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2015年,王先生与成都某装饰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因为工作原因,王先生没有时间采购装修材料,所以选择了“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于王先生在《家庭装修合同》的“质量要求”款项中只写明了水泥、砂石、玻璃、瓷砖等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其余材料都由装饰公司代为采购。 当工程竣工,王先生验收时,发现房子的整体装修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存在开胶、开裂、空鼓等问题,王先生认为装修公司没有使用自己规定的材料进行装修。事后,王先生要求装修公司拿出《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上面除了水泥、砂石、玻璃、瓷砖等材料符合自己心中的规格外,其余材料都是不常听说的,于是王先生让装修公司立即修复。待修复后再次验收时,空气质量却不达标,王先生觉得装修公司在敷衍自己,想早早结束工程,便对装修项目不上心。后来王先生要求装修公司全面整改,装修公司却称已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维修了保修单所属的项目,若要再次整改,王先生需要另给资金。王先生觉得装修公司不按合同办事,将装饰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装修公司支付延期损失和违约金。

四川霖澳律师分析:

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这样既能为当事人省钱、又能为当事人省时间。一旦协商、调解不成,就会选择走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合同纠纷案件的大多数当事人都欠缺“证据保存”意识。个体施工队装修时口头约定比较常见,书面合同也较为简单,较少使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而业主对合同不做全面、深入审查就草率签订,导致部分承诺未写入合同、价格条款不严谨、报价单等未签字等,以致纠纷产生时依据不足。

普通家装合同的价格并非大额支出或收入,导致双方留存证据意识均不强。此外,合同双方在遇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付款推迟、装修材料变化等

问题时,往往不签订书面协议或保留微信、短信等证据,以致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比如,自行拍摄的照片因无法显示出时间易被质疑、对中途撤场时工程进展及遗留材料难以证实。

根据调研显示某些施工方为争夺市场而自律不足。出于市场竞争,装修公司推出的“优惠套餐”中也暗藏玄机。多数情况下,业主不能正确衡量装修预算与装修面积、材料、质量、目的间的性价比关系,部分装修公司利用其专业、行业优势,在价格、主材、工期、面积上做文章,可能的增项和预估价格不事先告知业主,而是最终通过水电改造或套餐外洽商变更增加工程款。 比如施工方以比其他公司低不少的价格来招徕消费者,但其实是限定在一定的面积之内。如果实际装修面积超出这个范围,就会要求增加工程款。或者事先承诺的工期短于装修的正常期限、实际的工期也可能会导致价格的变更,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结合律所办理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违约金、延误损失、装修质量等问题。这里就需要各大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在装修过程中的质检环节做足功课。霖澳律所整理了以下几点选择装修公司的意见,仅供参考:

1、选择装修公司

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注意其资格与信誉,按有关规定需具法人资格和一定建筑资质等级。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索取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有权让乙方提供进位证。另外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还应注意考察信誉情况。

2、 工程承包方式

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半包料等。这些承包方式看似很好理解,其实问题往往容易出现在这里。包工包料顾名思义就是材料、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钱就可以了。然而有许多施工方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价的或不合格材料,或许看不出来,而使用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预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详细,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确到具体品牌、型号及质量类别等,在施工要求上也同样可以列出具体的操作要求。

包工不包料,业主只需支付工钱就好,同时业主需要自己采购装修材料。一般情况,但对自己购买的建材却疏忽大意,为家装公司留下了把柄。如果业主自己购买装修建材等家装材料时,在合同中务必要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有的业主觉得自己采购的东西肯定没问题,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给了家装公司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就会据此推卸责任,说是业主购买的建材有问题。

