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语言特色分析

第11卷第3期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TAIYUANNORM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Edition)

Vol.11May

No.32012

2012年5月

【文学】

《远大前程》语言特色分析

郝转萍

(太原师范学院

外语系,山西

太原030012)

[摘《远大前程》要]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长篇小说是他所有作品中无论从语言上还是结构上都堪称是

最完美之作品,体现出他复杂多变的艺术风格。他的小说运用一系列的艺术修辞手法,如比喻、夸张、长短句并用、人物的本色语言、重复与对偶等等,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和深刻的启迪。

[关键词]狄更斯;远大前程;语言特色[文章编号]1672-2035(2012)03-0062-03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在英国文学史上,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堪称是

继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文学家。莎士比亚以戏剧成就奠定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狄更斯则以其丰富多彩的小说创作成为英国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先驱。埃德加·约翰逊曾高度评价狄更斯的作品,称其“以锐利的目光透视现代生活。贯穿他全部作品始终的一条线索就是对19世纪所作的批判性分析。其深度和广度是没有任何一位

[1]1”小说家能超越的。然而,狄更斯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仅在于他作品中的批判性,还在于他独到的艺术风格。狄更斯

的语言风格复杂多变,忽而深沉,忽而幽默,忽而讽刺,多种修辞交织在一起。尽管有时读者读来心理有负担,但一旦领略了作者的写作意图,理解了作者使用的修辞手段,就会倍感轻。“他不仅是文学上的幽默家,松、愉悦更是语言上的革新

[2]25

”在他近六十年的生命历程中,家。他创作的长篇小说可《远大前程》而“在所有作品中结构和以说是他的最高成就,

[3]341。语言都堪称是最完美的”所以,本文拟以他的杰作《远(GreatExpectations)为例,对该作品典型的语言特色大前程》

作一粗略分析研究,以期读者能从中领略狄更斯作品之美。

comfortableway.(VolumeII,Chapter8,Ch.8)简写为Vol.II,“见到你真高兴,”乔。把你的帽子交给我。乔小心翼翼

地双手捧起帽子,,怎么也不肯让这笔财产离手,一直拿在手里站着和我说话儿,真是别扭极了。

“帽子”“鸟蛋”,这个明喻里将比喻成生动滑稽地描绘出在这上等人的屋里竟找不到一乔由于和皮普社会地位悬殊,

处放帽子之地,只好小心翼翼端着说话,讽刺了上层社会和下层人民间的距离。再如下面一个暗喻:

“Moths,andallsortsofuglycreatures,”repliedEstella,withaglancetowardshim,“hoveraboutalightedcandle.Canthecandlehelpit?”(Vol.II,Ch.19)

:“飞蛾和各种各样丑艾斯黛拉拿眼睛朝他一溜,回答道陋的昆虫,一看见亮堂堂的蜡烛就要来团团转。你叫蜡烛有什么办法?”

这里艾斯黛拉将自己比成蜡烛,将追求她的男性比成飞蛾等昆虫,喻指她魅力四射,周围总吸引着一群异性。真是独具匠心!

一、明、暗喻交替,幽默出奇

伏尔泰曾说:英国作家讲究作品的力量和活力,爱讽喻和

《远大前程》明喻甚于一切。狄更斯也不例外。在中,狄更斯就用了诸多的风趣幽默的比喻,读者读来忍俊不禁。例如:

“I'mgladtoseeyou,Joe.Givemeyourhat.”

