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周年院庆专版
20 Anniver
sary of JNUPDI
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策略研究
张新兰 陈 晓
【摘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在公交发展“四优先”的发展政策中居于首位,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是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关键。本文首先明确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概念,分析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面临的问题,从规划、供地、管理、立法四个方面提出落实用地的可操作性策
86
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当前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短缺成为制约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因素,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需要有从国家宏观政策到地方政府实施策略的一系列有力支持与配合。
略和方法,以推动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关键词】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发展;落实
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概念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场站用地及换乘枢纽
【文章编号】1002-1329(2007)04-0086-03【中图分类号】TU984.11+3【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
张新兰(1969-),女,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晓(1965-),女,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修改日期】2007-03-18
LAND STRATEGY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ZHANG Xinlan; CHEN Xiao
ABSTRACT: The priority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facilities land takes the premier place in the national“four priorities” development policy.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land is thekey to realize the priority development strategy ofpublic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concept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facilities and the problem in the implementation. Thenthe operable strategies are presented from the aspectsof planning, land supply, administration andlegislation.
KEYWORDS: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land;priority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对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了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和财税扶持优先的”四优先”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以城市公共交通为核心,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位于“四优先”之首,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用地。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是指公共汽车、出租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各类公共交通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设施的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所建设施的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只指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实际用途归类。
公共交通换乘枢纽是实现交通功能转换的场所,是不同交通方式、不同方向客流的转换点,对交通线网具有锚固作用。根据枢纽的功能,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交通服务功能为主导的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其用地功能相对比较单一;一类是与城市商业、居住等功能有机结合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综合换乘枢纽,其用地功能具有高复合性。枢纽的研究在国内起步较晚,其用地管理控制、规划建设目前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
2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面临的问题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严重不足是国内城市普遍面临的问题。济南市约有80处各类公交停车场,其中20%为占用道路、社会停车场或其他单位用地,无正规运营场区;场站管理用房中30%为租
借或临时建筑。南京市有近一半的公共汽车无3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策略
法进场停车保养。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的规模和数量严重滞后,客流组织只能依靠线路完成,降低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是一项有意识的系统了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迫切需分析过程,通过对问题的系统分析与全面思考选要落实公交设施用地,但用地落实面临着一系列择实施策略。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策略涵盖规问题。
划、供地、管理、立法等四个方面。
2.1 国家宏观政策层面
3.1 规划
公交设施用地政策法规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将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落实在各层面规划明确性。
设计中。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规划方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标准》中关于公交设施用地仅涉及场站,使得换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三个专项规划,规乘枢纽规划在城市各个层面规划中难以落实,公划设计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于城市控制性详细交设施用地总量控制先天不足。
规划、城市黄线管理中落实,依法进行规划控制。
供地方面,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强调,要优《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法》所确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规划划定的符定的一项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城市交通发展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采目标和战略,确定交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关系,保用划拨方式用地,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证城市公交的用地需求,优先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法定规划之中。
