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的通知

宝妇儿工委办发[2011]09号

关于评选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

先进县(区)的通知

各县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接省上文件,省妇儿工委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

(1)各县(区)政府;(2)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3)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2、先进个人

各县(区)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3、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 县(区)妇儿工委。 (二)评选名额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1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认真贯彻实施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建立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政策有效,措施有力,工作扎实。

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工作人员有落实,有完善的工作规章和相关制度,建立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对规划实施有明确的达标时限、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

3、坚持因地制宜,能够认真总结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4、妇女儿童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前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如期或提前实现主要目标,没有出现反弹。工作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认可、满意度高。

3、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善于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探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实绩突出,在本部门、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事迹。

(三)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 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表彰奖励办法

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四、要求

1、各县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表彰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优推优,确保推荐质量。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分别填报《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3)、《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4)和《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见附件5)。先进集体和先进县(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真实生动。

3、请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市各成员单位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

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妇儿工委办,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人:贾妙 联系电话:32607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2、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3、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4、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5、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

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

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和联系科(室)落实,分管领导熟悉、了解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核。

2、实现“五个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3、工作机制健全。编制落实,(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专门编制1人以上;人员到位,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以上;经费保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完善。

4、认真履行《妇女法》赋予的协调执法的法律责任,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一定的覆盖面;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执法工作的落实;妇儿工委能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每年有关于妇女儿童问题的提案、议案,有关于妇女儿童的专项执法检查或调研。

5、能够开展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年度监测评估和中、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形成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中、终期统计监测报告、评估报告。报告数据来源可靠,实事求是,能够客观反映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6、成员单位认识到位,职责明确,积极履职,配合默契。

7、在对本地上一轮规划进行终期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规划立足实际,主要目标和国家、省、市实现对接。

二、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据当地上一年度“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结果,每年在主要目标达标上有新的进展或突破。纲要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工作重点县总体达标率不低于90%。截至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要求如下: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的比例不得低于36%。

——人大、政协中女代表、委员的比例不低于25%,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女领导配备达到目标要求;县级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领导班子配备一名以上女领导干部。村民委员会中女主任比例达到4%。

——小学、初中阶段女生入学率分别达到99.6%和98%以上,巩固率98%以上。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90%以上。

——女性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39/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2‰和13‰以下;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出生缺陷得到有效干预。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到规划目标。 ——新出生人口(二胎)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生育保险人数逐年增加。

——妇女儿童维权机构、网络健全,服务质量提升。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逐年减少。

——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以上。

三、对各县(市、区)具有率先性、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的特色工作优先考虑。

附件3: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附件4: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11

附件5:

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12

13

14

宝妇儿工委办发[2011]09号

关于评选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

先进县(区)的通知

各县区妇儿工委、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

接省上文件,省妇儿工委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

(1)各县(区)政府;(2)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公室;(3)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

2、先进个人

各县(区)妇儿工委、妇儿工委办公室及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3、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 县(区)妇儿工委。 (二)评选名额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20名,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1个(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责任,认真贯彻实施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或本部门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建立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政策有效,措施有力,工作扎实。

2、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项经费,工作人员有落实,有完善的工作规章和相关制度,建立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责任制,对规划实施有明确的达标时限、质量要求和考核标准。

3、坚持因地制宜,能够认真总结妇女儿童工作经验,勇于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善于发现、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4、妇女儿童工作走在本地区、本系统的前列,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如期或提前实现主要目标,没有出现反弹。工作成效显著,妇女儿童受益程度高,社会反响好。

(二)先进个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

2、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群众认可、满意度高。

3、创新思路、锐意进取,善于研究妇女儿童工作新情况,探讨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工作实绩突出,在本部门、本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突出事迹。

(三)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 评选条件见附件2。 三、表彰奖励办法

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名义表彰。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四、要求

1、各县区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表彰条件,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优推优,确保推荐质量。

2、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区)分别填报《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见附件3)、《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4)和《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见附件5)。先进集体和先进县(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要求简明扼要,真实生动。

