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⑴ 工程名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项目 ⑵ 建设性质:资源整合
⑶ 矿山设计开采规模:50×10t/a ⑷ 矿山开采境界:0.1408km 2 ⑸ 矿山服务年限:30.85a 。 ⑹ 建设投资:1628.15万元
⑺ 建设地点:泾阳县兴隆镇宋家山村北 ⑻ 行业类别: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⑼ 建设单位: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
⑽ 开发利用方案及设计编制单位:陕西建材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2 地理位置与交通
陕西省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于泾阳县城西北320°方位宋家村北1km ,直距县城约27km ,行政区划属泾阳县兴隆镇。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6′06″,北纬34°40′25″,矿区距离107省道8km, 距离环山路约1.1km ,中间有乡村及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1.3 工程概况
整合项目处于泾阳县兴隆镇宋家山村北,由原泾阳县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和泾阳县鹏程石料厂两家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山面积0.1408km 2,生产规模50×104t/a,矿山服务年限30.85a 。项目投资1628.15万元。
整合后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用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方法,微差爆破技术。矿石加工区在露天采场东南侧1km 处,利用现有场地改造,布置有破碎筛分系统、配电室、机修材料库、成品料堆场、办公室、职工休息室等。
资源整合后,新矿区在原矿区基础上扩大,新建露天采场开拓系统,设计开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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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50×104t/a;利用原有矿石加工场地、部分矿区道路等,新建排土场。
按照主体工程和公用、辅助、贮运以及环保等工程划分,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3-1。
项目为资源整合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总体符合《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的要求。
排土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Ⅰ类贮存场选址要求以及泾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环评对排土场的选址要求,选址合理可行。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布设2个监测点,各监测点TSP 日均浓度、SO 2、NO 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泾河2个断面的监测项目COD 、BOD 5均出现超标现象,其他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泾河COD 、BOD 5超标原因与沿岸居民、工业企业排污有关。
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点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级标准。 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噪声布设3个点位,结果表明矿区及周边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2.1.5 生态环境现状
矿区内主要土壤为褐土、黄土与红土,土地利用现状以灌木林地、草地为主,植被类型有灌木、草本、农田植被三种类型,植物群落主要为次生山地灌丛与次生草地。区内无自然保护区,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按照相关评价导则,依据判定的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本工程环境评价范围见表2.2-1及图2.2-1。
3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环保措施
3.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期主要表现在矿山剥离、地面设施建设,平整土地、破坏植被,加大水土流失以及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生产期在正常工况条件下,主要环境影响为采场开挖、排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矿山凿岩、爆破、运输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噪声对局部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环保问题及评价对策见表3.1-1。
项目生产期三废排放汇总见表3.1-2。
现状调查,采矿场周围5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排土场下游1km 范围内无居民点,距离采矿场最近居民点约0.6km 。按项目建设内容分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
⑴ 矿山
⑵ 矿石加工区
⑶ 排土场
⑷ 运输道路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⑴ 建设期主要为矿山剥离、工程占地等对植被的破坏,以及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剥离弃渣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等。工程提出规范施工、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占地并及时恢复植被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⑵ 生产期影响主要为矿山开采、爆破、矿石加工、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以及矿山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① 废气:矿山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洒水降尘措施;矿石加工区破碎、筛分设置除尘设施,输送系统全密闭,落料点采取降尘措施;成品料堆场周围设防风抑尘网,原料及石料场地面硬化,矿区专用道路砂石硬化,设置路沿,定时洒水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有组织粉尘影响小,加工区无组织粉尘超标距离为200m 。
② 噪声:矿山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加工区破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矿山周围及加工区500m 无居民点,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③ 废水:矿山无排水,采场开采境界外修建截水沟,影响小;加工区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集中沉淀处理后洒水,环境影响小。
④ 固废:矿山剥离弃渣排至排土场,加工区未利用细石料堆存于设截排水设施和拦挡设施的排土场,对外影响小。
⑤ 生态:矿山开采对采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对采场外影响小。要求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恢复,采场及道路边坡稳定化处理,服务期满后对矿山露天采场和排土场渣面生态恢复。
⑥ 风险:事故类型为排土场溃坝事故。由于排土场库容小,下游沟道开阔,溃坝对下游居民点影响小。排土场严格按照《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设计,并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