ButJoe,takingitupcarefullywithbothhands,likeabird'snestwitheggsinit,wouldn'thearofpartingwiththatpieceofproperty,andpersistedinstandingtalkingoveritinamostun-[收稿日期]2011-11-18

二、飞腾的夸张,漫无边际

夸张是狄更斯小说的主要艺术手法之一,但评论家们历

,《大英百科全书》来对他的夸张众说纷纭。无论如何对狄更:“对狄更斯夸张的批评已过于夸张了。他的斯评价很中肯

夸张是很高明的,问题不是他是否在夸张,而是他有这样一双”眼睛:能够找到值得夸张的事物。一节:

[4]48

例如乔给毕蒂写信的

Joenowsatdowntohisgreatwork,firstchoosingapenfromthepentrayasifitwereachestoflargetools,andtuckinguphis

[作者简介]郝转萍(1971-),女,山西平遥人,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硕士。

第3期郝转萍:《远大前程》语言特色分析

·63·

sleevesasifheweregoingtowieldacrowbarorsledgehammer…Andwhenhedidbegin,hemadeeverydown-strokesoslowlythatitmighthavebeensixfeetlong,whileateveryup-strokeIcouldhearhispensplutteringextensively.(Vol.17,Ch.17)

乔现在就在这张桌子前坐下着手干他的伟大事业:先从

笔盘里挑了一支笔,好像从工具箱里挑了两个榔头斧头似地。然后卷起衣袖,仿佛要抓起撬棍、抡起大锤一般……他既经动笔之后,只见凡是朝下的笔画,他每一笔都要画上好半天,我六尺长;要是朝上的笔画,那简直连墨看这一笔大概总有五、水四溅的声音都听得见。

从小说中我们得知乔不怎么识字,以前写的信尽是错别字。现在是毕蒂教会了他写字,故而在开始写信时摆出一副这样滑稽的架势,读来让人忍俊不禁。我们仿佛看到一个平时习惯了舞起大锤,抡起铁棒打铁的铁匠,却在这里舞弄笔墨,做读书人这样的细活,是多么别扭的一件事!狄更斯那童心式漫无边际的想象力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这不能不说是夸张的艺术力量。

难怪养母气的铁石心肠。艾斯黛拉甚至对养母都如此冷漠,

得捶胸顿足。句子简单明了,内涵丰富。因此,根据不同的语体和表达的意图与需要,有目的地选用长句或短句,是能够有效地提高表达效果的。

四、本色的语言(localcolorism),仿佛身临其境

Localcolorism是指语言的本色,即地方色彩。小说中不

,《远大前程》同人物所使用的语言不同,就语言文体而论中是主要有两种风格的语言:一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使用的语言,

规范的英语(standardEnglish),如在作品中由皮普、郝薇香、贾格斯等人所使用的语言,这种语言英语学习者容易理解,因为二语学习者平时学的都是标准规范的英语;而另一种风格的语言是几乎未受过教育的人使用的语言,是身处社会下层的人所使用的语言,是不规范、不标准的英语,类似美国的黑人英语(blackEnglish),它是语言的一种变体,语音、形态、句法和词汇系统有明显不同于标准英语的特征,但也有规律可循。英语学习者理解起这种语言有一些难度,有时需根据上

《远大前程》下文推测。在中,通常乔、马格韦契、奥立克等社会地位低的人讲的就是后一种不规范英语。例如:

“Joe,howareyou,Joe?”

“Pip,howAIRyou,Pip?”(Vol.II,Ch.8)

这是皮普有了远大前程之后,姐夫乔去伦敦看望他,两人一见面的问候。这里的“AIR”大写一则表示强调,这也是狄更斯语言的一大特色;二则表示乔发音不准,有口音,没受过

“are”“air”良好教育,把的音发成了的音。又如:

“Thereain'tnoneedtogointoit,”hesaid.(Vol.III,Ch.3)

“不必细说了”,马格韦契说。

从汉译我们能看出,这个双重否定句(用ain't和no表示的)表达的是否定之意。这句话的标准英语表达应该是:Thereisnoneedtogointoit.