地目录》规定: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地铁、城市轨《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明确各类公交道交通线路及其车站、车辆段、运营调度设施、停方式的功能分工、线网分布及设施配置、场站规车场、公交车站、公交停车场、维修车间、保养模、空间布局形态和换乘关系。根据城市社会经厂房、燃料供应设施、公交车辆调度、管理设施济发展要求、客流量分布、财政条件,合理安排等。《划拨用地目录》中并未包括枢纽用地。
公交线网、换乘枢纽、场站、维修保养厂等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明确轨道交通2.2 地方政府层面
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以及相应的资金筹措方公交设施用地在与政府土地开发经济利益的案;明确轨道交通的线路站点选址、沿线用地规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划控制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明确轨道交性事业,其经营必须以低成本的设施用地、低成通是整个公交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系统。
本的运营组织以及经济的线路长度为公众提供具将专项规划中研究确定的公交设施纳入到城有一定服务水平的公共服务。公共交通为了获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与土地利用进一步协调优支持运营的高客流,重要的线网、换乘枢纽一般化,明确公交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规模和用选择在城市密集地区,而从城市经济发展角度考地边界,并作为强制性内容通过法定图则进行刚虑,用地高复合性的城市密集地区,同时也是高性控制。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交设施用投入、高地价地段,用于建设公共交通设施,机地控制边界纳入城市黄线管理系统,依照建设部会成本很高,在两种用地价值取向的博弈中,政《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控制管理。
府往往注重城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舍弃公共交通的长远社会利益。建设部调查显示,有的城市以3.2 供地
前在市区规划建设的十几处公交转乘站、保养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用地以及交通功能主导的场,现全被政府收回用于其他开发,一些小型枢城市交通换乘枢纽用地,符合划拨条件的,以土纽站也大部分被挤占。
地划拨方式提供给公交运营企业。
对于高复合性的城市综合换乘枢纽,除满足2.3 用地管理层面
交通功能外,还兼有商务、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公交设施用地管理不善,导致土地使用效率行为,枢纽用地与商业开发用地混合、难以分开不高。公交场站一般隶属于线路运营公司,并且考虑的,其土地供应政策目前尚在探索阶段,研只服务于本公司车辆,造成各公司设施功能重究拟采用土地出让方式,通过“招拍挂”供土地复、资源浪费。公交设施大多数为平铺方式建设,给开发商,在土地出让时附加公交枢纽建设条空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件,明确公交枢纽及配套设施的详细规划设计等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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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公交枢纽,由公交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相关部门凭公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单办理相关验收交付手续。枢纽供地根据交通模型预测的枢纽积聚客流规模的上限进行指标核算,合理确定枢纽开发范围,对开发范围内用地给予适当的开发控制指标奖励。枢纽实施提倡公交运营企业为主的联合开发模式,多方融资。
现有公交租借场站用地,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控制黄线不矛盾,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可办理土地产权变更手续,将土地划拨给公交运营企业。
行为,但在其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利益多元化,涉及到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等诸多方面,对其产生问题的解决亟需法律的指导。
应快速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理顺用地规划审批程序,规范管理者、经营者、乘客的行为,确保公交设施用地落实从国家宏观政策到地方政府到公交运营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与公交设施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整合与完善,结合《划拨用地目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明确划拨用地操作程序,与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相协调,全面保障设施用地落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3.3 管理
落实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政策,结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进行严格控制。
集约利用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整合公共交通设施功能,完善设施管理体制,实施“场运分离、政府调控”管理,公交设施企业与公交线路运营
88
4 结语
随着国家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各级政府和行业对此认识的提高,三个重大变化成为落实公共交通战略的关键,即由理念转向落实,由软件转向硬件,由人治转向法制。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严重匮乏,已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城市政府应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积极长效的政策,从规划、供地、管理、立法等方面入手,将此项工作落在实处,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汪光焘.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 促
进城市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R].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2006.
2 仇保兴.和谐与创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问
题、危机与对策[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3 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
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Z].2006.4 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Z].2002.5 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Z].2006.6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Z].2006.
7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
共交通的实施意见[Z].2006.
8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
共交通的实施意见[Z].2006.
9 林正.关于公共交通立法研究[EB/OL].http://
www.ccmetro.com/newsite/readnews.aspx?id=1979&text=.2006.
10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
究院.济南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Z].2006.11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发展纲要[Z].
2005.
