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题目:关于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探讨
姓 名:李淑娟
专 业: 财务管理
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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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及作用„„„„„„„„„„„„„„„4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4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产生的作用„„„„„„„„„„„„„„„5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5
(一)内部问题„„„„„„„„„„„„„„„„„„„„„„„„5
1.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5
2.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认识上的误解„„„„„„„5
3. 单位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认识不充分„„„„„„„„5
(二)外部问题„„„„„„„„„„„„„„„„„„„„„„„„7
1.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存在误区„„„„„„„„„„„„„„„„„5
2.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7
三、针对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7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8
(二)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9
(三)建立社会与系统内外联审制度„„„„„„„„„„„„„„„„„9
(四)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10
(五)积极利用舆论工具„„„„„„„„„„„„„„„„„„„„„„11
四、总结„„„„„„„„„„„„„„„„„„„„„„„„„„„„„11 参考文献„„„„„„„„„„„„„„„„„„„„„„„„„„„„„12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摘要】经济发展离不开经济管理,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工作。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经济管理的要求就越高,财会工作的重要就十分突出,作为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责任十分重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法律责任更加突出。
【关键词】 会计法律责任,
存在问题, 问题对策
引 言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及作用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额主体因为没有履行会计法律的义务或者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要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一种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来实施法律规则的要求。会计法律义务是会计法律责任的基础,当且仅当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履行会计法律义务时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会计工作的有关违法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是财会行业正常运行的保障。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前者是国家上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对任何集体和个人都是最具有威慑力和震慑力的制裁形式,其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这意味着,会计人员一旦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不仅仅是触犯法律的问题,而是其会计工作中的行为已经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危害,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到了必须进行严惩的地步。刑事责任是治理会计严重不规范行为的重要措施,主要适用于会计人
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伪造或销毁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犯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会计法律责任中的重要形式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很多企业希望通过歪门邪道来获取不法利益。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增多,彼此之间的会计关系也越来越多,这更增加了会计信息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如果一方企业为了获取不法利益,要求自己的会计人员做假账,或者对外提供违反企业实际财务状况的信息,必定会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造成损害,并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因此,一旦有一方企业做出会计违法行为时,就需要相关会计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在社会中的作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企业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都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比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要对以上问题加以制止和管理。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的责任,使会计工作运行畅通,提高效率。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
整。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能使会计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内部问题
1. 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
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能在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在现实中,会计人员几乎都认识到了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因此,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核算业务之中,而忽视了其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作用,再者,由于会计人员处于各单位决策者的管理之下,对其工作评价和工资报酬都受到决策者的影响,要使其依法行使内部监督职权困难重重。
2.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认识上的误解
目前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和继续教育方面,《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相应规章之中都做出了一定要求,除需具备一定的财会
专业知识外,财经法律法规的掌握也被列入了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在这方面,许多会计人员对法律本身的理解熟悉程度令人堪忧,笔者在近两年来参与《会计法》培训的过程中发现,在会计人员之中,许多人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业务规范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都非常贫乏,而有些会计人员甚至认为这些问题无关紧要,只要做好“份内之事”,便尽到了职责。
3.单位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而忽视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外部问题
1.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存在误区
在追究会计法律责任时,关键性的一步就是要确认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而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理论上却有分歧,有观点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而有的观点则认为应从会计专业角度衡量,因而在认定方式上难以统一。笔者认为在认定时,应先考虑从其行为构成,即从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行为结果的危害程度来加以区分,也就是采用行为目的、行为性质、行为结果三方面结合综合认定的方式。但在具体认定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时,由于
执法、司法人员往往缺少专业知识为依托,单纯由其认定尚有困难,因而可考虑聘请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借助专业知识分析判断。
2.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针对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甚至到社会层面。如何治理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政府、企业界及会计审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当前会计工作中的这些问题,我们应当从成因入手,对症下药,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可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进一步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会计知识,提高其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对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做出正确的处理。特别应当面向基层的会计人员,各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对单位
负责人的专门培训、讲座等方式普及,使他们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并敦促他们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违法会计行为发生,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必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同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建设、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明执法。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形式职权,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情况负责。从实际情况看,造假问题绝大多数为单位负责人所授意、所指使。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假账屡禁不止、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促进会计工作秩序健康运行,更好的发挥会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这一重大变化标志着我国会计责任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 (三)建立社会与系统内外联审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确和规范单位各部门、各环节甚至各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提高管理效率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等,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防止会计舞弊行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加大惩治力度,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执法部门可采取联合办公,密切配合,互相观点牵制的
办法;单位内部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会计人员与领导通谋遣假的现象出现。
(四)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
依法惩治违法会计行为,是确保会计工作秩序正常运行的法制措施。修订后的《会计法》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原则,具体列举了各种违法会计行为,强化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并增加了对违法会计行为处以通报、罚款等行政制裁形式和手段,包括对违法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等,同时,对触犯刑法的会计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利用社会舆论工具
惩治虚假会计信息,除了可以借助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还可以积极使用社会舆论工具,因为社会舆论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对一个企业进行舆论惩罚的同时,其他企业也会引以为戒,可以起到惩罚和预防一举两得的效果。
五、总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环境的改变,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必然会导致利益各方对会计信息理解冲突的增加,而化解这一冲突的途径之一就是法律手段。因此,会计目标的转变,必然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法律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从对经济参与主体规范的角度而言,就是用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代替传统的计划指令,一 11
国的法律法规构成了这种规范的基础,也构成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基本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行政序列己不复存在,行政手段己不再适用,法律成为了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
根据以上分析,当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时,由于环境的改变,将对会计的认识产生重大影响。会计目标的改变,使得会计信息处理变得复杂化。而权责双方关系的变化,会计信息的广泛使用,使得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日益凸现,当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与理解发生冲突的机会逐步增多时,法律手段成了唯一现实的选择。因此,当市场经济日趋成熟时,也就是会计立法日趋完善时,同时也是法律问题日趋增多时。
参考文献
[1]夏英.中国总会计师[M].北京: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2]孟伟,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会计师,2010(117):27-28。
[3] 黄继好,论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J],理论界,2006(10)
[4] 张新民.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M]. 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1.