采取以上措施后,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技术政策、当地相关规划;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在采取项目可研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当地环境可
接受范围内,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1 工程概况
1.1 项目基本情况
⑴ 工程名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项目 ⑵ 建设性质:资源整合
⑶ 矿山设计开采规模:50×10t/a ⑷ 矿山开采境界:0.1408km 2 ⑸ 矿山服务年限:30.85a 。 ⑹ 建设投资:1628.15万元
⑺ 建设地点:泾阳县兴隆镇宋家山村北 ⑻ 行业类别: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⑼ 建设单位: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
⑽ 开发利用方案及设计编制单位:陕西建材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北宏达绿洲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2 地理位置与交通
陕西省咸阳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处于泾阳县城西北320°方位宋家村北1km ,直距县城约27km ,行政区划属泾阳县兴隆镇。矿山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6′06″,北纬34°40′25″,矿区距离107省道8km, 距离环山路约1.1km ,中间有乡村及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
1.3 工程概况
整合项目处于泾阳县兴隆镇宋家山村北,由原泾阳县德龙建材有限公司和泾阳县鹏程石料厂两家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山面积0.1408km 2,生产规模50×104t/a,矿山服务年限30.85a 。项目投资1628.15万元。
整合后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用自上而下的台阶式开采方法,微差爆破技术。矿石加工区在露天采场东南侧1km 处,利用现有场地改造,布置有破碎筛分系统、配电室、机修材料库、成品料堆场、办公室、职工休息室等。
资源整合后,新矿区在原矿区基础上扩大,新建露天采场开拓系统,设计开采能
4
力50×104t/a;利用原有矿石加工场地、部分矿区道路等,新建排土场。
按照主体工程和公用、辅助、贮运以及环保等工程划分,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3-1。
项目为资源整合项目,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总体符合《泾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建设的要求。
排土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Ⅰ类贮存场选址要求以及泾阳县矿产资源规划环评对排土场的选址要求,选址合理可行。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布设2个监测点,各监测点TSP 日均浓度、SO 2、NO 2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泾河2个断面的监测项目COD 、BOD 5均出现超标现象,其他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泾河COD 、BOD 5超标原因与沿岸居民、工业企业排污有关。
2.1.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地下水监测点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级标准。 2.1.4 声环境质量现状
噪声布设3个点位,结果表明矿区及周边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良好。
2.1.5 生态环境现状
矿区内主要土壤为褐土、黄土与红土,土地利用现状以灌木林地、草地为主,植被类型有灌木、草本、农田植被三种类型,植物群落主要为次生山地灌丛与次生草地。区内无自然保护区,未发现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2.2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按照相关评价导则,依据判定的评价工作等级,确定本工程环境评价范围见表2.2-1及图2.2-1。
3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环保措施
3.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期主要表现在矿山剥离、地面设施建设,平整土地、破坏植被,加大水土流失以及施工扬尘、施工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生产期在正常工况条件下,主要环境影响为采场开挖、排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矿山凿岩、爆破、运输等生产环节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噪声对局部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环保问题及评价对策见表3.1-1。
项目生产期三废排放汇总见表3.1-2。
现状调查,采矿场周围5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排土场下游1km 范围内无居民点,距离采矿场最近居民点约0.6km 。按项目建设内容分述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2-1。
⑴ 矿山
⑵ 矿石加工区
⑶ 排土场
⑷ 运输道路
3.3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⑴ 建设期主要为矿山剥离、工程占地等对植被的破坏,以及施工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剥离弃渣产生水土流失影响等。工程提出规范施工、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管理、控制占地并及时恢复植被等措施,可有效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⑵ 生产期影响主要为矿山开采、爆破、矿石加工、输送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以及矿山开采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① 废气:矿山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带收尘装置的钻机、洒水降尘措施;矿石加工区破碎、筛分设置除尘设施,输送系统全密闭,落料点采取降尘措施;成品料堆场周围设防风抑尘网,原料及石料场地面硬化,矿区专用道路砂石硬化,设置路沿,定时洒水等。采取以上措施后有组织粉尘影响小,加工区无组织粉尘超标距离为200m 。
② 噪声:矿山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加工区破碎机等产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矿山周围及加工区500m 无居民点,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③ 废水:矿山无排水,采场开采境界外修建截水沟,影响小;加工区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集中沉淀处理后洒水,环境影响小。
④ 固废:矿山剥离弃渣排至排土场,加工区未利用细石料堆存于设截排水设施和拦挡设施的排土场,对外影响小。
⑤ 生态:矿山开采对采场内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对采场外影响小。要求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恢复,采场及道路边坡稳定化处理,服务期满后对矿山露天采场和排土场渣面生态恢复。
⑥ 风险:事故类型为排土场溃坝事故。由于排土场库容小,下游沟道开阔,溃坝对下游居民点影响小。排土场严格按照《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设计,并制定排土场作业规程。
采取以上措施后,整合项目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技术政策、当地相关规划;选址布局基本合理。在采取项目可研和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减缓,在当地环境可
接受范围内,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