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的人
竣工验收
一、咨询服务方式
咨询电话:85395106
咨询网站:武汉消防信息网(地址:http://www.wh119.com)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批条件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市消防局审批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的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本条第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 ㎡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各区消防大队审批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小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小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2000㎡的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应—2—
由建设单位(必需由建设方(甲方)申报消防验收手续及领取意见书)申请消防验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在互联网www.hbfire.com∕消防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不能留空】;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报告(非表格型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盖竣工章及设计院章,所有图纸刻光盘(dwf格式),光盘装信封盖甲方红章,光盘里的做图签,标注竣工图】;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消防产品和(或)装修材料送检(装修工程必须送检顶棚、隔断、地面三个部位的装修材料),除防火门(某一种防火门若超过198樘或建审意见书里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写申请报告到窗口,申请安排现场抽检)外,其它检测样品在窗口登记领封条】;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可以过期,以受理时间为准。若过期,需提供厂家的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上必须盖销售方章】;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室内装修工程提供主体建筑的最近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开据的“未改变固定消防设施”的证明,消防设施检测为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内必须附上检测当天联动测试的打印凭条、自动消防系统的组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
7.施工(土建、消防或者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
—3—
法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①申请报告 (甲方),写清楚报验范围(如楼栋数、层数、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等);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②建审意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装档案(除总平面以外的所有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③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盖设计院章)、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④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水枪水带、应急灯、疏散标志、风机、感烟感温探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者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提供,非工程施工合同);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施工、购销合同盖甲乙双方红章以及骑缝章、制度盖建设单位章)】
(注: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图纸存光盘,格式DWF)
五、审批流程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1、申报。属于市消防窗口办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申报的有关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武汉市行政审批大厅消防受理窗口受理,5日内领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受理凭证。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4—
3、内部审批。
4、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受理凭证,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意见书。
六、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工业园区的项目4个工作日(除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外)。
2、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机构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七、收费标准
无收费。
八、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自颁发日起有效。
九、法律效力
无。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区 投诉电话:82211966转506013
—5—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一、咨询服务方式
咨询电话:85395016
咨询网站:武汉消防信息网(地址:http://www.wh119.com)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批条件
除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列入备案抽查的范围。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⑴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⑵建筑总面积大于8000 m2小于15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⑶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m2或总面积大于3000 m2小于10000 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⑷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 m2的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2、建筑高度大于32m小于50m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2小于40000 m2的公共建筑。
3、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二百二十千伏非枢纽变电站。
4、高层工业建筑,洁净厂房,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 m2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 m2的丙类厂房、库房。
—6—
5、总容积大于1000m3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10000m3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列入本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工程。
其他属于备案范围内的情形需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在互联网www.hbfire.com∕消防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不能留空】;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报告(非表格型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盖竣工章及设计院章,所有图纸刻光盘(dwf格式),光盘装信封盖甲方红章,光盘里的做图签,标注竣工图】;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消防产品和(或)装修材料送检(装修工程必须送检顶棚、隔断、地面三个部位的装修材料),除防火门(某一种防火门若超过198樘或建审意见书里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写申请报告到窗口,申请安排现场抽检)外,其它检测样品在窗口登记领封条】;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可以过期,以受理时间为准。若过期,需提供厂家的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上必须盖销售方章】;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室内装修工程提供主体建筑的最近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开据的“未改变固定消防设施”的证明,消防设施检测为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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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上检测当天联动测试的打印凭条、自动消防系统的组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
