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煤矿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
珍爱生命〃健康先行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
前言
作为‚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一一义煤集团骨干矿井之一,多年来新安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珍爱生命、健康先行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安监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河南煤监局等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持续深化平安和谐文明矿区建设,坚持关爱生命、关注健康‚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生命高于一切,健康重于一切‛、‚珍爱生命,健康让开采光明的人享受光明先行‛职业安全健康观,遵循‚严管、珍爱、超越‛的原则,把职业安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要求,健康作为安全质量簪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促进安全管理由‚保障生命安全‛向‚保障健康安全‛转变,彻底摒弃‚不发生工伤事故、不出现伤残就是安全生产‛的传统理念。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防治由表象化被动治理向深层次超前防控转变、由制度防治向科学迈进,促进了本质安全管理境界和层次的提高,使矿井迈入了严管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之路。
2010年顺利通过了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第一阶层审核。矿井先后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中国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河南省‘五优’矿井‛、‚河南省文明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录
职业安全健康理念................................................................................................... - 1 - 组织机构................................................................................................................... - 2 -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 3 -
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 3 -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 3 -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 4 -
四、矿医院职责................................................................................................ - 5 -
五、安检科职责................................................................................................ - 5 -
六、劳资科职责................................................................................................ - 5 -
七、财务科职责................................................................................................ - 6 -
八、供应科职责................................................................................................ - 6 -
九、通风队职责................................................................................................ - 6 -
十、企管科职责................................................................................................ - 7 - 十一、机电科职责............................................................................................ - 7 - 十二、宣传部职责............................................................................................ - 7 - 十三、工会职责................................................................................................ - 7 - 十四、选煤厂职责............................................................................................ - 8 - 十五、后勤中心职责........................................................................................ - 8 - 十六、各基层单位职责.................................................................................... - 8 -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 9 -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 9 -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 9 -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9 -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 12 -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13 -
一、宣传内容.................................................................................................. - 13 -
二、培训内容.................................................................................................. - 13 -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 13 -
四、培训应有计划.......................................................................................... - 14 -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 15 -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 17 -
一、目的和范围.............................................................................................. - 17 -
二、基本原则.................................................................................................. - 17 -
三、职责.......................................................................................................... - 17 -
四、管理办法.................................................................................................. - 17 -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防治康复制度......................................................................... - 19 -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 20 -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22 -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 23 -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范围.................................................................. - 23 -
二、管理办法.................................................................................................. - 24 -
三、组织结构.................................................................................................. - 24 -
四、有关要求.................................................................................................. - 24 -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 26 -
一、管理档案.................................................................................................. - 26 -
二、技术档案.................................................................................................. - 26 -
三、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 27 -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28 -
一、目的.......................................................................................................... - 28 -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 28 -
三、事故救援措施.......................................................................................... - 29 - 职业危害检查及奖罚制度..................................................................................... - 34 -
一、考核目标.................................................................................................. - 34 -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 34 -
三、部门职责.................................................................................................. - 35 -
四、考核办法 ................................................................................................................ - 36 -
职业安全健康理念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珍爱生命、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
§关爱生命、关注健康
§让开采光明的人享受光明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权观,人的生命价值,人的尊严。 §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理念,创造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严管职业安全健康过程,共享职业安全健康成果。 §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抓好职业病防治更能直接体现对员工的关心和珍爱
组织机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书文
副组长: 崔笃峰 陈 龙 刘 超 王崇欣 郭俊才 蒋二保 成 员: 任建伟 曾聚子 刘延昭 武长青 李强凡 马利伟 拓文富 高广亮 刘占军 潘有才 段金炼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
主 任:任建伟 高广亮
具体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技术服务、资料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矿设立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郭 良 李度周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矿进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井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10、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11、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支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研究处理。
