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能源管理系统、能源输入管理、能源转换管理、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能源使用管理、能源消耗状况分析、节能技术进步、检查和评价等控制的要点及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能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 12723 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定额编制通则
GB/T 1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3 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2004和GB/T28001-2001规定的术语。 4 职责与权限
4.1公司总经理负责确立公司能源管理方针,负责建立、保持和完善能源管理系统,确定能源主管部门,配备具有相应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来承担能源管理和技术工作,明确规定其职权范围和领导关系。
4.2 技术处负责能源运行的归口管理,负责相关程序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4.2.1负责能源管理系统的监视和测量。
4.2.2负责系统地分析本企业能源管理各主要环节及其各项活动过程,分层次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和岗位。
4.2.3负责能源输入管理、能源转换管理、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能源使用管理及能源消耗状况分析。
4.2.3负责推进公司的节能技术进步。
4.2.4 负责能源运行的检查和评价。
4.2.5 负责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
4.3生产调度处负责协调能源输入、转换、分配、传输、使用和消耗数据的输入。
4.4资产管理处负责能源计量器具与管理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
4.5各(子)分公司、车间负责本单位能源运行的控制,分解并落实能源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节能方案,完成各项具体能源管理工作,做到计量器具和节能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和任务。
5 工作程序
5.1 能源管理系统的控制
公司总经理以生产技术部门为支持,组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系统,包括完善组织结构,落实管理职责,配备计量器具,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保证安全稳定供应生产所需能源,及时发现能耗异常情况,予以纠正,并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5.2 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的控制
5.2.1 公司总经理根据本企业总的经营方针和目标,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定能源管理方针。
5.2.2 技术处根据企业能源管理方针,制定能源管理目标。能源管理目标一般以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量确定,并可分别制定年度目标和长远目标。
5.2.3 技术处组织企业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以书面文件颁发,向企业所有有关人员宣贯并使其明确并贯彻执行。
5.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的控制
技术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负责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资产管理处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制定并落实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对计量器具的购置、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实行管理,保证其准确可靠。
5.4 能源管理文件的控制
5.4.1 为了规范和协调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技术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系统地制定各种文件,严格贯彻执行。能源管理文件包括: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
5.4.2 管理文件
5.4.2.1管理文件是对能源管理活动的原则、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协调联系方法、原始记录要求等所作的规定。如: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及各种规定等。
5.4.2.2制定管理文件应做到程序明确,相互协调,简明易懂,便于执行。
5.4.3 技术文件
5.4.3.1技术文件是对能源管理活动中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包括: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测试方法等。
5.4.3.2制定能源技术文件,应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能源标准,规定的内容应准确、先进、合理。
5.4.4 记录
对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等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作为分析、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5.4.5 能源管理文件的制定、批准、发放、修定,以及废止文件的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确保文件准确有效。
5.5 能源输入的控制
技术处对能源输入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技术处、物资采购部门协助下保证输入能源满足生产需要,准确掌握输入能源的数量和质量,为合理使用能源和核算总的消耗量提供依据。
5.5.1 技术处指导物资采购部门选择能源供方时,除考虑价格、运输等因素外,还要对所供能源的质量进行评价,确认供方的供应能力,选定符合要求和稳定的能源供方。
5.5.2 技术处指导物资采购部门与能源供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a. 输入能源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b. 输入能源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c. 对数量和质量发生异议时的处理规则。
5.5.3 物资采购部门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对输入能源进行计量并报生产调度处,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
