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步严格有毒有害作业特别是农药化工生产的审批制度, 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预评价规范程序。
c . 用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
化工劳动保护2000年第21卷第3期
职业卫生法规, 执行用工上岗前进行职业体检和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采取行之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改善生产环境条件, 维护职工身体健康。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例举
黄跃光 (浙江巨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厂, 衢州324004)
1999年10月15日, 某股份公司电化厂烧碱检修班班长程某带着张某到老制槽厂房行车轨道上割一根3
自来水管, 该管道离
地面5. 8m, 在没有安全措施和监护人的情况下, 程某和张某爬上轨道一东一西开始作业, 在作业时因一根小撬棒脱落, 管子西头往下沉, 东头往上翘, 将程某腰部一碰, 程某身体失去平衡, 在稳不住的情况下主动往下跳, 在下落过程中被毛竹刮到过, 造成程某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盆骨骨折及双足骨折。1999年10月18日8时, 某公司黄铁矿电工包某在三氯化铝厂房换灯泡, 因高度不够,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 包某就直接站到人字梯顶端作业, 因人字梯晃动, 包某从1. 85m 高的梯子上摔下, 造成第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
1997年1月至1999年8月间, 全国化工系统共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总起数634起, 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就占了102起, 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占重伤、死亡总数的第二位。
触目惊心的高处坠落事故, 不能不使我们反思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属高处作业。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 对于坠落高度基准面虽在两米以下, 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 工作面狭窄、作业有困难的、, 坏;
7. 脚手架、跳板搭设不牢;
8. 坑、沟、孔、井、口及斗无防护装置; ;
围内) 有洞、升降(吊装) 口、坑、井、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 或有转动的机械, 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 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要求采取措施。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违章, 不按高处作业的程序办, 即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不正规敷设跳板、不系安全带等; 第二种是生产现场存有隐患, 主要是指建筑物的预留孔、吊装孔不设栏杆或不加盖板, 钢平台、楼梯扶手等处严重腐蚀或脱焊
等。
将可引起高处坠落事故原因或表现分析如下:
1. 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手续(包括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2.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未明确、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或口头交待;
3. 登高作业前, 未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 未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有效;
4. 施工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未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 石棉瓦、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登高作业;
6. 无安全防护栏杆或安全防护栏杆损
化工劳动保护2000年第21卷第3期
·91·
走;
27. 站在不安全位置作业; 28. 无监护人作业;
29. 酒后作业;
3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思想麻痹; 31. 地面踏空, 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等;
32.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33. 企业组织的其他活动, 如需要登高时, 未系好安全带, 失足坠落;
34. 违章指挥; 35. 违章作业; 36. 违反劳动纪律; 37. 劳动组织不合理;
38. 现场缺乏检查; 39. 患有登高禁忌证者及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人员登高;
40. 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 如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未停止作业;
41. 高处作业附近有其它致害物。清楚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就可以在实际生产(工作) 中, 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
其实, 高处坠落事故并没有很复杂的原因,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并不困难, 只要作业人员思想重视、克服侥幸心理, 自觉做到遵章守纪, 消除隐患, 坠落事故不难避免。
10. 高压线旁无遮栏登高; 11. 光线不足;
12. 生产(施工) 场地环境不良, 作业场所狭窄或作业场地杂乱; 13. 地面滑、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14. 个体防护不当, 如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安全帽未系紧下颏带、不扎紧裤管等;
15. 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登高;
16. 安全带低挂使用; 17. 所用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
18. 携带笨重物体登高; 19. 集中载荷; 20. 奔跳作业;
21.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22. 从高处往下(有时往上) 扔重物时, 人随物一起坠落;
23. 作业时, 用力过猛, 使身体失去平衡, 从高处坠落;
24. 使用腐朽、折裂、弯曲易折、强度不足的材料做脚手架、板;
25. 采用起重吊运(吊篮除外) 、绳索、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和随同吊装物等方式上下;
26. 在无平台、栏杆的设备和管道上行
·简讯·
国家将实行安全专业人员
执业资格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专业人员的准入控制, 提高安全专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 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国家将实行安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