12、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各项规定要求。
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察检查工作,制定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长期和年度规划,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3、组织有关部门,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计报告和公布。
5、负责定期督促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矿医院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定。
2、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活动。
3、对受职业危害的病人积极采取救治措施。
4、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5、做好各类职业危害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类档案和资料。
五、安检科职责
1、督促检查全矿防尘措施的落实。
2、对各防尘点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参与审查各类防尘的技术措施。
4、参加矿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检查和验收。
5、负责定期检查各单位、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六、劳资科职责
1、劳资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定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3、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劳动者。
4、制定年度职工体检计划。
七、财务科职责
依据矿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所需工程、设备更新改造费用计划管理,保证职业健康资金拨付足额到位。
八、供应科职责
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AQ1051)规定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
2、按熙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九、通风队职责
1、结合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臵(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安检科、医院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负责针对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负责
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温度的检测。
十、企管科职责
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护科技投入,组织推广应用职业病预防控制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高职业病防治科技水平。配合通风科、机电科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集团公司防疫站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圉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
十一、机电科职责
1、结合矿噪声、震动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噪声、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臵(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集团公司防疫站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按照国家卫生标准配备作业场所的机电设备,并配合安检科、医院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3、针对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十二、宣传部职责
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有记录或影像资料。职业安全健壕管理手册
十三、工会职责
1、建立矿工会及职工代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协商工作机制。
2、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
4、开展群众监督活动:
5、负责编排职业病人的疗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人员参加。 十四、选煤厂职责
1、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2、维修使用和保养好防噪音装臵,使它们发挥作用,降低噪音,防止噪音扩散带来的危害。
3、积极探索利用新工艺、新设备,减少煤尘、降低噪音。
4、加强现场管理,实行生产性有毒有害作业定点挂牌,坚持正常使用降尘装臵,确保防尘效果。
十五、后勤中心职责
1、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职业卫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每月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提供检查情况的总结。 十六、各基层单位职责
1、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
2、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措施的要求。
3、教育并管理本单位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健康规定,做好个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8以下):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臵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企管、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衍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
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6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尘毒、噪声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检查身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犷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0,I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安检科和各单位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带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实行情素的场所设臵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臵报警装臵,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预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劳资科与在册、新进矿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逆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职工在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地点,应当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五、安检科、矿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新安煤矿实际情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内容
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识,增强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的临时工人,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危害。
4、本矿的在职职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培训,在每年的8、9月份进行,每隼不少于2学时。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四、培训应有计划
培训时必须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臵和设备。
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臵、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供应科必须购臵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臵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臵使用没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五、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检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观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措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八、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
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十、劳资科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十一、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凡是违背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保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义煤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职责
1、供应科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检科、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
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臵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宓须持有矿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防治康复制度
一、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及退休前等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二、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疑似职业病人及时按照要求,由安检科、劳资科和医院等部门提供职业接触史、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健康检查资料等,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定期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四、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场所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人每年进行复查(包括功能致残鉴定)一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伤待遇并定期安排康复疗养治疗。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三、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在其所禁忌的环境从事作业。
五、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具体包括:
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作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确保100%。
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栓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上、下接尘职工及原从事采掘满四年的职工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电气焊等)的劳动者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查率达100%。
