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条约》
是1860年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后,英、法、俄强迫清政府分别签订的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 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让九龙 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当政。
《中法北京条约》
《中法北京条约》原称《中法续增条约》。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清钦差大臣奕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签订。共十款。这个条约除确认《中法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将以前被充公的天主教产赔还,法方在中文约本上私自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4)《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法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当政。
《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 日沙俄利用英法侵华联军攻占北京的军事压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清钦差大臣奕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十五款。主要内容为:(1)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根据这一规定,于1864年签订 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3)开放喀什噶尔(今喀什市 )为商埠;(4)俄国在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喀什噶尔设立领事官。
北京条约的影响 :
《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继续和扩大,它不仅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权益:天津开埠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有了大肆掠夺华北经济的侵略据点;割占九龙司、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英、法侵略者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做奴隶、当马牛;军费赔款是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残酷掠夺;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开放口岸已深入从沿海各地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这些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英军进攻广州,1860年10月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清朝廷被迫于1858年先后与俄(6月13日)、美(6月18日)、英(6月26日)、法(6月27日)签订《天津条约》,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1860年又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5月,英法联军侵入天津,并扬言进攻北京。清政府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赴天津议和。于6月26日、27日分别与英、法订立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二、《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共十二款。主要内容:(1)俄国得 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2)俄国得在中国各通 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3)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4)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5)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条约》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 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共三十款。主要内容:(1)清政府倘准 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2)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3)耶稣教教士得自由 传教;(4)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5)确定领事裁判权。
《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 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主要内容:(1)英国公 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淡水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 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2)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3)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4)英国商船 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5)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6)中国给英国赔款银四百万两;(7)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 国待遇。
《中法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 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 遗》六款。主要内容:(1)法国公使得住北京;(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3)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4)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 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5)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6)中国给法国赔款银二百万两。
三、《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1858年(咸丰八年)11月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 1)海关聘用英人;(2)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3)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4)允许鸦 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三十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
四、 《南京条约》
主要内容: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影响: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开创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增加财政负担,激化阶级矛盾,影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
5、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五、附件
中英《南京条约》只是一个初步文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相应的细则。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施行,八月十五日订立《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通过这些条约,英国在中国攫取了许多特权。主要为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割占香港岛;协定关税;赔款;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等。
[编辑本段]鸦片战争中与其他国家的条约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厦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五条: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中国变更关税,需与美国领事商议;扩大领事裁判权。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九月十三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法国代表拉萼尼在广州黄埔的法国战舰上签订了《中法黄埔条约》。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二条:法国享有英国、美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法国可在五口租地建立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六、《望厦条约》