用含有地方色彩的表达方式读来给人一种逼真的感觉,也体现了说话人语言的本色。通过这种表达,作者也在向读者暗示一种信息:不规范的英语使用者没有接受多少教育。狄更斯的这一风格和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写作风格相《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似,马克·吐温的名作中主人公哈克

和黑人吉姆均使用这种不规范英语,读来让人身临其境。

三、长、短句交迭,扣人心弦

狄更斯作品中有太多长句。从修辞上考察,长句与短句

各有其妙处,不能互相取代。长句结构繁复,内涵丰富,集中紧凑,逻辑严密,能细致地表达思想;而短句结构简单,句义明晰,简洁明快,一语中的。请看下例:

ThatIhadafeverandwasavoided,thatIsufferedgreatly,thatIoftenlostmyreason,thatthetimeseemedinterminable,thatIconfoundedimpossibleexistenceswithmyownidentity,thatIwasabrickinthehouse-wall,andyetentreatingtobere-leasedfromthegiddyplacewherethebuildershadsetme;thatIwasasteelbeamofavastengine,clashingandwhirlingoveragulf,andyetthatIimploredinmyownpersontohavetheenginesopped,andmypartinithammeredoff;thatIpassedthroughthesephasesofdisease,Iknewofmyremembrance,anddidinsomesortknowatthetime.(Vol.III,Ch.18)

我发了一场高烧,结果把人们都吓跑了;我病得厉害,常常神志迷糊;我捱呀捱呀,却总捱不到头;我糊里糊涂,分辨不出哪是虚无缥缈的幻景,哪是我本人;我忽而成了砌在墙壁高处的一块砖头,只求赶快脱离这个高得我头晕眼花的地方;我忽而又变成大机器上的一根钢轴,给架在深渊上嘎嘎打转,心里恨不得这台机器能马上关住,我这根钢轴也能马上拆下——病中的种种光景,来—都是今天回忆起来的,不过当时多少也知道一些。

这个长句共116字,由8个that从句引导,它表达出皮普在恩人去世后大病一场,万念俱灰,思绪混乱,幻想连篇的情景。这一连八个that从句连到一起,有浑然一体的感觉,一下把主人公要表达的思绪一气呵成。再看一短句的例子:

“Youstockandstone!”exclaimedMissHavisham.“Youcold,coldheart!”(Vol.II,Ch.19)

:“你这个木石不如的东西!你的郝薇香小姐大声叱道心是冰块做的!”

这个短句首先无谓语动词,句中用了押头韵的stockandstone,以及后面的cold,coldheart,都传神地表达出艾斯黛拉

五、无谓语动词,不落俗套

作家狄更斯作为语言大师,遣词造句不循规蹈矩,不按语

法的条条框框进行,而是大胆革新,在语言风格上独树一帜,

[2]26其主要表现为作品中有多处无谓语动词(mainverb)句。请看例句:

Thathewouldbelenientlytreated,Icouldn'thope.Hewhohadbeenpresentedintheworstlightathistrial,whohadsincebrokenprisonandbeentriedagain,whohadreturnedfromtrans-portationunderalifesentence,andwhohadoccasionedthedeathofthemanwhowasthecauseofhisarrest.(Vol.III,Ch.15)马格韦契要求从宽发落,那是妄想,因为他当初受审就已被说得十恶不赦,嗣后又越狱逃跑,逮回重审,既已终身流放

·64·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1卷

在外,此次又潜逃回国,何况那个告发他的人又是死在他的手里。

这一节共两句话,第一句是倒装句以示强调,正常语序应是:Icouldn'thopethathewouldbelenientlytreated.后一个长句无谓语动词,补充说明不能从轻发落的原因,结构紧凑,用who引导的定语从句隔开。打破语法界限,用这个无谓语动暗示出纵使他内心高尚,滴水之恩词句是为了突出第一句话,当涌泉相报,现在也无法宽容了,处以极刑是在所难免的。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的这种措辞不是想当然安排的,是与他坚实的语言基础分不开。他曾做过律师事务所职员,又当过记者,他之所以能这样灵活驾驭语言,挥洒自如,当然是

[2]26

与他的这些工作实践分不开。

thinkthatinprosperityIshouldgrowcoldtohimandcasthimoff?(Vol.III,Ch.18)

这不都是由于我的为人,乔才怀疑我会对他变心,才想到我患难一过就会对他冷淡,把他抛弃?这一反诘句写出了皮普的懊悔、难过。普通人皮普自从交上好运,有了远大前程之后,思想发生了微妙变化,甚至对变得虚荣,然而现在远大前程幻灭之以前的亲人开始鄙视,后,曾经的亲人乔却帮了他大忙,所以内心开始悔恨,责备自己对乔的忘恩负义。真是罪有应得啊!

