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钓鱼群岛总面积6.23平方公里,由六个岛屿组成,分别是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和飞濑岛。中日围绕钓鱼岛问题发生了一系列争端。从四个方面对钓鱼岛问题进行探讨,以大量事实证明了钓鱼岛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我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关键词:琉球;钓鱼岛;主权归属;《旧金山和约》 中图分类号:D8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027-02 一、有关钓鱼岛争端发生了哪些事情 (一)“9.7”钓鱼岛撞船事件 北京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点15分,我国的拖网式深海渔船在离钓鱼岛不到12公里的海域进行深海捕捞,这时就被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pl―123与那国号发现,并且向前阻拦,其阻拦的主要原因是,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均属于日本的领海,中方的渔船“无权”在日本的领海进行深海捕捞,勒令中方的渔船迅速离开,双方便出现了争执。这时,日本海上保安厅以妨碍执行公务罪逮捕了包括詹其雄在内15名船员,并且扣押其渔船。 这件事,中方反映是非常强烈的,日本迫于中方的压力,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释放了中国的14名船员及其渔船,但是仍然扣留船长詹其雄十天。时间便跨度到了9月22日,当时中国的温家宝总理正在美国纽约,当他会见华人华侨的时候,就针对这个问题发表了中方的意见。紧接着第二天,美国的总统奥巴马和美国的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分别对应式地会见了日本的首相菅直人和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就针对钓鱼岛撞船事件督促日本与中方速战速决,日方迫于中方与美方双方面的压力,于2010年9月24日的凌晨释放了我国拖网式渔船船长詹其雄,中日之间的钓鱼岛撞船事件便暂时告一段落。 (二)“3.23”日本政府欲将北小岛划归为“国有财产”事件 在2012年的3月23日本官房长官藤村秀日本海上保安厅突然宣布,依据日本国有财产法将钓鱼岛附近四个岛屿中的北小岛登记为国有财产。对此,中方反映非常强烈。在当天晚上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针对此事阐述了我国的政治立场。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宣布了钓鱼岛等七十一个岛屿的名称,并且编制有关海域方面的地图并向社会公布。 这时,日方的反映也是非常地强烈的,马上就在4月份,针对中日之间的钓鱼争端,做出了一件事情,这就是目前仍在持续发酵当中的钓鱼岛“购岛闹剧”。 (三)“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事件 2012年的4月16日,石原慎太郎到美国进行访问,在进行演讲的时候,突然大放厥词说东京都正准备要向日本所谓钓鱼岛的“所有者”栗元家族购买钓鱼岛群岛中的三个岛屿:钓鱼岛、南小岛和北小岛。他从美国访问回来后围绕着他的购岛计划做出了两件事:一是大力宣传,二是积极筹款。 之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于2012年的7月7日宣布政府筹划购买钓鱼岛,紧接着于9月11日与所谓“土地所有者”栗元家族签订了“购岛”合同,这一系列的事情做出后,野田佳彦在今年9月20日的日本的民主党大选当中,以绝对的优势再一次成为了民主党的党魁。这时中方从外交、军事和民间三个方面对此事做出了强烈的反应。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并没有妥协而是愈演愈烈。首先派出了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对我国舰船进行监视活动,然后将钓鱼纳入到了《美日安保条约》,紧接着让美国的鱼鹰战机和眼镜蛇球侦察机在美国驻日本军事基地进行试飞。截至目前,由于日本挑起的“购岛闹剧”,中日关系进入到了40年以来的冰点。从2010年的“9.7”钓鱼岛撞船事件到2012年“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事件,在这一系列有关钓鱼岛争端事件中,中日双方虽然没有出现擦枪走火事件,但却掀开了中日之间钓鱼岛争端的一段历史。 二、钓鱼岛争端的历史溯源 若要对钓鱼岛争端进行历史溯源的话,我们要从明朝开始说起,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那时称钓鱼岛为“钓鱼屿”。该书首先就提到了钓鱼岛是福建住琉球途中航道的航标点之一。这要比日本人“发现”该岛屿早了四个多世纪。 到1895年,当时中日之间爆发了甲午海战,最终是以中国的战败而告终,中国割地赔款,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统一管理。当时日本有一位企业家古贺辰四郎首先租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每年向日本的内务省提交用岛租金,之后古贺辰四郎之子古贺善次便向日本政府购买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当古鹤善次去世后,他的妻子就把钓鱼岛群岛卖给了栗元家族,日本内阁政府据此宣称栗元家族就是所谓的“钓鱼岛群岛的实际拥有者”。这就为我们所提到的钓鱼岛的购岛风波埋下了伏笔。 20世纪40年代,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当进入到二战末期的时候,出现了两大对抗集团。一个是由日本、德国和意大利构成的法西斯纳粹集团;另一个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所构成的反法西斯同盟。这两大集团进行对抗,结果是战争能力偏低的意大利很早就退出了这场军事博弈,剩下了德国和日本。针对这两个国家及战后的格局安排,反法西斯同盟开了一系列的会议,而这些会议中与钓鱼岛问题有关的是两个会议。一是“开罗会议”。