[5]陈冰,会计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M] 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6:35
[6] 孟昭稳,新会计设定了哪些法律责任[J],中国农业会计,2005(3)
[7]王晶.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引进与咨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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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关于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探讨
姓 名:李淑娟
专 业: 财务管理
年 级:
指导教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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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及作用„„„„„„„„„„„„„„„4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4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产生的作用„„„„„„„„„„„„„„„5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5
(一)内部问题„„„„„„„„„„„„„„„„„„„„„„„„5
1.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5
2.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认识上的误解„„„„„„„5
3. 单位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认识不充分„„„„„„„„5
(二)外部问题„„„„„„„„„„„„„„„„„„„„„„„„7
1.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存在误区„„„„„„„„„„„„„„„„„5
2.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7
三、针对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7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8
(二)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9
(三)建立社会与系统内外联审制度„„„„„„„„„„„„„„„„„9
(四)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10
(五)积极利用舆论工具„„„„„„„„„„„„„„„„„„„„„„11
四、总结„„„„„„„„„„„„„„„„„„„„„„„„„„„„„11 参考文献„„„„„„„„„„„„„„„„„„„„„„„„„„„„„12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摘要】经济发展离不开经济管理,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工作。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们对经济管理的要求就越高,财会工作的重要就十分突出,作为财务运行的主体——会计人员责任十分重大,尤其是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法律责任更加突出。
【关键词】 会计法律责任,
存在问题, 问题对策
引 言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其目标是建立和发展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灵活的市场经济体制。会计工作涉及到社会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越重要。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针对我国目前经济形势特点,对于会计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以保证总体的会计信息质量有所提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强,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因此要强化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以确保会计工作高效、有序完成。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的概述及作用
(一)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概述
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法律关系中额主体因为没有履行会计法律的义务或者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要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一种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来实施法律规则的要求。会计法律义务是会计法律责任的基础,当且仅当会计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履行会计法律义务时才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会计工作的有关违法行为作了明确规定,这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是财会行业正常运行的保障。
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前者是国家上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一般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者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在《会计法》领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吊销会计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处罚形式。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对任何集体和个人都是最具有威慑力和震慑力的制裁形式,其只适用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这意味着,会计人员一旦要承担刑事责任,就不仅仅是触犯法律的问题,而是其会计工作中的行为已经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了危害,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到了必须进行严惩的地步。刑事责任是治理会计严重不规范行为的重要措施,主要适用于会计人
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伪造或销毁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犯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会计法律责任中的重要形式之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市场经济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很多企业希望通过歪门邪道来获取不法利益。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增多,彼此之间的会计关系也越来越多,这更增加了会计信息在企业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性。如果一方企业为了获取不法利益,要求自己的会计人员做假账,或者对外提供违反企业实际财务状况的信息,必定会对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造成损害,并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因此,一旦有一方企业做出会计违法行为时,就需要相关会计人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在社会中的作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企业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问题都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比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此,要对以上问题加以制止和管理。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有利于政府更好地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的责任,使会计工作运行畅通,提高效率。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
整。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能使会计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加强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二、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新《会计法》的全面实施强化了企业和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会计舞弊和贪污的发生,总体上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是有很多会计人员法律责任意识淡薄,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存在误区,对会计造假的认定存在误解,同时在会计法律责任的强制执行过程中,执法的刚力不够,导致会计造假、会计舞弊的行为时有发生。
(一)内部问题
1. 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
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能在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在现实中,会计人员几乎都认识到了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因此,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核算业务之中,而忽视了其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作用,再者,由于会计人员处于各单位决策者的管理之下,对其工作评价和工资报酬都受到决策者的影响,要使其依法行使内部监督职权困难重重。
