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胜商贸有限公司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鑫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党政区花园北路36号4幢17
电话:[1**********]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鑫胜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新创建的品牌”莉莉师姐寿司”进行合作推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范畴
1. 合作区域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在___________学校内,进行“莉莉师姐寿司”相关产品的推广及宣传。
1.2若乙方推广范围超出协议范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另签协议;否则严禁乙方超出协议范围进行推广和宣传工作。
2. 顾问销售产品/服务
2.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区域范围内合作推广的甲方产品/服务品种为: 莉莉师姐寿司产品, 如附件所示。更新的产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3. 产品/服务价格
3.1《莉莉师姐寿司》的价格体系:由甲方时时更新提供。
3.2乙方在与其客户推广及介绍“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来进行宣传及介绍。
二. 合作期限与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本次合作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为期_____年。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终止合同。
1.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相应终止条款执行解约事宜。
2. 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与本公司合作,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理由充分者可以在合同期未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在解除合同前确保有人能接手并告知接手机本校的销售渠道。
三、乙方特别责任
1. 乙方按照甲方的合作模式进行合作和推广。请参见第五条。
1. 乙方应确保在宣传推广协议产品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实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特点、服务模式、收费等情况,不得做出虚假或是误导性的陈述。
2. 乙方须保证在推广甲方产品的过程中,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或发表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不得擅自利用甲方声誉进行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3. 乙方每周如实向甲方通报业务开展情况。
四、甲方特别责任
1.对乙方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关于协议产品/服务的培训。
2.有关产品/服务的内容、价格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五、合作模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留底,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底。
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如下:
5.1 甲方首先为乙方进行所售商品的培训。
5.2 甲方为乙方提供菜单和一个手机号,有必要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手机,若提供手机,则乙方必须缴纳一定押金,合同解除后手机还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下押金如数返还。乙方作为甲方和学校的接口进行宣传,乙方前期除押金外无需任何额外费用。
5.3 甲方为了扶持乙方的业务,前期可以在乙方的建议下协助进行推广产品,具体方案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讨论决定。
5.4 甲方扶持乙方使得乙方完全可以独立运营后,乙方可以申请成为甲方的代理商或加盟商。
5.5 提成方式
所有提点均是按当日流水提点,费用按笔结算。
备注:1. 订餐模式:即乙方无需进货,根据菜单项以订餐的方式进行营销,乙方可以到店自取或甲方
派送餐人员,若送餐乙方需提供甲方每单_______送餐费元,费用按笔结算;
2. 供货模式:乙方根据校园需求,从甲方处进货,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所提供
设备需由乙方缴纳一定数额押金,合同到期后设备可以使用的情况下押金如数返还,乙方可以
到店自取或甲方派送餐人员,乙方需提供甲方一次性送餐费_______元;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业务拓展情况,在乙方学校设立自提点,乙方只需确保自提点运营正常即可,提点及协议需另签合同。
乙方也可以成为甲方的加盟商,此种情况下,甲方培训乙方所有所售产品的制作方法,以及进货渠道,需要另签合同。
六、广告和促销
甲方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宣传软文、广告或其它市场推广活动。乙方须配合甲方广告或促销活动在协议范围内进行产品的推广工作。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共同进行市场推广的计划,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就具体的推广计划的内容和形式达成协议。
七、保密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其终止的任何时候应对甲方的任何产品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其成本价格对外公布。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例如:类似非典的大规模疫情)、火灾、爆炸、战争或内乱、罢工、禁运、政府行为或交通延迟。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情况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鑫胜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鑫胜商贸有限公司校园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鑫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党政区花园北路36号4幢17
电话:[1**********]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鑫胜商贸有限公司旗下新创建的品牌”莉莉师姐寿司”进行合作推广;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范畴
1. 合作区域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在___________学校内,进行“莉莉师姐寿司”相关产品的推广及宣传。
1.2若乙方推广范围超出协议范围,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双方另签协议;否则严禁乙方超出协议范围进行推广和宣传工作。
2. 顾问销售产品/服务
2.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区域范围内合作推广的甲方产品/服务品种为: 莉莉师姐寿司产品, 如附件所示。更新的产品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3. 产品/服务价格
3.1《莉莉师姐寿司》的价格体系:由甲方时时更新提供。
3.2乙方在与其客户推广及介绍“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来进行宣传及介绍。
二. 合作期限与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本次合作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为期_____年。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终止合同。
1.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按相应终止条款执行解约事宜。
2. 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与本公司合作,可提前与甲方联系,理由充分者可以在合同期未满之前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在解除合同前确保有人能接手并告知接手机本校的销售渠道。
三、乙方特别责任
1. 乙方按照甲方的合作模式进行合作和推广。请参见第五条。
1. 乙方应确保在宣传推广协议产品时,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如实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产品特点、服务模式、收费等情况,不得做出虚假或是误导性的陈述。
2. 乙方须保证在推广甲方产品的过程中,维护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事情或发表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不得擅自利用甲方声誉进行其它产品或服务的推广。
3. 乙方每周如实向甲方通报业务开展情况。
四、甲方特别责任
1.对乙方推广人员提供必要的关于协议产品/服务的培训。
2.有关产品/服务的内容、价格等变动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五、合作模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留底,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底。
甲乙双方的合作模式如下:
5.1 甲方首先为乙方进行所售商品的培训。
5.2 甲方为乙方提供菜单和一个手机号,有必要的情况下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手机,若提供手机,则乙方必须缴纳一定押金,合同解除后手机还可以继续使用的情况下押金如数返还。乙方作为甲方和学校的接口进行宣传,乙方前期除押金外无需任何额外费用。
5.3 甲方为了扶持乙方的业务,前期可以在乙方的建议下协助进行推广产品,具体方案双方根据各自情况讨论决定。
5.4 甲方扶持乙方使得乙方完全可以独立运营后,乙方可以申请成为甲方的代理商或加盟商。
5.5 提成方式
所有提点均是按当日流水提点,费用按笔结算。
备注:1. 订餐模式:即乙方无需进货,根据菜单项以订餐的方式进行营销,乙方可以到店自取或甲方
派送餐人员,若送餐乙方需提供甲方每单_______送餐费元,费用按笔结算;
2. 供货模式:乙方根据校园需求,从甲方处进货,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设备支持,所提供
设备需由乙方缴纳一定数额押金,合同到期后设备可以使用的情况下押金如数返还,乙方可以
到店自取或甲方派送餐人员,乙方需提供甲方一次性送餐费_______元;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业务拓展情况,在乙方学校设立自提点,乙方只需确保自提点运营正常即可,提点及协议需另签合同。
乙方也可以成为甲方的加盟商,此种情况下,甲方培训乙方所有所售产品的制作方法,以及进货渠道,需要另签合同。
六、广告和促销
甲方将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宣传软文、广告或其它市场推广活动。乙方须配合甲方广告或促销活动在协议范围内进行产品的推广工作。乙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向甲方提出共同进行市场推广的计划,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另行就具体的推广计划的内容和形式达成协议。
七、保密
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其终止的任何时候应对甲方的任何产品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其成本价格对外公布。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受该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责任。可以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例如:类似非典的大规模疫情)、火灾、爆炸、战争或内乱、罢工、禁运、政府行为或交通延迟。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情况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鑫胜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