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土建工程) 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家九部委制定 月 日
国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及条款内容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局2007
年第56号令《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1.2发包人: 有限公司
1.1.1.3承包人: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4监理人: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1.1.5委托审计人: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1.6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1.1.1.7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2工程和设备
1.1.2.2永久工程: 工程
1.1.2.3临时工程: 无
1.1.2.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2.10永久占地: 平方米
1.1.2.11临时占地: 无
1.2日期
1.2.1缺陷责任期期限: 个月
1.2.2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1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3.1其他
1.3.1.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3.2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或者委托社会公信机构推荐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应当分别与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聘用协议。
1.3.3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者的组合。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通用合同条款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如果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专用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的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有约定的内容,具有与专用合同条款的同等的优先解释顺序,但其中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抵触的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但是任何补充或者修改性质的协议不能与上述合同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不一致,否则为无效补充或者修改,对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行效的条件: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
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个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按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 。
(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贰套 。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局部设计变更要求的 。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实施变更前7日内 。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一式三份 。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日内审定、批复 。
(5)其他约定:如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局部设计变更要求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理由并附局部设计变更的合理方案,并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报审 。
1.6.3图纸的修改
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1.7联络
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1)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 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
(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公司企管部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代表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监理办公室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代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土建工程) 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家九部委制定 月 日
国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及条款内容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局2007
年第56号令《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1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1.2发包人: 有限公司
1.1.1.3承包人: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1.4监理人: 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1.1.5委托审计人: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1.1.6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代表。
姓名:
联系电话:
1.1.1.7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2工程和设备
1.1.2.2永久工程: 工程
1.1.2.3临时工程: 无
1.1.2.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2.10永久占地: 平方米
1.1.2.11临时占地: 无
1.2日期
1.2.1缺陷责任期期限: 个月
1.2.2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1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3.1其他
1.3.1.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3.2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或者委托社会公信机构推荐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应当分别与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聘用协议。
1.3.3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者的组合。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图纸
(5)通用合同条款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如果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专用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的但在“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中有约定的内容,具有与专用合同条款的同等的优先解释顺序,但其中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内容有抵触的对合同双方不具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但是任何补充或者修改性质的协议不能与上述合同文件内容有实质性的不一致,否则为无效补充或者修改,对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约束力。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行效的条件: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1)发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本项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在监理人批准合同条款第10.1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或者合同条
款10.2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修改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本项约定的图纸提供期限和数量,编制或者修改图纸供应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其中应当载明承包人对各个区段最新版本图纸(包括合同条款第1.6.3项约定的图纸修改图)的最迟需求时间,监理人应当在收到图纸供应计划后7天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图纸供应计划视为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最新的图纸供应计划对合同双方有合同约束力,作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主要依据。发包人或者监理人不按照图纸供应计划提供图纸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承包人不按图纸供应计划组织施工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承包人进场前一周内 。
(4)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贰套 。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1)除专用合同条款第4.1.10(1)目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外,本项约定的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必要的加工图和大样图,均不是合同计量与支付的依据文件。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局部设计变更要求的 。
(2)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实施变更前7日内 。
(3)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数量: 一式三份 。
(4)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日内审定、批复 。
(5)其他约定:如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局部设计变更要求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理由并附局部设计变更的合理方案,并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报审 。
1.6.3图纸的修改
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条款第1.6.1(2)目约定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供应计划,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1.7联络
1.7.2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和接收
(1)联络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合同约定了发出期限的,送达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发出期限后的24小时内; 合同约定了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的,通知、提供或者报送期限即为送达期限。
(2)发包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公司企管部
(3)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代表
(4)监理人指定的接收地点: 监理办公室
(5)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