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5第110号令)和《合肥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恳请合肥市“黄山花园”业主认识到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为确保您的利益,对于居室的装修,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装修公司的选择
业主/住户应选择具备合肥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业主在装修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室内装修。
二、 装修申请
1、 业主/住户在专有部位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应于施工单位入场前向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住户装修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室内装修施工申报表》一式两份,报批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 使用人装修房屋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
三、 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业主提出申请装修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 装修平面设计图;
2、 室内供水、供电布线改造图;
3、 居室带庭院或露天平台的,需带庭院或露天平台布臵图;
4、 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装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5、 如业主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应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四、 装修方案的核查
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在收到业主/住户的装修方案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装修方案无问题的,应立即签订《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在领取《室内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对不符合装修规定或资料不全的,业主/住户应按要求进行修改补充,重新提交审批。
五、 装修需缴纳的费用
为保证装修期间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垃圾及时得到清理,确保装修施工队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各项管理规定,在办理装修施工队需为装修工人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1、 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装修施工队须为装修工人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押金每证50元,装修完毕凭出入证和收据,退还押金。
2、 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为便于管理,由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组织统一有偿外运,按200元/户收取费用。楼道维护费100元。
3、 办理装修许可证:交完以上费用后,拿收据单办理《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
六、 施工期限及装修作业时间
1、 装修施工期限分为长期装修和临时装修。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期限在10天以内,为临时装修。室内装修工程期限在3个月以内为长期装修,如需延长装修期限须重新向安徽蓝馨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
2、 装修施工作业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30
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向安徽蓝馨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 装修施工防火要求
1、 装修单位应遵守《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2、 人员进入现场装修之日起,视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做好装修期间防火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对作业工人的教育工作。
3、 装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严禁开伙烧饭。
4、 如需动用烧焊施工时,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 木工作业与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严禁同时进行。
6、 施工现场放臵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必须分类堆放,堆放点应留足安全空间。
八、 施工装修管理
1、 楼宇墙体和公共场所(地)
1) 每栋楼宇的外墙、阳露台一律不准改动(包括打孔、钻墙、换瓷砖、颜色等),楼梯间、电梯间、休闲广场、公共场所(地)如有任何损坏,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将有权要求该业主3日内恢复原貌,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2) 业主进行要移动或增加室内墙体等影响建筑承重的施工时,首先要得到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新增的墙体必须用轻质材料构造,严禁使用实心红砖墙,以免影响楼宇的承重压力,同
时应注意作好防渗、防漏的工作。
2、 空调机及其排水管的安装
1) 所有空调外机必须严格按照指定位臵安装,凡不按照指定位臵进行安装的,将责令其重新安装。
2) 空调机的排水管必须引入各自空调水排系统里或地漏中,严禁沿外墙、悬空排水,影响楼下住户和外墙立面。
3) 业主户内的房间或厅没有预留空调孔的,请与服务中心商定后才可安装,凡未经服务中心同意就开孔打墙者,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该业主3日内恢复原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 防盗门和防盗网
1) 阳台落地门如需安装不锈钢拉门必须安装于门内侧,不得安装在建筑物外墙面。
2) 外窗如需安装防盗网必须安装于窗户内侧,材质必须为不锈钢且式样由服务中心统一指定。
4、 装修单位必须将服务中心签发的《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住户大门口上的显眼位臵,随时接受管理员或安管员对装修室内工程和装修人员的检查,丢失后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
5、 施工人员统一佩戴服务中心发放的“装修人员出入证”,无证者值勤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施工场地。出入证遗失者,应立即补办证件。
