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公司间过帐问题集锦 一. 集团内部资产业务处理 问题背景:
启用贸易伙伴后, 集团内客户/供应商的资产业务选择了标志为”不过帐联营公司”的资产业务类型, 比如参考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集团内应付工程款, 则显示错误消息号 “AA 390”, 见下表:
同样, 如果是集团外部客户/供应商的资产业务选择了标志为””的资产业务类型, 显示错误消息号 “AA 389”。 逻辑分析:
出现AA 390错误则将资产业务类型修改为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带贸易伙伴的集团内部应
付工程款项可以过帐, 但该资产业务类型将禁止外部供应商过帐, 两者不可兼得, 现在出现第1个问题:难道一定需要建立2套资产业务类型分别区分集团内外部业务吗?假设在建工程购置类资产业务类型如下图, 这些业务类型默认都是”不过帐联营公司”, 如果需要复制一套, 资产业务类型将大大增加,一定有必要吗?
注:图1-[1]中资产业务类型Z07选择的是”不过帐到联营公司”。
分析一下
AA 389/390的相关程序逻辑,见图2:
除了判断
资产业务类型TABA 表的联营公司过帐标志外, 系统还判断是否输入贸易伙伴,因此,只需要将以上在建工程业务类型全部设置为“不允许公司间过帐”,如果是集团内公司,同时资产行出现贸易伙伴,才出现AA 390错误!现在第2个问题是:为什么记帐码为70/75的资产行会出现贸易伙伴?OBA7看凭证类型,如图3, 假设使用AA 凭证类型:
注意图3-[1]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否允许“公司间过帐“,由于AA 凭证类型未选择该标志,所以你不能用未允许“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同时又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资产业务类型, 就会出现AA 389/390的错误,我们现在需要贸易伙伴做集团合并的的基础,现在,注意下列组合, 就可以避免错误。
*图1资产业务类型和图3凭证类
型的允许内部单过帐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前者是非A 即B 的Optional, 后者为CheckBox 。
情形一:供应商/客户为带贸易伙伴的内部单位,注意凭证类型和资
产业务类型的以下组合:
(1).如果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 则资产业务类型必须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2).如果使用允许“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 则资产业务类型不能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3).凭证类型和资产业务类型不能同时禁止或同时允许过帐到集团内部单位。 情形二:供应商/客户集团外部单位
凭证类型无所谓是否公司间过帐, 但一定无法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的资产业务类型! 这正是AA 389/390错误的程序的逻辑。
解决方法:
1. 将目前所有在建工程相关的资产业务类型全部修改为不允许公司间过帐, 保证外部单位能使用这些资产业务类型。
2. 根据目前BCS 集团合并规定,AA 凭证类型禁止“公司间过帐“,KZ 凭证类型允许“公司间过帐“, 则如果是应付外部工程款, 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AA 凭证类型, 如果是应付内部工程款项, 则使用允许“公司间过帐“的KZ 凭证类型,这点用户要充分认识! 当然, 如果集团会计基础工作项目对凭证类型的应用还有要求,那就相当的雷人!
跨公司的资产业务: Tcode:ABT1N
ABT1N 为跨公司的资产转移, 要注意定义”往来变式”和AO90定义”从关联公司购置”科目, 如图4-[1],图4-[2]显示的是一个ABT1N 的跨公司参考分录, 如果集团中的2个公司代码恰好在同一集中服务器, 使用ABT1N 可简化资产转移(内部销售) 业务。
资产转移还有一种是公司内部转移,国内准则是规定不做分录,只在备查薄里登记,而SAP 中如果启用了业务范围或利润中心, 公司间的资产转移如果未跨业务范围/利润中心, 可直接修改资产主数据成本中心并记录在不同时间段,此时相当于做备查薄,如果跨了业务范围/利润中心, 则一定需要使用TCODE :ABUMN 转移,是需要产生会计分录的,以保证FI 和AM 明细帐的业务范围/利润中心平衡,请参考相干分录。
小问题:
内部资产业务合并
如果启用集团公司间和集团外公司两套资产业务类型, 用集团内资产业务类型标志出内部资产业务交易, 能实现自动的资产内部交易抵消吗? 如何实现?