倒装也是狄更斯作品的一大特色,尤其以so…that…句型居多。作者往往将so引导的成分置于句首,以凸显强调。如:

SoconvincedIwasofthatwoman'sbeinghermother,thatIwantednoevidencetoestablishthefactinmyownmind.(Vol.Ch.10)III,

于是我深信贾格斯先生的那个管家妇准是艾斯黛拉的

——我用不着证据就可以肯定。母亲无疑—

《远大前程》以上讨论的只是这部名著中典型的语言特

色,而且大多是从修辞的角度来探讨的。狄更斯作为一名风趣的语言大师,他在不同的个性化的人物身上使用不同的个

使我们从中能辨出不同人物的社会地位、文化水性化的语言,

平等个人特征。他用这些精确化的语言把一个个栩栩如生的

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和深刻的人物和场景带到读者眼前,

启迪。他还是语言的革新家,在其作品中不仅创造了不少新

词,而且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也独具匠心。总之,狄更斯这位艺术大师的小说语言其价值是多方面的,他的写作手法直至今日对现代作家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参考文献]

[1]埃德加·约翰逊.狄更斯———他的悲剧与胜利[M].林筠因,

1992.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叶大波.狄更斯语言风格一瞥[J].外国语言文学,1985(4).

[3]尼·查辟.查尔斯·狄更斯[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2005.社,[4]郭珊宝.狄更斯小说的夸张[J].外国文学研究,1987(4).

六、重复与对偶,表意凝练

重复也是狄更斯作品的一大特色,他常使用带平行结构

的首语重复以示强调。请看下例:

Injailandoutofjail,injailandoutofjail,injailandoutCh.3)ofjail.(Vol.III,

进了班房出班房,出了班房进班房,进不完的班房,出不

完的班房。

这是马格韦契对自己身世的总结。作者重复了三次injailandoutofjail,足见马格韦契的生活与监狱息息相关。再如一例对偶:

Thefalserhe,thetruerJoe;themeanerhe,thenoblerJoe.(Vol.III,Ch.13)

潘波趣愈是虚妄,就愈是显出乔的真诚;潘波趣愈是卑

就愈是显出乔的高尚。鄙,

falser—truer,mea-这里仅用了两组比较级的形容词,ner—nobler,就简练地对比出了这两个人物的灵魂:潘波趣势利卑鄙,乔忠实高尚。

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发现:狄更斯在精练处可谓惜字如金,但在形象处却又泼墨如水,细致入微。除此之外,狄更斯也善用押韵、倒装、反诘句等修辞手段来提升其作品的可读性、欣赏性。例如:

HadIgiveJoenoreasontodoubtmyconstancy,andto

【责任编辑张琴】

TheMajorArtisticFeaturesinGreatExpectations

HAOZhuan-ping

(ForeignLanguagesDepartment,TaiyuanNormalUniversity,Taiyuan030012,China)

Abstract:GreatExpectationsbyBritishwriterCharlesDickensisaperfectnovelintermsofbothlanguageandstructure,whichembodieshiscomplexartisticfeatures.Inthisnovel,heemploysaseriesofartisticandrhetoricaldevices,suchassimileandmetaphor,exaggeration,combinationoflongandshortsentences,localcolorism,repetitionandantithesis,toportrayvividcharacters,whichgiveshisreadersenjoyableandthought-provokingreadingexperiences.

