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安康市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管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交通部《关于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安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省、我市农村公路“十一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交通需求为出发点,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与运输统筹发展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方针,抢抓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全省公路建设决战在安康的大好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条件,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形成政府主导、全民

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路发展机制和以县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逐步构筑内通外联、标准适度、结构合理、设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状况

“十一五”以来,我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6933公里,其中:县道1934.7公里,乡道3034.7公里,村道11727.1公里(村道中尚有4585公里不符合交通部年报标准,即路基宽度大于4.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3米的,未进入年报统计库),公路密度达67.7公里/百平方公里。由于我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2006至2008年三年间已修通村水泥路8000公里。目前2480个建制村中有1984个村通水泥路,水泥路通村率80%。全市共200个乡镇均通了公路,其中有151个乡镇通油(水泥)路,乡镇通油(水泥)路率接近80%,193个乡镇通班车,通班车率96.5%。全市建成农村五级客运站49个,建成农村客运招呼站143个。 全市26%的乡镇拥有农村五级站,5%行政村拥有客运招呼站。全市现有营运班线类客车2800余辆,现客运站并不能完全满足客运发展的需要。安康河流众多,特别是汉江梯级开发,为安康航运创造了条件,现全市149个渡口,已经改造的渡口仅有22处,还有127处渡口需要进行改造建设。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极大的改善了农村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我市地处秦巴山区,沟壑纵横,地形地质复杂,公路建设成本高,自然灾害频发,建设资金匮乏等原因,致使我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建设标准低,路网不完善,抗灾能力弱,畅通条件差,服务水平低。到2008年底,全市16933公里农村公路,没有一条二级以上公路,农村公路仅有三级公路231公里,其它仍以四级公路或等外公路通达为主, 11727.1公里通村公路中仅有8000公里(已修水泥路)基本达到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还有3727.1公里没有路面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全市仍有48个乡镇不通油(水泥)路,496个建制村不通水泥路,1506个自然村不通公路。不良的地质条件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导致我市农村公路滑坡、塌方、水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中断、晴通雨阻、有路不通车现象十分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步伐,破解公路交通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农村公路畅通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提高农村交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以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为重点的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我市“十一五”后两年和“十二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目标任务

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市内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和 “建、养、管、运”一体化目标。“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53.04亿元,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以通乡油(水泥)路、通村水泥路建设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提高抗灾能力,改善通行条件。“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县乡油路(水泥路)500公里、大修路面233.4公里,乡道油路(水泥路)1460公里,村道通达工程3200公里,通村水泥路5000公里,实现100%乡镇通油(水泥)路,100%行政村通水泥路。新建农村公路桥梁3000延米/50座,基本解决公路跨越河谷问题,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农村公路安全保畅能力明显提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畅能力。 “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338米/128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6000公里、交通标志基本配套。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全省农村公路体制改革要求和“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原则,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部

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00个(每乡镇一个)。绿化、美化农村公路5000公里。

——农村公路治超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各县区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能和作用,建立农村公路治超检测站30个,其中:固定检测站10个,流动检测站20个。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确保全市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

——农村客运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路通、车通、站成”。 “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农村等级客运站65个,客运招呼站161个,实现57%的乡镇有等级客运站、12%的建制村建有招呼站,100%的乡镇通班车。

——农村航运服务设施逐步提高,“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农村标准码头127个,实现100%的航运码头建设标准化。

四、创建标准

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 “公路畅通、安全运行、绿色生态、洁美和谐、舒适出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努力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路面:路面整洁,路拱适度,排水畅通,行车舒适,路面与路肩分界顺直、醒目,无较为严重的路面病害(如坑槽、拥包、龟裂、沉陷、断板、严重破碎、翻浆等)。

