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题”重点原理概括
1.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新增考点)
物质决定意识。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和物质的表现,即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运动服从于客观规律;人的活动集中体现了物质世界多样化的运动规律。(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应体现人的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创造性。)
2. 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分化与统一
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两种不同形态。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实践是人的本质存在方式。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正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应当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否则,人将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3. 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与功能。整体的功能可以大于或小于部分功能之和。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整体与部分是综合与分析相统一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
4.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在科学研究中,应重视“机遇”的作用。
5. 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
任何事物都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
6.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个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普遍性是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来的;特殊性必然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是客观辩证法,也是人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顺序是从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过程。
7. 矛盾及其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第一,在复杂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
第二,就同一矛盾双方而言,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属于被支配和服从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会影响主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在实际工作中,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8. 辩证否定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及意义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也是发展的环节。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
(在文化建设中,对待传统文化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外国文化,既不能一概拒绝,也不能全盘照搬。)
9.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及意义
辩证的否定,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上升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每一次否定都意味着一次扬弃,鲜明的表现出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否定之否定阶段必然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点,仿佛回到出发点,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事物发展的道路必然是曲折的。
10.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具体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
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实践需要正确认识的指导。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的进程;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开拓创新。
11. 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感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感官对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具有直接性和形象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抽象思维能力对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规律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有机统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第一,必须尽可能获得全面、正确的感性材料。第二,必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途径。
12. 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作用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思维能力,即认知。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具有指导、解释和预见作用。
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想象、灵感等非理智、非认知的精神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都起着动力、诱导和激发等控制和调节的作用。
13.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本质上体现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 实践与认识之所以多次反复,是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
实践与认识之所以无限发展,是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因而人们的认识运动永远不会终结。
14. 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与谬误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谬误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反映。真理和谬误又是相互联系的。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相互转化。
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中,正确的认识往往导致成功的实践;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也可能导致失败;人们应该通过分析失败的原因,变失败为成功。
15.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
真理的绝对性也称为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
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成分;绝对真理是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的,,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是:一要坚持,二要发展。
16. 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真理原则是指人们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价值原则是指人们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体现人的活动中的条件制约性;价值体现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和能动性。
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
2016年“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题”重点原理概括
1.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新增考点)
物质决定意识。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物质和物质的表现,即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运动服从于客观规律;人的活动集中体现了物质世界多样化的运动规律。(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和基础;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是认识、掌握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应体现人的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创造性。)
2. 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分化与统一
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物质世界的两种不同形态。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实践是人的本质存在方式。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关键。正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应当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否则,人将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3. 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
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整体的部分,就失去它原有的性质与功能。整体的功能可以大于或小于部分功能之和。整体与部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整体与部分是综合与分析相统一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
4.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确定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在科学研究中,应重视“机遇”的作用。
5. 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
任何事物都是现象与本质的统一。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
6.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个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个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普遍性是从特殊性中概括出来的;特殊性必然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这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既是客观辩证法,也是人的认识方法。人的认识顺序是从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过程。
7. 矛盾及其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第一,在复杂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的解决。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
第二,就同一矛盾双方而言,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方面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属于被支配和服从地位的方面是矛盾的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矛盾的次要方面也会影响主要方面。在一定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在实际工作中,应把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反对形而上学的一点论和均衡论。
8. 辩证否定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及意义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辩证的否定是联系的环节也是发展的环节。辩证的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
(在文化建设中,对待传统文化应“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待外国文化,既不能一概拒绝,也不能全盘照搬。)
9. 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原理及意义
辩证的否定,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上升的,事物发展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
每一次否定都意味着一次扬弃,鲜明的表现出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否定之否定阶段必然会重复肯定阶段的某些特点,仿佛回到出发点,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周期性,事物发展的道路必然是曲折的。
10.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具体表现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
认识对实践有反作用:实践需要正确认识的指导。理论可以指导实践的进程;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够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开拓创新。
11. 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感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感官对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具有直接性和形象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运用抽象思维能力对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本质规律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有机统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第一,必须尽可能获得全面、正确的感性材料。第二,必须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必要途径。
12. 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作用
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性思维能力,即认知。理性因素在认识活动中具有指导、解释和预见作用。
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想象、灵感等非理智、非认知的精神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都起着动力、诱导和激发等控制和调节的作用。
13. 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本质上体现了认识发展的一般规律。 实践与认识之所以多次反复,是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
实践与认识之所以无限发展,是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因而人们的认识运动永远不会终结。
14. 真理与谬误、成功与失败
真理与谬误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谬误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反映。真理和谬误又是相互联系的。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相互转化。
在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中,正确的认识往往导致成功的实践;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实践也可能导致失败;人们应该通过分析失败的原因,变失败为成功。
15.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辩证关系原理
真理的绝对性也称为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
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有绝对真理的颗粒、成分;绝对真理是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的,,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是:一要坚持,二要发展。
16. 真理与价值在实践中的辩证统一
真理原则是指人们必须按照世界的本来面目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追求和服从真理。价值原则是指人们必须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
真理体现人的活动中的条件制约性;价值体现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和能动性。
成功的实践必然是以真理和价值的辩证统一为前提的。价值的形成和实现以坚持真理为前提,而真理又必然是具有价值的。真理和价值在实践和认识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