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 0. 10
监理通知单( 安全文明 类)
工程名称: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编号:A.0.10 4 - 01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 高处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O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
20.脚手架上杂物、垃圾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 ,即在脚手架上堆
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27.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8.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9.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30.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31.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3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36.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7.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8.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39.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4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4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
42.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 配备两只 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 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4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4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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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通知单( 安全文明 类)
工程名称: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度维修改造工程 编号:A.0.10 4 - 01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 高处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O .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19.不准在井架内穿行;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不采取安全措施到下面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杂物。
20.脚手架上杂物、垃圾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 ,即在脚手架上堆
放标准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三皮高。20孔多孔砖不得超过单行侧放四皮高,非承重三孔砖不得超过单行平放五皮高。只允许二排脚手架上同时堆放。
23.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
24.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工等从事高空作业工种人员的要每年体检一次。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27.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28.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29.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30.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31.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32.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3.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4.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3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 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36.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37.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8.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39.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4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4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
42.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 配备两只 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 m 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4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44、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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