二. 凭证类型的允许公司间过帐
再回到图3的凭证类型定义, 看看”公司间过帐”和”输入贸易伙伴” 2标志的意义:
公司间过帐标志: 如果选择公司间过帐, 同一会计凭证可以包含多个贸易伙伴, 贸易伙伴自己
动传输到其他行项目,此时,可以选择“允许输入贸易伙伴”分别在各个行项目中输入手工输入相应的贸易伙伴。
允许输入贸易伙伴:在记帐时允许手工输入贸易伙伴。比如F-02可走菜单附加->贸易伙伴处
输入贸易伙伴, 如图5:
多公司/贸易伙伴的过帐问题:
假设采购原料供应商和采购运杂费供应商恰好都为集团内部单位, 或者, 一笔凭证同时对2个集团内部收付款和清帐,此时,将分别对应到两个不同贸易伙伴, 收货时将出现错误消息号消息号 F5 080, 如图6:
当同一凭证出现两个或以上贸易伙伴时, 该凭证类型必须允许公司间过帐! 三. 公司代码间过帐
上面一和二实际上只是涉及一个会计分录中涉及多贸易伙伴(Company)的处理实例, 现在再举一个会计分录涉及多公司代码的业务实例,假设集团内部公司代码A 的电厂为内部单位公司代码B 供应电力,使用普通的业务流程是B 从A 购买电, 再消耗到B 相应的成本中心, 如果AB 在同一ERP 系统, 可使用跨公司代码过帐简单处理此类业务,在公司代码B 中财务直接如下记帐:
Dr: 4000040002 电 +公司代码B 的消耗成本中心 /
Cr: 6100000001 专用电结转 + 公司代码A 的电力供应成本中心 Dr: 6100000000 专用内部应付科目 + 公司代码 A(即内部应收) Cr: 6100000000 专用内部应付科目 + 公司代码 B(即内部应付)
*后两个为自动分录, 需要TCODE:OBYA 定义跨公司的内部支付科目, 可以使用专门的总帐科目或专用的内部供应商/客户, 只要选择不同记帐码就行,见图7。
当然,上面分录也可在公司代码A 期末将电力车间的费用跨公司代码分摊而得到。在沿海地区有一种优惠政策,比如允许将总部某管理分公司的全部费用跨公司按一定规则分摊到各生产公司。
SAP 公司间过帐问题集锦 一. 集团内部资产业务处理 问题背景:
启用贸易伙伴后, 集团内客户/供应商的资产业务选择了标志为”不过帐联营公司”的资产业务类型, 比如参考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集团内应付工程款, 则显示错误消息号 “AA 390”, 见下表:
同样, 如果是集团外部客户/供应商的资产业务选择了标志为””的资产业务类型, 显示错误消息号 “AA 389”。 逻辑分析:
出现AA 390错误则将资产业务类型修改为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带贸易伙伴的集团内部应
付工程款项可以过帐, 但该资产业务类型将禁止外部供应商过帐, 两者不可兼得, 现在出现第1个问题:难道一定需要建立2套资产业务类型分别区分集团内外部业务吗?假设在建工程购置类资产业务类型如下图, 这些业务类型默认都是”不过帐联营公司”, 如果需要复制一套, 资产业务类型将大大增加,一定有必要吗?
注:图1-[1]中资产业务类型Z07选择的是”不过帐到联营公司”。
分析一下
AA 389/390的相关程序逻辑,见图2:
除了判断
资产业务类型TABA 表的联营公司过帐标志外, 系统还判断是否输入贸易伙伴,因此,只需要将以上在建工程业务类型全部设置为“不允许公司间过帐”,如果是集团内公司,同时资产行出现贸易伙伴,才出现AA 390错误!现在第2个问题是:为什么记帐码为70/75的资产行会出现贸易伙伴?OBA7看凭证类型,如图3, 假设使用AA 凭证类型:
注意图3-[1]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否允许“公司间过帐“,由于AA 凭证类型未选择该标志,所以你不能用未允许“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同时又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资产业务类型, 就会出现AA 389/390的错误,我们现在需要贸易伙伴做集团合并的的基础,现在,注意下列组合, 就可以避免错误。
*图1资产业务类型和图3凭证类
型的允许内部单过帐的选择是不一样的,前者是非A 即B 的Optional, 后者为CheckBox 。
情形一:供应商/客户为带贸易伙伴的内部单位,注意凭证类型和资
产业务类型的以下组合:
(1).如果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 则资产业务类型必须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2).如果使用允许“公司间过帐“的凭证类型, 则资产业务类型不能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 (3).凭证类型和资产业务类型不能同时禁止或同时允许过帐到集团内部单位。 情形二:供应商/客户集团外部单位
凭证类型无所谓是否公司间过帐, 但一定无法使用”允许过帐联营公司”的资产业务类型! 这正是AA 389/390错误的程序的逻辑。
解决方法:
1. 将目前所有在建工程相关的资产业务类型全部修改为不允许公司间过帐, 保证外部单位能使用这些资产业务类型。
2. 根据目前BCS 集团合并规定,AA 凭证类型禁止“公司间过帐“,KZ 凭证类型允许“公司间过帐“, 则如果是应付外部工程款, 使用禁止“公司间过帐“的AA 凭证类型, 如果是应付内部工程款项, 则使用允许“公司间过帐“的KZ 凭证类型,这点用户要充分认识! 当然, 如果集团会计基础工作项目对凭证类型的应用还有要求,那就相当的雷人!