Keywords:CharlesDickens;GreatExpectations;artisticfeatures

第11卷第3期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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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1May

No.32012

2012年5月

【文学】

《远大前程》语言特色分析

郝转萍

(太原师范学院

外语系,山西

太原030012)

[摘《远大前程》要]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长篇小说是他所有作品中无论从语言上还是结构上都堪称是

最完美之作品,体现出他复杂多变的艺术风格。他的小说运用一系列的艺术修辞手法,如比喻、夸张、长短句并用、人物的本色语言、重复与对偶等等,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和深刻的启迪。

[关键词]狄更斯;远大前程;语言特色[文章编号]1672-2035(2012)03-0062-03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在英国文学史上,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堪称是

继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文学家。莎士比亚以戏剧成就奠定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而狄更斯则以其丰富多彩的小说创作成为英国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批判现实主义作家的先驱。埃德加·约翰逊曾高度评价狄更斯的作品,称其“以锐利的目光透视现代生活。贯穿他全部作品始终的一条线索就是对19世纪所作的批判性分析。其深度和广度是没有任何一位

[1]1”小说家能超越的。然而,狄更斯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不仅在于他作品中的批判性,还在于他独到的艺术风格。狄更斯

的语言风格复杂多变,忽而深沉,忽而幽默,忽而讽刺,多种修辞交织在一起。尽管有时读者读来心理有负担,但一旦领略了作者的写作意图,理解了作者使用的修辞手段,就会倍感轻。“他不仅是文学上的幽默家,松、愉悦更是语言上的革新

[2]25

”在他近六十年的生命历程中,家。他创作的长篇小说可《远大前程》而“在所有作品中结构和以说是他的最高成就,

[3]341。语言都堪称是最完美的”所以,本文拟以他的杰作《远(GreatExpectations)为例,对该作品典型的语言特色大前程》

作一粗略分析研究,以期读者能从中领略狄更斯作品之美。

comfortableway.(VolumeII,Chapter8,Ch.8)简写为Vol.II,“见到你真高兴,”乔。把你的帽子交给我。乔小心翼翼

地双手捧起帽子,,怎么也不肯让这笔财产离手,一直拿在手里站着和我说话儿,真是别扭极了。

“帽子”“鸟蛋”,这个明喻里将比喻成生动滑稽地描绘出在这上等人的屋里竟找不到一乔由于和皮普社会地位悬殊,

处放帽子之地,只好小心翼翼端着说话,讽刺了上层社会和下层人民间的距离。再如下面一个暗喻:

“Moths,andallsortsofuglycreatures,”repliedEstella,withaglancetowardshim,“hoveraboutalightedcandle.Canthecandlehelpit?”(Vol.II,Ch.19)

:“飞蛾和各种各样丑艾斯黛拉拿眼睛朝他一溜,回答道陋的昆虫,一看见亮堂堂的蜡烛就要来团团转。你叫蜡烛有什么办法?”

这里艾斯黛拉将自己比成蜡烛,将追求她的男性比成飞蛾等昆虫,喻指她魅力四射,周围总吸引着一群异性。真是独具匠心!

一、明、暗喻交替,幽默出奇

伏尔泰曾说:英国作家讲究作品的力量和活力,爱讽喻和

《远大前程》明喻甚于一切。狄更斯也不例外。在中,狄更斯就用了诸多的风趣幽默的比喻,读者读来忍俊不禁。例如:

“I'mgladtoseeyou,Joe.Givemeyourhat.”