5.5.4 技术处可根据使用要求和费用,组织质检部门,合理确定输入能源质量检测的项目和频次,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通用方法检验输入能源的质量。同时,明确规定有关人员的职责、抽样规则、判定基准、记录。发现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5 技术处组织制定能源贮存损耗限额,以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减少贮存损耗。
5.6 能源转换的控制
公司所用能源需经转换时,应重点对转换设备的运行调度、维护监测、定期检修实施管理,以提高转换效率。
5.6.1生产调度处制定转换设备调度规程,根据生产要求、设备状况和运行状况,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各方面相互配合,使转换设备接近和保持最佳工况。
5.6.2技术处组织有关单位制定转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对转换设备的操作方法、事故处理、日常维护、原始记录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为使转换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运行操作人员要经培训后执证上岗。
5.6.3资产管理处组织定期测定转换设备的效率,确定其转换效率允许最低基限,作为安排检修的依据。为保证检修质量,掌握设备状况,资产管理处应制定并组织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验收技术条件。
5.7 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
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安全连续供给,降低损耗。生产调度处对内部输配电线路、供水、供气、供汽、供热、供油管道实施管理,并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
5.7.1 生产调度处明确界定内部能源分配传输系统的范围,规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有关管理工作原则和方法。
5.7.2 生产调度处应合理布局、设置内部能源分配传输系统,合理调度,优化分配,适时调整,减少传输损耗。
5.7.3 生产调度处组织对输配电线路、供水、供气、供汽、供油、供热管道,要定期巡查,测定其损耗,根据运行状况,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检修。
5.7.4 生产调度处要建立能源领用制度,制定用能计划。对各单位用能准确计量,建立台帐,定期统计。
5.8 能源使用管理
能源使用管理是企业能源管理的主要环节,要通过优化工艺、耗能设备经济运行和实施定额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5.8.1优化工艺
5.8.1.1 技术处组织产品生产工艺的设计和调整,把能源消耗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合理安排工艺流程,以充分利用余热、余压、回收放散可燃气体,使整个加工过程耗能量最小。
5.8.1.2 技术处组织对各工序,特别是主要耗能工序,优选工艺参数,加强监测调控,改进产品生产方法,降低能源消耗。
5.8.2 耗能设备经济运行
5.8.2.1 技术处协同资产管理处选择生产设备时,应以有利环保、节能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原则,选用节能型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
5.8.2.2 生产调度处应根据设备特性和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使耗能设备在最佳状况运行。
5.8.2.3 生产车间要严格贯彻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改进操作方法,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使耗能设备正常运行。
5.8.3 能源消耗定额
5.8.3.1 技术处制定能源消耗定额,作为判断能耗状况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并考核完成考核情况,应制定管理文件,对能源消耗定额、定额的下达和责任、实际用能量的计量和核算活动作出明确规定。
5.8.3.2 技术处按照 GB 12723、GB 2589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发布各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能源消耗定额;并明确完成各项定额的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
5.8.3.4 生产调度处负责按规定的方法,对各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实际用能量进行计量、统计和核算,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
5.8.3.5 技术处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选定适当的方法(如节能单项奖)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当实际用能量超出定额时,应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8.3.6 技术处应根据生产条件变化和完成情况,及时修定能源消耗定额。
5.9 能源消耗状况分析
5.9.1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应定期对全公司能源消耗状况及其费用进行分析,各用能单位应对本单位管辖的主要耗能设备、工序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掌握各种影响能耗的因素及其变化规律,以挖掘节能潜力。
5.9.2 公司目前常用的能源消耗分析方法有能源审计、能量平衡、统计分析三种。此外,还可创造和采用其它分析方法。
5.9.2.1技术处负责协调能源审计,分析以企业为体系的投入产出,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宏观分析。
5.9.2.2技术处负责作能量平衡。技术处可根据需要进行以全企业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当内部用能单位和主要耗能设备、工序的耗能异常原因不明时,或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发生变化时,技术处应组织能量平衡测试。能量平衡按GB 3484及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5.9.2.3生产调度处作能源统计分析。生产调度处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能耗有关数据进行处理,设计和绘制各种图表,用以对能耗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
5.9.3 责任单位完成能源消耗分析后,应提出分析报告,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能源管理目标或能源消耗定额完成情况;
b. 能源消耗及其费用上升或下降的原因;
c. 公司或单位用能水平评价;
d. 改进对策。
5.10 节能技术进步的管理
节约能源要依靠技术进步,公司应加强节能技术措施管理,积极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护环境。
5.10.1节能技术措施管理
5.10.1.1技术处负责规范、协调节能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使节能技术措施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内容包括:
a. 可行性研究;
b. 计划和实施;
c. 效果评价和保持。
