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煤工矿集团公司单身公寓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单身宿舍规范化管理,以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从而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登记入住的所有员工;
二、宿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
三、经公司批准的其他住宿员工。
第二章 入住条件及流程
第三条 申请入住条件
一、单身公寓主要是为公司单身且在外没有住房的人员提供住宿;
二、员工住处距离公司路程太远且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主要针对已婚员工,是否需要经家人同意?)
第四条 公司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入住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保证书、体检表之类),以方便审核是否满足入住条件。
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其入住资格,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分配入住。
第六条 入住资格审核通过的员工持相关证件和申请表到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入住登记,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登记表》。
第七条 公寓管理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安排住宿,并发放房间钥匙,同时出示一份《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及《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给予入住员工。
第八条 入住员工进入公寓,根据《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核实相关物品是否存在、完好,并在《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上做相应反馈,签字完成后交给公寓管理人员。
第三章 宿舍管理及处罚措施
第九条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第十条 入住员工每人一个床位,未经公寓管理员的同意,不允许转让或更换其床位。如经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晰将给予50—1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 入住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公寓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入住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公寓财产及公共设施(包括地面、墙面、楼面),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入住员工每个寝室确定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员工的日常管理;公司办公室委任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入住单身公寓员工,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单身公寓进行检查打分,年终进行“文明公寓”评比。
第四章 纪律管理
第十五条 公寓内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禁止大声喧哗,电子产品等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七条 公寓内禁止做饭或使用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500W及以上)。
第十八条 注意住宿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抽烟。
第十九条 每晚22:00时熄灯,每个床位允许安装一个台灯。
第二十条 为保证住宿人员人身安全,住宿员工如因工作或个人私事下班外出者,应及时到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在晚间22:00时之前务必回到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及值班干部每晚熄灯前对住宿人员进行巡查,如发现私自外出未归者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私自夜不归宿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严厉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女公寓内严禁男士进入,公寓内严禁异性留宿。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第二十三条 房间内卫生每天自行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整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第六章 探访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探访人必须在当日22:30前离开宿舍,严禁外来人员留宿。禁止男性探访人进入女公寓楼。
第二十六条 客人探访时须在值班室登记,由被探访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否则不允许探访。 第二十七条 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退宿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入住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等),人力资源部及时通知公寓管理员做好登记,离职员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搬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
第二十九条 离职员工欲搬出单身公寓,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在公寓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经管理员确认公共物品清单无损坏、丢失后在离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住宿人员自身住宿条件发生变化不在公寓内住宿的须提前告知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安排。办理退宿手续同上。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住资格。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良好的住宿环境,公寓楼由集团办公室专门管理,公寓内设施、用具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由公司管理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
第三十三条 为便于管理,每间公寓内张贴一份设施、物品定置图并在住宿人员床位上标识号码。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当日起开始实施。
山东中煤工矿集团公司单身公寓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单身宿舍规范化管理,以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从而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登记入住的所有员工;
二、宿舍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
三、经公司批准的其他住宿员工。
第二章 入住条件及流程
第三条 申请入住条件
一、单身公寓主要是为公司单身且在外没有住房的人员提供住宿;
二、员工住处距离公司路程太远且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主要针对已婚员工,是否需要经家人同意?)
第四条 公司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入住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应的材料(保证书、体检表之类),以方便审核是否满足入住条件。
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审核其入住资格,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分配入住。
第六条 入住资格审核通过的员工持相关证件和申请表到公寓管理员处办理入住登记,填写《单身公寓入住登记表》。
第七条 公寓管理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审核意见安排住宿,并发放房间钥匙,同时出示一份《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及《单身公寓管理规定》给予入住员工。
第八条 入住员工进入公寓,根据《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核实相关物品是否存在、完好,并在《单身公寓公共物品清单》上做相应反馈,签字完成后交给公寓管理人员。
第三章 宿舍管理及处罚措施
第九条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第十条 入住员工每人一个床位,未经公寓管理员的同意,不允许转让或更换其床位。如经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晰将给予50—1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第十一条 入住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公寓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 入住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公寓财产及公共设施(包括地面、墙面、楼面),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 入住员工每个寝室确定一名寝室长,负责本寝室员工的日常管理;公司办公室委任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入住单身公寓员工,并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定期对单身公寓进行检查打分,年终进行“文明公寓”评比。
第四章 纪律管理
第十五条 公寓内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 禁止大声喧哗,电子产品等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第十七条 公寓内禁止做饭或使用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500W及以上)。
第十八条 注意住宿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不得在公共区域抽烟。
第十九条 每晚22:00时熄灯,每个床位允许安装一个台灯。
第二十条 为保证住宿人员人身安全,住宿员工如因工作或个人私事下班外出者,应及时到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在晚间22:00时之前务必回到公司。公寓管理人员及值班干部每晚熄灯前对住宿人员进行巡查,如发现私自外出未归者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对私自夜不归宿情节严重者将给予严厉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女公寓内严禁男士进入,公寓内严禁异性留宿。
第五章 卫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第二十三条 房间内卫生每天自行清洁整理,物品摆放整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第六章 探访管理
第二十五条 探访人必须在当日22:30前离开宿舍,严禁外来人员留宿。禁止男性探访人进入女公寓楼。
第二十六条 客人探访时须在值班室登记,由被探访人到值班室签字确认,否则不允许探访。 第二十七条 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 退宿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入住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辞退等),人力资源部及时通知公寓管理员做好登记,离职员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搬离公寓,不得借故拖延。
第二十九条 离职员工欲搬出单身公寓,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在公寓管理处办理退房手续,经管理员确认公共物品清单无损坏、丢失后在离职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 住宿人员自身住宿条件发生变化不在公寓内住宿的须提前告知公寓管理人员进行安排。办理退宿手续同上。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住资格。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良好的住宿环境,公寓楼由集团办公室专门管理,公寓内设施、用具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公寓管理员,由公司管理员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
第三十三条 为便于管理,每间公寓内张贴一份设施、物品定置图并在住宿人员床位上标识号码。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当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