2、路基:路基边线整齐,路肩宽度均匀一致, 单侧路肩宽度平原地区不少于0.75米,山区不少于0.5米,特殊路段不少于0.25米;路基边坡稳定、密实,无坍塌、冲沟现象;挡墙(田路分界墙)设臵合理,整齐无残缺;排水设施齐全、完整;特别是穿越村镇路段,应有完整的公路排水设施,边沟硬化畅通,做到雨天道路无积水。

3、桥涵等构造物:桥涵的帽石、栏杆、扶手保持完整无缺、顺直美观;所有桥梁桥面系完整无损且排水通畅,桥面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涵洞纵坡平顺,水流畅通,无淤塞。

4、沿线设施及安保工程:交通标志设臵要做到位臵适当、版面美观、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齐全、无遮挡;公路安全设施完整齐全,规格标准;公路标线保持完整鲜明,公里桩、百米桩齐全完好。

5、绿化:按照“宜树则树,宜花则花”的原则,对所有创建公路进行标准化绿化和美化,打造生态路、环保路、观光路。

6、公路运输管理: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使所有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舒适运行,达到57%乡镇有标准等级客

运站,12%的建制村有标准化招呼站,实现车进站,人归点,建立良好、文明、有序的农村公路运输市场。

7、航务运输管理:汉江梯级开发形成安康特有的多个人工湖。众多的客、货运船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发挥航运作用的同时,建设标准化农村公路码头,努力实现航运与公路运输的协调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农村公路示范市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方玮峰任组长,副市长王安利、交通局局长徐铁军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监察、审计、公安、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扶贫、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县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程指挥部,市交通局局长徐铁军兼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的组织实施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编报、审核示范市创建工程建设计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验收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等;做好示范市的宣传报道、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各类报表;负责示范市创建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做好示范市创建的调查研究及经验交流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组建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

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政府县区长亲自挂帅,分管县区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和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县级领导联乡,乡级领导联村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公路建养管工作有序进行。

2、夯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建养管目标责任书;市交通局负责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计划与监督管理;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宣传、组织、实施、监督和协调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服务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任务,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逐年逐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和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各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服务和管理,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发展。

3、严格奖惩。市政府决定在农村公路发展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并把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实行奖优惩劣。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和一定的奖励性补助;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抓得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

评,并相应减少建设项目的安排,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推行严格的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县际间农村公路主干线,按照“以市为主,市县联建”的建设模式,由市交通局负责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县乡公路由县区政府负责建设,县区交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村级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建设,县区交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做到发展有规划,实施有计划。市级交通部门要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强化宏观指导。各县区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坚持先易后难,先主路网后次路网,对路基和平纵指标较好、人口密集、辐射作用大的路线优先实施改造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晴雨畅通,方便群众出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县乡油路改造工程、渡改桥、危桥改造和农村等级客运站点项目,应按照全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分年度申请立项实施,施工图设计由各县区交通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现行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图设计审查和审批,杜绝“三边”工程。

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农村公路项目库和通村公路定义,向省上申请立项实施。

3、标准适度,量力而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交通发展前景,在满足车辆通行、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坚持以改建为主,新建为辅,控制工程造价。技术标准采用原则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及安全保障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和安全畅通能力。

通乡公路一般采用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工程艰巨、难度较大的路段,在满足行车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个别技术标准可采用四级公路下限指标。路面一般应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提倡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特殊困难路段和交通量较小的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应设臵必要的安全设施。采用单车道时应设臵会车道。重视路基工程、防护工程。

乡镇客运站应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图册,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便民利民的农村客运站图纸进行建设。

4、强化监督,保证质量。农村公路建设要建立建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细职责,划分到人。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实行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群众参与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村级义务监督员监督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5、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安康市路网规划,以“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为标准,狠抓农村公路样板路建设,突出安康农村公路的建设特点。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立停车休息点,把公路建设成为旅游观光景点。在经过沿线乡镇、旅游区等地段,有条件的要建设一处能够展示沿线乡村人文特色的文化景点。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农村公路发展的具体政策,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1、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使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上计划。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并将其中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与交通系统的公路建设资金