ButJoe,takingitupcarefullywithbothhands,likeabird'snestwitheggsinit,wouldn'thearofpartingwiththatpieceofproperty,andpersistedinstandingtalkingoveritinamostun-[收稿日期]2011-11-18

二、飞腾的夸张,漫无边际

夸张是狄更斯小说的主要艺术手法之一,但评论家们历

,《大英百科全书》来对他的夸张众说纷纭。无论如何对狄更:“对狄更斯夸张的批评已过于夸张了。他的斯评价很中肯

夸张是很高明的,问题不是他是否在夸张,而是他有这样一双”眼睛:能够找到值得夸张的事物。一节:

[4]48

例如乔给毕蒂写信的

Joenowsatdowntohisgreatwork,firstchoosingapenfromthepentrayasifitwereachestoflargetools,andtuckinguphis

[作者简介]郝转萍(1971-),女,山西平遥人,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硕士。

第3期郝转萍:《远大前程》语言特色分析

·63·

sleevesasifheweregoingtowieldacrowbarorsledgehammer…Andwhenhedidbegin,hemadeeverydown-strokesoslowlythatitmighthavebeensixfeetlong,whileateveryup-strokeIcouldhearhispensplutteringextensively.(Vol.17,Ch.17)

乔现在就在这张桌子前坐下着手干他的伟大事业:先从

笔盘里挑了一支笔,好像从工具箱里挑了两个榔头斧头似地。然后卷起衣袖,仿佛要抓起撬棍、抡起大锤一般……他既经动笔之后,只见凡是朝下的笔画,他每一笔都要画上好半天,我六尺长;要是朝上的笔画,那简直连墨看这一笔大概总有五、水四溅的声音都听得见。

从小说中我们得知乔不怎么识字,以前写的信尽是错别字。现在是毕蒂教会了他写字,故而在开始写信时摆出一副这样滑稽的架势,读来让人忍俊不禁。我们仿佛看到一个平时习惯了舞起大锤,抡起铁棒打铁的铁匠,却在这里舞弄笔墨,做读书人这样的细活,是多么别扭的一件事!狄更斯那童心式漫无边际的想象力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这不能不说是夸张的艺术力量。

难怪养母气的铁石心肠。艾斯黛拉甚至对养母都如此冷漠,

得捶胸顿足。句子简单明了,内涵丰富。因此,根据不同的语体和表达的意图与需要,有目的地选用长句或短句,是能够有效地提高表达效果的。

四、本色的语言(localcolorism),仿佛身临其境

Localcolorism是指语言的本色,即地方色彩。小说中不

,《远大前程》同人物所使用的语言不同,就语言文体而论中是主要有两种风格的语言:一是受过教育的人所使用的语言,

规范的英语(standardEnglish),如在作品中由皮普、郝薇香、贾格斯等人所使用的语言,这种语言英语学习者容易理解,因为二语学习者平时学的都是标准规范的英语;而另一种风格的语言是几乎未受过教育的人使用的语言,是身处社会下层的人所使用的语言,是不规范、不标准的英语,类似美国的黑人英语(blackEnglish),它是语言的一种变体,语音、形态、句法和词汇系统有明显不同于标准英语的特征,但也有规律可循。英语学习者理解起这种语言有一些难度,有时需根据上

《远大前程》下文推测。在中,通常乔、马格韦契、奥立克等社会地位低的人讲的就是后一种不规范英语。例如:

“Joe,howareyou,Joe?”

“Pip,howAIRyou,Pip?”(Vol.II,Ch.8)

这是皮普有了远大前程之后,姐夫乔去伦敦看望他,两人一见面的问候。这里的“AIR”大写一则表示强调,这也是狄更斯语言的一大特色;二则表示乔发音不准,有口音,没受过

“are”“air”良好教育,把的音发成了的音。又如:

“Thereain'tnoneedtogointoit,”hesaid.(Vol.III,Ch.3)

“不必细说了”,马格韦契说。

从汉译我们能看出,这个双重否定句(用ain't和no表示的)表达的是否定之意。这句话的标准英语表达应该是:Thereisnoneedtogointoit.

