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1. 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英语成绩要求如下: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 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 分,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45分】
2.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90%和 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9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1000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80%和 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8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1000
5. 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 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高考英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 1 名,最高为 6 名):
招生计划数为 5 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 60 分、视唱练耳 50 分)可共降20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 10 分;
高考英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 15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可降 10 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 2 分。
上海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1. 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各专业英语成绩要求如下:以150分满分计,音乐学专业 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 分,音乐表演专业不低于45分】
2. 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多媒体艺术设计方向、音乐与传媒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90%和 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90% +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10%)×1000
4.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 80%和 2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折算公式如下:
折算总分 = (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80%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1000
5. 各专业组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专业成绩排名前 30%(四舍五入)的考生,可享受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高考英语科目合格标准降低政策(名额最低为 1 名,最高为 6 名):
招生计划数为 5 人以上专业组,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标准(乐理 60 分、视唱练耳 50 分)可共降20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两科目成绩合格标准可共降 10 分;
高考英语成绩合格标准降分额依据专业排名递次确定,最高可降 15 分(招生计划数为 5 人或 5 人以下专业组,最高只可降 10 分),每一梯次降分额扣减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