捆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2、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

3、农村公路建设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予以减收或免收。村级公路建设免征建安营业税及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

4、积极落实村级组织“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修路积极性,以农民投工投劳、采备砂石地材等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建养中“一事一议”的统筹协调。

5、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力提倡个人捐资、企业赞助等形式,筹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6、农村公路建设砂石料等地材一般应就地取材,公路建设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等杆线管网的迁移由各产权单位自行迁移和升高。县乡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补偿由县乡政府负责;村级公路建设用地及拆迁由村民委员会自行调整解决。

7、中央和省安排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工程直接费的支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承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职能。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

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非工程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

(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县区交通局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负责拟定本县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县区交通局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配合支持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必要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2、稳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

政府投入为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主要由省上按照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计划统一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解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由市、县(区)财政筹措,市级财政补助20%,县区财政筹措80%。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年每公里1000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引导沿线农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

3、实行管养分离,改革管理养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按照养管分离、专群结合、养护市场化要求,逐步剥离交通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设立的养护生产单位,组建专业养护公司进入市场,推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常维护采取道班、个人承包、家庭承包等方式实施,逐步开放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制度,实行以养护工程为主的市场化运作。

4、加大农村公路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坚决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治超源头监管,完善辖区内干线与农村公路节点处限高限宽设施建设,

加大对绕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定期和随机对盲区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充分发挥公路沿线乡镇、群众、道工对超限车辆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辖区农村公路治超网络和治超长效机制。

(五)、农村客运、航运

坚持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体化发展,客运站场、航运码头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形成客运站点、码头的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运输网络,实现农村客运、航运与农村公路建设协调发展;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开放农村客运站点和航运投资市场,优先吸收社会资金以独资、合作、合资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客运、航运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客运和航运管理机制,推行公司化经营,以冷热线捆绑等方式调控农村运力投放,带动和发展偏僻地区的农村客运班线;建立健全农村客运、航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督,落实对乡镇客运站和船舶的安全源头监管责任。

六、创建步骤

农村公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计划按三年时间完成创建示范市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3月。主要内容: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落实项目计

划;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创建经验。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主要内容:落实项目并组织实施,分年度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内容:对创建项目进行总结;整理工程资料;对工程进行决算和审计;迎接部、省验收。

七、估算投资

按照三年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和 “建、养、管、运”一体化目标,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标准。根据创建示范市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53.0491亿元,分三年实施,计划2009年完成项目估算投资23.7964亿元,2010年计划完成项目估算投资21.3830亿元,2011年计划完成项目估算投资7.8697亿元。

八、总结经验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农村公路示范市建设、养护、管理和发展农村客货运输的典型经验;及时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质量要点、防护技术、排水设施、地质灾害路段的处理和防治、绿化美化等好的做法进行归纳;对农村公路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和谐统一、探索农村公路多种方式养管模式、发展农村客货运输的有效做法等进行分析提炼,在建设过程中形成建设信息,工程完成后形成经验总结材料。

附:安康市农村公路示范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年度计划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安康市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养管服务水平,大力发展农村客货运输,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交通部《关于第三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安康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结合我省、我市农村公路“十一五”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和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农民群众交通需求为出发点,以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与运输统筹发展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方针,抢抓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创建和全省公路建设决战在安康的大好机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基础条件,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形成政府主导、全民

参与、社会支持的农村公路发展机制和以县为责任主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逐步构筑内通外联、标准适度、结构合理、设施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积极推动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状况