此次会议出台了著名的《开罗宣言》,其中特别强调了台湾、澎湖列岛归属于中国, “从今天起,台湾、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二是“波茨坦会议”,其中发表了《波茨坦公告》,强调了,“台、澎、金、马”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第8条又进一步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所以“一个宣言”、“一个公告”确认了钓鱼岛回到了我们的怀抱。 等到1951年,美国与日本单方面签订了《旧金山合约》,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归冲绳县管辖交由美军管理。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也就是冲绳县的管辖权交给了日本,而且还把钓鱼岛的使用权以礼物的方式赠送给了日本。 1972年中日建交。当双方领导人在谈论到钓鱼岛归属时,该问题却被搁置了起来。等到1979年的5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自民党的众议员铃木善幸时,就针对钓鱼岛问题,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 可以说中国对钓鱼岛问题已经做到了理性忍让,而日本却步步紧逼,加紧对钓鱼岛的争夺,强化所谓实际控制,甚至在1996年,日本的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并在其岛上建立了一个具有“监听功能”的灯塔。这时我国的保钓意识迅速崛起,保钓运动马上便达到了高潮。先后出现了陈玉祥、冯锦华这样的爱国人士。保钓运动便一直延续到了2003年。紧接着便是前面介绍的2010年的“9.7”钓鱼岛撞船事件到2012年“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等一系列事件。 三、钓鱼岛争端的理论剖析 为什么偌大的一个钓鱼岛对日本来说是如此的情有独钟呢? (一)军事方面 很多的军事专家一致认为,钓鱼岛乃为兵家必争之地。若日本在钓鱼岛上面驻军或者建立军事基地的话,势必对我国的临海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在日本看来,钓鱼岛是他们在军事战略方面的一个必争之地。 (二)经济方面 很多业内人士一致认为,钓鱼岛的附属海域蕴含着大量丰富天然资源。一般来说,一座岛屿所涉及的海域管辖范围是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自由专属区。所以日本若要是占有了钓鱼岛,便拥有了这个岛屿的使用权,这样钓鱼岛附近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的天然气和石油便尽收囊中。 四、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做法及态度 (一)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做法 1.法理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法理的原则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根据1982年出台的新《联合国海洋公约法》的相关规定,在判断一块领土的主权归属时,主要是依据两个原则:一个是先占原则;另一个是实效支配原则。我们所提到的在中国明朝时期,钓鱼岛是中国福建前往琉球国海航线上的坐标点之一就能充分说明中方不仅首先发现这个岛并且最先将其应用的;另外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以此来表示中国拥有钓鱼岛不可争议的主权。 2.军事方面。一是如海军少将尹卓建议的加大我国海军准军事力量,使巡航护渔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如罗援少将建议的加强我国海军军事力量,在钓鱼岛附近进行常态化的军事演习,以此来彰显维护我国的领土主权和领海完整的决心。 (二)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态度 2012年9月25日,针对钓鱼岛问题,中方发表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表明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但中方更希望从“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角度出发,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的问题。正如2012年9月21日第九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习近平同志说的那样:中国始终是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我们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致力通过友好谈判,和平解决同邻国的领土、领海、海洋权益争端。我们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找到一个合理的、务实的办法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问题。 而对于我们来讲应该做到的是理性爱国。首先,针对那些违法的打砸抢烧现象要坚决抵制。其次,我们应该正确地理解“理性爱国”的深刻含义。著名的军事专家罗援少将指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建国;七八十年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兴国;那么90后的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强国。我们只有理性地爱国才能有理性地强国。所以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来诠释“理性爱国”。如果我们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职,为我们祖国的发展和壮大贡献自己绵薄力量的话,我相信祖国的明天将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参考文献: [1][日]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M].贾俊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2]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岛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敏雄诸教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 [3]戚其章.“台湾地位未定论”质疑[J].探索与争鸣,2009,(9).