5.10.1.2技术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进行研究,作出实施决定;对重大节能技术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
a. 预计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b. 预计投资额及回收期;
c. 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d. 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的影响。
5.10.1.3技术处对每一项节能技术措施的实施,都应明确主要负责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配合单位和责任人。投资额大的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生产影响较大的节能技术措施,应单独制定实施计划,使其顺利实施。
5.10.1.4技术处组织责任单位对节能技术措施实施后的能耗状况进行测试,与该措施实施前进行比较,评价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当生产运转正常后,技术处组织责任单位适时修定有关技术文件和能源消耗定额,保持节能效果。
5.11 节能新技术应用的控制
5.11.1公司要紧密跟踪本行业节能技术发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
5.11.2 技术处组织推广应用微电子技术,逐步实现对能源输入到消耗全过程的连续监测,集中控制、统一调度。
5.11.3 技术处组织开发节能技术,推广节能示范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能标准。用能设备的效率和能耗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指标,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国家节能认证。
5.11.4 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参与审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相关节能内容。
5.12 检查和评价
5.12.1 公司总经理应组织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和有关部门,每年对能源管理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发现能源消耗状况异常时,可针对有关环节不定期检查。
5.12.2 全面检查应依据能源管理文件,制定检查表,追踪检查每一项能源管理活动,证实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是否按文件规定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包括:
5.12.2.1文件规定的职责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执行的文件是否正确有效,是否掌握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否具备相应技能,是否熟悉工作程序,是否掌握工作方法。
5.12.2.2 文件规定的记录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保存传递。
5.12.2.3 责任单位对能源消耗异常情况是否及时作出反应,予以纠正。
5.12.2.4 能源消耗定额是否完成。
5.12.3检查完成后应提出检查报告或检查通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b. 原因分析;
c. 改进措施或建议。
5.12.4当对公司能源管理系统检查后,或者当企业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和品种、组织机构发生大的变化后,公司总经理应组织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能源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就以下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
a. 能源管理系统能否实现能源管理目标;
b. 能源管理系统能否适应企业发生的变化;
c. 已查明的问题如何改进,是否对能源管理系统作重大调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企管处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处归口。
本标准由技术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栋、殷中亚、傅士钊。
能源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能源管理系统、能源输入管理、能源转换管理、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能源使用管理、能源消耗状况分析、节能技术进步、检查和评价等控制的要点及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能源有关的运行与活动的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 12723 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定额编制通则
GB/T 1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3 术语
本程序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2004和GB/T28001-2001规定的术语。 4 职责与权限
4.1公司总经理负责确立公司能源管理方针,负责建立、保持和完善能源管理系统,确定能源主管部门,配备具有相应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来承担能源管理和技术工作,明确规定其职权范围和领导关系。
4.2 技术处负责能源运行的归口管理,负责相关程序的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
4.2.1负责能源管理系统的监视和测量。
4.2.2负责系统地分析本企业能源管理各主要环节及其各项活动过程,分层次把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和岗位。
4.2.3负责能源输入管理、能源转换管理、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能源使用管理及能源消耗状况分析。
4.2.3负责推进公司的节能技术进步。
4.2.4 负责能源运行的检查和评价。
4.2.5 负责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
4.3生产调度处负责协调能源输入、转换、分配、传输、使用和消耗数据的输入。
4.4资产管理处负责能源计量器具与管理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
4.5各(子)分公司、车间负责本单位能源运行的控制,分解并落实能源管理目标,制定本单位节能方案,完成各项具体能源管理工作,做到计量器具和节能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节能指标和任务。
5 工作程序
5.1 能源管理系统的控制
公司总经理以生产技术部门为支持,组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系统,包括完善组织结构,落实管理职责,配备计量器具,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保证安全稳定供应生产所需能源,及时发现能耗异常情况,予以纠正,并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5.2 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的控制