6、 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乱扔烟蒂,禁止赌博酗酒,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7、 装修工程只限于室内进行,以“不影响其他业主”为原则,发出装修声音过量、施工人员行为有碍其他业主、装修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
况时,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施工。
8、 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好装修材料的进场,所有材料、工具不得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和楼面上,同时也不得在楼板、阳台上集中堆放大量的装修材料、建筑垃圾,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
9、 建筑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不得随意将垃圾堆放在门前过道,或倒在楼下生活垃圾桶内,应摆放于服务中心指定地点。按《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由服务中心有偿统一清运出小区。散落地面的垃圾需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经查实,物业公司将用以支付因此造成的材料费及人工费损失。
10、 业主/住户应确保施工单位在装修时不得造成公共走道墙面、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如有任何损坏,将由业主/住户督促装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复,逾期将由服务中心安排修复,费用由业主支付。
11、 施工人员用餐后,不得乱抛饭盒、塑料袋条,严禁高空抛物。生活垃圾必须与装修垃圾分开装袋,严禁将废料倒在座厕、水池及绿化带中。为保持一个优美、干净的生活环境,装修期间业主在运沙、石、水泥后,必须督促搬运工人将楼梯、路面等处的公共卫生清理干净。
12、 施工人员以及装修材料必须按服务中心指定通道进出,不得无故逗留公共场所及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得使用电梯搬运杂物、装修材料、建筑垃圾等。
13、 服务中心对业主装修方案的核查,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装修具体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服务中心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的后果,概由业主/住户负责或
与装修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14、 装修单位施工期间,起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应通过保险取得保障,并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与安徽蓝馨管理公司及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无关。
15、 装修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16、 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徽蓝馨物业公司的安全防火规定接受服务中心的督促、检查、指导。
17、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措施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空调室外机不统一安装在指定的位臵上或安装空调外机突出外墙立面,破坏楼体外墙立面而影响美观;
6) 封闭敞开式的阳台、外阳台和窗户外安装遮阳蓬、花架、臵物架;
7) 厨房安装无油烟灶台,将煤气表密封于橱柜内;
8) 屋顶及露天平台等处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违章搭建,破坏隔热层、防水层,造成渗水漏水现象的发生;
9) 外门、窗防护栏安装在窗户、门墙体外侧,立面,材质、形状不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指定形式;
10) 将管道检修口封闭。
18、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改建和增建露天平台的设施及环境;
3)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或孔、洞;
4)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 拆改主供水及主下水管道,抬高地坪,更改原设计及毗邻墙的水泥层;
6) 拆改户内配电箱电表前线路(含电表),使用公用电。
九、 装修竣工验收
1、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住户和装修负责人共同向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服务中心将派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第九条款施工装修管理内相应条款进行查验。
2、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服务中心的验收仅为验收是否符合本《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的质量、材料的性能、装修效果均与安徽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验收无关。
3、 验收符合本《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后,由服务中心验收人员在《室内装修施工申报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 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十天内,服务中心组织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出入证押金等退还装修施工
队。
十、 违规施工处罚
1、 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凿打承重墙体、分户墙、外墙、梁、板、柱的,由装修施工队负责按要求在一周内由专业施工队进行恢复或补救;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交政府主管部门鉴定,下达处理意见,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业主承担。
2、 不按指定的样式、规格、颜色、位臵在外墙上安装防护栏,擅自安装雨蓬、画架、臵物架、伸出阳台晒衣架、太阳能热水器,防盗护栏,擅自拆改阳台护栏,加封敞开式阳台,在露天平台乱搭乱建等,责令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在一周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3、 不及时清运、打扫堆放于公共场所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遗落物给环境卫生、其他业主/住户生活带来影响的,将视情况从给予装修施工队相应处罚用以支付装修垃圾、材料清运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概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负。
4、 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在外墙面上挂广告招牌的,装修施工单位应在当日内予以改正,否则服务中心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5、 对违规现象的处理方式:
1) 要求现场改正;
2) 责令停工;
3) 责令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
