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的暂行规定
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教师及各有关系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转系列评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按需评聘,发挥专长,人尽其才”的原则,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我院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 范围
1.学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未发生改变时,原则上不予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 对于因工作调动或工作需要,工作性质、岗位发生改变必须转评系列的,本人应自觉服从学校的宏观管理,在学校开评系列中,根据本职工作岗位条件选择申报转评职称系列。
二、条件及要求
1. 学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转系列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一致并符合转入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学历要求。
2. 申请转入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并圆满完成相应职务的额定教学工作量,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学术水平进行考核验收,符合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条件,方可提出申请。初始学历不符合高校教师系列的最低学历要求者,现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工程、实验等系列转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人员, 须在任现职以来从事过自然科学研究,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必须承担了省级以上的
科研项目,或已培养出硕士研究生,或在工程、实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了创造性的成果。
4. 转系列人员若申请评审高一级职称,一般应在转入新的系列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审。
5. 转系列工作分别与高级、中级职务的评审时间同步进行。
三、程序
1. 个人申请,经所在处级单位同意后,填写《申请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并提供能履行该岗位职务职责的有关学历、资历的材料。
2. 各学院、处级单位核实材料,并经各处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评议同意后报学院职改办;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人员另须学院教务处签署意见报学院职改办。
3. 平转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的材料,经学院职改办审查合格后,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后向上级评审组织推荐。
四、其他问题:
1. 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的计算方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累积计算。
2. 转评系列并聘任了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仍按省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程序进行。
3. 此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新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暂行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的暂行规定
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教师及各有关系列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和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转系列评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考核,按需评聘,发挥专长,人尽其才”的原则,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对我院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 范围
1.学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未发生改变时,原则上不予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2. 对于因工作调动或工作需要,工作性质、岗位发生改变必须转评系列的,本人应自觉服从学校的宏观管理,在学校开评系列中,根据本职工作岗位条件选择申报转评职称系列。
二、条件及要求
1. 学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转系列评审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与本人现工作岗位相一致并符合转入专业技术职务的最低学历要求。
2. 申请转入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并圆满完成相应职务的额定教学工作量,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和学术水平进行考核验收,符合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条件,方可提出申请。初始学历不符合高校教师系列的最低学历要求者,现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
3. 工程、实验等系列转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人员, 须在任现职以来从事过自然科学研究,具有副高级职务的必须承担了省级以上的
科研项目,或已培养出硕士研究生,或在工程、实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了创造性的成果。
4. 转系列人员若申请评审高一级职称,一般应在转入新的系列工作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审。
5. 转系列工作分别与高级、中级职务的评审时间同步进行。
三、程序
1. 个人申请,经所在处级单位同意后,填写《申请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并提供能履行该岗位职务职责的有关学历、资历的材料。
2. 各学院、处级单位核实材料,并经各处级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评议同意后报学院职改办;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人员另须学院教务处签署意见报学院职改办。
3. 平转副高级以上职务人员的材料,经学院职改办审查合格后,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后向上级评审组织推荐。
四、其他问题:
1. 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的计算方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同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累积计算。
2. 转评系列并聘任了新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仍按省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评审程序进行。
3. 此规定若有与上级文件新的规定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暂行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