主要内容: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1.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中国近代史上损害中国经济甚重的“协定关税”之始。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条约影响: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七、《黄埔条约》
主要内容: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4、片面最惠国待遇。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条约影响: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黄埔条约》与《望厦条约》一样,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关税、领海的自主权。
八、《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严重不平等条约。巨额赔款加深了中国人民的苦难,在北京设立的使馆区成为列强侵华的大本营。
主要内容:
1、赔款:本息共计9.8亿两,以关税和盐税抵押,中国财政被列强控制。2、在北京设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成为“国中之国”。3、京津到山海关一带置于列强武装控制之下。4、严惩反帝官吏,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参加反帝组织。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1、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使中国税收受到列强控制。2、“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成为列强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3、清朝腹地京津至山海关广大地区,置于列强武装控制之下。4、惩办支持
义和团的官员,改设外务部,列强通过外交途径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5、《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迫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清廷堕落为“洋人的朝廷”。6、《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
《辛丑条约》对中国社会造成的危害
条约规定的巨额赔款,是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一次极大勒索,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贫困和社会经济的凋敝;关于各国在北京至山海关驻兵的规定,使帝国主义侵略军完全控制了京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关于在北京划定“使馆界”和派兵的规定,使以武力为后盾的帝国主义公使团成了清政府的太上皇;关于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的规定,其目的是要摧毁中国人民要求独立的民族民主运动,以实现其永远奴役中国人民的罪恶企图;关于把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的规定,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目的是使之更适合帝国主义侵华的需要。总之,《辛丑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
九、《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1、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后来日本以退归占领的辽东半岛为由,又索取了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还费;3、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5、片面最惠国待遇;6、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7、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8、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9、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马关条约》对中外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中国方面看,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国际地位急剧下降。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对日本而言,得到巨额赔款和台湾等战略要地,不仅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
对远东局势来说,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明显地反映了列强在侵华问题上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斗。
十、《中法新约》
《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或《越南条款》,又称《中法和约》、《李巴条约》,是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清朝与法国签订的关于结束中法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并在条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2.法军退出台湾、澎湖。3.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一在保胜
以上,一在谅山以北,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4.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税率。5.以后中国如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
影响:
《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地区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十一、《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沙皇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瑷珲条约》当时未经清政府批准,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中被确认。《瑷珲条约》共3条。
主要内容: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2.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3.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俄国船只航行。
影响: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正如恩格斯所说,俄国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俄国在远东的成功》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页662)沙皇俄国将穆拉维约夫割占中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沙皇俄国通过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和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等不平等条约又侵占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外西北地区大片领土。《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
一、《北京条约》
是1860年英法联军攻进北京后,英、法、俄强迫清政府分别签订的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 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这个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
(3)割让九龙 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英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当政。
《中法北京条约》
《中法北京条约》原称《中法续增条约》。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0月25日清钦差大臣奕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北京签订。共十款。这个条约除确认《中法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了扩大侵略的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法国招募华工出国;
(3)将以前被充公的天主教产赔还,法方在中文约本上私自增加:“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4)《中法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约后,法国即表示扶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洋务派奕当政。
《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即《中俄续增条约》。1860年(咸丰十年)11月14 日沙俄利用英法侵华联军攻占北京的军事压力,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由清钦差大臣奕与俄国驻华公使伊格那提也夫在北京签订。共十五款。主要内容为:(1)将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约四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强行划归俄国;(2)规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宾达巴哈起经斋桑卓尔、特穆尔图卓尔(今伊塞克湖)至浩罕边界,“顺山岭、大河之流及现在中国常驻卡伦等处”为界,根据这一规定,于1864年签订 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将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卓尔南北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割给俄国;(3)开放喀什噶尔(今喀什市 )为商埠;(4)俄国在库伦(今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喀什噶尔设立领事官。
