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协议
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2000年3月相恋,于2003年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存在婚后一直感情纠纷,为了考虑孩子的生活问题,为缓和夫妻矛盾,孩子的生活,双方一致同意暂时分居,以各自冷静思考。现双方经协商就分居事宜达成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分居从2017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止。
二、住所安排
1. 分居期间甲方住于县城租住房子。
2. 分居期间乙方住于打工所在地。
三、财产与债务约定
1. 分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各自共同所有。
2. 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四、权利义务约定
1. 分居期间甲乙双方均恪守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2. 分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干涉对方的生活。
五、子女抚养
1. 分居期间,孩子应由甲方临时抚养,乙方每月给抚养费元,在每月25日之前支付。
2. 分居期间乙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每周周六周日探望孩子一次,探望方式为带孩子出去玩耍,甲方没必要参与。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 双方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 双方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出据此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主要参考。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订后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甲方在夫妻七年中一直给予乙方宽容,本次如果在协议期间依旧如此,那么一年后,乙方应自动放弃孩子抚养权,
并给予抚养费,因矛盾问题甲方不能对乙方亲人做出任何义务,本协议签订时有见证人在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夫妻分居协议
甲方: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2000年3月相恋,于2003年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因双方存在婚后一直感情纠纷,为了考虑孩子的生活问题,为缓和夫妻矛盾,孩子的生活,双方一致同意暂时分居,以各自冷静思考。现双方经协商就分居事宜达成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分居从2017年6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止。
二、住所安排
1. 分居期间甲方住于县城租住房子。
2. 分居期间乙方住于打工所在地。
三、财产与债务约定
1. 分居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各自共同所有。
2. 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
四、权利义务约定
1. 分居期间甲乙双方均恪守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2. 分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干涉对方的生活。
五、子女抚养
1. 分居期间,孩子应由甲方临时抚养,乙方每月给抚养费元,在每月25日之前支付。
2. 分居期间乙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每周周六周日探望孩子一次,探望方式为带孩子出去玩耍,甲方没必要参与。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 双方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 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 双方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出据此协议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主要参考。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签订后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反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甲方在夫妻七年中一直给予乙方宽容,本次如果在协议期间依旧如此,那么一年后,乙方应自动放弃孩子抚养权,
并给予抚养费,因矛盾问题甲方不能对乙方亲人做出任何义务,本协议签订时有见证人在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