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和本市农村人口。截至目前,全市城区面积达到42.65平方公里,人口40.04万人,暂住人口10.4万人,流动党员2563人。城市化背景下的流动党员,不仅延续了原先流动党员的一般特征。还具有人员成分复杂、分布领域广泛、区域间流动性强、整体素质较高等特点。前段时间,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就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党员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并结合实际作了一些探讨与思考。
一、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组织设置不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新经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我市仅城区就有各类专业市场15个、社会中介组织60余个、个体工商户4.2万户、民营企业4600多家。如何把这些组织中的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好,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实际工作中,党组织设置往往存在“空当”,没有对流动党员做到应管尽管。有的因为党员数量达不到要求而没有建立党组织;有的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但因为设置不合理,未能发挥教育和管理党员的作用。党组织设置的不到位,导致部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无处放,想参加组织生活无处去,想交党费无人收,想找组织谈心无人听,成了“两不管”党员。
管理方法单一。城市流动党员人员成分复杂、分布地域广泛、区域间流动性强,文化背景、价值取向和自身素养差别较大,这就要求党组织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管理方法上还存在“三重三轻”现象:重单位管理轻行业、社区管理。流动党员一旦脱离工作单位,管理上就容易出现漏洞:重“一刀切”轻分类施教,特别是在流动党员教育方面,内容整齐划一,形式陈旧老化,时间强求一致。致使有的党员“吃不饱”,有的党员“吃不了”,流动党员参学积极性和教育效果大打折扣;重管理轻服务,一味地搞教育、抓管理、提要求,而没有寓教育、管理于有效的服务之中,部分流动党员存有抵触情绪。光荣感和归属感不强。
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流动党员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带头、不作为;有的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个别的甚至违法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这些问题,主观上与党员自身素质有关,由于受市场大潮的冲击,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作用发挥不好;客观上与党组织工作不到位有关,特别是没有针对流动党员特点和城市化需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建有效载体、提供有利条件。
二、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对策
城市化背景下的流动党员管理,应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原则。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构建载体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要紧跟城市发展步伐,创新组织设置模式,完善服务体系,将流动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做到“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管理和服务就跟到哪里”。对流动党员相对固定和集中的地方要单独设立党组织,特别是在村改居、城中村改造和新居民区建设中。要做到与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使区域内流动党员始终处于有效管理之中。对党员不足3名,暂时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按照同行、就近、方便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如依托村居。实行村企结对联建;在民办医疗、餐饮服务等行业。建立行业党组织等。对在工业区和商业服务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可以挂靠社区党组织或基地管委会党组织进行管理。同时可以在工商、劳动、教育、个体劳协、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或联络服务站。对行业或辖属单位内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托管,并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银行信贷、摊位租赁等方面的服务。
2、要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一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会同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每年定期对区域内流动人口中的党员进行排查,将流入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全面理清、登记备案。二要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对流入党员身份明确并长期居留的,督促其尽快转接组织关系:对短期居留的流入党员,鼓励其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自觉接受教育和管理:对长期外出的,要求其主动转出组织关系,防止出现“空挂”现象。三要实施目标管理。把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等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定期考核通报。还可建立流动党员联络员制度。由基层党组织专门确定联络员。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与辖区内的流动党员搞好联络、沟通和帮扶,努力实现相互教育、共同提高。四要定期组织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提高流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增强党组织的约束力:同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3、要立足于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城市的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通过多种方式激发流动党员投身城市建设的热情,使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在支持城市发展上,体现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流动党员的特点,分类别创建活动载体。如在企业流动党员中开展“党性在岗位实践中闪光”等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流动党员自觉把身份亮出来,争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表率:在社区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做“文明居民、模范居民”等活动。鼓励流动党员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服务,争做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城市文明新风的表率;在业户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户)”等活动,鼓励他们诚信经营、心系社会,争做合法经营和勤劳致富的表率。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一般原则和特殊要求的关系。流动党员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在教育管理中应因材施教。在坚持城市党员管理整体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流动党员实际。突出工作针对性,使流动党员管理的各项措施与城市党建规划相适应。
处理好管理约束和关怀激励的关系。党组织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约束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教育和管理。
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要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争取工作主动权,从而真正把流动党员管好管活。
处理好各负其责和齐抓共管的关系。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也要及时了解外出流动党员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从职能上说。要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城市大党建框架,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其他相关部门明确目标,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区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和本市农村人口。截至目前,全市城区面积达到42.65平方公里,人口40.04万人,暂住人口10.4万人,流动党员2563人。城市化背景下的流动党员,不仅延续了原先流动党员的一般特征。还具有人员成分复杂、分布领域广泛、区域间流动性强、整体素质较高等特点。前段时间,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就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党员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门调研,并结合实际作了一些探讨与思考。
