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沟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内部沟通管理,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建设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沟通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协调公司员工沟通,组织公司员工满意度调查,具体处理直属部门员工申诉和经营单元提交的员工申诉。
3.2 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负责组织本单元员工的沟通,管理本单元员工沟通和员工申诉。 4 内容与要求 4.1 员工沟通
4.1.1 员工内部沟通渠道
a) 直接上级沟通:主要形式为员工定期向直接上级提交工作目标,直接上级定期考核评估,并进行工作辅导和绩效面谈;
b) 间接上级沟通:指间接管理者越级与员工进行个别谈话;
c) 员工座谈会: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各层次员工进行座谈; d) 员工意见(或满意度)调查:指每年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员工填写不署名的意见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进行改善;
e) 其他沟通渠道:指“董事长信箱”、“OA内部交流中心”等。
4.1.2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积极地给予回复,书面建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4.2 员工申诉: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等,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4.2.1 员工申诉事项
a) 员工认为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包括: ① 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② 考核评价不客观公正的;
③ 在工作中权益受到损害或未受到尊重的; ④ 员工奖惩有失公允的。
b)其他员工的工作状况及违纪违法事实。包括: ① 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劳动(工作)纪律; ② 服务态度差,业务能力低。
c)维护个人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的其它申诉事项。
4.2.2 员工申诉应向所属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原则上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需做大量调查、取证时,最多可延长10个工作日,但须事先告知申诉人。超过时限未回复的,申诉人可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起申诉。
4.2.3 依据管理权限,对于经营单元无权限处理的员工申诉应及时提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处理。 4.2.4 申诉处理
a) 员工关系管理人员负责受理员工申诉事项,并需做好调查或面谈记录。
b) 属于人事方面问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其它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c) 与员工沟通达成一致即视为员工申诉事项处理完结。员工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4.3员工应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不得传播有损于公司的不良言论,不得有故意捏造事实或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4.4 相关部门在处理员工建议或申诉时,应注意保护提建议或申诉员工,不让被调查者的名誉受损或造成工作被动。
4.5 对于员工反映的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5 记录
5.1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表》 5.2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并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舒晓春、房殿峰 本制度审核人:李江涛 本制度批准人:詹纯新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表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
员工内部沟通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员工内部沟通管理,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建设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沟通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3.1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协调公司员工沟通,组织公司员工满意度调查,具体处理直属部门员工申诉和经营单元提交的员工申诉。
3.2 经营单元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负责组织本单元员工的沟通,管理本单元员工沟通和员工申诉。 4 内容与要求 4.1 员工沟通
4.1.1 员工内部沟通渠道
a) 直接上级沟通:主要形式为员工定期向直接上级提交工作目标,直接上级定期考核评估,并进行工作辅导和绩效面谈;
b) 间接上级沟通:指间接管理者越级与员工进行个别谈话;
c) 员工座谈会: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不定期组织各层次员工进行座谈; d) 员工意见(或满意度)调查:指每年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员工填写不署名的意见调查表,进行汇总分析问题并有针对性进行改善;
e) 其他沟通渠道:指“董事长信箱”、“OA内部交流中心”等。
4.1.2 公司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应积极地给予回复,书面建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4.2 员工申诉: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等,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其意见和建议。
4.2.1 员工申诉事项
a) 员工认为受到不公平、不公正对待的。包括: ① 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② 考核评价不客观公正的;
③ 在工作中权益受到损害或未受到尊重的; ④ 员工奖惩有失公允的。
b)其他员工的工作状况及违纪违法事实。包括: ① 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劳动(工作)纪律; ② 服务态度差,业务能力低。
c)维护个人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的其它申诉事项。
4.2.2 员工申诉应向所属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诉申请,原则上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需做大量调查、取证时,最多可延长10个工作日,但须事先告知申诉人。超过时限未回复的,申诉人可直接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起申诉。
4.2.3 依据管理权限,对于经营单元无权限处理的员工申诉应及时提交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处理。 4.2.4 申诉处理
a) 员工关系管理人员负责受理员工申诉事项,并需做好调查或面谈记录。
b) 属于人事方面问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其它问题,移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c) 与员工沟通达成一致即视为员工申诉事项处理完结。员工对申诉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申请复议。
4.3员工应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以负责任的态度提出建议和意见。不得传播有损于公司的不良言论,不得有故意捏造事实或恶意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4.4 相关部门在处理员工建议或申诉时,应注意保护提建议或申诉员工,不让被调查者的名誉受损或造成工作被动。
4.5 对于员工反映的好的建议和意见可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5 记录
5.1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表》 5.2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并解释。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舒晓春、房殿峰 本制度审核人:李江涛 本制度批准人:詹纯新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表
中联重科员工申诉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