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投资业务流程
1. 目标
通过规范债权投资业务流程,确保债权投资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债权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业务会计核算真实、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债权投资业务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的要求。
2. 风险
由于债权投资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或偏离目标要求,或上当受骗,出现舞弊和差错;可能导致高估或低估债权投资价值,投资收益不入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真实;可能导致债权投资业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3.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3.1 提出、审定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3.1.1 财会部门根据企业资金情况和年度预算,提出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计划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
的,财会部门还应就投资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信用状况和投资债券的风险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评估意见。
★3.1.2 财会部门将债权投资计划和风险评估意见等报总会计师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企业办公会审
批核准。按规定应报集团公司核准的应报集团公司核准。
3.2 办理债权投资手续
★3.2.1 财会部门依据批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列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申请债权投资资金,经财
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具体办理债权投资事宜。
★3.2.2 企业债权投资需要签订合同的,由财会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岗位审核、总会计师批
准后,交授权人员签订。
3.2.3 财会人员依据审核的投资资金申请和投资合同,办理资金划付手续,并于债权投资购入当日以
企业名义登记。
3.3 债权投资管理
★3.3.1 财会部门的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债权投资的各类债权凭证,或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
并由两位非债权投资核算人员分别保管领取债权凭证的密码和钥匙。
★3.3.2 存取债权凭证必须由两位保管人员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共同完成,填写存取记录,经手人★3.3.3
3.4
3.4.1
3.4.2
3.4.3
3.4.4
3.5
★3.5.1 签字。 财会部门应建立债权投资台账,并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 债权投资的核算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出纳或两位保管人员,与债权核算岗位人员共同完成债权凭证清查盘点工作,填写债权凭证盘点明细表,逐一与债权投资台账、明细账核对,同时债权核算岗位人员核对债权投资总账和明细账。 财会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会计核算规定,完成债权投资成本、收益、溢价或折价的核算。会计人员依据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编制会计凭证,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登记入账。 年末财会部门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对债权投资跌价准备提出减值方案,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 企业收到集团公司同意备案的回复并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债权转让与兑付 企业债权(券)投资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兑付或转让的,应由财会部门提出提前兑付或转让方
★★★
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会计师审核。金额重大的应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办公会审批后财会部门方可办理。
★ 3.5.2 债券投资到期时,财会部门办理到期债券兑付手续,并正确核算债权本金和利息,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作入账处理。
债权投资业务流程
1. 目标
通过规范债权投资业务流程,确保债权投资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确保债权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业务会计核算真实、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债权投资业务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的要求。
2. 风险
由于债权投资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或偏离目标要求,或上当受骗,出现舞弊和差错;可能导致高估或低估债权投资价值,投资收益不入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真实;可能导致债权投资业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3.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3.1 提出、审定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3.1.1 财会部门根据企业资金情况和年度预算,提出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计划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
的,财会部门还应就投资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信用状况和投资债券的风险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评估意见。
★3.1.2 财会部门将债权投资计划和风险评估意见等报总会计师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企业办公会审
批核准。按规定应报集团公司核准的应报集团公司核准。
3.2 办理债权投资手续
★3.2.1 财会部门依据批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列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申请债权投资资金,经财
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具体办理债权投资事宜。
★3.2.2 企业债权投资需要签订合同的,由财会部门起草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岗位审核、总会计师批
准后,交授权人员签订。
3.2.3 财会人员依据审核的投资资金申请和投资合同,办理资金划付手续,并于债权投资购入当日以
企业名义登记。
3.3 债权投资管理
★3.3.1 财会部门的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债权投资的各类债权凭证,或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
并由两位非债权投资核算人员分别保管领取债权凭证的密码和钥匙。
★3.3.2 存取债权凭证必须由两位保管人员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共同完成,填写存取记录,经手人★3.3.3
3.4
3.4.1
3.4.2
3.4.3
3.4.4
3.5
★3.5.1 签字。 财会部门应建立债权投资台账,并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 债权投资的核算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由出纳或两位保管人员,与债权核算岗位人员共同完成债权凭证清查盘点工作,填写债权凭证盘点明细表,逐一与债权投资台账、明细账核对,同时债权核算岗位人员核对债权投资总账和明细账。 财会部门按照集团公司有关会计核算规定,完成债权投资成本、收益、溢价或折价的核算。会计人员依据相关合同、文件等资料,编制会计凭证,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登记入账。 年末财会部门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对债权投资跌价准备提出减值方案,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总会计师审定后上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 企业收到集团公司同意备案的回复并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债权转让与兑付 企业债权(券)投资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兑付或转让的,应由财会部门提出提前兑付或转让方
★★★
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会计师审核。金额重大的应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办公会审批后财会部门方可办理。
★ 3.5.2 债券投资到期时,财会部门办理到期债券兑付手续,并正确核算债权本金和利息,经授权会计主管复核后作入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