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条 医患沟通的时间:(一)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和协助解决。
(二)挂号:快捷准确地登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根据患者病种分挂就诊科室,按当日当班医师分清医师级别。收付现金唱收唱付。
(三)门诊收费、医保记帐、住院收费:准确掌握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价,熟悉各项医保政策。当患者缴费、记帐、办理入出院手续、查询费用等情况时,认真核对患者身份,收付现金唱收唱付。工作人员应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耐心解释患者对费用产生的原因、记帐流程和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疑问。如有争议,工作人员应主动与相应科室联系,消除患方误会。如系收费员错误,立即核对更正,并主动赔礼道歉。
(四)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五)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关疾病诊疗、住院事项等方面的沟通,然后签署《住院病员入院须知》、《医患双方承诺协议书》。
(六)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及时地与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然后签署《医患医患沟通表》。
(七)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
(2)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3)变更治疗方案时;
(4)贵重药品使用前;
(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输血前;
(10)对医保及新农合患者采用医保及新农合以外的诊疗药品及高值耗材前。
(八)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九)医技科室及其他协助诊疗科室接诊时:包括影像科、内窥镜室、检验科、病理科、手术室、特殊治疗室、康复治疗室、放射科、介入室、核医学科、心电图室、高压氧、其他门诊专科等。上述科室应主动热情招呼患者进入诊疗程序,说明注意事项,在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回答患方提问,介绍诊疗目的。沟通口径应与申请医师口径一致,以免引起歧义而导致不良后果。禁止上述科室超过专业执业范围回答咨询。必要时与主管医师联系通告情况,由主管医师解答。
(十)药房:药房药剂师调配处方时应主动热情的做好窗口接待工作。处方存在问题时应征得患方同意后应主动找相关医师进行修改,不可让患者往返纠正。如果当时窗口病人多,你无法离开时,应向患者说“麻烦你向医师转告我的意见,请他重新审核处方中我划线的地方”。发药品时按处方上的患者姓名唱名发药,并强调“你是XXX吗?”患者答后,按处方开具的药品逐一清点发出,同时交待清楚每一种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直到患者满意离去。
第三条 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二)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医保及新农合自费项目、自费药品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三)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第四条 医患沟通的方式
(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二)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趋向,要由主管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师)重点沟通。
(三)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行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四)各病区应建立出院患者回访记录本,采用预约复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进行回访沟通,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医患沟通的方法
(一)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二)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变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三)对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殊(如丧失语言能力)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四)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五)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师之间,医护之间,护士之间要先进行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一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第六条 医患沟通的记录
(一)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形式记录清楚。
(二)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沟通的时间,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要求患者或家属、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第七条 医患沟通的评价
(一)院、科两级对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进行检查和考评。
(二)因未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医院将按《医德医风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从经济或行政方面给予从重处罚。
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化解医患矛盾,稳步提升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医务人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
第二条 医患沟通的时间:(一)导医:以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要为主要内容并给予满意回答和协助解决。
(二)挂号:快捷准确地登录患者的基本信息,根据患者病种分挂就诊科室,按当日当班医师分清医师级别。收付现金唱收唱付。
(三)门诊收费、医保记帐、住院收费:准确掌握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价,熟悉各项医保政策。当患者缴费、记帐、办理入出院手续、查询费用等情况时,认真核对患者身份,收付现金唱收唱付。工作人员应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耐心解释患者对费用产生的原因、记帐流程和有关医疗服务收费的疑问。如有争议,工作人员应主动与相应科室联系,消除患方误会。如系收费员错误,立即核对更正,并主动赔礼道歉。