7.施工(土建、消防或者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①申请报告 (甲方),写清楚报验范围(如楼栋数、层数、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等);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②建审意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装档案(除总平面以外的所有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③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盖设计院章)、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④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水枪水带、应急灯、疏散标志、风机、感烟感温探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者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提供,非工程施工合同);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施工、购销合同盖甲乙双方红章以及骑缝章、制度盖建设单位章)】
(注: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图纸存光盘,格式DWF)
五、审批流程
1、申报。属于备案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备案表由公安机—8—
关消防机构录入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出具备案凭证。
建设单位在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5日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3、内部审批。
4、备案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到受理大厅领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结果。
六、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一般备案项目10个工作日,市级工业园区内的工业落地项目为4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收费。
八、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检查合格发布网上公告,检查不合格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违法通知书》,复查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九、法律效力
确定消防设计工程是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备案义务。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区 投诉电话:82211966转5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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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消防局现场验收流程须知
一、验收前准备
1、在工程实地验收前,建设单位需按要求提供验收资料,经武汉市民之家办证大厅B区消防窗口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受理后,消防局将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与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设计(建筑、水、电、风)、监理、检测单位相关主管、技术人员,如期到场配合消防验收工作。
2、验收当日,建设单位应事先准备会议室供消防验收签到、开会使用,建设单位应提供竣工图(总平面、建施、水、电、风),并将配电室、电梯机房、发电机房、管道井等处于可开启状态,施工单位应准备好对讲机、插孔电话、万能表、发烟器、管钳、复位钥匙、手电筒、人字梯、卷尺、水枪、水带、防排烟等测试工具。
二、参加现场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含土建和各系统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检测单位相关人员。
三、现场验收的程序
验收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介绍工程基本概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二是分组(建筑结构、消防系统等)进行实地验收抽查;三是现场向参验单位反馈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四、汇报资料要求
1、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汇报验收工程的基本概况【如楼栋数、层数、—10—
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用途、防火分区、外墙保温、装修情况等详细情况,A4纸打印,数据务必核实准确,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确认】
2、消防施工单位汇报工程的消防设施情况【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泵数量、流量及功率、分区情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设施等详细数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数量、流量及功率、分区情况、湿式报警阀数量及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设施等详细数据)、消防水炮系统(消防水炮数量及流量、喷淋泵数量、流量及功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设备型号、数量及容量,逃生面罩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及其它灭火系统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型号、探测器型号及数量、手报型号及数量、声光报警器型号及数量、插孔电话型号及数量、应急照明灯型号及数量、应急广播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应急广播内容见附件四)、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应急照明灯型号及数量、疏散指示标志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防排烟系统(送风机型号、功率、送风量及数量、排烟机型号、功率、排烟量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A4纸打印,数据务必核实准确,并加盖消防施工单位公章确认】 五、验收照片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在申报消防验收时,需提供相应竣工照片,照片分辨率为800*600,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页纸打印两张照片。下附说明性文字。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总平面照片。能反映建筑总体情况及建筑外观,包括消防车道及间距。2、消防水泵房布置情况照片,能反映消防水泵房布局,消防泵设置,控制柜设置,管道走向,报警阀安装情况等。管道要标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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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方向及类型(消火栓、喷淋、水炮等),消防水箱水管接入部位,控制阀门应标注开启关闭状态,控制柜应标注自动、手动状态,并注明应处于自动状态。3、内部平面照片,能反映内部平面布置,疏散出口位置,防火分区,防排烟设置,消防设施(报警、喷淋、消火栓等)设置,末端排水装置等。4、消防控制室照片,应能反映消防控制柜位置(控制柜与消防监控应处于同一界面),消防管理各项制度(256制度,见附件三),建设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上墙。5、屋顶消防水箱照片,应能反映稳压装置情况,消防管道接入情况等,且稳压装置需设置在室内。6、建筑外墙设有燃烧性为B1级及以下保温材料做保温层的,需提供永久性警示标牌照片。(内容:本建筑外墙设有保温层,严禁在建筑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外墙处进行明火及电焊作业,严禁在外墙处堆放易燃可燃物,严禁在外墙上设置灯箱及广告牌)。消防标识按照湖北省消防总队标准模板制作,验收照片务必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2、现场使用消防产品照片(如消火栓箱、水枪、水带、栓口、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水泵、风机、气体灭火等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照片要求能反映产品的整体外观及铭牌,要求产品照片与现场实物及验收资料相一致,采用A4纸彩色打印,每页2张照片,并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一般不少于6个产品照片。)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二。
注:工程验收现场,建设单位需将汇报材料(建设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及附件一需提供消防局验收人员每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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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统计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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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的人
竣工验收
一、咨询服务方式
咨询电话:85395106