5.2.1 公司总经理根据本企业总的经营方针和目标,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定能源管理方针。
5.2.2 技术处根据企业能源管理方针,制定能源管理目标。能源管理目标一般以产品单位产量能源消耗量确定,并可分别制定年度目标和长远目标。
5.2.3 技术处组织企业能源管理方针和目标以书面文件颁发,向企业所有有关人员宣贯并使其明确并贯彻执行。
5.3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的控制
技术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负责制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资产管理处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计划,制定并落实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对计量器具的购置、安装、维护和定期检定实行管理,保证其准确可靠。
5.4 能源管理文件的控制
5.4.1 为了规范和协调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技术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需要,系统地制定各种文件,严格贯彻执行。能源管理文件包括: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记录。
5.4.2 管理文件
5.4.2.1管理文件是对能源管理活动的原则、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协调联系方法、原始记录要求等所作的规定。如: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及各种规定等。
5.4.2.2制定管理文件应做到程序明确,相互协调,简明易懂,便于执行。
5.4.3 技术文件
5.4.3.1技术文件是对能源管理活动中有关技术方面的规定,包括:技术要求、操作规程、测试方法等。
5.4.3.2制定能源技术文件,应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能源标准,规定的内容应准确、先进、合理。
5.4.4 记录
对能源管理中的计量数据、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等记录,应按规定保存,作为分析、检查和评价的依据。
5.4.5 能源管理文件的制定、批准、发放、修定,以及废止文件的回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确保文件准确有效。
5.5 能源输入的控制
技术处对能源输入进行严格管理,在生产技术处、物资采购部门协助下保证输入能源满足生产需要,准确掌握输入能源的数量和质量,为合理使用能源和核算总的消耗量提供依据。
5.5.1 技术处指导物资采购部门选择能源供方时,除考虑价格、运输等因素外,还要对所供能源的质量进行评价,确认供方的供应能力,选定符合要求和稳定的能源供方。
5.5.2 技术处指导物资采购部门与能源供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a. 输入能源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b. 输入能源的质量要求和检查方法;
c. 对数量和质量发生异议时的处理规则。
5.5.3 物资采购部门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对输入能源进行计量并报生产调度处,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处。
5.5.4 技术处可根据使用要求和费用,组织质检部门,合理确定输入能源质量检测的项目和频次,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通用方法检验输入能源的质量。同时,明确规定有关人员的职责、抽样规则、判定基准、记录。发现不合格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5.5 技术处组织制定能源贮存损耗限额,以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减少贮存损耗。
5.6 能源转换的控制
公司所用能源需经转换时,应重点对转换设备的运行调度、维护监测、定期检修实施管理,以提高转换效率。
5.6.1生产调度处制定转换设备调度规程,根据生产要求、设备状况和运行状况,确定最佳运行方案,各方面相互配合,使转换设备接近和保持最佳工况。
5.6.2技术处组织有关单位制定转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对转换设备的操作方法、事故处理、日常维护、原始记录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为使转换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运行操作人员要经培训后执证上岗。
5.6.3资产管理处组织定期测定转换设备的效率,确定其转换效率允许最低基限,作为安排检修的依据。为保证检修质量,掌握设备状况,资产管理处应制定并组织执行检修规程和检修验收技术条件。
5.7 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
能源分配和传输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安全连续供给,降低损耗。生产调度处对内部输配电线路、供水、供气、供汽、供热、供油管道实施管理,并制定和执行有关文件,
5.7.1 生产调度处明确界定内部能源分配传输系统的范围,规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以及有关管理工作原则和方法。
5.7.2 生产调度处应合理布局、设置内部能源分配传输系统,合理调度,优化分配,适时调整,减少传输损耗。
5.7.3 生产调度处组织对输配电线路、供水、供气、供汽、供油、供热管道,要定期巡查,测定其损耗,根据运行状况,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检修。
5.7.4 生产调度处要建立能源领用制度,制定用能计划。对各单位用能准确计量,建立台帐,定期统计。
5.8 能源使用管理
能源使用管理是企业能源管理的主要环节,要通过优化工艺、耗能设备经济运行和实施定额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
5.8.1优化工艺
5.8.1.1 技术处组织产品生产工艺的设计和调整,把能源消耗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合理安排工艺流程,以充分利用余热、余压、回收放散可燃气体,使整个加工过程耗能量最小。
5.8.1.2 技术处组织对各工序,特别是主要耗能工序,优选工艺参数,加强监测调控,改进产品生产方法,降低能源消耗。
5.8.2 耗能设备经济运行
5.8.2.1 技术处协同资产管理处选择生产设备时,应以有利环保、节能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为原则,选用节能型设备,淘汰高耗能设备。
5.8.2.2 生产调度处应根据设备特性和生产需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生产调度,使耗能设备在最佳状况运行。
5.8.2.3 生产车间要严格贯彻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改进操作方法,加强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使耗能设备正常运行。
5.8.3 能源消耗定额
5.8.3.1 技术处制定能源消耗定额,作为判断能耗状况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并考核完成考核情况,应制定管理文件,对能源消耗定额、定额的下达和责任、实际用能量的计量和核算活动作出明确规定。
