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二幼 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园拟定了安全责任告知书如下,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教育、督促幼儿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一、注意交通安全:幼儿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闹,要靠右行走,不越过白线,横穿马路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外出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报废及改装车辆以及非客运车辆。
二、严禁到河、湾、水库等地方滑冰或游玩,不到采沙、采矿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尤其是南水北调沿线流经区域。
三、幼儿出村须有家长带领,不得单独外出,不跟随陌生人出行,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触,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四、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不购买无照商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电器;不玩刀具、玩具枪等危险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家庭卫生环境,减少传染病传播机会。要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六、幼儿在家长的指导下要学习一些安全自护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七、幼儿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幼儿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离园期间的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把幼儿防交通事故、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拐骗、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若家长疏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长和幼儿承担,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本责任书家长签名,签订后留幼儿园存档。
班主任签名: 幼儿姓名: 郭店镇第二幼儿园(盖章) 2017年03月14日 园长签字:郑晓娟 家长签名:
郭店二幼 安全责任告知书
为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使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更好地发挥幼儿园、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作用,我园拟定了安全责任告知书如下,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教育、督促幼儿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一、注意交通安全:幼儿不在公路上玩耍、打闹,要靠右行走,不越过白线,横穿马路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外出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报废及改装车辆以及非客运车辆。
二、严禁到河、湾、水库等地方滑冰或游玩,不到采沙、采矿等危险的地方逗留、玩耍,尤其是南水北调沿线流经区域。
三、幼儿出村须有家长带领,不得单独外出,不跟随陌生人出行,不私自和陌生人接触,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四、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不购买无照商贩的食品;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电器;不玩刀具、玩具枪等危险物品;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
五、加强防病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家庭卫生环境,减少传染病传播机会。要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六、幼儿在家长的指导下要学习一些安全自护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七、幼儿家长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要对幼儿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离园期间的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把幼儿防交通事故、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拐骗、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若家长疏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均由家长和幼儿承担,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本责任书家长签名,签订后留幼儿园存档。
班主任签名: 幼儿姓名: 郭店镇第二幼儿园(盖章) 2017年03月14日 园长签字:郑晓娟 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