摘 要:钓鱼群岛总面积6.23平方公里,由六个岛屿组成,分别是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黄尾屿、赤尾屿和飞濑岛。中日围绕钓鱼岛问题发生了一系列争端。从四个方面对钓鱼岛问题进行探讨,以大量事实证明了钓鱼岛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我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关键词:琉球;钓鱼岛;主权归属;《旧金山和约》 中图分类号:D8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9-0027-02 一、有关钓鱼岛争端发生了哪些事情 (一)“9.7”钓鱼岛撞船事件 北京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点15分,我国的拖网式深海渔船在离钓鱼岛不到12公里的海域进行深海捕捞,这时就被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pl―123与那国号发现,并且向前阻拦,其阻拦的主要原因是,钓鱼岛及其附属海域均属于日本的领海,中方的渔船“无权”在日本的领海进行深海捕捞,勒令中方的渔船迅速离开,双方便出现了争执。这时,日本海上保安厅以妨碍执行公务罪逮捕了包括詹其雄在内15名船员,并且扣押其渔船。 这件事,中方反映是非常强烈的,日本迫于中方的压力,于2010年9月13日上午释放了中国的14名船员及其渔船,但是仍然扣留船长詹其雄十天。时间便跨度到了9月22日,当时中国的温家宝总理正在美国纽约,当他会见华人华侨的时候,就针对这个问题发表了中方的意见。紧接着第二天,美国的总统奥巴马和美国的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分别对应式地会见了日本的首相菅直人和日本外相前原诚司,就针对钓鱼岛撞船事件督促日本与中方速战速决,日方迫于中方与美方双方面的压力,于2010年9月24日的凌晨释放了我国拖网式渔船船长詹其雄,中日之间的钓鱼岛撞船事件便暂时告一段落。 (二)“3.23”日本政府欲将北小岛划归为“国有财产”事件 在2012年的3月23日本官房长官藤村秀日本海上保安厅突然宣布,依据日本国有财产法将钓鱼岛附近四个岛屿中的北小岛登记为国有财产。对此,中方反映非常强烈。在当天晚上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针对此事阐述了我国的政治立场。与此同时,国家海洋局宣布了钓鱼岛等七十一个岛屿的名称,并且编制有关海域方面的地图并向社会公布。 这时,日方的反映也是非常地强烈的,马上就在4月份,针对中日之间的钓鱼争端,做出了一件事情,这就是目前仍在持续发酵当中的钓鱼岛“购岛闹剧”。 (三)“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事件 2012年的4月16日,石原慎太郎到美国进行访问,在进行演讲的时候,突然大放厥词说东京都正准备要向日本所谓钓鱼岛的“所有者”栗元家族购买钓鱼岛群岛中的三个岛屿:钓鱼岛、南小岛和北小岛。他从美国访问回来后围绕着他的购岛计划做出了两件事:一是大力宣传,二是积极筹款。 之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于2012年的7月7日宣布政府筹划购买钓鱼岛,紧接着于9月11日与所谓“土地所有者”栗元家族签订了“购岛”合同,这一系列的事情做出后,野田佳彦在今年9月20日的日本的民主党大选当中,以绝对的优势再一次成为了民主党的党魁。这时中方从外交、军事和民间三个方面对此事做出了强烈的反应。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并没有妥协而是愈演愈烈。首先派出了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船对我国舰船进行监视活动,然后将钓鱼纳入到了《美日安保条约》,紧接着让美国的鱼鹰战机和眼镜蛇球侦察机在美国驻日本军事基地进行试飞。截至目前,由于日本挑起的“购岛闹剧”,中日关系进入到了40年以来的冰点。从2010年的“9.7”钓鱼岛撞船事件到2012年“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事件,在这一系列有关钓鱼岛争端事件中,中日双方虽然没有出现擦枪走火事件,但却掀开了中日之间钓鱼岛争端的一段历史。 二、钓鱼岛争端的历史溯源 若要对钓鱼岛争端进行历史溯源的话,我们要从明朝开始说起,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那时称钓鱼岛为“钓鱼屿”。该书首先就提到了钓鱼岛是福建住琉球途中航道的航标点之一。这要比日本人“发现”该岛屿早了四个多世纪。 到1895年,当时中日之间爆发了甲午海战,最终是以中国的战败而告终,中国割地赔款,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割让给日本统一管理。当时日本有一位企业家古贺辰四郎首先租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每年向日本的内务省提交用岛租金,之后古贺辰四郎之子古贺善次便向日本政府购买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当古鹤善次去世后,他的妻子就把钓鱼岛群岛卖给了栗元家族,日本内阁政府据此宣称栗元家族就是所谓的“钓鱼岛群岛的实际拥有者”。这就为我们所提到的钓鱼岛的购岛风波埋下了伏笔。 20世纪40年代,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当进入到二战末期的时候,出现了两大对抗集团。一个是由日本、德国和意大利构成的法西斯纳粹集团;另一个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所构成的反法西斯同盟。这两大集团进行对抗,结果是战争能力偏低的意大利很早就退出了这场军事博弈,剩下了德国和日本。针对这两个国家及战后的格局安排,反法西斯同盟开了一系列的会议,而这些会议中与钓鱼岛问题有关的是两个会议。一是“开罗会议”。此次会议出台了著名的《开罗宣言》,其中特别强调了台湾、澎湖列岛归属于中国, “从今天起,台湾、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置于中国政府主权之下。”