“十一五”以来,我市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截止2008年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6933公里,其中:县道1934.7公里,乡道3034.7公里,村道11727.1公里(村道中尚有4585公里不符合交通部年报标准,即路基宽度大于4.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3米的,未进入年报统计库),公路密度达67.7公里/百平方公里。由于我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2006至2008年三年间已修通村水泥路8000公里。目前2480个建制村中有1984个村通水泥路,水泥路通村率80%。全市共200个乡镇均通了公路,其中有151个乡镇通油(水泥)路,乡镇通油(水泥)路率接近80%,193个乡镇通班车,通班车率96.5%。全市建成农村五级客运站49个,建成农村客运招呼站143个。 全市26%的乡镇拥有农村五级站,5%行政村拥有客运招呼站。全市现有营运班线类客车2800余辆,现客运站并不能完全满足客运发展的需要。安康河流众多,特别是汉江梯级开发,为安康航运创造了条件,现全市149个渡口,已经改造的渡口仅有22处,还有127处渡口需要进行改造建设。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极大的改善了农村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带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由于我市地处秦巴山区,沟壑纵横,地形地质复杂,公路建设成本高,自然灾害频发,建设资金匮乏等原因,致使我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建设标准低,路网不完善,抗灾能力弱,畅通条件差,服务水平低。到2008年底,全市16933公里农村公路,没有一条二级以上公路,农村公路仅有三级公路231公里,其它仍以四级公路或等外公路通达为主, 11727.1公里通村公路中仅有8000公里(已修水泥路)基本达到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还有3727.1公里没有路面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全市仍有48个乡镇不通油(水泥)路,496个建制村不通水泥路,1506个自然村不通公路。不良的地质条件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导致我市农村公路滑坡、塌方、水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交通中断、晴通雨阻、有路不通车现象十分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快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步伐,破解公路交通瓶颈制约,着力解决农村公路畅通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提高农村交通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以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为重点的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我市“十一五”后两年和“十二五”期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目标任务

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市内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和 “建、养、管、运”一体化目标。“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完成总投资53.04亿元,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基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以通乡油(水泥)路、通村水泥路建设为重点,实施农村公路通畅工程,提高抗灾能力,改善通行条件。“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县乡油路(水泥路)500公里、大修路面233.4公里,乡道油路(水泥路)1460公里,村道通达工程3200公里,通村水泥路5000公里,实现100%乡镇通油(水泥)路,100%行政村通水泥路。新建农村公路桥梁3000延米/50座,基本解决公路跨越河谷问题,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农村公路安全保畅能力明显提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安保工程,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安全保畅能力。 “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4338米/128座,农村公路安保工程6000公里、交通标志基本配套。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全省农村公路体制改革要求和“有路必养、养必优良,有路必管、管必到位”的原则,明确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部

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组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00个(每乡镇一个)。绿化、美化农村公路5000公里。

——农村公路治超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各县区要切实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职能和作用,建立农村公路治超检测站30个,其中:固定检测站10个,流动检测站20个。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确保全市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4%以内。

——农村客运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路通、车通、站成”。 “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农村等级客运站65个,客运招呼站161个,实现57%的乡镇有等级客运站、12%的建制村建有招呼站,100%的乡镇通班车。

——农村航运服务设施逐步提高,“十一五”后两年和2011年,新增农村标准码头127个,实现100%的航运码头建设标准化。

四、创建标准

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 “公路畅通、安全运行、绿色生态、洁美和谐、舒适出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努力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路面:路面整洁,路拱适度,排水畅通,行车舒适,路面与路肩分界顺直、醒目,无较为严重的路面病害(如坑槽、拥包、龟裂、沉陷、断板、严重破碎、翻浆等)。

2、路基:路基边线整齐,路肩宽度均匀一致, 单侧路肩宽度平原地区不少于0.75米,山区不少于0.5米,特殊路段不少于0.25米;路基边坡稳定、密实,无坍塌、冲沟现象;挡墙(田路分界墙)设臵合理,整齐无残缺;排水设施齐全、完整;特别是穿越村镇路段,应有完整的公路排水设施,边沟硬化畅通,做到雨天道路无积水。