咨询网站:武汉消防信息网(地址:http://www.wh119.com)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批条件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市消防局审批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的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本条第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 ㎡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9、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各区消防大队审批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小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2、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小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3、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小于2000㎡的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应—2—
由建设单位(必需由建设方(甲方)申报消防验收手续及领取意见书)申请消防验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在互联网www.hbfire.com∕消防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不能留空】;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报告(非表格型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盖竣工章及设计院章,所有图纸刻光盘(dwf格式),光盘装信封盖甲方红章,光盘里的做图签,标注竣工图】;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消防产品和(或)装修材料送检(装修工程必须送检顶棚、隔断、地面三个部位的装修材料),除防火门(某一种防火门若超过198樘或建审意见书里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写申请报告到窗口,申请安排现场抽检)外,其它检测样品在窗口登记领封条】;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可以过期,以受理时间为准。若过期,需提供厂家的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上必须盖销售方章】;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室内装修工程提供主体建筑的最近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开据的“未改变固定消防设施”的证明,消防设施检测为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内必须附上检测当天联动测试的打印凭条、自动消防系统的组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
7.施工(土建、消防或者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
—3—
法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①申请报告 (甲方),写清楚报验范围(如楼栋数、层数、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等);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②建审意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装档案(除总平面以外的所有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③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盖设计院章)、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④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水枪水带、应急灯、疏散标志、风机、感烟感温探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者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提供,非工程施工合同);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施工、购销合同盖甲乙双方红章以及骑缝章、制度盖建设单位章)】
(注: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图纸存光盘,格式DWF)
五、审批流程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
1、申报。属于市消防窗口办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申报的有关资料整理齐全一并报武汉市行政审批大厅消防受理窗口受理,5日内领取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受理凭证。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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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审批。
4、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受理凭证,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意见书。
六、审批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工业园区的项目4个工作日(除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外)。
2、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专家评审会后五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消防技术方案,受理机构出具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
七、收费标准
无收费。
八、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自颁发日起有效。
九、法律效力
无。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区 投诉电话:82211966转506013
—5—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型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一、咨询服务方式
咨询电话:85395016
咨询网站:武汉消防信息网(地址:http://www.wh119.com)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批条件
除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列入备案抽查的范围。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⑴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m2小于20000m2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⑵建筑总面积大于8000 m2小于15000 m2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⑶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 m2或总面积大于3000 m2小于10000 m2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⑷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 m2的地下人员密集场所。
2、建筑高度大于32m小于50m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 m2小于40000 m2的公共建筑。
3、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二百二十千伏非枢纽变电站。
4、高层工业建筑,洁净厂房,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 m2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 m2的丙类厂房、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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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总容积大于1000m3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10000m3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6、列入本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工程。
其他属于备案范围内的情形需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办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在互联网www.hbfire.com∕消防办事大厅/表格下载中下载,填写不能留空】;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综合性文字报告(非表格型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图纸盖竣工章及设计院章,所有图纸刻光盘(dwf格式),光盘装信封盖甲方红章,光盘里的做图签,标注竣工图】;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消防产品和(或)装修材料送检(装修工程必须送检顶棚、隔断、地面三个部位的装修材料),除防火门(某一种防火门若超过198樘或建审意见书里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写申请报告到窗口,申请安排现场抽检)外,其它检测样品在窗口登记领封条】;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可以过期,以受理时间为准。若过期,需提供厂家的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上必须盖销售方章】;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室内装修工程提供主体建筑的最近期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物业开据的“未改变固定消防设施”的证明,消防设施检测为强制要求,检测报告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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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附上检测当天联动测试的打印凭条、自动消防系统的组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