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管理。届时注册安全师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才能取得注册登记, 企业、安全研究机构和中介组织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师。日前, 国家经贸委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制度。
(本刊讯)
·90·
步严格有毒有害作业特别是农药化工生产的审批制度, 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预评价规范程序。
c . 用工单位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
化工劳动保护2000年第21卷第3期
职业卫生法规, 执行用工上岗前进行职业体检和安全技术培训的规定, 采取行之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 改善生产环境条件, 维护职工身体健康。
高处坠落事故原因例举
黄跃光 (浙江巨化股份公司合成氨厂, 衢州324004)
1999年10月15日, 某股份公司电化厂烧碱检修班班长程某带着张某到老制槽厂房行车轨道上割一根3
自来水管, 该管道离
地面5. 8m, 在没有安全措施和监护人的情况下, 程某和张某爬上轨道一东一西开始作业, 在作业时因一根小撬棒脱落, 管子西头往下沉, 东头往上翘, 将程某腰部一碰, 程某身体失去平衡, 在稳不住的情况下主动往下跳, 在下落过程中被毛竹刮到过, 造成程某腰椎第一节压缩性骨折、盆骨骨折及双足骨折。1999年10月18日8时, 某公司黄铁矿电工包某在三氯化铝厂房换灯泡, 因高度不够,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 包某就直接站到人字梯顶端作业, 因人字梯晃动, 包某从1. 85m 高的梯子上摔下, 造成第一节腰椎压缩性骨折。
1997年1月至1999年8月间, 全国化工系统共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总起数634起, 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就占了102起, 高处作业发生的坠落事故占重伤、死亡总数的第二位。
触目惊心的高处坠落事故, 不能不使我们反思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属高处作业。根据化工企业的特点, 对于坠落高度基准面虽在两米以下, 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 工作面狭窄、作业有困难的、, 坏;
7. 脚手架、跳板搭设不牢;
8. 坑、沟、孔、井、口及斗无防护装置; ;
围内) 有洞、升降(吊装) 口、坑、井、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 或有转动的机械, 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 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要求采取措施。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违章, 不按高处作业的程序办, 即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不正规敷设跳板、不系安全带等; 第二种是生产现场存有隐患, 主要是指建筑物的预留孔、吊装孔不设栏杆或不加盖板, 钢平台、楼梯扶手等处严重腐蚀或脱焊
等。
将可引起高处坠落事故原因或表现分析如下:
1. 未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手续(包括未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2. 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未明确、详细写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或口头交待;
3. 登高作业前, 未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 未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有效;
4. 施工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未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5. 石棉瓦、玻璃钢瓦上无牢固跳板登高作业;
6. 无安全防护栏杆或安全防护栏杆损
化工劳动保护2000年第21卷第3期
·91·
走;
27. 站在不安全位置作业; 28. 无监护人作业;
29. 酒后作业;
3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思想麻痹; 31. 地面踏空, 失足坠入洞、坑、沟、升降口等;
32.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33. 企业组织的其他活动, 如需要登高时, 未系好安全带, 失足坠落;
34. 违章指挥; 35. 违章作业; 36. 违反劳动纪律; 37. 劳动组织不合理;
38. 现场缺乏检查; 39. 患有登高禁忌证者及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人员登高;
40. 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 如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未停止作业;
41. 高处作业附近有其它致害物。清楚了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 就可以在实际生产(工作) 中, 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 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
其实, 高处坠落事故并没有很复杂的原因,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并不困难, 只要作业人员思想重视、克服侥幸心理, 自觉做到遵章守纪, 消除隐患, 坠落事故不难避免。
10. 高压线旁无遮栏登高; 11. 光线不足;
12. 生产(施工) 场地环境不良, 作业场所狭窄或作业场地杂乱; 13. 地面滑、地面有其他易滑物;
14. 个体防护不当, 如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安全帽未系紧下颏带、不扎紧裤管等;
15. 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登高;
16. 安全带低挂使用; 17. 所用个体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要求;
18. 携带笨重物体登高; 19. 集中载荷; 20. 奔跳作业;
21.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等); 22. 从高处往下(有时往上) 扔重物时, 人随物一起坠落;
23. 作业时, 用力过猛, 使身体失去平衡, 从高处坠落;
24. 使用腐朽、折裂、弯曲易折、强度不足的材料做脚手架、板;
25. 采用起重吊运(吊篮除外) 、绳索、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和随同吊装物等方式上下;
26. 在无平台、栏杆的设备和管道上行
·简讯·
国家将实行安全专业人员
执业资格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专业人员的准入控制, 提高安全专业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 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国家将实行安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
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管理。届时注册安全师要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才能取得注册登记, 企业、安全研究机构和中介组织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师。日前, 国家经贸委正在抓紧制定相关制度。
(本刊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