3、桥涵等构造物:桥涵的帽石、栏杆、扶手保持完整无缺、顺直美观;所有桥梁桥面系完整无损且排水通畅,桥面整洁,无积水、无垃圾;涵洞纵坡平顺,水流畅通,无淤塞。

4、沿线设施及安保工程:交通标志设臵要做到位臵适当、版面美观、内容清晰准确、完整齐全、无遮挡;公路安全设施完整齐全,规格标准;公路标线保持完整鲜明,公里桩、百米桩齐全完好。

5、绿化:按照“宜树则树,宜花则花”的原则,对所有创建公路进行标准化绿化和美化,打造生态路、环保路、观光路。

6、公路运输管理: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使所有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舒适运行,达到57%乡镇有标准等级客

运站,12%的建制村有标准化招呼站,实现车进站,人归点,建立良好、文明、有序的农村公路运输市场。

7、航务运输管理:汉江梯级开发形成安康特有的多个人工湖。众多的客、货运船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在发挥航运作用的同时,建设标准化农村公路码头,努力实现航运与公路运输的协调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农村公路示范市工程建设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市长方玮峰任组长,副市长王安利、交通局局长徐铁军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监察、审计、公安、国土、林业、水利、环保、扶贫、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区政府县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程指挥部,市交通局局长徐铁军兼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市的组织实施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编报、审核示范市创建工程建设计划;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验收办法、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等;做好示范市的宣传报道、信息反馈工作,准确、及时上报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各类报表;负责示范市创建工程的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做好示范市创建的调查研究及经验交流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组建创建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示范

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政府县区长亲自挂帅,分管县区长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和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县级领导联乡,乡级领导联村制度,积极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公路建养管工作有序进行。

2、夯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建养管目标责任书;市交通局负责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计划与监督管理;县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宣传、组织、实施、监督和协调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检查、服务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动群众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各县区政府要根据农村公路发展的目标任务,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逐年逐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和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各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搞好服务和管理,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发展。

3、严格奖惩。市政府决定在农村公路发展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和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并把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实行奖优惩劣。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优先安排建设项目和一定的奖励性补助;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抓得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

评,并相应减少建设项目的安排,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推行严格的奖惩机制,促进农村公路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严格管理,保证质量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及县际间农村公路主干线,按照“以市为主,市县联建”的建设模式,由市交通局负责建设,县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县乡公路由县区政府负责建设,县区交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村级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建设,县区交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做到发展有规划,实施有计划。市级交通部门要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强化宏观指导。各县区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坚持先易后难,先主路网后次路网,对路基和平纵指标较好、人口密集、辐射作用大的路线优先实施改造建设,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晴雨畅通,方便群众出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通乡油路改造工程、县乡油路改造工程、渡改桥、危桥改造和农村等级客运站点项目,应按照全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分年度申请立项实施,施工图设计由各县区交通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按现行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图设计审查和审批,杜绝“三边”工程。

通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尊重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按照农村公路项目库和通村公路定义,向省上申请立项实施。

3、标准适度,量力而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交通发展前景,在满足车辆通行、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和不增加群众负担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坚持以改建为主,新建为辅,控制工程造价。技术标准采用原则是:充分利用旧路资源,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及安全保障设施,增强晴雨通行能力和安全畅通能力。

通乡公路一般采用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工程艰巨、难度较大的路段,在满足行车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个别技术标准可采用四级公路下限指标。路面一般应铺设高级或次高级路面,提倡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特殊困难路段和交通量较小的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应设臵必要的安全设施。采用单车道时应设臵会车道。重视路基工程、防护工程。

乡镇客运站应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图册,因地制宜,选择经济实用、便民利民的农村客运站图纸进行建设。

4、强化监督,保证质量。农村公路建设要建立建全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明细职责,划分到人。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继续实行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群众参与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村级义务监督员监督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5、抓住重点,突出亮点。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安康市路网规划,以“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为标准,狠抓农村公路样板路建设,突出安康农村公路的建设特点。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立停车休息点,把公路建设成为旅游观光景点。在经过沿线乡镇、旅游区等地段,有条件的要建设一处能够展示沿线乡村人文特色的文化景点。

