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肥人才[2010]3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第三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肥发[2005]1号)精神,激励更多的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肥西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肥人才[2007]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批拔尖人才的选拔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范围
本次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型人才;在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科学研究、教育、卫生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及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法律等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创办和经营企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或在企业管理上具有创新举措,并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立足生产一线,爱岗敬业,技能水平拔尖的技能人才;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在其他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不受身份、工作单位限制,外籍受聘者在肥西工作一年以上,凡符合条件,均可推荐。
二、选拔数量
第三批拔尖人才选拔名额为50名左右。待遇享受期限为2011年元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为止。
三、选拔程序
1、准备和宣传发动(2010年7月中旬—7月31日)。印发选拔通知,在县内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人才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推荐(2010年8月1日—8月15日)。由参评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式推荐。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肥西县第三批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15份,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
3、审核(2010年8月16日—8月31日)。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和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逐人写出推荐意见,连同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获奖证书、作品原件及复印件等,于9月1日前一并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4、专家评审(2010年9月1日—9月10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在进一步核准推荐人选资格的基础上,按行业分配名额,筹备召开人才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等额提出建议人选。
5、组织考察及命名审批(2010年9月底前)。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事、科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专家组通过的初选对象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人选,再进行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命名。
四、条件
凡在2007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肥西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推荐,参加选拔。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县委、县政府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多年来,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极大地推动了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部门应把推荐的重点放在生产第一线的人员中。注意把握“五个方面”:在类别上,包含五种类型人才,以专业技术,尤其以科技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在成果上,以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在岗位上,以立足岗位,从事专门业务的人员为重点;在年龄上,以中青年为重点;在时限上,以2007年后取得的成果为主。
3、在获奖方面,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集体获得的项目表彰取项目主要技术承担者;重复授奖的项目只计最高奖一次。上报材料时,需将推荐对象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上报(原件审查后及时退回)。
4、根据专家分级管理的原则,已被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或已享受市级以上政府津贴人员,在享受待遇期内不作为县级拔尖人才的推荐人选。、
5、申报人要根据评选条件填写《肥西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15份(统一用16K纸型),申报表格可到《肥西先锋网》 “人才园地”栏目下载。县人才办联系方式:8850141, [email protected]。
六、任用后待遇及其他事项参阅
肥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肥人才[2010]3号
关于开展肥西县第三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决定》(肥发[2005]1号)精神,激励更多的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根据《肥西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肥人才[2007]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批拔尖人才的选拔评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范围
本次选拔的对象主要是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型人才;在工农业生产、科技推广、科学研究、教育、卫生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及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法律等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创办和经营企业做出显著成绩的,或在企业管理上具有创新举措,并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立足生产一线,爱岗敬业,技能水平拔尖的技能人才;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在其他工作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拔不受身份、工作单位限制,外籍受聘者在肥西工作一年以上,凡符合条件,均可推荐。
二、选拔数量
第三批拔尖人才选拔名额为50名左右。待遇享受期限为2011年元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为止。
三、选拔程序
1、准备和宣传发动(2010年7月中旬—7月31日)。印发选拔通知,在县内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人才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推荐(2010年8月1日—8月15日)。由参评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正式推荐。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肥西县第三批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15份,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主管部门。
3、审核(2010年8月16日—8月31日)。主管部门要在充分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推荐人选和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逐人写出推荐意见,连同推荐人选的《推荐表》,获奖证书、作品原件及复印件等,于9月1日前一并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4、专家评审(2010年9月1日—9月10日)。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在进一步核准推荐人选资格的基础上,按行业分配名额,筹备召开人才评审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且等额提出建议人选。
5、组织考察及命名审批(2010年9月底前)。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事、科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对专家组通过的初选对象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人选,再进行公示、报县委、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命名。
四、条件
凡在2007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符合《肥西县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推荐,参加选拔。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县委、县政府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多年来,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极大地推动了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推荐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部门应把推荐的重点放在生产第一线的人员中。注意把握“五个方面”:在类别上,包含五种类型人才,以专业技术,尤其以科技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在成果上,以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在岗位上,以立足岗位,从事专门业务的人员为重点;在年龄上,以中青年为重点;在时限上,以2007年后取得的成果为主。
3、在获奖方面,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集体获得的项目表彰取项目主要技术承担者;重复授奖的项目只计最高奖一次。上报材料时,需将推荐对象获奖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并上报(原件审查后及时退回)。
4、根据专家分级管理的原则,已被评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或已享受市级以上政府津贴人员,在享受待遇期内不作为县级拔尖人才的推荐人选。、
5、申报人要根据评选条件填写《肥西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15份(统一用16K纸型),申报表格可到《肥西先锋网》 “人才园地”栏目下载。县人才办联系方式:8850141, [email protected]。
六、任用后待遇及其他事项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