7.施工(土建、消防或者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工商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①申请报告 (甲方),写清楚报验范围(如楼栋数、层数、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等);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②建审意见书原件(查看),复印件装档案(除总平面以外的所有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③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备案表、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盖设计院章)、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④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水枪水带、应急灯、疏散标志、风机、感烟感温探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者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提供,非工程施工合同);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修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施工、购销合同盖甲乙双方红章以及骑缝章、制度盖建设单位章)】
(注:所有资料须装订成册,图纸存光盘,格式DWF)
五、审批流程
1、申报。属于备案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的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或者报送备案表由公安机—8—
关消防机构录入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出具备案凭证。
建设单位在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5日内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
2、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核查。
3、内部审批。
4、备案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到受理大厅领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结果。
六、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一般备案项目10个工作日,市级工业园区内的工业落地项目为4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无收费。
八、颁发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检查合格发布网上公告,检查不合格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违法通知书》,复查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九、法律效力
确定消防设计工程是否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备案义务。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区 投诉电话:82211966转50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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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消防局现场验收流程须知
一、验收前准备
1、在工程实地验收前,建设单位需按要求提供验收资料,经武汉市民之家办证大厅B区消防窗口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受理,受理后,消防局将根据工作安排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与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设计(建筑、水、电、风)、监理、检测单位相关主管、技术人员,如期到场配合消防验收工作。
2、验收当日,建设单位应事先准备会议室供消防验收签到、开会使用,建设单位应提供竣工图(总平面、建施、水、电、风),并将配电室、电梯机房、发电机房、管道井等处于可开启状态,施工单位应准备好对讲机、插孔电话、万能表、发烟器、管钳、复位钥匙、手电筒、人字梯、卷尺、水枪、水带、防排烟等测试工具。
二、参加现场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含土建和各系统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建筑消防设施系统检测单位相关人员。
三、现场验收的程序
验收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介绍工程基本概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二是分组(建筑结构、消防系统等)进行实地验收抽查;三是现场向参验单位反馈工程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四、汇报资料要求
1、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汇报验收工程的基本概况【如楼栋数、层数、—10—
建筑高度、单栋面积、地下室面积、总建筑面积、用途、防火分区、外墙保温、装修情况等详细情况,A4纸打印,数据务必核实准确,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确认】
2、消防施工单位汇报工程的消防设施情况【消火栓系统(消火栓泵数量、流量及功率、分区情况、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设施等详细数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淋泵数量、流量及功率、分区情况、湿式报警阀数量及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稳压设施等详细数据)、消防水炮系统(消防水炮数量及流量、喷淋泵数量、流量及功率、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设备型号、数量及容量,逃生面罩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及其它灭火系统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型号、探测器型号及数量、手报型号及数量、声光报警器型号及数量、插孔电话型号及数量、应急照明灯型号及数量、应急广播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应急广播内容见附件四)、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应急照明灯型号及数量、疏散指示标志型号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防排烟系统(送风机型号、功率、送风量及数量、排烟机型号、功率、排烟量及数量等设置范围情况),A4纸打印,数据务必核实准确,并加盖消防施工单位公章确认】 五、验收照片的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在申报消防验收时,需提供相应竣工照片,照片分辨率为800*600,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一页纸打印两张照片。下附说明性文字。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总平面照片。能反映建筑总体情况及建筑外观,包括消防车道及间距。2、消防水泵房布置情况照片,能反映消防水泵房布局,消防泵设置,控制柜设置,管道走向,报警阀安装情况等。管道要标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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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方向及类型(消火栓、喷淋、水炮等),消防水箱水管接入部位,控制阀门应标注开启关闭状态,控制柜应标注自动、手动状态,并注明应处于自动状态。3、内部平面照片,能反映内部平面布置,疏散出口位置,防火分区,防排烟设置,消防设施(报警、喷淋、消火栓等)设置,末端排水装置等。4、消防控制室照片,应能反映消防控制柜位置(控制柜与消防监控应处于同一界面),消防管理各项制度(256制度,见附件三),建设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上墙。5、屋顶消防水箱照片,应能反映稳压装置情况,消防管道接入情况等,且稳压装置需设置在室内。6、建筑外墙设有燃烧性为B1级及以下保温材料做保温层的,需提供永久性警示标牌照片。(内容:本建筑外墙设有保温层,严禁在建筑5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外墙处进行明火及电焊作业,严禁在外墙处堆放易燃可燃物,严禁在外墙上设置灯箱及广告牌)。消防标识按照湖北省消防总队标准模板制作,验收照片务必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2、现场使用消防产品照片(如消火栓箱、水枪、水带、栓口、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水泵、风机、气体灭火等所使用的消防产品,照片要求能反映产品的整体外观及铭牌,要求产品照片与现场实物及验收资料相一致,采用A4纸彩色打印,每页2张照片,并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等信息,一般不少于6个产品照片。)建设单位可参照附件二。
注:工程验收现场,建设单位需将汇报材料(建设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及附件一需提供消防局验收人员每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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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统计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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