4、对脱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受检率确保100%。
七、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矿承担。
八、本矿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九、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安全查体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十、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申报单位由新安煤矿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向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分局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义煤集团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如实填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
1、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
2、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
3、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煤矿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盖公章并由主管矿长签字,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四、职业危害申报为每年申报一次,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
五、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六、遇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七、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及时进行申报。
八、在申报过程中凡困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申报材料不准确,瞒报、漏报、迟报以及泄露商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监局文件【2004】1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保障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使用、实施、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范围
1、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2、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使
用的全部过程,常村矿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按本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3、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顶板管理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进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
(11)英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直接相关的支出;
(12)安全国补资金计划内的项目。
二、管理办法
1、财务科、企管科具体负责和实施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安排、调整、检查、统计、上报。
2、计划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的切实需要,确保重点工程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
为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管理工作,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全体副矿级领导
成员:安检科、劳资科、医院、财务科、工会、企管科、供应科、机电科、通风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有关要求
1、明确经费保障,确保贯彻实施。由于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2、以立法形式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上通常做法。为了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强化了工伤社会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勐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社会保险承担。
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要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职业病人的工资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能及专(兼)职人员与分工:
3、职业健康管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4、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及实施方案;
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6、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7、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年度总结等。
二、技术档案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书;
(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书: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3、生产工艺相关资料,包括:
(1)生产工艺流程;
(2)生产使用和储存的材料、生产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清单及其中文说明书;
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5、职业健康防护档案,包括职业防护设施清单、维修档案;个
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档案;
6、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及时间等。
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主要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与评价报告:
(4)职业禁忌症、职业病人检出名单;
(5)职业禁忌症、职业病人调离及安臵情况;
(6)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
(1)救援组织和人员职责:
(2)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
(3)预警设施;
(4)应急设施;
(5)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
(6)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
(7)财产保护对策。
三、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
3、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4、职业病人处理、安臵情况:
5、宣传培训计划: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帐:
7、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资料:
8、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危害事故时,能够迅速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制定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安全副矿长、开掘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科技副矿长、非煤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副总工程师及安检科、生产科、供应科、劳资科、财务科、企管科、医院、机电科、通风科、运输队、地面各专业、救护队、保卫科、宣传部、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安全副总
副主任:安检科、劳资科、企管科、宣传部、综合办公室、工会、医院、救护队、通风和机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安检科、劳资科、宣传部、工会、综合办公室、医院、救护队、通风和机电等相关部门的副职领导及有关人员。
职责:
1、承接矿所属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通知抢险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单位的抢险救救援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救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
三、事故救援措施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灾变事故处理应做到:
1、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应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听事故电话时应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听到报警后救护队立即出动。
2、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地点,指挥员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务,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间事项。
3、进入灾区的救护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带和使用,救护小队必须携带1台面罩氧气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压力的2个备用氧气瓶,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的备件袋。如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无有害气体时,救护队员必须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带好。
4、在窒息区或有中毒危险区工作时,救护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或摘掉口具讲话:救护小队长应经常观察队员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并根据氧气压力最底的1名队员确定整个小队返回时间。
5、进入灾区从事救护工作时,任何情况下氧气呼吸器都必须保
留不低于5MPA的压力,发现有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器有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心队必须立即撤出。
6、矿山救护队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8个小时,才能重佩带氧气呼吸器工作。
7、矿山救护队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臵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队员说明所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路线明确,小队的行动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8、矿山救护队侦察时应做到:
(1)井下基地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
(2)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络。
(3)侦察小队进入灾区前,应考虑退路被堵应采取的措施,规定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井下基地保持联系。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臵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4)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
(5)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
