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经济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按照《宣威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行动方案》(宣政办发[2008]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节能减排,为全市工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四项制度”,机关的作风和形象要明显好转;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对全市工
业发展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三、实施内容
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四项制度。
(一)行政问责制。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服务承诺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将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违诺责任。
(三)首问责任制。人民群众到本机关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四)限时办结制。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对各类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和政策
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向上级机关报备,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经研究,经济局成立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高忠勇局长任组长,张如恩、符皓任副组长,母其韬、孙载攀、刘东权、周承益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母其韬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阶段:3月至5月上旬,学习宣传教育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将四项制度内容印发给各科室,由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科室工作特点认真抓落实。二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四项制度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5月份,服务承诺阶段。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对单位、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解,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职位职工,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予以明确,建立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执行与监督并举的责任追究体系。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制作板面悬挂在单位办公楼显明的位置,以便向社会公开。二是把《云南省行
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再制成牌摆放在各公务员办公桌上,以便随时提醒公务人员。三是向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欢迎前来我局办事的社会各届人事按照公开的承诺进行监督举报。
第三阶段:6-7月份,检查考核阶段。由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检查 “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 “四项制度”,服务对象不满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推行“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年底前,总结表彰阶段。由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对“四项制度”落实成果进行总结,成果显著的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经验交流,不断推动“四项制度”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分管领导和科长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四项制度的落实。
经济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八年五月九日
宣威市经济局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责任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能力,按照《宣威市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行动方案》(宣政办发[2008]6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通过行政问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信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扎实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动节能减排,为全市工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四项制度”,机关的作风和形象要明显好转;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对全市工
业发展的掌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三、实施内容
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四项制度。
(一)行政问责制。坚决治理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服务承诺制。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将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承担违诺责任。
(三)首问责任制。人民群众到本机关咨询或者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
(四)限时办结制。要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对各类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行政管理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和投诉的答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时限办理;法律和政策
没有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分类确定办理时限,向上级机关报备,并向社会公告。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经研究,经济局成立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高忠勇局长任组长,张如恩、符皓任副组长,母其韬、孙载攀、刘东权、周承益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母其韬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阶段:3月至5月上旬,学习宣传教育阶段。主要任务一是将四项制度内容印发给各科室,由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科室工作特点认真抓落实。二是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四项制度考试,考试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5月份,服务承诺阶段。要按照省政府制定的“四项制度”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遵循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对单位、部门的职能进行科学分解,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职位职工,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要求,予以明确,建立权责统一的工作机制,执行与监督并举的责任追究体系。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件事:一是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制作板面悬挂在单位办公楼显明的位置,以便向社会公开。二是把《云南省行
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再制成牌摆放在各公务员办公桌上,以便随时提醒公务人员。三是向外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欢迎前来我局办事的社会各届人事按照公开的承诺进行监督举报。
第三阶段:6-7月份,检查考核阶段。由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科室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考核,检查 “四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执行效果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行不力、甚至违反 “四项制度”,服务对象不满意,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推行“四项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阶段:年底前,总结表彰阶段。由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对“四项制度”落实成果进行总结,成果显著的科室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经验交流,不断推动“四项制度”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四项制度”的实施工作,分管领导和科长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四项制度的落实。
经济局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二OO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