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潍坊教育》联合发起的“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特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为最美点赞好教师”活动。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发现、点赞身边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互助、积极健康的闪光之处,积极推荐身边典型并充分展现教师德艺双馨的职业形象,引导社会公众更加深入地认识、关注、理解和尊重教师。
二、参与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自己在工作中的某个温暖瞬间、某些美好品质、某件感人事迹、某项突出才艺等闪光之处。
(二)形式
1.“事迹介绍”:介绍自己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班级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语言精练,字数300字以内。
2.“微视频”:以教师为主要人物对象,以描述教师教育教学、学校活动的故事为主要内容,mp4格式,大小在250MB以内,时间在
5分钟以内。
3.“照片”:反映教师教学生活中的感人瞬间,照片可以是生活照、工作照,以有意义、有内涵、有故事的照片为主要内容,JPG格式,每张照片2-10MB,同时附相应文字说明。
(三)报送要求及方法
1.要求:所有材料采用电子稿,上报学校教导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在标题栏注明“为最美教师点赞”。也可直接用U盘送交教导处。上报截至日期为11月10日。
2.学校组织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事迹突出的教师参加潍坊市“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
3.《潍坊教育》微博平台开设“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专栏,在各学校报送材料的基础上,集中展示“最美教师”事迹,展现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引导社会更加深入地认识、关注与理解教师,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的正能量事件与美好品质“点赞”。
4.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潍坊教育》将在2016年教师节前,颁发“最美教师”荣誉证书,事迹突出的,将在《潍坊教育》开辟专栏刊发。
昌乐县实验小学
2015年11月2日
关于开展“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潍坊教育》联合发起的“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特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为最美点赞好教师”活动。
一、活动目的
发动广大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发现、点赞身边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互助、积极健康的闪光之处,积极推荐身边典型并充分展现教师德艺双馨的职业形象,引导社会公众更加深入地认识、关注、理解和尊重教师。
二、参与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活动内容与形式
(一)内容
自己在工作中的某个温暖瞬间、某些美好品质、某件感人事迹、某项突出才艺等闪光之处。
(二)形式
1.“事迹介绍”:介绍自己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班级管理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语言精练,字数300字以内。
2.“微视频”:以教师为主要人物对象,以描述教师教育教学、学校活动的故事为主要内容,mp4格式,大小在250MB以内,时间在
5分钟以内。
3.“照片”:反映教师教学生活中的感人瞬间,照片可以是生活照、工作照,以有意义、有内涵、有故事的照片为主要内容,JPG格式,每张照片2-10MB,同时附相应文字说明。
(三)报送要求及方法
1.要求:所有材料采用电子稿,上报学校教导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在标题栏注明“为最美教师点赞”。也可直接用U盘送交教导处。上报截至日期为11月10日。
2.学校组织进行评选,择优推荐事迹突出的教师参加潍坊市“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
3.《潍坊教育》微博平台开设“为最美教师点赞”活动专栏,在各学校报送材料的基础上,集中展示“最美教师”事迹,展现教师良好的职业形象,引导社会更加深入地认识、关注与理解教师,引导社会各界为教师的正能量事件与美好品质“点赞”。
4.潍坊创新教育政策研究院、《潍坊教育》将在2016年教师节前,颁发“最美教师”荣誉证书,事迹突出的,将在《潍坊教育》开辟专栏刊发。
昌乐县实验小学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