(6)在搜索遇难遇险人员时,侦察小队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项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7)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组侦察,发现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护送到通风巷道或井下基地。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8)侦察工作要认真仔细,做到有巷必到。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
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
(9)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臵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9、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急井下人员安全。
(2)防止火灾扩大。
(3)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10、进风井口、进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抢教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全部撤出。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11、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用水灭火时,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
12、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13、扑灭硐室火灾时,遵守下列规定:
(l)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因高温运不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2)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3)畜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14、矿山救护队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15、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2)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臵防爆墙的并建立永久密闭墙。
(3)需要封闭多条巷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封闭顺序。
(4)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6、矿山救护队在高温区进行救护工作时,救护队员进行高温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
17、处理爆炸事故时,救护小队进入灾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切断灾区电源。
(2)检查各类有害气体浓度。
(3)架好临时支架。
(4)通过项板不好地点时,保持一定距离。
(5)行动谨慎,防止产生火花。
(6)确认遇险人员已牺牲时,首先恢复通风。
18、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防止风流紊乱,选成灾情扩大。
19、处理气体中毒事故应遵循:
(1)事故发现人,在具备通风专业知识且根据现场条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抢救遇险者,否则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2)矿调度在接到汇报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抢救。
(3)救护队员在携带使用呼吸器的情况下进入灾区,把窒息人员移至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
(4)在抢救人员的同时,恢复灾区正常通风,稀释有毒有害物体降到规定以下。
(5)及时构筑通风设施,稳定通风系统。
20、处理水灾事故时,救护队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人员分布等,迅速制定出相应救灾方案,以最快速度被堵人员救出。
职业危害检查及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目标
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证职业病的正常治疗和康复,达到集团公司考核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志强 马泰山
副组长:段洛义 张松军 董顺喜 刘建忠 崔笃峰
刘 超 李书文 郭俊才 任怀宝 司洙霖
陈 龙 陈国立
成员:任建伟 刘军章 刘培新 王广鹏 张喜斌 郝光华
拓文富 艾 超 高广亮 刘占军 李 华 裴俊昌
白建新 司耀卿 杨宏伟 杨伟峰 程相伟 周 强
胡爱月 李红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督促制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2、分析生产作业场所各类职业有害因素产生原因,做好检测、制定防治措施并落实:
3、审查各生产单位年职业病普查计划:
4、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部门职责
1、矿医院
(1)制定新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
(2)完成对劳资科提供的从事有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
(3)协助劳资科做好职韭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对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2、安检科
(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2)监督各生产单位对有害因素防治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3、劳资科
(1)审查各生产单位年职业病普查计划:
(2)组织好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工作;
(3)协助医院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4、财务科
做好职业伤害防治经费的安排工作。
5、通风队
(1)负责各单位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评估、公布;
(2)做好各类职业有害因素的防治工作:
(3)上报《煤矿粉尘监测调查表》、《煤矿企业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调查表》。
6、供应科
为职工提供防尘面罩等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机电科
降低职工工作环境噪声、辐射等有害因素。
8、工会、企管科、宣传部
(1)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2)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
四、考核办法
奖惩范围
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
奖惩标准
办公室主任500元
办公室成员200-300元
当月责任部门按照计划完成工作职责的按考核结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奖励兑现。
凡当月被集团公司安全隹康环保部查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未履行自己职责的单位按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四)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五)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二、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三、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四、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五、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六、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编写,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七、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
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九、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要求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的厂家,同时提供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一、在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红色信号灯。
十二、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保持功能完好。 十三、所有应该设置警示标识的设备及工作场所,由其使用单位、存在职业
危害因素的单位负责统计上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按规定要求统一设置。
新安煤矿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
珍爱生命〃健康先行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安煤矿
前言
作为‚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一一义煤集团骨干矿井之一,多年来新安煤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珍爱生命、健康先行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的通知》,以及国家安监局、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河南煤监局等上级一系列指示精神,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导下,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持续深化平安和谐文明矿区建设,坚持关爱生命、关注健康‚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生命高于一切,健康重于一切‛、‚珍爱生命,健康让开采光明的人享受光明先行‛职业安全健康观,遵循‚严管、珍爱、超越‛的原则,把职业安全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要求,健康作为安全质量簪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促进安全管理由‚保障生命安全‛向‚保障健康安全‛转变,彻底摒弃‚不发生工伤事故、不出现伤残就是安全生产‛的传统理念。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危害防治由表象化被动治理向深层次超前防控转变、由制度防治向科学迈进,促进了本质安全管理境界和层次的提高,使矿井迈入了严管职业安全健康发展之路。
2010年顺利通过了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第一阶层审核。矿井先后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全国煤炭工业企业文化示范矿‛、‚中国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河南省‘五优’矿井‛、‚河南省文明单位‛、‚全国煤炭系统文明煤矿‛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目录
职业安全健康理念................................................................................................... - 1 - 组织机构................................................................................................................... - 2 -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 3 -
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 3 -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 3 -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 4 -
四、矿医院职责................................................................................................ - 5 -
五、安检科职责................................................................................................ - 5 -
六、劳资科职责................................................................................................ - 5 -
七、财务科职责................................................................................................ - 6 -
八、供应科职责................................................................................................ - 6 -
