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党建理论和实践工作研究,创新学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强化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现将研究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会 长:杨海蛟
常务副会长:李根林
副会长:陈建军 刘 源 孙元峰
理 事:王文峰 窦瑞木 王勤明 孙新政 杜 允 门保全
张松灿 王立河 侯殿明 李进杰 钱志伟 张 巍
梁素芳 朱成庆 魏重宪
秘 书 长:王勤明(兼)
附件:《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章程》
2013年10月8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是学院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在院党委领导下和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工作水平。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根据学院党委和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习研究计划,拟定研究题目,组织党建课题的申报、立项、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推动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
第四条:组织开展学院党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开展党建理论调研活动和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并致力于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促进党建工作跨上新台阶。
第五条:及时向院党委反映党员、干部对学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和党建刊物推荐党建研成果和优秀论文。
第六条:承接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与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党建研究会设理事会。会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一名,由主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党委领导担任。秘书处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研究会的具体工作。理事会成员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负责人,系党总支书记,思政部、团委负责人、离退休党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的学院党务工作干部、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志和关心党建研究工作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广大党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研究会秘书处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高校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的联系工作,完成研究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会员义务和权利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承担并完成研究会交办的党建课题的调研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研究活动、讨论和决定有关问题,申报科研课题和经费资助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第十二条:受研究会的委派,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召开的研讨会或年会,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研究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及决
定有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问题。
第十四条:研究会每年组织专家规划党建研究工作,制定年度课题指南,申报的党建研究课题进行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等。
第十五条:每年召开一次党建研究会年会,全体会员参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研究会每年进行一次优秀论文和党建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邀请专家对提交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党建优秀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基层党组织、党建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积极探索创新。
第十七条:对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建课题、优秀论文奖励的会员,参照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作为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六章 经费
第十八条:研究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党建研究专项经费、党费等。 第十九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经费、调研和会议费用、资料和印刷费用、办公费用等。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党建理论和实践工作研究,创新学院党建工作新模式,强化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现将研究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会 长:杨海蛟
常务副会长:李根林
副会长:陈建军 刘 源 孙元峰
理 事:王文峰 窦瑞木 王勤明 孙新政 杜 允 门保全
张松灿 王立河 侯殿明 李进杰 钱志伟 张 巍
梁素芳 朱成庆 魏重宪
秘 书 长:王勤明(兼)
附件:《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章程》
2013年10月8日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党建研究会是学院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在院党委领导下和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研究,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工作水平。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根据学院党委和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学习研究计划,拟定研究题目,组织党建课题的申报、立项、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推动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进行理论和实践研究。
第四条:组织开展学院党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开展党建理论调研活动和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并致力于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促进党建工作跨上新台阶。
第五条:及时向院党委反映党员、干部对学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院党委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和党建刊物推荐党建研成果和优秀论文。
第六条:承接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与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党建研究会设理事会。会长一名,由党委书记担任,常务副会长一名,由主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会长若干名,由学院党委领导担任。秘书处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研究会的具体工作。理事会成员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负责人,系党总支书记,思政部、团委负责人、离退休党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履行本会义务的学院党务工作干部、从事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志和关心党建研究工作并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广大党员,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九条:研究会秘书处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做好与上级高校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的联系工作,完成研究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会员义务和权利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承担并完成研究会交办的党建课题的调研任务和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研究活动、讨论和决定有关问题,申报科研课题和经费资助及获得奖励的权利。
第十二条:受研究会的委派,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河南省高校党建研究会召开的研讨会或年会,学习和交流工作经验。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研究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议,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及决
定有关加强自身建设的问题。
第十四条:研究会每年组织专家规划党建研究工作,制定年度课题指南,申报的党建研究课题进行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等。
第十五条:每年召开一次党建研究会年会,全体会员参加,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和研究成果。
第十六条:研究会每年进行一次优秀论文和党建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邀请专家对提交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党建优秀成果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基层党组织、党建理论和实际工作者积极探索创新。
第十七条:对获得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党建课题、优秀论文奖励的会员,参照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作为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六章 经费
第十八条:研究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党建研究专项经费、党费等。 第十九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经费、调研和会议费用、资料和印刷费用、办公费用等。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