3、 付款方式与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一项。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尽量不要在施工未完工之前将全部款项付清,这样会使业主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现在已有施工装修公司推出不收任何预收费,或是预收一小部分定金,而完成后交全款的服务,这都有利于保证工程能按您的要求进行下去。验收标准也同样很重要,可以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质量。另外,还要对施工期限、误工责任、施工准备及支持工作、违约责任及临时增减、改动工时的结算方式、保修时间等细节逐个进行推敲、争取,以从更大程度上保护自己。当然您别忘记合同要去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公证。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案例:2015年,王先生与成都某装饰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因为工作原因,王先生没有时间采购装修材料,所以选择了“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于王先生在《家庭装修合同》的“质量要求”款项中只写明了水泥、砂石、玻璃、瓷砖等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其余材料都由装饰公司代为采购。 当工程竣工,王先生验收时,发现房子的整体装修质量存在很大问题,比如有些地方存在开胶、开裂、空鼓等问题,王先生认为装修公司没有使用自己规定的材料进行装修。事后,王先生要求装修公司拿出《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上面除了水泥、砂石、玻璃、瓷砖等材料符合自己心中的规格外,其余材料都是不常听说的,于是王先生让装修公司立即修复。待修复后再次验收时,空气质量却不达标,王先生觉得装修公司在敷衍自己,想早早结束工程,便对装修项目不上心。后来王先生要求装修公司全面整改,装修公司却称已完成合同规定项目、并维修了保修单所属的项目,若要再次整改,王先生需要另给资金。王先生觉得装修公司不按合同办事,将装饰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装修公司支付延期损失和违约金。

四川霖澳律师分析:

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都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这样既能为当事人省钱、又能为当事人省时间。一旦协商、调解不成,就会选择走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合同纠纷案件的大多数当事人都欠缺“证据保存”意识。个体施工队装修时口头约定比较常见,书面合同也较为简单,较少使用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而业主对合同不做全面、深入审查就草率签订,导致部分承诺未写入合同、价格条款不严谨、报价单等未签字等,以致纠纷产生时依据不足。

普通家装合同的价格并非大额支出或收入,导致双方留存证据意识均不强。此外,合同双方在遇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付款推迟、装修材料变化等

问题时,往往不签订书面协议或保留微信、短信等证据,以致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比如,自行拍摄的照片因无法显示出时间易被质疑、对中途撤场时工程进展及遗留材料难以证实。

根据调研显示某些施工方为争夺市场而自律不足。出于市场竞争,装修公司推出的“优惠套餐”中也暗藏玄机。多数情况下,业主不能正确衡量装修预算与装修面积、材料、质量、目的间的性价比关系,部分装修公司利用其专业、行业优势,在价格、主材、工期、面积上做文章,可能的增项和预估价格不事先告知业主,而是最终通过水电改造或套餐外洽商变更增加工程款。 比如施工方以比其他公司低不少的价格来招徕消费者,但其实是限定在一定的面积之内。如果实际装修面积超出这个范围,就会要求增加工程款。或者事先承诺的工期短于装修的正常期限、实际的工期也可能会导致价格的变更,从而导致纠纷的发生。

结合律所办理的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主要涉及违约金、延误损失、装修质量等问题。这里就需要各大业主在选择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在装修过程中的质检环节做足功课。霖澳律所整理了以下几点选择装修公司的意见,仅供参考:

1、选择装修公司

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注意其资格与信誉,按有关规定需具法人资格和一定建筑资质等级。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索取企业营业执照与资质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并有权让乙方提供进位证。另外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还应注意考察信誉情况。

2、 工程承包方式

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有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包工半包料等。这些承包方式看似很好理解,其实问题往往容易出现在这里。包工包料顾名思义就是材料、施工均由施工方提供,甲方只需按要求付一定的钱就可以了。然而有许多施工方为得到更多的利益,在工程中使用一些廉价的或不合格材料,或许看不出来,而使用时就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将预算及要求做得十分详细,在材料上甚至要求其精确到具体品牌、型号及质量类别等,在施工要求上也同样可以列出具体的操作要求。

包工不包料,业主只需支付工钱就好,同时业主需要自己采购装修材料。一般情况,但对自己购买的建材却疏忽大意,为家装公司留下了把柄。如果业主自己购买装修建材等家装材料时,在合同中务必要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有的业主觉得自己采购的东西肯定没问题,就不在合同中注明,给了家装公司可乘之机。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就会据此推卸责任,说是业主购买的建材有问题。

3、 付款方式与验收标准

付款方式是合同中重要的一项。为了更有效地保护自己,尽量不要在施工未完工之前将全部款项付清,这样会使业主处于一个非常被动的位置,现在已有施工装修公司推出不收任何预收费,或是预收一小部分定金,而完成后交全款的服务,这都有利于保证工程能按您的要求进行下去。验收标准也同样很重要,可以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质量。另外,还要对施工期限、误工责任、施工准备及支持工作、违约责任及临时增减、改动工时的结算方式、保修时间等细节逐个进行推敲、争取,以从更大程度上保护自己。当然您别忘记合同要去有关法律部门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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