(四)门(急)诊医师接诊时,应在规范接诊的基础上,就疾病诊疗的有关情况向患者或家属做必要的告知,争取患者对诊疗的理解。必要时,将沟通的关键内容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五)病区医护人员接诊时,应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关疾病诊疗、住院事项等方面的沟通,然后签署《住院病员入院须知》、《医患双方承诺协议书》。
(六)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在患者入院后尽早、及时地与患者或患者的委托人(监护人)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然后签署《医患医患沟通表》。
(七)患者住院期间,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与患者及时沟通:
(1)患者病情变化时;
(2)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
(3)变更治疗方案时;
(4)贵重药品使用前;
(5)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时;
(6)危、急、重症患者疾病变化时;
(7)术前和术中改变术式时;
(8)麻醉前(应由麻醉师完成);
(9)输血前;
(10)对医保及新农合患者采用医保及新农合以外的诊疗药品及高值耗材前。
(八)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与患者或家属就诊疗情况、出院后饮食、用药等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进行沟通。
(九)医技科室及其他协助诊疗科室接诊时:包括影像科、内窥镜室、检验科、病理科、手术室、特殊治疗室、康复治疗室、放射科、介入室、核医学科、心电图室、高压氧、其他门诊专科等。上述科室应主动热情招呼患者进入诊疗程序,说明注意事项,在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回答患方提问,介绍诊疗目的。沟通口径应与申请医师口径一致,以免引起歧义而导致不良后果。禁止上述科室超过专业执业范围回答咨询。必要时与主管医师联系通告情况,由主管医师解答。
(十)药房:药房药剂师调配处方时应主动热情的做好窗口接待工作。处方存在问题时应征得患方同意后应主动找相关医师进行修改,不可让患者往返纠正。如果当时窗口病人多,你无法离开时,应向患者说“麻烦你向医师转告我的意见,请他重新审核处方中我划线的地方”。发药品时按处方上的患者姓名唱名发药,并强调“你是XXX吗?”患者答后,按处方开具的药品逐一清点发出,同时交待清楚每一种药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直到患者满意离去。
第三条 医患沟通的内容
(一)对患者的诊疗方案,医护人员要主动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或家属的意见。
(二)在诊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就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目的、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收费、医保及新农合自费项目、自费药品等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解答提出的问题,争取患者和家属对诊疗过程密切配合。
(三)在诊疗中,医务人员要对患者机体状态进行充分的综合评估,科学预测推断疾病转归及预后,尊重患者的知情权,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诊疗转归的详细沟通,使其对疾病发展有所了解。
第四条 医患沟通的方式
(一)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床旁沟通、分级沟通、集中沟通、出院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医患沟通。
(二)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可能,应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及时沟通。如已经发生或有发生纠纷的趋向,要由主管的副主任医师(或以上级别医师)重点沟通。
(三)各病区要加强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坚持落实病员座谈会制度,每月至少组织1次座谈会,与患者及家属进行集中沟通,并做好记录。
(四)各病区应建立出院患者回访记录本,采用预约复查、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进行回访沟通,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医患沟通的方法
(一)如发现可能出现问题或纠纷的病人,应立即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将其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地进行沟通。还应在早交班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并进一步有的放矢地与患者沟通,消除患方心中疑惑。
(二)如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家属沟通有困难或患者家属情绪激动时,应变换沟通者,即另换其他医务人员或上级医师、科主任与其进行沟通。
(三)对需要进行某些特殊检查、治疗、重大手术的患者,不配合或不理解医疗行为的患者或家属,或一些特殊(如丧失语言能力)的患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
(四)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应当先请示上级医师或与上级医师一起共同与患者沟通。
(五)诊断不明或疾病病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师之间,医护之间,护士之间要先进行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一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避免由于沟通不统一导致病人和家属的不信任和疑虑。
第六条 医患沟通的记录
(一)对医患沟通的情况,医护人员须在病人的病历中结合《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形式记录清楚。
(二)沟通记录的内容要着重记录沟通的时间,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姓名,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要求患者或家属、参加沟通的医护人员签名。
第七条 医患沟通的评价
(一)院、科两级对医患沟通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定期征求患者意见,进行检查和考评。
(二)因未按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医患沟通不当引发医疗纠纷的,医院将按《医德医风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从经济或行政方面给予从重处罚。