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普法献一策
灵武二中 蒋艳
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人们就已经意识到,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没有了它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更何况是科技、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更是离不开法律的束缚。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十年,而今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在蓬勃发展,普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必将对于我国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通过多年普法工作,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对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内容有所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在普法活动中,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向纵深发展才能更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作为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也为普法工作献上一策:
一、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我们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了,这期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很多单位的工作流于形式,只做表明文章,没有深入实际,职工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而演出了一幕幕的悲剧或惨剧,可以说,不掌握职工的法律需求究竟有哪些,我们的普法工作就不会有真正的成效。具体而言,我认为我们的工作方针应该是“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首先,我们的普法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基层,走到职工中间去,真正的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时,对于单位职工的现实需求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尤其是要关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选择正确、有效的普法内容。
二、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职工的现实需求
通过调查了解到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后,我们的普法工作就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脚踏实地的为职工服务,满足他们对法律的现实需求。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目前的现实状况,我认为采取下列措施是完全切实可行的:
(一)针对职工需求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专项法律宣传
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没有法律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职工的实际生活中,总是有着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从职工个人角度看,比较普遍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个人消费(尤其是购买住房、大件电器用品的购买和使用)问题等,它们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自然也是法律现实需求的热点。当然要注意到,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的法制教育宣传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比如在高校就特别需要注意对知识的利用和保护进行专门的法律宣传,不然的话,教职员工的智慧成果就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普法工作,只有抓住这些重要的问题,针对职工的现实需求进行法律宣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才是真正为他们服务。
在找准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点后,我们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就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职工举办专门的报告或讲座,让职工对此有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宣传画册、广播、电台等工具,对于这些问题的法律规定,解决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职工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自己身边的法
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他们在真正遇到有关问题时才不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二)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前面的措施具有宽泛性的特点,根据我观察,在实际生活中,职工个人的现实需求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你宣传的可能他都知道,他并不需要;而他真正需要的,你可能又没有具体介绍。有鉴于此,我主张,我们需要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个别的法律服务。在具体方法上,有两个措施可以参考。
第一、开设法律服务热线,专门为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遇到法律问题后,他自己没有相关的知识,不知道怎么办时,如果单位有相应的法律服务热线的话,将会极大的方便他们的生活,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
第二、聘请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如律师等,定期进入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这样既能够繁荣法律服务市场,有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三、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学法用法取得实际成效,以下几个方面必不可少:
(一)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普法工作的热情开展。领导的重视和组织。基层普法工作必须紧密团结在核心领导周围,加强学习,需要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需要经常性了解情况,及时组织组员沟通,互取优势,各谈心得,才能较好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走弯路,提高学法用法的效率。
(二)普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要紧贴重点、难点开展普法教育。
(三)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没有创新,就不能得到长足发展。因此,在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除传统的书籍外,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比如网络,教育片,专题授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有效途径提高学习效果,带动整个普法宣传。
(四)在普法规程中需要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树立典型,对表现较为突出的先进同志,总结其学法经验供大家分享。
(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法治观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自我约束,同样是自我保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树立诚信、正直、守法的工作理念,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应该让我们用心去经营,依法办事,法驻我心,增强发展观念可以打造国家的清风正气,可以为祖国赢得更高的效益。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从我做起,相信,我们一定会迎来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为普法献一策
灵武二中 蒋艳
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人们就已经意识到,法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没有了它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更何况是科技、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更是离不开法律的束缚。
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十年,而今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在蓬勃发展,普法工作的有效进行必将对于我国的发展提供巨大的帮助。通过多年普法工作,广大的人民群众已经对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内容有所了解和掌握,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在普法活动中,对于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向纵深发展才能更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作为人民的公仆,作为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作为依法行使政府职能, 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他们能否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和引导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也为普法工作献上一策:
一、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我们的普法工作已经进行了三十多年了,这期间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很多单位的工作流于形式,只做表明文章,没有深入实际,职工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薄弱而演出了一幕幕的悲剧或惨剧,可以说,不掌握职工的法律需求究竟有哪些,我们的普法工作就不会有真正的成效。具体而言,我认为我们的工作方针应该是“立足实际,有的放矢。”
首先,我们的普法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基层,走到职工中间去,真正的掌握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了解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时,对于单位职工的现实需求要进行调查和分析,尤其是要关注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样才能选择正确、有效的普法内容。
二、积极采取措施,满足职工的现实需求
通过调查了解到职工对法律的现实需求后,我们的普法工作就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脚踏实地的为职工服务,满足他们对法律的现实需求。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目前的现实状况,我认为采取下列措施是完全切实可行的:
(一)针对职工需求的热点问题,举办法律讲座,开展专项法律宣传
法律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调节器,没有法律的状况是不可想象的,可以说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职工的实际生活中,总是有着他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从职工个人角度看,比较普遍存在的劳动保障问题、个人消费(尤其是购买住房、大件电器用品的购买和使用)问题等,它们是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自然也是法律现实需求的热点。当然要注意到,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我们的法制教育宣传需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比如在高校就特别需要注意对知识的利用和保护进行专门的法律宣传,不然的话,教职员工的智慧成果就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普法工作,只有抓住这些重要的问题,针对职工的现实需求进行法律宣传,让职工了解和掌握这方面的知识,才是真正为他们服务。
在找准这些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点后,我们可以聘请专门的法律人士就这些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实际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给职工举办专门的报告或讲座,让职工对此有个比较全面和系统的了解。同时,我们也可以利用宣传画册、广播、电台等工具,对于这些问题的法律规定,解决方法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职工随时随地都能了解到自己身边的法
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只有这样,他们在真正遇到有关问题时才不会不知所措,手忙脚乱。
(二)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
前面的措施具有宽泛性的特点,根据我观察,在实际生活中,职工个人的现实需求往往是千差万别的,你宣传的可能他都知道,他并不需要;而他真正需要的,你可能又没有具体介绍。有鉴于此,我主张,我们需要创造便利条件,为职工提供个别的法律服务。在具体方法上,有两个措施可以参考。
第一、开设法律服务热线,专门为职工排忧解难。在职工遇到法律问题后,他自己没有相关的知识,不知道怎么办时,如果单位有相应的法律服务热线的话,将会极大的方便他们的生活,为问题的解决创造条件。
第二、聘请专门的法律服务人员,如律师等,定期进入单位提供法律咨询,针对职工个人的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这样既能够繁荣法律服务市场,有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三、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学法用法取得实际成效,以下几个方面必不可少:
(一)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普法工作的热情开展。领导的重视和组织。基层普法工作必须紧密团结在核心领导周围,加强学习,需要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需要经常性了解情况,及时组织组员沟通,互取优势,各谈心得,才能较好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走弯路,提高学法用法的效率。
(二)普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要紧贴重点、难点开展普法教育。
(三)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没有创新,就不能得到长足发展。因此,在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除传统的书籍外,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比如网络,教育片,专题授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有效途径提高学习效果,带动整个普法宣传。
(四)在普法规程中需要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树立典型,对表现较为突出的先进同志,总结其学法经验供大家分享。
(五)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在平时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法治观念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自我约束,同样是自我保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树立诚信、正直、守法的工作理念,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应该让我们用心去经营,依法办事,法驻我心,增强发展观念可以打造国家的清风正气,可以为祖国赢得更高的效益。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从我做起,相信,我们一定会迎来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