3、请各县区妇儿工委办、市各成员单位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

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妇儿工委办,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人:贾妙 联系电话:32607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妇女2、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3、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4、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5、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

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宝鸡市人民政府

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

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名额分配表

附件2:

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情况

1、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和联系科(室)落实,分管领导熟悉、了解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妇女儿童工作纳入政府对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核。

2、实现“五个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共事业发展和公共政策,纳入部门职责范围和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增加。

3、工作机制健全。编制落实,(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专门编制1人以上;人员到位,妇儿工委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1名以上;经费保障,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在原有基础上逐年增加;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完善。

4、认真履行《妇女法》赋予的协调执法的法律责任,有关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有一定的覆盖面;有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机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推动执法工作的落实;妇儿工委能主动争取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每年有关于妇女儿童问题的提案、议案,有关于妇女儿童的专项执法检查或调研。

5、能够开展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年度监测评估和中、终期监测评估工作,形成年度统计监测报告和中、终期统计监测报告、评估报告。报告数据来源可靠,实事求是,能够客观反映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状况。

6、成员单位认识到位,职责明确,积极履职,配合默契。

7、在对本地上一轮规划进行终期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规划立足实际,主要目标和国家、省、市实现对接。

二、主要目标达标情况

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据当地上一年度“两个规划”监测统计结果,每年在主要目标达标上有新的进展或突破。纲要示范县和省级示范工作重点县总体达标率不低于90%。截至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要求如下: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女性的比例不得低于36%。

——人大、政协中女代表、委员的比例不低于25%,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女领导配备达到目标要求;县级工作部门有一半以上领导班子配备一名以上女领导干部。村民委员会中女主任比例达到4%。

——小学、初中阶段女生入学率分别达到99.6%和98%以上,巩固率98%以上。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90%以上。

——女性接受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4%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39/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12‰和13‰以下;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出生缺陷得到有效干预。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达到规划目标。 ——新出生人口(二胎)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生育保险人数逐年增加。

——妇女儿童维权机构、网络健全,服务质量提升。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逐年减少。

——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45%以上。

三、对各县(市、区)具有率先性、创新性、示范性、带动性的特色工作优先考虑。

附件3: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附件4:

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11

附件5:

陕西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县(市、区)审批表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一年八月

12

13

14


相关文章

  • 市妇联年终总结会工作报告
  •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引领全市妇女在建设"一个中心" 推进"四个打造" 进程中建功立业 --2010年市妇联工作报告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市妇联作2010年工作报告. 一.2010年的工作开展情况 在 ...查看


  • 2011年"六一"活动通知
  • 勒妇儿字[2011]3 号六一" 关于开展 2011 年"六一"国际儿童节 庆祝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妇儿工委.县妇儿工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各乡镇妇儿工委.县妇儿工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在第 62 个"六一& ...查看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评选材料
  •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评选材料 主要先进事迹: **县人民法院作为一个审判机关,一直在县直机关工委和县妇联的领导下,在县各单位党组织的重视支持下, 认真贯彻落实<**壮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 2001 - 2010 年)>和& ...查看


  • 2014妇女工作计划
  • 2013年妇女工作计划第一篇:2013年妇联工作及2013年妇联 西漾渔业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发展思路,坚持服务大局,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 ...查看


  • 2013年妇联执委会工作报告
  • 锐意进取 开拓创新 带领全县妇女为建设幸福.平安卓尼做贡献 --卓尼县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3日) 张拉目草 各位执委.同志们: 现在,我受县妇联常委会委托,向县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查看


  • 关于表彰"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 伊春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伊妇发„2014‟1号 ★ 关于评选表彰伊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 和"三八"红旗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团体会员单位,市直各妇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查看


  •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 明永乡中心学校 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学校的生机与活力,组织发动更多的职工参加到创优争先活动中来,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群共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全乡小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查看


  • 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 ##单位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开展下基层活 ...查看


  • 关于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思考
  • 中国和谐家庭建设与社会发展论坛征稿 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创建 --湖北省天门市和谐家庭创建工作调研与思考 为不断探索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天门市妇联于20 ...查看


热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