用含有地方色彩的表达方式读来给人一种逼真的感觉,也体现了说话人语言的本色。通过这种表达,作者也在向读者暗示一种信息:不规范的英语使用者没有接受多少教育。狄更斯的这一风格和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写作风格相《哈克贝里·芬历险记》似,马克·吐温的名作中主人公哈克

和黑人吉姆均使用这种不规范英语,读来让人身临其境。

三、长、短句交迭,扣人心弦

狄更斯作品中有太多长句。从修辞上考察,长句与短句

各有其妙处,不能互相取代。长句结构繁复,内涵丰富,集中紧凑,逻辑严密,能细致地表达思想;而短句结构简单,句义明晰,简洁明快,一语中的。请看下例:

ThatIhadafeverandwasavoided,thatIsufferedgreatly,thatIoftenlostmyreason,thatthetimeseemedinterminable,thatIconfoundedimpossibleexistenceswithmyownidentity,thatIwasabrickinthehouse-wall,andyetentreatingtobere-leasedfromthegiddyplacewherethebuildershadsetme;thatIwasasteelbeamofavastengine,clashingandwhirlingoveragulf,andyetthatIimploredinmyownpersontohavetheenginesopped,andmypartinithammeredoff;thatIpassedthroughthesephasesofdisease,Iknewofmyremembrance,anddidinsomesortknowatthetime.(Vol.III,Ch.18)

我发了一场高烧,结果把人们都吓跑了;我病得厉害,常常神志迷糊;我捱呀捱呀,却总捱不到头;我糊里糊涂,分辨不出哪是虚无缥缈的幻景,哪是我本人;我忽而成了砌在墙壁高处的一块砖头,只求赶快脱离这个高得我头晕眼花的地方;我忽而又变成大机器上的一根钢轴,给架在深渊上嘎嘎打转,心里恨不得这台机器能马上关住,我这根钢轴也能马上拆下——病中的种种光景,来—都是今天回忆起来的,不过当时多少也知道一些。

这个长句共116字,由8个that从句引导,它表达出皮普在恩人去世后大病一场,万念俱灰,思绪混乱,幻想连篇的情景。这一连八个that从句连到一起,有浑然一体的感觉,一下把主人公要表达的思绪一气呵成。再看一短句的例子:

“Youstockandstone!”exclaimedMissHavisham.“Youcold,coldheart!”(Vol.II,Ch.19)

:“你这个木石不如的东西!你的郝薇香小姐大声叱道心是冰块做的!”

这个短句首先无谓语动词,句中用了押头韵的stockandstone,以及后面的cold,coldheart,都传神地表达出艾斯黛拉

五、无谓语动词,不落俗套

作家狄更斯作为语言大师,遣词造句不循规蹈矩,不按语

法的条条框框进行,而是大胆革新,在语言风格上独树一帜,

[2]26其主要表现为作品中有多处无谓语动词(mainverb)句。请看例句:

Thathewouldbelenientlytreated,Icouldn'thope.Hewhohadbeenpresentedintheworstlightathistrial,whohadsincebrokenprisonandbeentriedagain,whohadreturnedfromtrans-portationunderalifesentence,andwhohadoccasionedthedeathofthemanwhowasthecauseofhisarrest.(Vol.III,Ch.15)马格韦契要求从宽发落,那是妄想,因为他当初受审就已被说得十恶不赦,嗣后又越狱逃跑,逮回重审,既已终身流放

·64·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1卷

在外,此次又潜逃回国,何况那个告发他的人又是死在他的手里。

这一节共两句话,第一句是倒装句以示强调,正常语序应是:Icouldn'thopethathewouldbelenientlytreated.后一个长句无谓语动词,补充说明不能从轻发落的原因,结构紧凑,用who引导的定语从句隔开。打破语法界限,用这个无谓语动暗示出纵使他内心高尚,滴水之恩词句是为了突出第一句话,当涌泉相报,现在也无法宽容了,处以极刑是在所难免的。值得注意的是:狄更斯的这种措辞不是想当然安排的,是与他坚实的语言基础分不开。他曾做过律师事务所职员,又当过记者,他之所以能这样灵活驾驭语言,挥洒自如,当然是

[2]26

与他的这些工作实践分不开。

thinkthatinprosperityIshouldgrowcoldtohimandcasthimoff?(Vol.III,Ch.18)

这不都是由于我的为人,乔才怀疑我会对他变心,才想到我患难一过就会对他冷淡,把他抛弃?这一反诘句写出了皮普的懊悔、难过。普通人皮普自从交上好运,有了远大前程之后,思想发生了微妙变化,甚至对变得虚荣,然而现在远大前程幻灭之以前的亲人开始鄙视,后,曾经的亲人乔却帮了他大忙,所以内心开始悔恨,责备自己对乔的忘恩负义。真是罪有应得啊!

