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散煤治理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京津**地区大气污染十分严重,2013年的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106μg/m3、181μg/m3,分别是国家标准的近3倍、2.6倍,有11个地级以上城市排在污染最严重的前20位,其中七个位于前十位。
分析表明,农村量大面广且低空排放、无任何环保措施的散煤燃烧是重要污染源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谢克昌表示,当前,应从源头上斩断劣质散煤供应链,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长期应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农村能源体系。 谢克昌委员建言,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散煤治理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完善监管及补贴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清洁煤供应流通监管标准化统一配送体系。建立三地统一的农村散煤质量标准,甄选供应商,明确负面清单,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保障清洁煤供应;科学规划建设若干区域性农村洁净煤加工集散中心和二级中转站,建立清洁煤输配体系;加强散煤全产业链监管,重点加强中间流通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将农村劣质散煤减量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强化散煤监管。
建立统一的清洁煤终端补贴体系。中间环节价格补贴容易导致生产商哄抬煤价,应转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直补终端用户,统一清洁煤购买补贴标准。
其次,实施散煤三大重点工程。
清洁煤加工集散中心工程。政府主导,国有大型煤企参与,在京津**三地建设1015个大型清洁煤加工集散中心,承担散煤仓储、加工洗选等,中央财政负担50%的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审批、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清洁煤二级中转站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实行特许经营制,保障清洁煤的保质保量供应,中央财政对新建或由煤场改造成的二级中转站提供不低于30%的资金支持。
燃煤集中供热工程。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燃煤集中供热工程,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以及环保投资补贴。
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散煤治理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京津**地区大气污染十分严重,2013年的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106μg/m3、181μg/m3,分别是国家标准的近3倍、2.6倍,有11个地级以上城市排在污染最严重的前20位,其中七个位于前十位。
分析表明,农村量大面广且低空排放、无任何环保措施的散煤燃烧是重要污染源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谢克昌表示,当前,应从源头上斩断劣质散煤供应链,加快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长期应建立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农村能源体系。 谢克昌委员建言,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散煤治理政策支持力度。
首先,完善监管及补贴标准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清洁煤供应流通监管标准化统一配送体系。建立三地统一的农村散煤质量标准,甄选供应商,明确负面清单,严格市场准入标准,保障清洁煤供应;科学规划建设若干区域性农村洁净煤加工集散中心和二级中转站,建立清洁煤输配体系;加强散煤全产业链监管,重点加强中间流通环节的监督执法力度,将农村劣质散煤减量指标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强化散煤监管。
建立统一的清洁煤终端补贴体系。中间环节价格补贴容易导致生产商哄抬煤价,应转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直补终端用户,统一清洁煤购买补贴标准。
其次,实施散煤三大重点工程。
清洁煤加工集散中心工程。政府主导,国有大型煤企参与,在京津**三地建设1015个大型清洁煤加工集散中心,承担散煤仓储、加工洗选等,中央财政负担50%的建设资金,并在项目审批、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清洁煤二级中转站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配置,实行特许经营制,保障清洁煤的保质保量供应,中央财政对新建或由煤场改造成的二级中转站提供不低于30%的资金支持。
燃煤集中供热工程。采用市场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燃煤集中供热工程,中央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以及环保投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