4) 对施工队处罚,而处罚未交,可阻止其进入小区内;
5) 赔偿经济损失;
6、 其他未尽违规施工事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附则
1、 如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服务中心依据所造成损失由施工队赔偿相应款项。
2、 业主负责在装修期间对装修施工单位的监督,业主如未尽监管之义务,装修队发生违规行为,业主将负连带责任。
3、 本《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服务中心有权增加、删减或修改,届时可再另行通知。本条款解释权归安徽蓝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5第110号令)和《合肥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恳请合肥市“黄山花园”业主认识到您的产权内容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而是由内部面积、空间、公共面积、财产份额和毗连关系构成。所以,为确保您的利益,对于居室的装修,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 装修公司的选择
业主/住户应选择具备合肥市住宅装修资格的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业主在装修时请按以下程序进行室内装修。
二、 装修申请
1、 业主/住户在专有部位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应于施工单位入场前向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住户装修必须持业主委托书),并领取《室内装修施工申报表》一式两份,报批后与物业公司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 使用人装修房屋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
三、 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业主提出申请装修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 装修平面设计图;
2、 室内供水、供电布线改造图;
3、 居室带庭院或露天平台的,需带庭院或露天平台布臵图;
4、 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装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5、 如业主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应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四、 装修方案的核查
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在收到业主/住户的装修方案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装修方案无问题的,应立即签订《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有关手续,在领取《室内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对不符合装修规定或资料不全的,业主/住户应按要求进行修改补充,重新提交审批。
五、 装修需缴纳的费用
为保证装修期间不损坏公共设施设备,装修垃圾及时得到清理,确保装修施工队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和小区各项管理规定,在办理装修施工队需为装修工人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
1、 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装修施工队须为装修工人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押金每证50元,装修完毕凭出入证和收据,退还押金。
2、 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为便于管理,由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组织统一有偿外运,按200元/户收取费用。楼道维护费100元。
3、 办理装修许可证:交完以上费用后,拿收据单办理《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
六、 施工期限及装修作业时间
1、 装修施工期限分为长期装修和临时装修。进行室内装修工程期限在10天以内,为临时装修。室内装修工程期限在3个月以内为长期装修,如需延长装修期限须重新向安徽蓝馨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
2、 装修施工作业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30
如需延长施工时间,必须向安徽蓝馨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七、 装修施工防火要求
1、 装修单位应遵守《室内装修管理协议》,《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2、 人员进入现场装修之日起,视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并做好装修期间防火措施工作的落实和对作业工人的教育工作。
3、 装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严禁开伙烧饭。
4、 如需动用烧焊施工时,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 木工作业与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严禁同时进行。
6、 施工现场放臵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必须分类堆放,堆放点应留足安全空间。
八、 施工装修管理
1、 楼宇墙体和公共场所(地)
1) 每栋楼宇的外墙、阳露台一律不准改动(包括打孔、钻墙、换瓷砖、颜色等),楼梯间、电梯间、休闲广场、公共场所(地)如有任何损坏,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将有权要求该业主3日内恢复原貌,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2) 业主进行要移动或增加室内墙体等影响建筑承重的施工时,首先要得到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施工,所有新增的墙体必须用轻质材料构造,严禁使用实心红砖墙,以免影响楼宇的承重压力,同
时应注意作好防渗、防漏的工作。
2、 空调机及其排水管的安装
1) 所有空调外机必须严格按照指定位臵安装,凡不按照指定位臵进行安装的,将责令其重新安装。
2) 空调机的排水管必须引入各自空调水排系统里或地漏中,严禁沿外墙、悬空排水,影响楼下住户和外墙立面。
3) 业主户内的房间或厅没有预留空调孔的,请与服务中心商定后才可安装,凡未经服务中心同意就开孔打墙者,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该业主3日内恢复原貌,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 防盗门和防盗网
1) 阳台落地门如需安装不锈钢拉门必须安装于门内侧,不得安装在建筑物外墙面。
2) 外窗如需安装防盗网必须安装于窗户内侧,材质必须为不锈钢且式样由服务中心统一指定。
4、 装修单位必须将服务中心签发的《室内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住户大门口上的显眼位臵,随时接受管理员或安管员对装修室内工程和装修人员的检查,丢失后立即补办,并交纳工本费。
5、 施工人员统一佩戴服务中心发放的“装修人员出入证”,无证者值勤人员有权阻止其进入施工场地。出入证遗失者,应立即补办证件。