一、城市化进程中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组织设置不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类新经济社会组织不断涌现。我市仅城区就有各类专业市场15个、社会中介组织60余个、个体工商户4.2万户、民营企业4600多家。如何把这些组织中的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好,成为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实际工作中,党组织设置往往存在“空当”,没有对流动党员做到应管尽管。有的因为党员数量达不到要求而没有建立党组织;有的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但因为设置不合理,未能发挥教育和管理党员的作用。党组织设置的不到位,导致部分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无处放,想参加组织生活无处去,想交党费无人收,想找组织谈心无人听,成了“两不管”党员。
管理方法单一。城市流动党员人员成分复杂、分布地域广泛、区域间流动性强,文化背景、价值取向和自身素养差别较大,这就要求党组织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管理方法上还存在“三重三轻”现象:重单位管理轻行业、社区管理。流动党员一旦脱离工作单位,管理上就容易出现漏洞:重“一刀切”轻分类施教,特别是在流动党员教育方面,内容整齐划一,形式陈旧老化,时间强求一致。致使有的党员“吃不饱”,有的党员“吃不了”,流动党员参学积极性和教育效果大打折扣;重管理轻服务,一味地搞教育、抓管理、提要求,而没有寓教育、管理于有效的服务之中,部分流动党员存有抵触情绪。光荣感和归属感不强。
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流动党员将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不带头、不作为;有的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个别的甚至违法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出现这些问题,主观上与党员自身素质有关,由于受市场大潮的冲击,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道德滑坡,作用发挥不好;客观上与党组织工作不到位有关,特别是没有针对流动党员特点和城市化需要。为他们发挥作用创建有效载体、提供有利条件。
二、城市化进程中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主要对策
城市化背景下的流动党员管理,应按照“管住、管好、管活”的原则。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构建载体为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1、要紧跟城市发展步伐,创新组织设置模式,完善服务体系,将流动党员及时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做到“党员流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到哪里,管理和服务就跟到哪里”。对流动党员相对固定和集中的地方要单独设立党组织,特别是在村改居、城中村改造和新居民区建设中。要做到与党组织建设同步推进,使区域内流动党员始终处于有效管理之中。对党员不足3名,暂时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按照同行、就近、方便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如依托村居。实行村企结对联建;在民办医疗、餐饮服务等行业。建立行业党组织等。对在工业区和商业服务区务工经商的流动党员。可以挂靠社区党组织或基地管委会党组织进行管理。同时可以在工商、劳动、教育、个体劳协、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部门或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或联络服务站。对行业或辖属单位内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托管,并为他们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银行信贷、摊位租赁等方面的服务。
2、要建立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一要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基层党组织要会同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每年定期对区域内流动人口中的党员进行排查,将流入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组织关系接转、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全面理清、登记备案。二要规范组织关系接转。对流入党员身份明确并长期居留的,督促其尽快转接组织关系:对短期居留的流入党员,鼓励其主动与党组织取得联系,自觉接受教育和管理:对长期外出的,要求其主动转出组织关系,防止出现“空挂”现象。三要实施目标管理。把流动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社会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等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定期考核通报。还可建立流动党员联络员制度。由基层党组织专门确定联络员。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与辖区内的流动党员搞好联络、沟通和帮扶,努力实现相互教育、共同提高。四要定期组织民主评议。通过评议提高流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增强党组织的约束力:同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3、要立足于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城市的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为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要通过多种方式激发流动党员投身城市建设的热情,使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在支持城市发展上,体现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在具体工作中,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流动党员的特点,分类别创建活动载体。如在企业流动党员中开展“党性在岗位实践中闪光”等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流动党员自觉把身份亮出来,争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表率:在社区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做“文明居民、模范居民”等活动。鼓励流动党员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服务,争做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城市文明新风的表率;在业户流动党员中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户)”等活动,鼓励他们诚信经营、心系社会,争做合法经营和勤劳致富的表率。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应处理好四个关系
处理好一般原则和特殊要求的关系。流动党员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在教育管理中应因材施教。在坚持城市党员管理整体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流动党员实际。突出工作针对性,使流动党员管理的各项措施与城市党建规划相适应。
处理好管理约束和关怀激励的关系。党组织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约束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和帮助他们,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教育和管理。
处理好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要在做好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争取工作主动权,从而真正把流动党员管好管活。
处理好各负其责和齐抓共管的关系。流入地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流出地党组织也要及时了解外出流动党员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从职能上说。要将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城市大党建框架,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其他相关部门明确目标,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