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校纪、校风、班风建设,及时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与家长或监护人签定此责任状。
一、学生必须虚心接受教师的正当管理,家长不得无理取闹。
二、家长必须配合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救教育,准时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家长会。
三、若学生不听劝告,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学校教师按上级精神有权严格管理学生及处理学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打架斗殴或追赶打闹致人伤害,经学校调查研究后,费用由滋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若学生违纪屡教不改或出逃,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后,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五、恶劣天气(刮大风、下大雨、下雪、地冻)上学、放学家长或监护人应接送保护。学生因病、事不能到学校上课,家长或监护人要向学生的班主任请假,不能由其他学生代假.
六、家长或监护人配合教师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照的非客运车辆和农用车辆及船只;严禁学生爬树、爬围墙及建筑物上的栏杆、护栏;严禁学生拦车、追车、爬车及在公路上骑、搭自行车;严禁学生购买发霉、变质的食品及“三无”食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追赶、玩耍、做游戏,进、出校门看清上、下车辆,不急促冲刺;不玩火、玩电,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狗和火源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学校的吊井边玩耍和打水;严禁学生下河塘、水库洗澡,上山坡采摘鲜花、果实、蘑菇等;不站在二楼教室的窗台上玩耍或擦玻璃;严禁学生在台阶的斜面上滑行、追赶或在梯间的护手上滑行;不接受陌生人财务或跟其外出;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进入校园。
七、本责任书自2011年9月1日至本期放寒假学生离校为有效期。
学生: 就读班级:
家长或监护人: 班主任:
干溪小学
2011年9月1日
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防范不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校纪、校风、班风建设,及时落实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特与家长或监护人签定此责任状。
一、学生必须虚心接受教师的正当管理,家长不得无理取闹。
二、家长必须配合学校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自救教育,准时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家长会。
三、若学生不听劝告,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四、学校教师按上级精神有权严格管理学生及处理学生违法违纪行为。学生打架斗殴或追赶打闹致人伤害,经学校调查研究后,费用由滋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承担。若学生违纪屡教不改或出逃,班主任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后,一切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
五、恶劣天气(刮大风、下大雨、下雪、地冻)上学、放学家长或监护人应接送保护。学生因病、事不能到学校上课,家长或监护人要向学生的班主任请假,不能由其他学生代假.
六、家长或监护人配合教师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照的非客运车辆和农用车辆及船只;严禁学生爬树、爬围墙及建筑物上的栏杆、护栏;严禁学生拦车、追车、爬车及在公路上骑、搭自行车;严禁学生购买发霉、变质的食品及“三无”食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追赶、玩耍、做游戏,进、出校门看清上、下车辆,不急促冲刺;不玩火、玩电,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狗和火源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在学校的吊井边玩耍和打水;严禁学生下河塘、水库洗澡,上山坡采摘鲜花、果实、蘑菇等;不站在二楼教室的窗台上玩耍或擦玻璃;严禁学生在台阶的斜面上滑行、追赶或在梯间的护手上滑行;不接受陌生人财务或跟其外出;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进入校园。
七、本责任书自2011年9月1日至本期放寒假学生离校为有效期。
学生: 就读班级:
家长或监护人: 班主任:
干溪小学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