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破产企业失业职工享受改革开放成果

90年代末期,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到2002年之前的政策性破产,让无数国有企业被迫破产。全国由此产生的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为什么要掩盖?因为不能追究国务院的失策吧?鉴于十八大关注民生之实际,有必要郑重在2013年“两会”召开之前说明就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企业破产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公有制企业改制是政策性的。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各地有差异)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破产改制之后,根本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企业破产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特别是企业破产后,收购者为国有企业,更没有安置职工。有的民营化之后,买主购买了企业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失业职工,多数为年过“4050”人员,他们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破产改制抛向社会,成为不折不扣的无产阶级。

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解决失业职工生计问题的建议

鉴于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和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建议:

(一)希望党中央、国务院认真关注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破产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实行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实行退休。

如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才有公信力,才能安抚民心,才能治国安邦。

90年代末期,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到2002年之前的政策性破产,让无数国有企业被迫破产。全国由此产生的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为什么要掩盖?因为不能追究国务院的失策吧?鉴于十八大关注民生之实际,有必要郑重在2013年“两会”召开之前说明就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企业破产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公有制企业改制是政策性的。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各地有差异)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破产改制之后,根本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企业破产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特别是企业破产后,收购者为国有企业,更没有安置职工。有的民营化之后,买主购买了企业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失业职工,多数为年过“4050”人员,他们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破产改制抛向社会,成为不折不扣的无产阶级。

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解决失业职工生计问题的建议

鉴于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和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建议:

(一)希望党中央、国务院认真关注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破产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实行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实行退休。

如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才有公信力,才能安抚民心,才能治国安邦。


相关文章

  • 印发关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安置问题的...
  • 天台县人民政府文件 天政发[1998]82号 印发<关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安置 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安置问题的若干意见&g ...查看


  •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 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及安置方案的编制.审核等有关问题 劳动保障部破产安置办公室处长 邓学政 改革开放以来,为有效地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1986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 ...查看


  • 我国产业衰退地区的社会民生支持政策建议
  • 产业衰退地区是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新提出的特殊类型地区.在国外,产业衰退区一般被称作"萧条地区".或者萧条的"老工�I区".一般认为,产业衰退区大体要具备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从产 ...查看


  • 深圳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创新
  • 2010年8月第3期 Jun,2010 NO.3 深圳市失业保险制度 的发展与创新 汪 洁 (天津社会科学院,天津 300191)[摘 要] 失业保险制度是我国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而建立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险制度.深圳经济特区紧密结合 ...查看


  • 2015年社保工作计划
  • 2015年社保工作计划一:2015年社会保险工作计划 2013年,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及配套法规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通过进一步强化扩面征缴.确保待遇支 ...查看


  • 国企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 国企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第一,支付与领受的依据不同.一次性安置费是基于劳动保障政策性规定,无现行的法律依据,不属企业法定义务,是一项政策性措施.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基于<劳动法>的规定是企业法定义务,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是一 ...查看


  • 对安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的分析与建议
  • 对安徽国有企业改革现状的分析与建议 (安徽国资网 2007年1月22日) 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十五届四中全会上,党中 ...查看


  •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和效率目标
  • 目 录 1.论题------------------------------------------------------------------------- 2 2.内容摘要------------------------------ ...查看


  • 困难职工调研报告
  • 拜城县困难职工现状及发展的调研报告 拜城县总工会在自治区.地区工会,县委.政府的大 力支持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理念,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和地区工会的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