九、通风队职责................................................................................................ - 6 -
十、企管科职责................................................................................................ - 7 - 十一、机电科职责............................................................................................ - 7 - 十二、宣传部职责............................................................................................ - 7 - 十三、工会职责................................................................................................ - 7 - 十四、选煤厂职责............................................................................................ - 8 - 十五、后勤中心职责........................................................................................ - 8 - 十六、各基层单位职责.................................................................................... - 8 -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 9 -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 9 -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 9 -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 9 -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 12 -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13 -
一、宣传内容.................................................................................................. - 13 -
二、培训内容.................................................................................................. - 13 -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 13 -
四、培训应有计划.......................................................................................... - 14 -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 15 -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 17 -
一、目的和范围.............................................................................................. - 17 -
二、基本原则.................................................................................................. - 17 -
三、职责.......................................................................................................... - 17 -
四、管理办法.................................................................................................. - 17 -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防治康复制度......................................................................... - 19 -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 20 -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22 -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 23 -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范围.................................................................. - 23 -
二、管理办法.................................................................................................. - 24 -
三、组织结构.................................................................................................. - 24 -
四、有关要求.................................................................................................. - 24 -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 26 -
一、管理档案.................................................................................................. - 26 -
二、技术档案.................................................................................................. - 26 -
三、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 27 -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28 -
一、目的.......................................................................................................... - 28 -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 28 -
三、事故救援措施.......................................................................................... - 29 - 职业危害检查及奖罚制度..................................................................................... - 34 -
一、考核目标.................................................................................................. - 34 -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 34 -
三、部门职责.................................................................................................. - 35 -
四、考核办法 ................................................................................................................ - 36 -
职业安全健康理念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珍爱生命、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
§关爱生命、关注健康
§让开采光明的人享受光明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权观,人的生命价值,人的尊严。 §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理念,创造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严管职业安全健康过程,共享职业安全健康成果。 §实施无尘化清洁生产,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抓好职业病防治更能直接体现对员工的关心和珍爱
组织机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李书文
副组长: 崔笃峰 陈 龙 刘 超 王崇欣 郭俊才 蒋二保 成 员: 任建伟 曾聚子 刘延昭 武长青 李强凡 马利伟 拓文富 高广亮 刘占军 潘有才 段金炼
领导小组下设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
主 任:任建伟 高广亮
具体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技术服务、资料整理等日常管理工作。
矿设立专兼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
专职人员: 郭 良 李度周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一、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组长是本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臵与矿进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认真组织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令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矿井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本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在组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
和标准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矿井机构设臵,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矿井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单位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矿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10、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11、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支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研究处理。
12、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各项规定要求。
2、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督察检查工作,制定全矿职业安全健康管
理长期和年度规划,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尘毒职业危害防治的中、长期规划,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
3、组织有关部门,迎接上级职业病防治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查。
4、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统计报告和公布。
5、负责定期督促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提高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7、协调好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矿医院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定。
2、认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查体活动。
3、对受职业危害的病人积极采取救治措施。
4、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的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5、做好各类职业危害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各类档案和资料。
五、安检科职责
1、督促检查全矿防尘措施的落实。
2、对各防尘点设施安装是否完备、设施是否完好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参与审查各类防尘的技术措施。
4、参加矿职业安全健康危害检查和验收。
5、负责定期检查各单位、部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六、劳资科职责
1、劳资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制定培训制度、计划,抓好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按《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
3、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防护措施和待遇告知劳动者。
4、制定年度职工体检计划。
七、财务科职责