6、 施工人员需着装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域内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乱扔烟蒂,禁止赌博酗酒,遵守小区管理规定。
7、 装修工程只限于室内进行,以“不影响其他业主”为原则,发出装修声音过量、施工人员行为有碍其他业主、装修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
况时,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施工。
8、 装修施工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好装修材料的进场,所有材料、工具不得堆放在室外的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和楼面上,同时也不得在楼板、阳台上集中堆放大量的装修材料、建筑垃圾,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
9、 建筑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不得随意将垃圾堆放在门前过道,或倒在楼下生活垃圾桶内,应摆放于服务中心指定地点。按《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由服务中心有偿统一清运出小区。散落地面的垃圾需及时清理,未及时清理,经查实,物业公司将用以支付因此造成的材料费及人工费损失。
10、 业主/住户应确保施工单位在装修时不得造成公共走道墙面、公共设施设备损坏,如有任何损坏,将由业主/住户督促装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复,逾期将由服务中心安排修复,费用由业主支付。
11、 施工人员用餐后,不得乱抛饭盒、塑料袋条,严禁高空抛物。生活垃圾必须与装修垃圾分开装袋,严禁将废料倒在座厕、水池及绿化带中。为保持一个优美、干净的生活环境,装修期间业主在运沙、石、水泥后,必须督促搬运工人将楼梯、路面等处的公共卫生清理干净。
12、 施工人员以及装修材料必须按服务中心指定通道进出,不得无故逗留公共场所及与施工无关的区域,不得使用电梯搬运杂物、装修材料、建筑垃圾等。
13、 服务中心对业主装修方案的核查,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装修具体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服务中心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的后果,概由业主/住户负责或
与装修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14、 装修单位施工期间,起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均应通过保险取得保障,并由装修单位自行负责,与安徽蓝馨管理公司及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无关。
15、 装修单位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法规、条例、规定。
16、 装修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徽蓝馨物业公司的安全防火规定接受服务中心的督促、检查、指导。
17、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登记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措施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空调室外机不统一安装在指定的位臵上或安装空调外机突出外墙立面,破坏楼体外墙立面而影响美观;
6) 封闭敞开式的阳台、外阳台和窗户外安装遮阳蓬、花架、臵物架;
7) 厨房安装无油烟灶台,将煤气表密封于橱柜内;
8) 屋顶及露天平台等处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违章搭建,破坏隔热层、防水层,造成渗水漏水现象的发生;
9) 外门、窗防护栏安装在窗户、门墙体外侧,立面,材质、形状不符合物业管理部门统一指定形式;
10) 将管道检修口封闭。
18、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 未经物业公司同意,改建和增建露天平台的设施及环境;
3)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外墙上开门窗或孔、洞;
4)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5) 拆改主供水及主下水管道,抬高地坪,更改原设计及毗邻墙的水泥层;
6) 拆改户内配电箱电表前线路(含电表),使用公用电。
九、 装修竣工验收
1、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住户和装修负责人共同向服务中心申报竣工验收,服务中心将派人按照本管理规定第九条款施工装修管理内相应条款进行查验。
2、 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验收。服务中心的验收仅为验收是否符合本《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施工的质量、材料的性能、装修效果均与安徽蓝馨物业黄山花园服务中心验收无关。
3、 验收符合本《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后,由服务中心验收人员在《室内装修施工申报表》上验收栏内签名。验收不合格时,限期改正,再进行复验,直至合格,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住户承担。
4、 装修验收合格并使用十天内,服务中心组织复验确定工程无明显违反《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问题,将出入证押金等退还装修施工
队。
十、 违规施工处罚
1、 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凿打承重墙体、分户墙、外墙、梁、板、柱的,由装修施工队负责按要求在一周内由专业施工队进行恢复或补救;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交政府主管部门鉴定,下达处理意见,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业主承担。
2、 不按指定的样式、规格、颜色、位臵在外墙上安装防护栏,擅自安装雨蓬、画架、臵物架、伸出阳台晒衣架、太阳能热水器,防盗护栏,擅自拆改阳台护栏,加封敞开式阳台,在露天平台乱搭乱建等,责令业主及施工单位负责在一周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3、 不及时清运、打扫堆放于公共场所的装修材料、装修垃圾、遗落物给环境卫生、其他业主/住户生活带来影响的,将视情况从给予装修施工队相应处罚用以支付装修垃圾、材料清运费,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概由装修施工单位自负。
4、 未经申请批准擅自在外墙面上挂广告招牌的,装修施工单位应在当日内予以改正,否则服务中心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5、 对违规现象的处理方式:
1) 要求现场改正;
2) 责令停工;
3) 责令恢复原状,扣留或没收工具;
4) 对施工队处罚,而处罚未交,可阻止其进入小区内;
5) 赔偿经济损失;
6、 其他未尽违规施工事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附则
1、 如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服务中心依据所造成损失由施工队赔偿相应款项。
2、 业主负责在装修期间对装修施工单位的监督,业主如未尽监管之义务,装修队发生违规行为,业主将负连带责任。
3、 本《装修管理规定》条款服务中心有权增加、删减或修改,届时可再另行通知。本条款解释权归安徽蓝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