倒装也是狄更斯作品的一大特色,尤其以so…that…句型居多。作者往往将so引导的成分置于句首,以凸显强调。如:

SoconvincedIwasofthatwoman'sbeinghermother,thatIwantednoevidencetoestablishthefactinmyownmind.(Vol.Ch.10)III,

于是我深信贾格斯先生的那个管家妇准是艾斯黛拉的

——我用不着证据就可以肯定。母亲无疑—

《远大前程》以上讨论的只是这部名著中典型的语言特

色,而且大多是从修辞的角度来探讨的。狄更斯作为一名风趣的语言大师,他在不同的个性化的人物身上使用不同的个

使我们从中能辨出不同人物的社会地位、文化水性化的语言,

平等个人特征。他用这些精确化的语言把一个个栩栩如生的

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和深刻的人物和场景带到读者眼前,

启迪。他还是语言的革新家,在其作品中不仅创造了不少新

词,而且对标点符号的使用也独具匠心。总之,狄更斯这位艺术大师的小说语言其价值是多方面的,他的写作手法直至今日对现代作家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参考文献]

[1]埃德加·约翰逊.狄更斯———他的悲剧与胜利[M].林筠因,

1992.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叶大波.狄更斯语言风格一瞥[J].外国语言文学,1985(4).

[3]尼·查辟.查尔斯·狄更斯[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2005.社,[4]郭珊宝.狄更斯小说的夸张[J].外国文学研究,1987(4).

六、重复与对偶,表意凝练

重复也是狄更斯作品的一大特色,他常使用带平行结构

的首语重复以示强调。请看下例:

Injailandoutofjail,injailandoutofjail,injailandoutCh.3)ofjail.(Vol.III,

进了班房出班房,出了班房进班房,进不完的班房,出不

完的班房。

这是马格韦契对自己身世的总结。作者重复了三次injailandoutofjail,足见马格韦契的生活与监狱息息相关。再如一例对偶:

Thefalserhe,thetruerJoe;themeanerhe,thenoblerJoe.(Vol.III,Ch.13)

潘波趣愈是虚妄,就愈是显出乔的真诚;潘波趣愈是卑

就愈是显出乔的高尚。鄙,

falser—truer,mea-这里仅用了两组比较级的形容词,ner—nobler,就简练地对比出了这两个人物的灵魂:潘波趣势利卑鄙,乔忠实高尚。

通过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发现:狄更斯在精练处可谓惜字如金,但在形象处却又泼墨如水,细致入微。除此之外,狄更斯也善用押韵、倒装、反诘句等修辞手段来提升其作品的可读性、欣赏性。例如:

HadIgiveJoenoreasontodoubtmyconstancy,andto

【责任编辑张琴】

TheMajorArtisticFeaturesinGreatExpectations

HAOZhuan-ping

(ForeignLanguagesDepartment,TaiyuanNormalUniversity,Taiyuan030012,China)

Abstract:GreatExpectationsbyBritishwriterCharlesDickensisaperfectnovelintermsofbothlanguageandstructure,whichembodieshiscomplexartisticfeatures.Inthisnovel,heemploysaseriesofartisticandrhetoricaldevices,suchassimileandmetaphor,exaggeration,combinationoflongandshortsentences,localcolorism,repetitionandantithesis,toportrayvividcharacters,whichgiveshisreadersenjoyableandthought-provokingreadingexperiences.

Keywords:CharlesDickens;GreatExpectations;artisticfea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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