依据矿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所需工程、设备更新改造费用计划管理,保证职业健康资金拨付足额到位。
八、供应科职责
1、做好受职业病危害人员的管理、核定工作,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AQ1051)规定及时落实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汇总、上报以及劳保用品审批工作。
2、按熙有关规定抓好个体防护用品的计划落实,按照质量、卫生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工作,保留好相关证件。
3、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九、通风队职责
1、结合矿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臵(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并配合安检科、医院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3、负责针对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负责
粉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治,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机电硐室温度的检测。
十、企管科职责
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护科技投入,组织推广应用职业病预防控制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提高职业病防治科技水平。配合通风科、机电科等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集团公司防疫站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圉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
十一、机电科职责
1、结合矿噪声、震动危害治理现状和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噪声、振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预防和治理制度(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责任制,落实好职业病防护设臵(施)的日常维护,按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上级或集团公司防疫站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工作。
2、确保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有关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标准,按照国家卫生标准配备作业场所的机电设备,并配合安检科、医院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档案。
3、针对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
十二、宣传部职责
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宣传有记录或影像资料。职业安全健壕管理手册
十三、工会职责
1、建立矿工会及职工代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协商工作机制。
2、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3、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
4、开展群众监督活动:
5、负责编排职业病人的疗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人员参加。 十四、选煤厂职责
1、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
2、维修使用和保养好防噪音装臵,使它们发挥作用,降低噪音,防止噪音扩散带来的危害。
3、积极探索利用新工艺、新设备,减少煤尘、降低噪音。
4、加强现场管理,实行生产性有毒有害作业定点挂牌,坚持正常使用降尘装臵,确保防尘效果。
十五、后勤中心职责
1、负责对地面各地点的职业卫生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每月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提供检查情况的总结。 十六、各基层单位职责
1、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
2、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措施的要求。
3、教育并管理本单位职工遵守职业安全健康规定,做好个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
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促进矿井绿色清洁发展,依法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是研究和评价生产劳动过程中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高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积极控制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目标
1、降低职业病的发生(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8以下):
2、职业危害因素达标率99%以上;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率100%;
4、职工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6、职业病查体率100%;
7、职业危害监测覆盖率100%;
8、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臵率100%;
9、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定率100%;
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以矿主要领导为组长,安全、生产、企管、后勤、工会、宣传、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衍工作职责,齐抓共管,确保职业危害及
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危害防治办公室,配备1-6名专兼职职防人员,在集团公司安监局和防疫站职防所等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尘毒、噪声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检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
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1—2年检查身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检查身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7、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臵和发放管理。严格执行《煤犷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0,I051)》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的发放实行签字制度。安检科和各单位负责监督劳动用品的佩带使用情况。
8、做好职业危害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工作。设立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将职业危害因素及评价结果告知劳动者,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因实行情素的场所设臵职业危害因素警示牌,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臵报警装臵,现场配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开辟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完善合同管理。劳动工资部门要加强劳合同执行与管理,将劳动者所从事职业可能遭受到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结果以及遭受职业危害后的待遇,预先告知劳动者本预订劳动合同。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劳资科与在册、新进矿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逆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三、职工在已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签订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劳资科应向员工如实告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四、对产生职业危害的地点,应当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五、安检科、矿工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六、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新安煤矿实际情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法规、职业健康知识、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内容
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知识,增强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的临时工人,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危害。
4、本矿的在职职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培训,在每年的8、9月份进行,每隼不少于2学时。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四、培训应有计划
培训时必须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臵和设备。
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臵、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供应科必须购臵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臵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臵使用没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五、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检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观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措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八、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
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十、劳资科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十一、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凡是违背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保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2、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须按规定发放。
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义煤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使用。
三、职责
1、供应科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2、安检科、工会负责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
四、管理办法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确保发放标准
符合实际要求。
2、根据需要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劳保用品,并设臵台帐。
3、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全体矿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宓须持有矿领导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5、设有专职人员管理,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6、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劳保用品,职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备使用。