企业剥离,独立管理,全市统筹,实现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最大化。
落实公共交通用地行政划拨政策。强调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属国家征用性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严格执行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管理制度,实行行政划拨供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用途。
居民小区、开发(新)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根据规划需要建设配套的公交场站设施,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市建设、规划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予验收。对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设施,不得随意侵占或改变用途。
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由交通设施投入引起的城市土地增值部分,需回馈到城市政府,用于发展公交优先。
加强划拨用地管理。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4 立法
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虽是政府
12 [美]利维・约翰・M.现代城市规划[M].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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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策略研究
张新兰 陈 晓
【摘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在公交发展“四优先”的发展政策中居于首位,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是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关键。本文首先明确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概念,分析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面临的问题,从规划、供地、管理、立法四个方面提出落实用地的可操作性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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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必须首先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当前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短缺成为制约公共交通发展的重要因素,落实公共交通设施用地需要有从国家宏观政策到地方政府实施策略的一系列有力支持与配合。
略和方法,以推动公共交通快速发展。【关键词】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发展;落实
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的概念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场站用地及换乘枢纽
【文章编号】1002-1329(2007)04-0086-03【中图分类号】TU984.11+3【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
张新兰(1969-),女,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晓(1965-),女,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修改日期】2007-03-18
LAND STRATEGY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ZHANG Xinlan; CHEN Xiao
ABSTRACT: The priority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facilities land takes the premier place in the national“four priorities” development policy. The implemen-tation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land is thekey to realize the priority development strategy ofpublic transportation system.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concept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facilities and the problem in the implementation. Thenthe operable strategies are presented from the aspectsof planning, land supply, administration andlegislation.
KEYWORDS: public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 land;priority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对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给予了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和财税扶持优先的”四优先”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以城市公共交通为核心,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位于“四优先”之首,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用地。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是指公共汽车、出租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各类公共交通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设施的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所建设施的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只指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实际用途归类。
公共交通换乘枢纽是实现交通功能转换的场所,是不同交通方式、不同方向客流的转换点,对交通线网具有锚固作用。根据枢纽的功能,可以将其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交通服务功能为主导的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其用地功能相对比较单一;一类是与城市商业、居住等功能有机结合实现城市服务功能的综合换乘枢纽,其用地功能具有高复合性。枢纽的研究在国内起步较晚,其用地管理控制、规划建设目前尚处于探索实践阶段。
2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面临的问题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严重不足是国内城市普遍面临的问题。济南市约有80处各类公交停车场,其中20%为占用道路、社会停车场或其他单位用地,无正规运营场区;场站管理用房中30%为租
借或临时建筑。南京市有近一半的公共汽车无3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策略
法进场停车保养。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的规模和数量严重滞后,客流组织只能依靠线路完成,降低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是一项有意识的系统了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迫切需分析过程,通过对问题的系统分析与全面思考选要落实公交设施用地,但用地落实面临着一系列择实施策略。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落实策略涵盖规问题。
划、供地、管理、立法等四个方面。
2.1 国家宏观政策层面
3.1 规划
公交设施用地政策法规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不将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规划落实在各层面规划明确性。
设计中。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完规划方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标准》中关于公交设施用地仅涉及场站,使得换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三个专项规划,规乘枢纽规划在城市各个层面规划中难以落实,公划设计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于城市控制性详细交设施用地总量控制先天不足。
规划、城市黄线管理中落实,依法进行规划控制。
供地方面,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强调,要优《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是《城市规划法》所确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规划划定的符定的一项规划,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城市交通发展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应采目标和战略,确定交通发展和土地利用的关系,保用划拨方式用地,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证城市公交的用地需求,优先建设公交基础设施,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而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法定规划之中。
