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的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我校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2月-3月)
根据学校情况制定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教干、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
1.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2.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教师“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签名、在媒体上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家教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6月)
1.各学校依据《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家教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在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中心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
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中心校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2.各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家教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家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家教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以学校为单位建立有偿家教自查制度,每月填报《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并于当月月底前将《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报送中心校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偿家
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关于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的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工作重点
坚持教育引导,惩防并举,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预防和治理我校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工作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等违背师德和违规违纪行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2月-3月)
根据学校情况制定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教干、教师会、家长会等,进行动员部署。
1.加强师德教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深刻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明确规范要求,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
2.开展专项宣传。开展教师“拒绝从事有偿家教”签名、在媒体上公开承诺等活动,通过抵制有偿家教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签订责任状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全体教师签订《拒绝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6月)
1.各学校依据《规定》,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的具体情况。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家教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在对外公开栏张贴,在校园网上发布。
2.学校根据每位教师自查情况,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治,领导小组要对本校教师进行家访,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责成专人收集本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信息,做好取证、疏理、教育与引导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
1. 学校对自查自纠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责令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到位的,要逐人逐项落实学校领导责任;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家教的教师,按照《规定》认真查处。
2. 在学校自查自纠基础上,中心校将不定期组织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对群众举报投诉,做到快查快处,有报必查,有查
必果,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12月)
1.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学校要对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上报中心校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
2.各校要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保持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有偿家教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偿家教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经常性地深入实际检查《规定》执行落实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是治理本校教师有偿家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家教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家教、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以学校为单位建立有偿家教自查制度,每月填报《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并于当月月底前将《有偿家教自查情况表》报送中心校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偿家
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