教学课程仍沿用以“应试教育”或“英译汉”式的专业英语教学模式,教师采取“满堂灌”的方式进行词汇辨别、解释、段落讲解和语句翻译,学生被动接受,双语教学的实际效果大打折扣。
所以在课前可以向学生发放专业词语手册,以帮助学生降低专业难度,理解教材。
3.2实施阶段双语教学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即逐步扩展双语教学的广度和深度。
3.2.1由点到面,逐步推广鉴于学生外语水平偏低的现状,应先选择部分英语基础好且对计算机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学生参加计算机公共课程的双语教学实践,比如可以先在外语系实施。待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推广到全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同样,可以先选择《计算机基础》这一门课程作为试点,然后逐步推广到其它的程序设计课程中。
3.2.2双语教学内容循序渐进非英语专业的教师在“听、读、写”的方面尚可,但在“说”的方面却很难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所以,双语教学不可能一步到位,在教学过程中,可从专业术语开始,逐步过渡到教学专用语和英文解释,最后是英文讲解;从简单的词汇和句子进行渗透,最终实现双语思维,即用英语、汉语学习计算机知识。
2.1师资力量不足
4.注意的问题
4.1双语教学的根本目标是掌握计算机学科的知识,双语教学只是一种教学方法,是为教学内容服务的。不能将双语教学等同于讲授外语,否则会得不偿失。
4.2合理利用各种教学方法,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和学习积极性。比如可以利用双语多媒体课件将课堂内容提炼出纯英文或英汉对照的形式,再配以图、声、像和动画等多种形式突破课堂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降低学生的难度,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或采取互动式教学,教师用英文提问,学生用英文或中文回答的方式等。
5.结束语
总之,对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是教学内容体系改革与国际接轨的一个积极而重要的步骤,也是更好地培养既懂计算机又懂英语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满足各专业学生未来发展的迫切需要。但双语教学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科
3.双语教学的实施
尽管各高校都已经或正在实施双语教学,但是真正能较好的开展双语教学的学校屈指可数。实施双语教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对教师素质、教材质量和学生素质等有着较高的要求,尤其是在一个缺乏外语语言环境下开展计算机公共课程实施双语教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实施,逐步到位。
3.1准备阶段
3.1.1搞好双语教学,师资是关键。可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师资力量,比如开展双语师资培训、组织教师进行观摩、进行双语教学主讲教师的资格认定、举行双语教师主讲教师公开答辩等。
3.1.2教材的选取直接引进国外优秀的信息技术原版教材,将在高校计算机课程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原版教材中有大量的专业词汇,学生只有记住一定量的专业词汇才能形成外语知识体系,
【参考文献】
[1]刘泽君,包志清.对计算机课程开展双语教学若干问题的探讨[J].经济师.
2004;(6).
[2]孙朝云,姚秋玲.计算机课程双语教学实践中若干问题研究[J].现代电子技术.2003;(6).
[3]黄勤珍,陈世全.关于《高级语言程序设计》课程双语教学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29(5).
作者简介:郝蕊洁(1982—),女,山西临猗人,本科,助教,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
[责任编辑:张新雷]
●
(上接第546页)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
[8]钱大群.《中国法律史论》,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姚英(1979—),女,助教,三门峡人,在读硕士,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史研究
张文静(1978—),女,助教,洛阳人,在读硕士,洛阳理工学院社会科学系,主要从事刑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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