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寒假彩虹桥志愿者活动实践报告
方晓铭 旅游管理本141班 2014110705
摘要:为响应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发起的“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号召,我参加了这个活动。此活动主要是组织志愿者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帮扶帮教等等。这个活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形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为全区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政府购买新途径,实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三合一。
关键词:青年志愿者 彩虹桥行动 社会治理活动 法律 实践
我是一名大一的学生,初到大学的我觉得在大学应该多去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充实自己的生活,扩大自己的视野,有利于日后的工作。志愿者是一个具有奉献精神的工作,所以我参加了寒假的彩虹桥志愿者活动,在做志愿者的这段时间里,我收益良多。在这个活动中,我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东西,萧伯纳曾经说过,一个人只有经过东倒西歪,让自己像个笨蛋那样的阶段才能学会溜冰,不正是在劝诫我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更好的掌握吗?毕竟书本只是教我们懂得道理,并不能让我们去认证道理的真实性。参加这个活动我可以了解到民生的百态,像志愿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等,让我们可以实现这个活动“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的三合一。以下是我参加这个活动的认识:
一、法制宣传。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法律宣传活动了。法制宣传工作主要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律精神。我第一次下村就是去宣传法制知识,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法治讲解,让村民更好的学法、知法、懂法,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下图为蓝田村村委会宣传法制活动
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罪犯心里和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我在贵港市平南县安怀镇司法所实践时,接触到一些社矫人员,通过与他们交谈等,了解他们的心理,并对他们进
行教育矫正。下图为社矫人员劳动
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我在实践期间,跟随领导见过调解的场面,司法所必须以法制知识、规章、政策等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像高铁征地,山林纠纷等民间纠纷,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才能更好的达成调解。
人民调解的原则有三个: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我在实践期间,跟随领导见过调解的场面,司法所必须以法制知识、规章、政策等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像高铁征地,山林纠纷等民间纠纷,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才能更好的达成调解。
人民调解的原则有三个: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来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印象中比较深刻的一个纠纷案是,一个很顽固的老人跟邻居为了一堵墙的纠纷,第一次经过司法所调解后,双方都愿意退一步了,但是没过多久,那个老人又闹事,故意把邻居的水沟给堵了,但这次双方都不让步,最后闹上了法院。像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呆在司法所的那段时间,确实很佩服在司法所工作的人,耐心、智慧必备,而且几乎天天往外跑,有时候连午饭都吃不上,真的很辛苦。在此,我要向司法所的所有成员说一声:您们辛苦了!
短短十五天的志愿服务,不仅让我们认识更多的人,做更多有意义的事,还让我们真真正正的接触到社会的另一个生活面和为人民解决问题的无私奉献的一群人。
学校只是一个小的社会,而且我们也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了,通过社会的实践磨练,我们能收获一份实践经验财富。在这次实践中让我最深有感触的是人际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人际交往往往都很复杂,它有多复杂我们也说不清楚,只有体会多的人才能深刻的理解。这次实践我走进寻常百姓家里,了解了许多的民生民情,也清楚了基层司法机关的不易与辛劳,他们穿梭于人民群众当中,调解群众间的纠纷,宣传法制法规,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的。
在这个短暂而充实的实践活动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和知识运用的不足,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的知识已经可以了,但一接触到实际是,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肤浅。这次活动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光是懂得课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下,还要懂得去运用知识。西塞罗曾经说过, “光是懂得深奥的道理是不够的,还应当擅于运用他”,说得不正是这个道理吗?唯有投身到社会中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实践可以让人不断的提高,不断的完善自己。虽然我只是在安怀镇司法所志愿服务短短的十五天,却深深的爱上了社会实践这一活动。
通过彩虹桥志愿者实践活动今后自已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自己的法制法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学习法制法规是件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自己,谨记国家是制定的法律法规,坚定自己的信念,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真正的人生观,价值观。
并与身边的人宣传懂得法制法规的好处,让他们可以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自身利益,他们可以懂得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让社会能够更加的和谐美好。
二、要不断的开拓进取,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更加的努力学习,加强锻炼,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不断的从书上学习各方面知识,并从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动手能力,为以后出社会打下基础。学习并提高所掌握的各项技能,不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充实自己的社会生活,让自己与社会的距离更近一步,慢慢融入社会这个更具综合性的大学,学习更多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东西把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遇到关于实践的问题多动手,提高自己对于专业知识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刻苦的钻研自己的专业,虚心学习,认真的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认真做好自己,挖掘自己的潜力,为以后能够最大化的奉献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最后,深深的感谢学校和司法所能给我这个机会学习,也深深的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我的指导,使我在沟通以及对事情的处理方法和态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成长,这一次活动让我接触到了很多我认为离我很远的社会问题,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向导意义,让我能够在以后的人生路少碰壁。
2014年寒假彩虹桥志愿者活动实践报告
方晓铭 旅游管理本141班 2014110705