5.8.3.2 技术处按照 GB 12723、GB 2589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发布各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能源消耗定额;并明确完成各项定额的责任部门、单位和责任人。
5.8.3.4 生产调度处负责按规定的方法,对各用能单位、主要耗能设备和工序的实际用能量进行计量、统计和核算,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
5.8.3.5 技术处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选定适当的方法(如节能单项奖)对定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当实际用能量超出定额时,应组织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8.3.6 技术处应根据生产条件变化和完成情况,及时修定能源消耗定额。
5.9 能源消耗状况分析
5.9.1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应定期对全公司能源消耗状况及其费用进行分析,各用能单位应对本单位管辖的主要耗能设备、工序的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分析,掌握各种影响能耗的因素及其变化规律,以挖掘节能潜力。
5.9.2 公司目前常用的能源消耗分析方法有能源审计、能量平衡、统计分析三种。此外,还可创造和采用其它分析方法。
5.9.2.1技术处负责协调能源审计,分析以企业为体系的投入产出,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宏观分析。
5.9.2.2技术处负责作能量平衡。技术处可根据需要进行以全企业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当内部用能单位和主要耗能设备、工序的耗能异常原因不明时,或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发生变化时,技术处应组织能量平衡测试。能量平衡按GB 3484及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
5.9.2.3生产调度处作能源统计分析。生产调度处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能耗有关数据进行处理,设计和绘制各种图表,用以对能耗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
5.9.3 责任单位完成能源消耗分析后,应提出分析报告,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能源管理目标或能源消耗定额完成情况;
b. 能源消耗及其费用上升或下降的原因;
c. 公司或单位用能水平评价;
d. 改进对策。
5.10 节能技术进步的管理
节约能源要依靠技术进步,公司应加强节能技术措施管理,积极推进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保护环境。
5.10.1节能技术措施管理
5.10.1.1技术处负责规范、协调节能技术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使节能技术措施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内容包括:
a. 可行性研究;
b. 计划和实施;
c. 效果评价和保持。
5.10.1.2技术处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节能技术措施的建议进行研究,作出实施决定;对重大节能技术措施进行可行性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
a. 预计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
b. 预计投资额及回收期;
c. 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影响;
d. 实施过程中对生产的影响。
5.10.1.3技术处对每一项节能技术措施的实施,都应明确主要负责单位和责任人,以及配合单位和责任人。投资额大的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对生产影响较大的节能技术措施,应单独制定实施计划,使其顺利实施。
5.10.1.4技术处组织责任单位对节能技术措施实施后的能耗状况进行测试,与该措施实施前进行比较,评价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当生产运转正常后,技术处组织责任单位适时修定有关技术文件和能源消耗定额,保持节能效果。
5.11 节能新技术应用的控制
5.11.1公司要紧密跟踪本行业节能技术发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能源。
5.11.2 技术处组织推广应用微电子技术,逐步实现对能源输入到消耗全过程的连续监测,集中控制、统一调度。
5.11.3 技术处组织开发节能技术,推广节能示范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用能标准。用能设备的效率和能耗应达到国家标准规定指标,积极创造条件申请国家节能认证。
5.11.4 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参与审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相关节能内容。
5.12 检查和评价
5.12.1 公司总经理应组织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和有关部门,每年对能源管理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公司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发现能源消耗状况异常时,可针对有关环节不定期检查。
5.12.2 全面检查应依据能源管理文件,制定检查表,追踪检查每一项能源管理活动,证实各项能源管理活动是否按文件规定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包括:
5.12.2.1文件规定的职责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执行的文件是否正确有效,是否掌握自己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是否具备相应技能,是否熟悉工作程序,是否掌握工作方法。
5.12.2.2 文件规定的记录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保存传递。
5.12.2.3 责任单位对能源消耗异常情况是否及时作出反应,予以纠正。
5.12.2.4 能源消耗定额是否完成。
5.12.3检查完成后应提出检查报告或检查通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b. 原因分析;
c. 改进措施或建议。
5.12.4当对公司能源管理系统检查后,或者当企业生产工艺、产品结构和品种、组织机构发生大的变化后,公司总经理应组织能源主管部门(技术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能源管理系统进行评价,就以下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
a. 能源管理系统能否实现能源管理目标;
b. 能源管理系统能否适应企业发生的变化;
c. 已查明的问题如何改进,是否对能源管理系统作重大调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企管处提出。
本标准由技术处归口。
本标准由技术处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栋、殷中亚、傅士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