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大新县土地征用和开发整理中心: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已完工并验收,结算资料已整理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三十一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现就我们向贵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做出如下承诺:本次所呈送贵单位结算审核的所有工程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在此次呈送资料后如本单位再补送的任何结算资料,不再作为计算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资料依据,并愿意承担本单位少送、错送资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审计机关送达的工程概(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审计核对稿及时组织核对,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逾期不反馈即视为无异议,并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结论书》一个月内交清《审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核费用。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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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土地征用和开发整理中心: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已完工并验收,结算资料已整理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三十一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现就我们向贵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做出如下承诺:本次所呈送贵单位结算审核的所有工程资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在此次呈送资料后如本单位再补送的任何结算资料,不再作为计算工程造价增加或减少的资料依据,并愿意承担本单位少送、错送资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对审计机关送达的工程概(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审计核对稿及时组织核对,并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审计机关,逾期不反馈即视为无异议,并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出具的《工程结算造价审计结论书》一个月内交清《审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核费用。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