摘要:为响应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广西区委发起的“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号召,我参加了这个活动。此活动主要是组织志愿者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帮扶帮教等等。这个活动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以社会实践的形式,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奉献智慧和力量,为全区各级行政司法机关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政府购买新途径,实现“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三合一。
关键词:青年志愿者 彩虹桥行动 社会治理活动 法律 实践
我是一名大一的学生,初到大学的我觉得在大学应该多去实践,只有这样才能充实自己的生活,扩大自己的视野,有利于日后的工作。志愿者是一个具有奉献精神的工作,所以我参加了寒假的彩虹桥志愿者活动,在做志愿者的这段时间里,我收益良多。在这个活动中,我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所学不到的东西,萧伯纳曾经说过,一个人只有经过东倒西歪,让自己像个笨蛋那样的阶段才能学会溜冰,不正是在劝诫我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更好的掌握吗?毕竟书本只是教我们懂得道理,并不能让我们去认证道理的真实性。参加这个活动我可以了解到民生的百态,像志愿参与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等,让我们可以实现这个活动“个人成长、教育成功、社会成效”目标的三合一。以下是我参加这个活动的认识:
一、法制宣传。
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法律宣传活动了。法制宣传工作主要普及法律知识,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律精神。我第一次下村就是去宣传法制知识,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法治讲解,让村民更好的学法、知法、懂法,以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下图为蓝田村村委会宣传法制活动
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罪犯心里和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我在贵港市平南县安怀镇司法所实践时,接触到一些社矫人员,通过与他们交谈等,了解他们的心理,并对他们进
行教育矫正。下图为社矫人员劳动
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我在实践期间,跟随领导见过调解的场面,司法所必须以法制知识、规章、政策等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像高铁征地,山林纠纷等民间纠纷,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才能更好的达成调解。
人民调解的原则有三个: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我在实践期间,跟随领导见过调解的场面,司法所必须以法制知识、规章、政策等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劝说教育,像高铁征地,山林纠纷等民间纠纷,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知识为依据,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才能更好的达成调解。
人民调解的原则有三个:一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原来民间纠纷多出现在婚姻家庭、邻里、债权债务、房屋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而现在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我印象中比较深刻的一个纠纷案是,一个很顽固的老人跟邻居为了一堵墙的纠纷,第一次经过司法所调解后,双方都愿意退一步了,但是没过多久,那个老人又闹事,故意把邻居的水沟给堵了,但这次双方都不让步,最后闹上了法院。像这样的案件数不胜数。呆在司法所的那段时间,确实很佩服在司法所工作的人,耐心、智慧必备,而且几乎天天往外跑,有时候连午饭都吃不上,真的很辛苦。在此,我要向司法所的所有成员说一声:您们辛苦了!
短短十五天的志愿服务,不仅让我们认识更多的人,做更多有意义的事,还让我们真真正正的接触到社会的另一个生活面和为人民解决问题的无私奉献的一群人。
学校只是一个小的社会,而且我们也不再是温室里的花朵了,通过社会的实践磨练,我们能收获一份实践经验财富。在这次实践中让我最深有感触的是人际交往方面,大家都知道人际交往往往都很复杂,它有多复杂我们也说不清楚,只有体会多的人才能深刻的理解。这次实践我走进寻常百姓家里,了解了许多的民生民情,也清楚了基层司法机关的不易与辛劳,他们穿梭于人民群众当中,调解群众间的纠纷,宣传法制法规,这种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的。
在这个短暂而充实的实践活动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和知识运用的不足,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的知识已经可以了,但一接触到实际是,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肤浅。这次活动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光是懂得课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我们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下,还要懂得去运用知识。西塞罗曾经说过, “光是懂得深奥的道理是不够的,还应当擅于运用他”,说得不正是这个道理吗?唯有投身到社会中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运用知识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实践可以让人不断的提高,不断的完善自己。虽然我只是在安怀镇司法所志愿服务短短的十五天,却深深的爱上了社会实践这一活动。
通过彩虹桥志愿者实践活动今后自已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自己的法制法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学习法制法规是件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自己,谨记国家是制定的法律法规,坚定自己的信念,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真正的人生观,价值观。
并与身边的人宣传懂得法制法规的好处,让他们可以利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自身利益,他们可以懂得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让社会能够更加的和谐美好。
二、要不断的开拓进取,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更加的努力学习,加强锻炼,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不断的从书上学习各方面知识,并从实践中加强自己的动手能力,为以后出社会打下基础。学习并提高所掌握的各项技能,不断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充实自己的社会生活,让自己与社会的距离更近一步,慢慢融入社会这个更具综合性的大学,学习更多在学校所学不到的东西把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工作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遇到关于实践的问题多动手,提高自己对于专业知识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刻苦的钻研自己的专业,虚心学习,认真的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认真做好自己,挖掘自己的潜力,为以后能够最大化的奉献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最后,深深的感谢学校和司法所能给我这个机会学习,也深深的感谢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对我的指导,使我在沟通以及对事情的处理方法和态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成长,这一次活动让我接触到了很多我认为离我很远的社会问题,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向导意义,让我能够在以后的人生路少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