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心德之民间借贷
民事起诉状
安徽律师团这次处理的是一件劳动仲裁的案件,以下是这个仲裁的一些情况: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25400元及利息1028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6%的4倍计算至起诉之日止,之后利息按照以上标准计算至被告款清之日止),以上合计:63568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7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25400元,并承诺于2013年3月6日前偿还。原告于当日即履行了出借义务,而被告并没有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据此,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真实、合法、有效,原告作为出借方,已经履行了借款义务,而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3年4月 日
在这个具体案件中,我们需要把握的就是:
1、 对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来说案情都是比较简单
的,但是涉及金额有时会很大,所以在与他人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要注意一些细节。在借款之前,你先要明确对方的财产信息,在当下最保值的就是房产了,你可以让对方告诉你最准确的信息,并可以在相应的房产上设立抵押担保。还有就是这个抵押担保一定要到房产局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益,你的权益还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2、 在签订借贷协议时,你们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由他人提供相应
担保,同上述一样,一定要明确对方的财产信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对方签字盖章。如果有房产的话,也是可以到房产局进行抵押登记的。
3、 最后就可能是在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时,如何更好地去执行相
关财产至关重要。那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向法官提供最详细、最准确的对方财产信息。但是很多人就会很疑问,如何才能获得最准确及时详尽的财产信息呢?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是不容忽视的了。在中国很多个人信息是需要相关证件,并由相关人员才可以查的,就比如说个人的房产信息和车辆信息,这些只能由专职律师才可以申请查找。那么再配合法院作出相关执行时,你首先就必须配合律师找出最及时详细准确的财产信息。
4、 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
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5、 提前还款要说清,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
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6、 利息与本金要分开,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协议中需要规
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500万元,到期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1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485万元借款。这种做法一方面使贷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
上得到的借款少于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容易引起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借款协议,《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法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就可以了。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借款人实际只得到了485万元的借款,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485万元,借款人只需向贷款人返还485万元的本金并支付按照48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注意催要,及时起诉!
7、 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
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8、 合同范本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债务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用于借款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到拒绝;
6、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保证人违反合同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8、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者以合法程序处
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法律心德之民间借贷
民事起诉状
安徽律师团这次处理的是一件劳动仲裁的案件,以下是这个仲裁的一些情况: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25400元及利息10280元(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6%的4倍计算至起诉之日止,之后利息按照以上标准计算至被告款清之日止),以上合计:635680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2年2月7日,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625400元,并承诺于2013年3月6日前偿还。原告于当日即履行了出借义务,而被告并没有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据此,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真实、合法、有效,原告作为出借方,已经履行了借款义务,而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原告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3年4月 日
在这个具体案件中,我们需要把握的就是:
1、 对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来说案情都是比较简单
的,但是涉及金额有时会很大,所以在与他人建立借贷关系时,一定要注意一些细节。在借款之前,你先要明确对方的财产信息,在当下最保值的就是房产了,你可以让对方告诉你最准确的信息,并可以在相应的房产上设立抵押担保。还有就是这个抵押担保一定要到房产局进行登记,否则不发生物权效益,你的权益还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
2、 在签订借贷协议时,你们可以在协议中约定由他人提供相应
担保,同上述一样,一定要明确对方的财产信息,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对方签字盖章。如果有房产的话,也是可以到房产局进行抵押登记的。
3、 最后就可能是在法院作出相关判决时,如何更好地去执行相
关财产至关重要。那你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向法官提供最详细、最准确的对方财产信息。但是很多人就会很疑问,如何才能获得最准确及时详尽的财产信息呢?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是不容忽视的了。在中国很多个人信息是需要相关证件,并由相关人员才可以查的,就比如说个人的房产信息和车辆信息,这些只能由专职律师才可以申请查找。那么再配合法院作出相关执行时,你首先就必须配合律师找出最及时详细准确的财产信息。
4、 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明
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5、 提前还款要说清,在借款合同中,人们都知道借款人不还款
是违约行为,实际上,借款人提前还款也构成违约。《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这一规定使借款人的提前还款行为有了法律依据。但是,借款人提前还款以及利息的计算问题需要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就说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6、 利息与本金要分开,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协议中需要规
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500万元,到期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1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485万元借款。这种做法一方面使贷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
上得到的借款少于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容易引起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出现的问题,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订立不公平的借款协议,《合同法》第200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法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就可以了。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借款人实际只得到了485万元的借款,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485万元,借款人只需向贷款人返还485万元的本金并支付按照48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注意催要,及时起诉!
7、 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
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
8、 合同范本
个人借款合同
甲方(债务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权人):______(姓名)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选择的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范围: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背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用于借款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到拒绝;
6、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7、保证人违反合同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8、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者以合法程序处
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