地目录》规定: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地铁、城市轨《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明确各类公交道交通线路及其车站、车辆段、运营调度设施、停方式的功能分工、线网分布及设施配置、场站规车场、公交车站、公交停车场、维修车间、保养模、空间布局形态和换乘关系。根据城市社会经厂房、燃料供应设施、公交车辆调度、管理设施济发展要求、客流量分布、财政条件,合理安排等。《划拨用地目录》中并未包括枢纽用地。
公交线网、换乘枢纽、场站、维修保养厂等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明确轨道交通2.2 地方政府层面
远期目标和近期建设任务以及相应的资金筹措方公交设施用地在与政府土地开发经济利益的案;明确轨道交通的线路站点选址、沿线用地规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公共交通是社会公益划控制以及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明确轨道交性事业,其经营必须以低成本的设施用地、低成通是整个公交系统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系统。
本的运营组织以及经济的线路长度为公众提供具将专项规划中研究确定的公交设施纳入到城有一定服务水平的公共服务。公共交通为了获得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与土地利用进一步协调优支持运营的高客流,重要的线网、换乘枢纽一般化,明确公交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规模和用选择在城市密集地区,而从城市经济发展角度考地边界,并作为强制性内容通过法定图则进行刚虑,用地高复合性的城市密集地区,同时也是高性控制。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公交设施用投入、高地价地段,用于建设公共交通设施,机地控制边界纳入城市黄线管理系统,依照建设部会成本很高,在两种用地价值取向的博弈中,政《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严格控制管理。
府往往注重城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舍弃公共交通的长远社会利益。建设部调查显示,有的城市以3.2 供地
前在市区规划建设的十几处公交转乘站、保养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用地以及交通功能主导的场,现全被政府收回用于其他开发,一些小型枢城市交通换乘枢纽用地,符合划拨条件的,以土纽站也大部分被挤占。
地划拨方式提供给公交运营企业。
对于高复合性的城市综合换乘枢纽,除满足2.3 用地管理层面
交通功能外,还兼有商务、商业、娱乐等经营性公交设施用地管理不善,导致土地使用效率行为,枢纽用地与商业开发用地混合、难以分开不高。公交场站一般隶属于线路运营公司,并且考虑的,其土地供应政策目前尚在探索阶段,研只服务于本公司车辆,造成各公司设施功能重究拟采用土地出让方式,通过“招拍挂”供土地复、资源浪费。公交设施大多数为平铺方式建设,给开发商,在土地出让时附加公交枢纽建设条空间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件,明确公交枢纽及配套设施的详细规划设计等
87
济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周年院庆专版
20 Anniver
sary of JNUPDI
内容,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公交枢纽,由公交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相关部门凭公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单办理相关验收交付手续。枢纽供地根据交通模型预测的枢纽积聚客流规模的上限进行指标核算,合理确定枢纽开发范围,对开发范围内用地给予适当的开发控制指标奖励。枢纽实施提倡公交运营企业为主的联合开发模式,多方融资。
现有公交租借场站用地,符合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控制黄线不矛盾,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可办理土地产权变更手续,将土地划拨给公交运营企业。
行为,但在其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利益多元化,涉及到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等诸多方面,对其产生问题的解决亟需法律的指导。
应快速推进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理顺用地规划审批程序,规范管理者、经营者、乘客的行为,确保公交设施用地落实从国家宏观政策到地方政府到公交运营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与公交设施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整合与完善,结合《划拨用地目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明确划拨用地操作程序,与城市公共交通法律法规相协调,全面保障设施用地落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3.3 管理
落实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政策,结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进行严格控制。
集约利用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整合公共交通设施功能,完善设施管理体制,实施“场运分离、政府调控”管理,公交设施企业与公交线路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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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语
随着国家公共交通发展战略的提出以及各级政府和行业对此认识的提高,三个重大变化成为落实公共交通战略的关键,即由理念转向落实,由软件转向硬件,由人治转向法制。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严重匮乏,已制约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城市政府应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城市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积极长效的政策,从规划、供地、管理、立法等方面入手,将此项工作落在实处,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国家战略。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汪光焘.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 促
进城市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R].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2006.
2 仇保兴.和谐与创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问
题、危机与对策[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3 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
政策的意见(建城〔2006〕288号)[Z].2006.4 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Z].2002.5 建设部.城市黄线管理办法[Z].2006.6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Z].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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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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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林正.关于公共交通立法研究[EB/OL].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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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济南市规划设计研
究院.济南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Z].2006.11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发展纲要[Z].
2005.
企业剥离,独立管理,全市统筹,实现设施综合利用效率最大化。
落实公共交通用地行政划拨政策。强调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属国家征用性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严格执行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管理制度,实行行政划拨供地。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得改变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的土地用途。
居民小区、开发(新)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重大建设项目,根据规划需要建设配套的公交场站设施,其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投资,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市建设、规划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予验收。对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设施,不得随意侵占或改变用途。
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由交通设施投入引起的城市土地增值部分,需回馈到城市政府,用于发展公交优先。
加强划拨用地管理。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3.4 立法
公共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虽是政府
12 [美]利维・约翰・M.现代城市规划[M].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