跨公司的资产业务: Tcode:ABT1N
ABT1N 为跨公司的资产转移, 要注意定义”往来变式”和AO90定义”从关联公司购置”科目, 如图4-[1],图4-[2]显示的是一个ABT1N 的跨公司参考分录, 如果集团中的2个公司代码恰好在同一集中服务器, 使用ABT1N 可简化资产转移(内部销售) 业务。
资产转移还有一种是公司内部转移,国内准则是规定不做分录,只在备查薄里登记,而SAP 中如果启用了业务范围或利润中心, 公司间的资产转移如果未跨业务范围/利润中心, 可直接修改资产主数据成本中心并记录在不同时间段,此时相当于做备查薄,如果跨了业务范围/利润中心, 则一定需要使用TCODE :ABUMN 转移,是需要产生会计分录的,以保证FI 和AM 明细帐的业务范围/利润中心平衡,请参考相干分录。
小问题:
内部资产业务合并
如果启用集团公司间和集团外公司两套资产业务类型, 用集团内资产业务类型标志出内部资产业务交易, 能实现自动的资产内部交易抵消吗? 如何实现?
二. 凭证类型的允许公司间过帐
再回到图3的凭证类型定义, 看看”公司间过帐”和”输入贸易伙伴” 2标志的意义:
公司间过帐标志: 如果选择公司间过帐, 同一会计凭证可以包含多个贸易伙伴, 贸易伙伴自己
动传输到其他行项目,此时,可以选择“允许输入贸易伙伴”分别在各个行项目中输入手工输入相应的贸易伙伴。
允许输入贸易伙伴:在记帐时允许手工输入贸易伙伴。比如F-02可走菜单附加->贸易伙伴处
输入贸易伙伴, 如图5:
多公司/贸易伙伴的过帐问题:
假设采购原料供应商和采购运杂费供应商恰好都为集团内部单位, 或者, 一笔凭证同时对2个集团内部收付款和清帐,此时,将分别对应到两个不同贸易伙伴, 收货时将出现错误消息号消息号 F5 080, 如图6:
当同一凭证出现两个或以上贸易伙伴时, 该凭证类型必须允许公司间过帐! 三. 公司代码间过帐
上面一和二实际上只是涉及一个会计分录中涉及多贸易伙伴(Company)的处理实例, 现在再举一个会计分录涉及多公司代码的业务实例,假设集团内部公司代码A 的电厂为内部单位公司代码B 供应电力,使用普通的业务流程是B 从A 购买电, 再消耗到B 相应的成本中心, 如果AB 在同一ERP 系统, 可使用跨公司代码过帐简单处理此类业务,在公司代码B 中财务直接如下记帐:
Dr: 4000040002 电 +公司代码B 的消耗成本中心 /
Cr: 6100000001 专用电结转 + 公司代码A 的电力供应成本中心 Dr: 6100000000 专用内部应付科目 + 公司代码 A(即内部应收) Cr: 6100000000 专用内部应付科目 + 公司代码 B(即内部应付)
*后两个为自动分录, 需要TCODE:OBYA 定义跨公司的内部支付科目, 可以使用专门的总帐科目或专用的内部供应商/客户, 只要选择不同记帐码就行,见图7。
当然,上面分录也可在公司代码A 期末将电力车间的费用跨公司代码分摊而得到。在沿海地区有一种优惠政策,比如允许将总部某管理分公司的全部费用跨公司按一定规则分摊到各生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