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民中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三都县民族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志愿者协会是一个以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中学生为主体组成的由校团委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协会目标: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第二章 任务和活动原则
(一) 基本任务
1.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完成理事会定期给会员安排的志愿活动。
3.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
4.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的工作任务.
(二)活动原则
1.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
2.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的工作安排.
3.凡本协会开展的重要活动事先和校团委商量决定.
第三章 关于会员
(一)注册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
(二)报名参加者须填写报名表格,经考核可入会,合格者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2.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3.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奖励制度
(一)每次活动规定服务时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会登记服务时间
(一)每学期按服务时间多少评出优秀志愿者二十名,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对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与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协会组织
(一)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活动部部长1名 副部长3名,文宣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财务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组织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会员若干名
1、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并查看协会活动安排,负责每学期的协会活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和财务部部长核对经费账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大型活动。
2、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年,负责管理协会所有的会费收支,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和会长、副会长核对账目,并于期末将帐本等资料交于校团委审核。
3、活动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组织安排活动部成员参与到日常的志愿活动,负责本部的活动计划与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学校和组织安排的任务。
4、文宣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策划协会相关的文艺、宣传活动与项目,并组织文宣部成员参与到日常活动中去。
5、组织部长、副部长:负责安排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协会会员资料的统计与整理、统计志愿者日常服务时间。
6、理事会由会长 副会长、活动部部长 副部长、文宣部部长 副部长、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组织部部长 副部长组成。理事会负责整理并通
过所有的活动计划,章程的修改,新一届负责人的选举和通过,及其它须要通过事项。 (二) 协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上学期工作,财务状况,研究通过新学期工作计划。
(三)理事会每月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主要对协会日常活动进行调整、研究,并及时修改、制定下一步协会活动计划。
(四) 协会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并报团委老师批准。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也可以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注:所有职务由理事会与校团委通过可再连任一年,成员进入高三自动退出。
第七章 协会经费
(一)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与校团委所下拨的活动费。
会员入会每人收取一元钱作为会费,退会将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
(二)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并定期在例会上向会员公布使用情况
第八章 协会纪律
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一)协会处分等级
1、口头警告: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并被处以记小过以下(不包括小过)与拒绝执行协会活动的会员,满2次执行退会处理。
2、书面警告: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小过的会员。
3、执行退会处理: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大过以上(包括大过)的处分的会员。
(二)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1、被学校执行记大过以上的处分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后进行对该会员执行退会处理。
(三)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1、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讲文明、讲道德,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事先请假。
2、理事会成员无故缺席会议、不积极执行组织安排的任务或拒绝执行任务的,缺旷会议满3次,不执行任务满2次后作革职处分并公布撤销职位公告。
3.凡是被组织进行书面警告(包括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会员将不参与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4、转校、退学、休学的同学提前申请退会,逾期进行自动退会。
5、会员进入高三、初三后执行自动退会。
第三届志愿者协会理事会修订
三都民中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协会全称:三都县民族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二条:协会性质:志愿者协会是一个以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中学生为主体组成的由校团委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四条:协会目标: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
第二章 任务和活动原则
(一) 基本任务
1.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完成理事会定期给会员安排的志愿活动。
3.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
4.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的工作任务.
(二)活动原则
1.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
2.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阶段性的工作安排.
3.凡本协会开展的重要活动事先和校团委商量决定.
第三章 关于会员
(一)注册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
(二)报名参加者须填写报名表格,经考核可入会,合格者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2.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3.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奖励制度
(一)每次活动规定服务时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会登记服务时间
(一)每学期按服务时间多少评出优秀志愿者二十名,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对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与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协会组织
(一)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活动部部长1名 副部长3名,文宣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财务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组织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会员若干名
1、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并查看协会活动安排,负责每学期的协会活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和财务部部长核对经费账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大型活动。
2、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年,负责管理协会所有的会费收支,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和会长、副会长核对账目,并于期末将帐本等资料交于校团委审核。
3、活动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组织安排活动部成员参与到日常的志愿活动,负责本部的活动计划与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学校和组织安排的任务。
4、文宣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策划协会相关的文艺、宣传活动与项目,并组织文宣部成员参与到日常活动中去。
5、组织部长、副部长:负责安排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协会会员资料的统计与整理、统计志愿者日常服务时间。
6、理事会由会长 副会长、活动部部长 副部长、文宣部部长 副部长、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组织部部长 副部长组成。理事会负责整理并通
过所有的活动计划,章程的修改,新一届负责人的选举和通过,及其它须要通过事项。 (二) 协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上学期工作,财务状况,研究通过新学期工作计划。
(三)理事会每月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主要对协会日常活动进行调整、研究,并及时修改、制定下一步协会活动计划。
(四) 协会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并报团委老师批准。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也可以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注:所有职务由理事会与校团委通过可再连任一年,成员进入高三自动退出。
第七章 协会经费
(一)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与校团委所下拨的活动费。
会员入会每人收取一元钱作为会费,退会将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
(二)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并定期在例会上向会员公布使用情况
第八章 协会纪律
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一)协会处分等级
1、口头警告: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并被处以记小过以下(不包括小过)与拒绝执行协会活动的会员,满2次执行退会处理。
2、书面警告: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小过的会员。
3、执行退会处理: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大过以上(包括大过)的处分的会员。
(二)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1、被学校执行记大过以上的处分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后进行对该会员执行退会处理。
(三)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1、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讲文明、讲道德,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事先请假。
2、理事会成员无故缺席会议、不积极执行组织安排的任务或拒绝执行任务的,缺旷会议满3次,不执行任务满2次后作革职处分并公布撤销职位公告。
3.凡是被组织进行书面警告(包括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会员将不参与优秀志愿者的评选。
4、转校、退学、休学的同学提前申请退会,逾期进行自动退会。
5、会员进入高三、初三后执行自动退会。
第三届志愿者协会理事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