(三)、资金筹措与管理

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扶持农村公路发展的具体政策,为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1、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认真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中、省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使更多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入国家和省上计划。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并将其中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与交通系统的公路建设资金

捆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2、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农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保证稳定的资金来源。

3、农村公路建设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予以减收或免收。村级公路建设免征建安营业税及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

4、积极落实村级组织“一事一议”政策,充分调动群众的修路积极性,以农民投工投劳、采备砂石地材等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村公路建养中“一事一议”的统筹协调。

5、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力提倡个人捐资、企业赞助等形式,筹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6、农村公路建设砂石料等地材一般应就地取材,公路建设涉及电力、通信、广播等杆线管网的迁移由各产权单位自行迁移和升高。县乡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及补偿由县乡政府负责;村级公路建设用地及拆迁由村民委员会自行调整解决。

7、中央和省安排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工程直接费的支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承担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职能。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

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非工程支出,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

(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1、落实养护管理责任。各县区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规政策,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养护工作,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县区交通局是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主体。负责拟定本县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县区交通局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局,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养护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配合支持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做好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环境保障、公路及其设施的保护、必要的养护资金筹措和劳动力投入等工作。

2、稳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以

政府投入为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主要由省上按照农村公路养护里程计划统一安排,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解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由市、县(区)财政筹措,市级财政补助20%,县区财政筹措80%。具体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年每公里1000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政策,积极引导沿线农民投工投劳养护农村公路,鼓励社会和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义务劳动、支援设备材料、自愿捐资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事业。

3、实行管养分离,改革管理养护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按照养管分离、专群结合、养护市场化要求,逐步剥离交通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设立的养护生产单位,组建专业养护公司进入市场,推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常维护采取道班、个人承包、家庭承包等方式实施,逐步开放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制度,实行以养护工程为主的市场化运作。

4、加大农村公路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坚决制止侵占和损害农村公路的行为,依法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深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公路治超源头监管,完善辖区内干线与农村公路节点处限高限宽设施建设,

加大对绕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力度,定期和随机对盲区路段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充分发挥公路沿线乡镇、群众、道工对超限车辆的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辖区农村公路治超网络和治超长效机制。

(五)、农村客运、航运

坚持农村公路建养管运一体化发展,客运站场、航运码头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形成客运站点、码头的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运输网络,实现农村客运、航运与农村公路建设协调发展;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开放农村客运站点和航运投资市场,优先吸收社会资金以独资、合作、合资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研究制定农村客运、航运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农村客运和航运管理机制,推行公司化经营,以冷热线捆绑等方式调控农村运力投放,带动和发展偏僻地区的农村客运班线;建立健全农村客运、航运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督,落实对乡镇客运站和船舶的安全源头监管责任。

六、创建步骤

农村公路示范市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计划按三年时间完成创建示范市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09年1月至3月。主要内容: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落实项目计

划;组织人员外出学习创建经验。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主要内容:落实项目并组织实施,分年度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为验收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内容:对创建项目进行总结;整理工程资料;对工程进行决算和审计;迎接部、省验收。

七、估算投资

按照三年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微循环”畅通和 “建、养、管、运”一体化目标,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农村公路示范路建设标准。根据创建示范市项目计划总投资估算53.0491亿元,分三年实施,计划2009年完成项目估算投资23.7964亿元,2010年计划完成项目估算投资21.3830亿元,2011年计划完成项目估算投资7.8697亿元。

八、总结经验

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农村公路示范市建设、养护、管理和发展农村客货运输的典型经验;及时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质量要点、防护技术、排水设施、地质灾害路段的处理和防治、绿化美化等好的做法进行归纳;对农村公路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和谐统一、探索农村公路多种方式养管模式、发展农村客货运输的有效做法等进行分析提炼,在建设过程中形成建设信息,工程完成后形成经验总结材料。

附:安康市农村公路示范市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年度计划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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