二是“波茨坦会议”,其中发表了《波茨坦公告》,强调了,“台、澎、金、马”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第8条又进一步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所以“一个宣言”、“一个公告”确认了钓鱼岛回到了我们的怀抱。 等到1951年,美国与日本单方面签订了《旧金山合约》,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归冲绳县管辖交由美军管理。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也就是冲绳县的管辖权交给了日本,而且还把钓鱼岛的使用权以礼物的方式赠送给了日本。 1972年中日建交。当双方领导人在谈论到钓鱼岛归属时,该问题却被搁置了起来。等到1979年的5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自民党的众议员铃木善幸时,就针对钓鱼岛问题,表示“可考虑在不涉及领土主权情况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资源”。 可以说中国对钓鱼岛问题已经做到了理性忍让,而日本却步步紧逼,加紧对钓鱼岛的争夺,强化所谓实际控制,甚至在1996年,日本的右翼分子登上钓鱼岛,并在其岛上建立了一个具有“监听功能”的灯塔。这时我国的保钓意识迅速崛起,保钓运动马上便达到了高潮。先后出现了陈玉祥、冯锦华这样的爱国人士。保钓运动便一直延续到了2003年。紧接着便是前面介绍的2010年的“9.7”钓鱼岛撞船事件到2012年“9.10”日本政府正式决定购买钓鱼岛、南小岛、北小岛等一系列事件。 三、钓鱼岛争端的理论剖析 为什么偌大的一个钓鱼岛对日本来说是如此的情有独钟呢? (一)军事方面 很多的军事专家一致认为,钓鱼岛乃为兵家必争之地。若日本在钓鱼岛上面驻军或者建立军事基地的话,势必对我国的临海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所以在日本看来,钓鱼岛是他们在军事战略方面的一个必争之地。 (二)经济方面 很多业内人士一致认为,钓鱼岛的附属海域蕴含着大量丰富天然资源。一般来说,一座岛屿所涉及的海域管辖范围是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自由专属区。所以日本若要是占有了钓鱼岛,便拥有了这个岛屿的使用权,这样钓鱼岛附近12海里领海和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的天然气和石油便尽收囊中。 四、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做法及态度 (一)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做法 1.法理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法理的原则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根据1982年出台的新《联合国海洋公约法》的相关规定,在判断一块领土的主权归属时,主要是依据两个原则:一个是先占原则;另一个是实效支配原则。我们所提到的在中国明朝时期,钓鱼岛是中国福建前往琉球国海航线上的坐标点之一就能充分说明中方不仅首先发现这个岛并且最先将其应用的;另外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划定并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点基线。以此来表示中国拥有钓鱼岛不可争议的主权。 2.军事方面。一是如海军少将尹卓建议的加大我国海军准军事力量,使巡航护渔常态化、制度化。二是如罗援少将建议的加强我国海军军事力量,在钓鱼岛附近进行常态化的军事演习,以此来彰显维护我国的领土主权和领海完整的决心。 (二)我国对解决中日之间钓鱼岛问题的态度 2012年9月25日,针对钓鱼岛问题,中方发表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表明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但中方更希望从“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角度出发,以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的问题。正如2012年9月21日第九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习近平同志说的那样:中国始终是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稳定的坚定力量,我们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致力通过友好谈判,和平解决同邻国的领土、领海、海洋权益争端。我们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会找到一个合理的、务实的办法来解决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争端问题。 而对于我们来讲应该做到的是理性爱国。首先,针对那些违法的打砸抢烧现象要坚决抵制。其次,我们应该正确地理解“理性爱国”的深刻含义。著名的军事专家罗援少将指出: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建国;七八十年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兴国;那么90后的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是强国。我们只有理性地爱国才能有理性地强国。所以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来诠释“理性爱国”。如果我们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各尽其职,为我们祖国的发展和壮大贡献自己绵薄力量的话,我相信祖国的明天将会变得更加的美好。 参考文献: [1][日]井上清.钓鱼岛:历史与主权[M].贾俊琪,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2]吴天颖.甲午战前钓鱼列岛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敏雄诸教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 [3]戚其章.“台湾地位未定论”质疑[J].探索与争鸣,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