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临时租赁合同
出租人(下称甲方): 嘉洋物业管理公司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上列甲方将位于龙峰大道54号 的
部分物业位置(示图)临时租赁给乙方,双方就租赁事宜,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租赁场地位置、面积及租金等事项:
1、租赁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共计天。
2、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位置、面积、租金如下:
租用物业地面水泥地面积为,按人民币¥元/月计算租金(大写:: 元整)。
3、双方协定甲方交付物业场地日期为:年月日。
4、就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大写:: 元整)。以甲方开出的收款收据为有效证据。
二、双方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租赁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结束之前提
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续租事宜,否则,合同期结束之日,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所有迁出
手续。
2、乙方租用甲方物业,可用于临时摆卖,但使用或摆卖不得超过甲方地面分界线,并服从
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收
回场地,已收取乙方的租金无需退还。
3、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4、本合同期内,如因政府部门干涉导致乙方租赁物业不能摆卖或使用的,双方无偿终止本
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计收租金,剩余未使用物业天数的租金如数无息退还乙
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赔偿其损失。
5、乙方在租赁期内自己支付政府的收费项目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的物业面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让、
转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已交款项。
7、甲方提供完好帐篷以及电路设备并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帐篷以及电
路设备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诉请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解决。
四、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方有权作出补充和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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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租赁合同
出租人(下称甲方): 嘉洋物业管理公司
承租人(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上列甲方将位于龙峰大道54号 的
部分物业位置(示图)临时租赁给乙方,双方就租赁事宜,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租赁场地位置、面积及租金等事项:
1、租赁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日止,共计天。
2、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位置、面积、租金如下:
租用物业地面水泥地面积为,按人民币¥元/月计算租金(大写:: 元整)。
3、双方协定甲方交付物业场地日期为:年月日。
4、就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大写:: 元整)。以甲方开出的收款收据为有效证据。
二、双方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在同等的租赁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但乙方必须在合同期结束之前提
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续租事宜,否则,合同期结束之日,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所有迁出
手续。
2、乙方租用甲方物业,可用于临时摆卖,但使用或摆卖不得超过甲方地面分界线,并服从
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反双方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收
回场地,已收取乙方的租金无需退还。
3、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解决。
4、本合同期内,如因政府部门干涉导致乙方租赁物业不能摆卖或使用的,双方无偿终止本
合同,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天数计收租金,剩余未使用物业天数的租金如数无息退还乙
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赔偿其损失。
5、乙方在租赁期内自己支付政府的收费项目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的物业面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让、
转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没收乙方已交款项。
7、甲方提供完好帐篷以及电路设备并移交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内的帐篷以及电
路设备完好,如有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诉请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解决。
四、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甲方有权作出补充和解释。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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