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发函[2007]36号
【颁布日期】:2007-03-16
【生效日期】:2007-03-16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7]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黄海大学的函》(鲁政字[2004]44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莱阳农学院更名事宜的函》(鲁教计函[2006]2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435;同时撤销莱阳农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青岛农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青岛农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class="law_article" name="3">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class="law_article" name="4">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教发函[2007]36号
【颁布日期】:2007-03-16
【生效日期】:2007-03-16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同意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7]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黄海大学的函》(鲁政字[2004]440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莱阳农学院更名事宜的函》(鲁教计函[2006]2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莱阳农学院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学校代码为10435;同时撤销莱阳农学院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class="law_article" name="1"> 一、青岛农业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class="law_article" name="2"> 二、青岛农业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class="law_article" name="3">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class="law_article" name="4">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定位,科学进行总体规划,落实有关投入,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部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