北京条约的影响 :
《北京条约》是《天津条约》的继续和扩大,它不仅承认《天津条约》完全有效,而且攫取了一些新的侵略权益:天津开埠后,西方资本主义侵略势力有了大肆掠夺华北经济的侵略据点;割占九龙司、乌苏里江以东大片领土,进一步破坏了中国领土主权完整;英、法侵略者可以公开掠卖中国人口出洋做奴隶、当马牛;军费赔款是对中国人民的又一次残酷掠夺;外国教会侵略势力更加深入和日益猖獗;开放口岸已深入从沿海各地到长江中下游地区;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一步加深。这些使中国人民的灾难日益深重。 第二次鸦片战争是英、法两国为了进一步扩大侵略特权而对中国发动的侵略战争,爆发于1856年10月,英军进攻广州,1860年10月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国战败后,清朝廷被迫于1858年先后与俄(6月13日)、美(6月18日)、英(6月26日)、法(6月27日)签订《天津条约》,与沙俄签订《瑷珲条约》,1860年又与英、法、俄签订《北京条约》等不平等条约。
1858年(咸丰八年)5月,英法联军侵入天津,并扬言进攻北京。清政府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赴天津议和。于6月26日、27日分别与英、法订立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二、《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
《中俄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沙俄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定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3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俄国驻华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签订。共十二款。主要内容:(1)俄国得 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台南)、琼州等七处口岸通商,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俄国一律照办;(2)俄国得在中国各通 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3)俄国东正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4)中俄两国派员查勘“从前未经定明边界”(实际上是要借此侵占中国领土);(5)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俄国得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条约》
《中美天津条约》原称《中美和好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美国以调停为名诱迫清政府订 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1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美国驻华公使列卫廉在天津签订。共三十款。主要内容:(1)清政府倘准 许其他国家公使驻北京,应准美国一律照办;(2)增开潮州、台湾(台南)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潮州口岸设在汕头);(3)耶稣教教士得自由 传教;(4)扩大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即:清政府给其他国家的特权,“无论关涉船只海面、通商贸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国得“一体均沾”; (5)确定领事裁判权。
《中英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 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6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天津签订。共五十六款,附有专条。主要内容:(1)英国公 使得住北京,并在通商各口设领事官;增开牛庄、登州、台湾(台南)、潮州、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淡水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牛庄口 岸设在营口,登州口岸设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2)耶稣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传教;(3)英国人得住内地游历、通商;(4)英国商船 可以在长江各口往来;(5)中英两国派员在上海举行会议,修改关税税则;(6)中国给英国赔款银四百万两;(7)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 国待遇。
《中法天津条约》
《中法天津条约》原称《和约章程》。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法国强迫 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咸丰八年)6月27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法国全权代表葛罗在天津签订。共四十二款。另订《和约章程补 遗》六款。主要内容:(1)法国公使得住北京;(2)增开琼州、潮州、台湾(台南)、淡水、登州、南京为通商口岸(后来开埠时,登州口岸设 在烟台,潮州口岸设在汕头),并在各口设领事官;(3)天主教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法国人得往内地游历;(4)凡中国与各国议定的税则、 关口税、吨税、过关税、出入口货税,法国都可“均沾”;(5)法国兵船可以在中国各通商口岸停泊;(6)中国给法国赔款银二百万两。
三、《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中英天津条约》 的补充条款。1858年(咸丰八年)11月8日清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 1)海关聘用英人;(2)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3)洋货运销内地,只纳子口税百分之二点五,不再纳厘金税;(4)允许鸦 片进口,每百斤纳进口税三十两。从此,鸦片公开输入,外货充斥中国市场。
四、 《南京条约》
主要内容:
中英《南京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是:
1、宣布结束战争。两国关系由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状态。
2、五口通商。清朝政府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处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派驻领事,准许英商及其家属自由居住。
3、赔款。清政府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其中600万银元赔偿被焚鸦片,1200万银元赔偿英国军费,300万银元偿还商人债务。其款分4年交纳清楚,倘未能按期交足,则酌定每年百元应加利息5银元。
4、割地。清朝政府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
5、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
6、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与华商自由贸易。
影响:
《南京条约》是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强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英国以武力侵略的方式迫使中国接受其侵略要求,这就使中国主权国家的独立地位遭到了破坏。强占香港,损害了中国领土的完整。通商口岸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殖民掠夺和不等价交换的中心。巨额赔偿加重了清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转嫁到劳动人民的身上,使他们的生活更加艰苦。《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从此,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危害:
1、破坏中国主权,使香港成为英国进一步侵华的基地;
2、对中国人民的无耻掠夺,开创侵略者勒索赔款的先例;增加财政负担,激化阶级矛盾,影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
3、打开了我国东南沿海门户,便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入侵;
4、使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
5、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五、附件
中英《南京条约》只是一个初步文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有相应的细则。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六月二十五日《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公布施行,八月十五日订立《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即《虎门条约》。通过这些条约,英国在中国攫取了许多特权。主要为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口通商;割占香港岛;协定关税;赔款;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等。