2.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认识上的误解
目前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和继续教育方面,《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相应规章之中都做出了一定要求,除需具备一定的财会
专业知识外,财经法律法规的掌握也被列入了重要内容,遗憾的是,在这方面,许多会计人员对法律本身的理解熟悉程度令人堪忧,笔者在近两年来参与《会计法》培训的过程中发现,在会计人员之中,许多人对于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业务规范和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都非常贫乏,而有些会计人员甚至认为这些问题无关紧要,只要做好“份内之事”,便尽到了职责。
3.单位负责人对自身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认识不充分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的负责人只是把自己放在了最高决策者的位置上,过多的关注企业的行政管理,而忽视了企业的财务工作,甚至很多负责人不懂会计,对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决策没能及时的监督和考核,导致企业的财务缺乏有力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外部问题
1.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存在误区
在追究会计法律责任时,关键性的一步就是要确认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而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理论上却有分歧,有观点认为应当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而有的观点则认为应从会计专业角度衡量,因而在认定方式上难以统一。笔者认为在认定时,应先考虑从其行为构成,即从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行为结果的危害程度来加以区分,也就是采用行为目的、行为性质、行为结果三方面结合综合认定的方式。但在具体认定会计信息是否属虚假时,由于
执法、司法人员往往缺少专业知识为依托,单纯由其认定尚有困难,因而可考虑聘请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借助专业知识分析判断。
2.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保障体制
虽然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违法行为发生时,对于责任的追究和处罚缺乏有力的外部监督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对于会计违法行为的制裁监督机构跟其他的违法行为是一样的,都是依靠检察院进行监督执行,缺乏一个专门的有力的行政部门,保障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
三、针对会计工作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采取的对策 由于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仅是会计人员,还涉及到单位的管理层,甚至到社会层面。如何治理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是政府、企业界及会计审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针对当前会计工作中的这些问题,我们应当从成因入手,对症下药,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可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加强对会计人员进一步的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更新其会计知识,提高其专业技能,使他们能对各种类型的经济业务做出正确的处理。特别应当面向基层的会计人员,各单位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这些内容可以通过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对单位
负责人的专门培训、讲座等方式普及,使他们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并敦促他们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违法会计行为发生,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必须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同事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诚信建设、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明执法。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强调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单位依法形式职权,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情况负责。从实际情况看,造假问题绝大多数为单位负责人所授意、所指使。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假账屡禁不止、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顽症,促进会计工作秩序健康运行,更好的发挥会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这一重大变化标志着我国会计责任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 (三)建立社会与系统内外联审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明确和规范单位各部门、各环节甚至各岗位的职责和行为,对提高管理效率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等,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防止会计舞弊行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加大惩治力度,使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执法部门可采取联合办公,密切配合,互相观点牵制的
办法;单位内部应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会计人员与领导通谋遣假的现象出现。
(四)加大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
依法惩治违法会计行为,是确保会计工作秩序正常运行的法制措施。修订后的《会计法》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原则,具体列举了各种违法会计行为,强化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并增加了对违法会计行为处以通报、罚款等行政制裁形式和手段,包括对违法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等,同时,对触犯刑法的会计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积极利用社会舆论工具
惩治虚假会计信息,除了可以借助与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还可以积极使用社会舆论工具,因为社会舆论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对一个企业进行舆论惩罚的同时,其他企业也会引以为戒,可以起到惩罚和预防一举两得的效果。
五、总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环境的改变,会计信息处理的复杂化,必然会导致利益各方对会计信息理解冲突的增加,而化解这一冲突的途径之一就是法律手段。因此,会计目标的转变,必然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法律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取代计划经济体制,从对经济参与主体规范的角度而言,就是用公开、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代替传统的计划指令,一 11
国的法律法规构成了这种规范的基础,也构成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基本涵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行政序列己不复存在,行政手段己不再适用,法律成为了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
根据以上分析,当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时,由于环境的改变,将对会计的认识产生重大影响。会计目标的改变,使得会计信息处理变得复杂化。而权责双方关系的变化,会计信息的广泛使用,使得会计信息经济后果性日益凸现,当对会计信息的使用与理解发生冲突的机会逐步增多时,法律手段成了唯一现实的选择。因此,当市场经济日趋成熟时,也就是会计立法日趋完善时,同时也是法律问题日趋增多时。
参考文献
[1]夏英.中国总会计师[M].北京:北京经济出版社,2006.
[2]孟伟,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会计师,2010(117):27-28。
[3] 黄继好,论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J],理论界,2006(10)
[4] 张新民. 企业财务报表分析 [M]. 北京: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1.
[5]陈冰,会计法律责任及案例分析[M] 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6:35
[6] 孟昭稳,新会计设定了哪些法律责任[J],中国农业会计,2005(3)
[7]王晶.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思考[J].引进与咨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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