7、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防尘面具、防尘口罩,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8、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发放标准,不得人为扩大发放范围和擅自提高发放标准。特殊作业工种的防护用品要严格按照《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防治康复制度
一、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及退休前等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
二、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疑似职业病人及时按照要求,由安检科、劳资科和医院等部门提供职业接触史、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健康检查资料等,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定期进行医学观察或职业病诊断。
四、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及时调离有害作业场所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人每年进行复查(包括功能致残鉴定)一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工伤待遇并定期安排康复疗养治疗。
职业安全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三、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在其所禁忌的环境从事作业。
五、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六、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具体包括:
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作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确保100%。
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栓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上、下接尘职工及原从事采掘满四年的职工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电气焊等)的劳动者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查率达100%。
4、对脱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受检率确保100%。
七、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矿承担。
八、本矿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九、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安全查体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十、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一、申报单位由新安煤矿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向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豫西分局申报职业危害,同时抄报义煤集团安全监管部门,并接受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如实填写《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及下列有关材料。
1、煤矿企业的基本情况;
2、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情况;
3、煤矿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煤矿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报表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纸质《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应盖公章并由主管矿长签字,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
四、职业危害申报为每年申报一次,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申报工作。
五、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六、遇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七、煤矿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及时进行申报。
八、在申报过程中凡困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申报材料不准确,瞒报、漏报、迟报以及泄露商业技术秘密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监局文件【2004】1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保障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使用、实施、实行全过程、系统化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资金来源、管理及使用范围
1、资金来源: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2、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矿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使
用的全部过程,常村矿有关领导及有关单位按本管理制度实施、执行。
3、使用范围:
(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尘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顶板管理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进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
(11)英他与煤矿安全生产职业危害直接相关的支出;
(12)安全国补资金计划内的项目。
二、管理办法
1、财务科、企管科具体负责和实施安全投入资金计划的安排、调整、检查、统计、上报。
2、计划安排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及矿井安全生产的切实需要,确保重点工程兼顾一般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
为切实做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的管理工作,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全体副矿级领导
成员:安检科、劳资科、医院、财务科、工会、企管科、供应科、机电科、通风科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四、有关要求
1、明确经费保障,确保贯彻实施。由于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并在生产成本中列支,包括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
2、以立法形式将职业病纳入工伤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上通常做法。为了保障职业病病人的权益,《职业病防治法》强化了工伤社会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勐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由工伤社会保险承担。
3、对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财务部门要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生产成本预算,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挪用。每年对次复查,并定期为病人进行康复治疗。职业病人的工资遇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主要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
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能及专(兼)职人员与分工:
3、职业健康管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4、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及实施方案;
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6、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7、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年度总结等。
二、技术档案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书;
(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书: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3、生产工艺相关资料,包括:
(1)生产工艺流程;
(2)生产使用和储存的材料、生产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清单及其中文说明书;
4、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5、职业健康防护档案,包括职业防护设施清单、维修档案;个
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档案;
6、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及时间等。
7、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主要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与评价报告:
(4)职业禁忌症、职业病人检出名单;
(5)职业禁忌症、职业病人调离及安臵情况;
(6)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
(1)救援组织和人员职责:
(2)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
(3)预警设施;
(4)应急设施;
(5)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
(6)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
(7)财产保护对策。
三、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
3、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4、职业病人处理、安臵情况:
5、宣传培训计划:
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帐:
7、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资料:
8、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危害事故时,能够迅速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矿实际制定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安全副矿长、开掘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科技副矿长、非煤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成 员:副总工程师及安检科、生产科、供应科、劳资科、财务科、企管科、医院、机电科、通风科、运输队、地面各专业、救护队、保卫科、宣传部、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安全副总
副主任:安检科、劳资科、企管科、宣传部、综合办公室、工会、医院、救护队、通风和机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员:安检科、劳资科、宣传部、工会、综合办公室、医院、救护队、通风和机电等相关部门的副职领导及有关人员。
职责:
1、承接矿所属各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是否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通知抢险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单位的抢险救救援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救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培训。
三、事故救援措施
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等灾害的专业队伍,灾变事故处理应做到:
1、矿山救护队值班人员应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听事故电话时应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听到报警后救护队立即出动。
2、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地点,指挥员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务,说明事故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间事项。