[编辑本段]鸦片战争中与其他国家的条约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五月十八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美国代表顾盛在厦门望厦村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即《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五条:美国享有英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美国兵船可自由出入中国通商口岸;美国可在通商口岸建立教堂、医院;中国变更关税,需与美国领事商议;扩大领事裁判权。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九月十三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与法国代表拉萼尼在广州黄埔的法国战舰上签订了《中法黄埔条约》。条约内容可归纳为二条:法国享有英国、美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法国可在五口租地建立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六、《望厦条约》
主要内容:
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也就是说,英国通过鸦片战争获得的特殊权益,除割地、赔款外,美国全部获得,而且在许多方面危害中国更厉:1.协定关税。条约规定:“倘中国日后欲将税率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此为中国近代史上损害中国经济甚重的“协定关税”之始。2.扩大领事裁判权范围。条约规定:中国国民与美国国民发生诉讼事件,美国国民由美国领事等官员捉拿审讯,按照美国法律与惯例处理;美国国民在中国与别国国民发生争议,“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无权过问。由此,清朝对美国国民的逮捕、审讯定罪、惩治的司法权力全部丧失。3.侵犯中国的领海权。美国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国港口“巡查贸易”,清朝港口官员须“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国的美国商船,清朝无从统辖。4.规定了12年后可以“修约”的条款。此外,条约还同样规定了片面最惠国待遇,如中国日后给他国以某种优惠,美国应一体均沾。
条约影响:
中美《望厦条约》是比中英《南京条约》、 中英《虎门条约》及其附件更细致更完备的不平等条约。它是加在中国身上的又一道更为沉重的枷锁,并成为尔后中法《黄埔条约》及其他帝国主义列强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范本。
七、《黄埔条约》
主要内容: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4、片面最惠国待遇。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条约影响: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黄埔条约》与《望厦条约》一样,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关税、领海的自主权。
八、《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严重不平等条约。巨额赔款加深了中国人民的苦难,在北京设立的使馆区成为列强侵华的大本营。
主要内容:
1、赔款:本息共计9.8亿两,以关税和盐税抵押,中国财政被列强控制。2、在北京设使馆界,由各国驻兵保护,成为“国中之国”。3、京津到山海关一带置于列强武装控制之下。4、严惩反帝官吏,禁止中国人民成立参加反帝组织。5、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响:
1、巨额赔款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使中国税收受到列强控制。2、“使馆界”实际上是“国中之国”,成为列强策划侵略中国的大本营。3、清朝腹地京津至山海关广大地区,置于列强武装控制之下。4、惩办支持
义和团的官员,改设外务部,列强通过外交途径加强了对清政府的控制。5、《辛丑条约》是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又一个不平等条约。列强除了穷凶极恶地对中国敲诈勒索外,还迫使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清廷堕落为“洋人的朝廷”。6、《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完全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境地。
《辛丑条约》对中国社会造成的危害
条约规定的巨额赔款,是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一次极大勒索,加剧了中国人民的贫困和社会经济的凋敝;关于各国在北京至山海关驻兵的规定,使帝国主义侵略军完全控制了京津要地,严重破坏了中国主权完整和国防安全;关于在北京划定“使馆界”和派兵的规定,使以武力为后盾的帝国主义公使团成了清政府的太上皇;关于严禁人民参加反帝活动的规定,其目的是要摧毁中国人民要求独立的民族民主运动,以实现其永远奴役中国人民的罪恶企图;关于把外务部位居六部之首的规定,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目的是使之更适合帝国主义侵华的需要。总之,《辛丑条约》的签定,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
九、《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1、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2、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后来日本以退归占领的辽东半岛为由,又索取了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还费;3、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4、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5、片面最惠国待遇;6、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7、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8、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9、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马关条约》对中外历史产生了重大影响:
从中国方面看,割地赔款,主权沦丧,便利列强对华大规模输出资本,掀起瓜分狂潮,标志着列强侵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大大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中国国际地位急剧下降。中国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运动高涨,资产阶级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和民主革命运动,中国人民自发反抗侵略的斗争高涨,如义和团运动。
对日本而言,得到巨额赔款和台湾等战略要地,不仅促进了本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对远东地区的进一步侵略。
对远东局势来说,加剧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的争夺,三国干涉还辽事件明显地反映了列强在侵华问题上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斗。
十、《中法新约》
《中法新约》即《中法会订越南条约》或《越南条款》,又称《中法和约》、《李巴条约》,是1885年(光绪十一年)6月9日清朝与法国签订的关于结束中法战争的不平等条约。
主要内容:
1.清政府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并在条约签字后六个月内,中法两国派员到中越边界“会同勘定界限”2.法军退出台湾、澎湖。3.中越陆路交界开放贸易,中国边界内开辟两个通商口岸,一在保胜
以上,一在谅山以北,允许法国商人在此居住并设领事。4.降低中国云南、广西同越南边界的进出口税率。5.以后中国如修筑铁路,“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
影响:
《中法和约》的签订,使法国打开了中国的“后门”。此后,中法之间又相继签订了《越南边界通商章程》、《续议界务专条》、《续议商务专条》等条约,具体确立了法国的侵略权益,使中国西南地区逐渐成为法国的势力范围。
十一、《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沙皇俄国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签定的不平等条约,该条约令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即外东北)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性割让领土最多的条约。《瑷珲条约》当时未经清政府批准,但后来在《中俄北京条约》中被确认。《瑷珲条约》共3条。
主要内容: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2.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3.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俄国船只航行。
影响: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正如恩格斯所说,俄国不费一枪一弹“从中国夺取了一块大小等于法德两国面积的领土和一条同多瑙河一样长的河流”。(《俄国在远东的成功》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页662)沙皇俄国将穆拉维约夫割占中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其后,沙皇俄国通过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和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等不平等条约又侵占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外西北地区大片领土。《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