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实是科学认识主体关于客观存在的、个别的事物的真实描述或判断,其逻辑形式是单称命题。它是科学认识的最初成果,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其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科学事实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科学事实是形成科学概念、科学定律、科学假说,建立科学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动力之一。同时,也是检验和评价理论的基本手段。
于此同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科学事实属于经验,它们是关于事物或现象的表面的认识,正如恩格斯所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必须靠理论思维和实践检验来加以把握。以此建立各种科学事实之间的联系,使我们能够根据那些已经认识的科学事实,预见以后发生的事实,从而发挥科学的解释力与预见力的功能。科学事实,只有加工以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如此看来,科学事实的加工与获取,在科学研究中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对于科学事实,应当用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坚持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从而把握住科学事实的本质及其与其他科学原理的内在联系。在加工科学事实的过程中,既要要善于抓重点、抓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从而实现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最优化。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以期避免科学认知过程中的相对片面性。从而通过思维加工与实践加工相结合,有效地处理科学事实。
思维加工是对科学事实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关键步骤。思维加工的主要任务是,透过科学事实的感性材料,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证实或证伪某种理论假设。思维加工的过程,是调查者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方法,对鉴别整理后的材料和统计分析后的数据,进行创造性的思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脑好比“加工厂”,调查的实际情况好比“原材料”,思维加工方法好比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社会调查要生产出合格的精神产品,不仅要有非常健全的头脑,十分真实和丰富的调查材料,而且要有科学的思维方法。一类是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一类是与科学事实有关的各专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两类思维方法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人们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总是从区分事物开始的。要区分事物,就要进行比较。要系统地掌握已经区分的事物,还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分类。比较是分类的前提,分类是比较的结果,它们是认识客观事物的两种初级的、也是最
基本的逻辑思维方法。
人们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同时,、也是思维运动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归纳法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方法,演绎法则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它们是科学认识过程中常用的两种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逻辑思维方法。在思维加工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两种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系的思维方法。归纳是认识的基础,它在经验的范围内,在从个别调查材料概括出一般性结论的过程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但是,归纳不是万能的。如果片面强调归纳而否认演绎的重要性,就会陷入狭隘的经验论。因为,在理论思维阶段,特别是在建立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归纳不是推理的主要方法,演绎却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归纳和演绎在认识过程中的对立统一,是客观现实中个性和共性的对立统一的反映。因此,对待归纳法和演绎法的正确态度是,“不应该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
分析和综合,是比归纳和演绎更为深刻的两种思维方法。这是因为? 归纳是演绎的出发点,但是仅仅用归纳的方法并不能从大量调查材料中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的必然的本质。因此,要为演绎提供可靠的前提,还必须用分析的方法。思格斯指出:“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不能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个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
任何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都是由感性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的过程。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是科学思维的两种方法,它们同分析和综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就是分析的过程,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就是综合的过程。于此同时任何科学事实的结论都需要证明,有的科学事实还需要对相反的观点进行反驳。因此,证明和反驳是加工科学事实中不可缺少的两种既相联系又相对立的思维形式。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与分类,理性分析与实践证明,分析与综合,由具体到抽象的方法。对科学事实进行加工与处理,可以促进科学事实进一步发挥其价值,从而在科学研究中有所突破。
科学事实是科学认识主体关于客观存在的、个别的事物的真实描述或判断,其逻辑形式是单称命题。它是科学认识的最初成果,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其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
科学事实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科学事实是形成科学概念、科学定律、科学假说,建立科学理论的基本依据,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动力之一。同时,也是检验和评价理论的基本手段。
于此同时,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科学事实属于经验,它们是关于事物或现象的表面的认识,正如恩格斯所说:“单凭观察所得的经验,是决不能充分证明必然性的。”事物的本质或规律必须靠理论思维和实践检验来加以把握。以此建立各种科学事实之间的联系,使我们能够根据那些已经认识的科学事实,预见以后发生的事实,从而发挥科学的解释力与预见力的功能。科学事实,只有加工以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如此看来,科学事实的加工与获取,在科学研究中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对于科学事实,应当用坚持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把唯物主义贯彻到底,坚持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从而把握住科学事实的本质及其与其他科学原理的内在联系。在加工科学事实的过程中,既要要善于抓重点、抓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从而实现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最优化。同时又要统筹兼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以期避免科学认知过程中的相对片面性。从而通过思维加工与实践加工相结合,有效地处理科学事实。
思维加工是对科学事实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关键步骤。思维加工的主要任务是,透过科学事实的感性材料,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从而证实或证伪某种理论假设。思维加工的过程,是调查者运用一定的理性思维方法,对鉴别整理后的材料和统计分析后的数据,进行创造性的思维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脑好比“加工厂”,调查的实际情况好比“原材料”,思维加工方法好比工艺流程和生产技术。社会调查要生产出合格的精神产品,不仅要有非常健全的头脑,十分真实和丰富的调查材料,而且要有科学的思维方法。一类是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一类是与科学事实有关的各专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两类思维方法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人们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总是从区分事物开始的。要区分事物,就要进行比较。要系统地掌握已经区分的事物,还要在比较的基础上分类。比较是分类的前提,分类是比较的结果,它们是认识客观事物的两种初级的、也是最
基本的逻辑思维方法。
人们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过程,同时,、也是思维运动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归纳法是由个别到一般的思维方法,演绎法则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它们是科学认识过程中常用的两种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逻辑思维方法。在思维加工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两种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系的思维方法。归纳是认识的基础,它在经验的范围内,在从个别调查材料概括出一般性结论的过程中,起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但是,归纳不是万能的。如果片面强调归纳而否认演绎的重要性,就会陷入狭隘的经验论。因为,在理论思维阶段,特别是在建立理论体系的过程中,归纳不是推理的主要方法,演绎却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归纳和演绎在认识过程中的对立统一,是客观现实中个性和共性的对立统一的反映。因此,对待归纳法和演绎法的正确态度是,“不应该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只有注意它们的相互联系,它们的相互补充。”
分析和综合,是比归纳和演绎更为深刻的两种思维方法。这是因为? 归纳是演绎的出发点,但是仅仅用归纳的方法并不能从大量调查材料中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的必然的本质。因此,要为演绎提供可靠的前提,还必须用分析的方法。思格斯指出:“我们用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不能把归纳过程弄清楚。只有对这个过程的分析才能做到这一点。”
任何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都是由感性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上升到思维中的具体的过程。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是科学思维的两种方法,它们同分析和综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就是分析的过程,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就是综合的过程。于此同时任何科学事实的结论都需要证明,有的科学事实还需要对相反的观点进行反驳。因此,证明和反驳是加工科学事实中不可缺少的两种既相联系又相对立的思维形式。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与分类,理性分析与实践证明,分析与综合,由具体到抽象的方法。对科学事实进行加工与处理,可以促进科学事实进一步发挥其价值,从而在科学研究中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