3、进入灾区的救护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规定佩带和使用,救护小队必须携带1台面罩氧气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压力的2个备用氧气瓶,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的备件袋。如不能确认井筒和井底车场无有害气体时,救护队员必须在地面将氧气呼吸器佩带好。
4、在窒息区或有中毒危险区工作时,救护小队长应使队员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在任何情况下严禁指战员单独行动,严禁通过口具或摘掉口具讲话:救护小队长应经常观察队员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并根据氧气压力最底的1名队员确定整个小队返回时间。
5、进入灾区从事救护工作时,任何情况下氧气呼吸器都必须保
留不低于5MPA的压力,发现有队员身体不适或氧气呼吸器有故障难以排除时,全心队必须立即撤出。
6、矿山救护队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器班后,应至少休息8个小时,才能重佩带氧气呼吸器工作。
7、矿山救护队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臵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队员说明所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路线明确,小队的行动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8、矿山救护队侦察时应做到:
(1)井下基地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小队保持不断联系。
(2)进入灾区侦察,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联络。
(3)侦察小队进入灾区前,应考虑退路被堵应采取的措施,规定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井下基地保持联系。小队应按规定时间原路返回,如不能原路返回,应经布臵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4)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
(5)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时与此相反。
(6)在搜索遇难遇险人员时,侦察小队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项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7)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组侦察,发现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护送到通风巷道或井下基地。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8)侦察工作要认真仔细,做到有巷必到。凡走过的巷道要标注
留名,并绘出侦察线路示意图。
(9)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臵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结果。
9、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急井下人员安全。
(2)防止火灾扩大。
(3)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10、进风井口、进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抢教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的人员全部撤出。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11、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用水灭火时,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水煤气爆炸。
12、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13、扑灭硐室火灾时,遵守下列规定:
(l)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它爆炸材料运出,因高温运不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2)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3)畜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
14、矿山救护队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扶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15、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守下列原则: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2)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臵防爆墙的并建立永久密闭墙。
(3)需要封闭多条巷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封闭顺序。
(4)火区临时封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6、矿山救护队在高温区进行救护工作时,救护队员进行高温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
17、处理爆炸事故时,救护小队进入灾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切断灾区电源。
(2)检查各类有害气体浓度。
(3)架好临时支架。
(4)通过项板不好地点时,保持一定距离。
(5)行动谨慎,防止产生火花。
(6)确认遇险人员已牺牲时,首先恢复通风。
18、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防止风流紊乱,选成灾情扩大。
19、处理气体中毒事故应遵循:
(1)事故发现人,在具备通风专业知识且根据现场条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抢救遇险者,否则应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2)矿调度在接到汇报后,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抢救。
(3)救护队员在携带使用呼吸器的情况下进入灾区,把窒息人员移至新鲜风流中进行人工呼吸。
(4)在抢救人员的同时,恢复灾区正常通风,稀释有毒有害物体降到规定以下。
(5)及时构筑通风设施,稳定通风系统。
20、处理水灾事故时,救护队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人员分布等,迅速制定出相应救灾方案,以最快速度被堵人员救出。
职业危害检查及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依照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安全健康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目标
降低职业病发病率,保证职业病的正常治疗和康复,达到集团公司考核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新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志强 马泰山
副组长:段洛义 张松军 董顺喜 刘建忠 崔笃峰
刘 超 李书文 郭俊才 任怀宝 司洙霖
陈 龙 陈国立
成员:任建伟 刘军章 刘培新 王广鹏 张喜斌 郝光华
拓文富 艾 超 高广亮 刘占军 李 华 裴俊昌
白建新 司耀卿 杨宏伟 杨伟峰 程相伟 周 强
胡爱月 李红杰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督促制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督促建立健全职业病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2、分析生产作业场所各类职业有害因素产生原因,做好检测、制定防治措施并落实:
3、审查各生产单位年职业病普查计划:
4、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部门职责
1、矿医院
(1)制定新安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
(2)完成对劳资科提供的从事有互有害作业人员健康检查;
(3)协助劳资科做好职韭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对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2、安检科
(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
(2)监督各生产单位对有害因素防治措施的落实:
(3)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卫生培训工作。
3、劳资科
(1)审查各生产单位年职业病普查计划:
(2)组织好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教育工作;
(3)协助医院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4、财务科
做好职业伤害防治经费的安排工作。
5、通风队
(1)负责各单位总粉尘浓度、呼吸性粉尘浓度、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测定、评估、公布;
(2)做好各类职业有害因素的防治工作:
(3)上报《煤矿粉尘监测调查表》、《煤矿企业其他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调查表》。
6、供应科
为职工提供防尘面罩等劳动保护防护用品。
7、机电科
降低职工工作环境噪声、辐射等有害因素。
8、工会、企管科、宣传部
(1)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
(2)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情况。
四、考核办法
奖惩范围
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
奖惩标准
办公室主任500元
办公室成员200-300元
当月责任部门按照计划完成工作职责的按考核结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奖励兑现。
凡当月被集团公司安全隹康环保部查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未履行自己职责的单位按奖励标准对等处罚。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
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维护劳动者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一)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毒” 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
(四)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 警示标识;
(五)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二、接触有毒化学品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作业岗位有毒物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三、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四、开放型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储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五、在工作场所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上,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六、中文警示说明应参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编写,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分、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使用注意事项、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七、高毒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应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或者禁止标识。
八、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
九、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禁止标识。
十、要求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的厂家,同时提供中文说明书,并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十一、在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红色信号灯。
十二、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保持功能完好。 十三、所有应该设置警示标识的设备及工作场所,由其使用单位、存在职业
危害因素的单位负责统计上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办公室,按规定要求统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